全球经济治理的价值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

2023-08-29 08:28杨柯蓥
中国商论 2023年16期
关键词:实践逻辑历史逻辑

摘 要:国际力量对比和世界经济形势变化使全球经济治理有着十分独特的运行逻辑。从价值逻辑来看,全球经济治理以利益共生为基石,以利益冲突为动力,指向利益均衡的共赢互惠。从历史逻辑来看,全球经济治理经历了由霸权主导依托到霸权合作依托再升格为以多元共治为依托的演进过程。从实践逻辑来看,受逆全球化思潮冲击,全球经济治理各关键组成要素面临内在悖论,在操作层面受到广泛性挑战。新时代,中国聚焦“利益共生、广泛协商、发展共享”的重要原则,提出合理、高效的全球经济治理“中国方案”。

关键词:全球经济治理;利益视角;价值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

本文索引:杨柯蓥.<变量 2>[J].中国商论,2023(16):-042.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3)08(b)--04

應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下霸权治理模式的失调、全球经济发展的失衡及全球经济治理格局的失控,解构传统国际经济秩序、重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和重塑国际经济治理方式,提高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代表权和决策权,合力寻求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一个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焦点议题和亟待研究的重大命题。鉴于全球经济的治理失能,中国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新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倡议,赋予全球经济治理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时代解读,推进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1 全球经济治理的价值逻辑

全球经济治理是一个内涵丰富、逻辑周正的利益结构体系,承担了不同经济体利益再聚集再分配的过程,内蕴着逻辑原点的“利益共生”、演进线路的“利益冲突”和目标导向的“利益均衡”。在全球化时代,各国借以多元化的平台机制积极参与到全球经济治理中已是百川归海,这决定了全球经济治理必须以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的利益共享为根本。

1.1 利益共生: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基石

全球经济治理体现了全球化超主权的发展趋势,是以生产全球化为标志特征的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是在全球自由市场下的理性调控,治理的首要目标应是共存共赢,争取人类共同利益。全球生产网络的形成和国际经济高度相融的持续互动深化,是构建利益共生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深层次甚至是本源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产全球化实现了新的发展,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和利益交融的程度也在逐步加深。属于生产全球化范畴的价值链体系分工的深入发展、国际资本流动的全面发展、跨国公司的蓬勃发展等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和形式,并不断推动世界产业结构的完善和生产过程中功能结构的调整重组,各国之间的合作及利益接触愈发密切。作为以工序、区段、环节为对象的产品内国际分工体系,全球价值链下的国际分工强调整体性,弱化了资源使用的国家界限,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各国的比较优势,并转化为世界比较优势,由此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全球生产格局,将世界各国串联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相关者和利益共享者。各经济行为主体对利益需求的满足程度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指标之一,同时是衡量全球经济治理效力的尺度之一。正是国际社会各经济主体这种对利益追求的一致性,客观上要求进行更深层次、更为广泛的全球经济治理,推进建设共同利益,互利合作,做大共同利益的蛋糕,进而服务自身利益的达成。另外,伴随国际市场开放程度的加深,全球经济发展被市场掌控,以资本逻辑主导的市场经济体系参与的各国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负面效应也不断显现。各国间形成相伴相生的利益共生机制和风险同构机制,进一步要求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必须以“共生利益”为纽带,找寻各国之间的利益契合点,推动优势互补,促进各国由相互竞争、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转向合作共赢,解决国际性难题,以达成全人类的协同发展。

1.2 利益冲突:全球经济治理的动力之源

马克思指出,资本逻辑按照自身增值和逐利的本性塑造了一个普遍联系的利益世界,“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1]。世界范围内以国家利益为中心的国家矛盾裹挟着发展层面的不平衡及分配层面的不公正,导致国际经济治理难度明显加大,迫使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行方向性的根本变革。利益冲突作为一切社会冲突的普遍形式和最终根源,对全球经济治理结构具有整合效力和促进作用。其一,利益冲突有益于建立和维持各参与治理主体的边界线和身份认同。全球经济治理的参与主体是由边界清晰的不同民族国家构成。在当代,各民族国家利益优先仍是受到普遍认可的原则,不同偏好的利益主体在错综复杂的交往形式中,在国家利益至上思想的引导下,势必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分化和对立。当某个利益群体面临外部利益冲突时,由于敌意和共同目标的存在,利益群体内部成员基于共同利益产生的身份认同感和团队凝聚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其二,利益冲突有益于调整社会生产关系及制度。利益冲突产生的本源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就某种相同的利益对象产生了利益歧见。全球经济治理的不同国家的利益实现常围绕着经济利益分配的不均等而备受关注,只有对该分配关系及其背后的社会生产关系进行修改或调整,才可能缓解或解决利益冲突,这其中采取的调整手段是创设新的规则与制度。面对不断变化发展的时代背景,利益冲突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实质性地扮演了激发器的作用。其三,利益冲突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支撑。每当有代表新生产力的利益主体的需求得不到切实满足时,社会制度变迁的号角就会被吹响。各参与治理主体在彼此的利益驱动下相互冲突,推动新的利益关系取代原有的利益关系,某些既得利益者的部分利益达成受到阻碍,代表新生产力的利益主体的相关需求得以充分实现,后者的治理参与感与积极性随之提升,进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3 利益均衡:全球经济治理的现实旨归

全球经济治理秉承的“利益均衡”内蕴着两个层面的涵义。首先,责任担当均衡。全球经济治理失能、治理赤字加剧,是多方现实因素共同导致,但其中位于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主导国家治理责任无限推卸和担当意识的缺失是导致全球经济治理效力低下的关键。当前,我们正面临一个“危”“机”共存、立破并举、涤故更新的“百年大变局”,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全球经济治理是典型的“公地问题”,是通过世界各国人民的自我建构和集体行动提供充足且优质的公共产品。也就是说,全球经济治理行动力所能达到的高度很大程度上在于如何利用有效的制度安排确保各治理主体均衡分担与其收益对等的治理成本,防止某些国家坐享其成的搭便车行为。其次,全球经济治理需要实现成果均衡普惠。各国在经济全球化中合理配置资源,共享世界经济体量增长的利益盈余。全球经济治理拒绝特定国家对治理成果的垄断,拒绝边缘国家被排斥在治理红利的配享范围之外,强调各国都受益于彼此的发展壮大。利益、风险和责任在国际范围内均衡分配,契合当前全球化的时代主题,是全球经济治理的基本路径选择,避免独善其身和以邻为壑体现了深刻的世界意义。应对全球经济治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时代大趋势,均衡兼顾维护国家利益的坚实根基及发展人类共同利益的诉求已成为我们给予的适时答案,各民族国家必须坚持全球利益观下的国家利益,这也是全球经济治理走向的现实旨归。

2 全球经济治理的历史逻辑

全球经济治理是全球化过程中难以绕开的经典议题,体现了由国际分工决定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总和。在世界经济长期的发展流变中,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和主导思想的嬗变导致全球经济治理在各项功能性经济治理领域经历了阶段性发展。依照大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不同的协调模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经济治理可划分为由霸权主导依托到霸权合作依托再升格为以多元共治为依托的三大演进脉络,充分顺应了“利益冲突、利益共生、利益均衡”的全球化运行逻辑。

第一阶段:以美国为中心的霸权主导模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以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为标志,形成了以美国为首的霸权主导国际经济机构和全球经济秩序的治理格局。依托世界贸易组织(前身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通过提供自由开放的国际贸易制度、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国际经济援助及集体安全机制等国际公共产品,美国获得了其他国家对其建立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认同,从而推动国际经济合作,并实现了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但是这种全球经济治理模式本质上是一种霸权治理,虽然获得的霸权红利十分可观,但维护运行的成本非常高昂,故因其与生俱来的公正性、民主性和灵活性缺失无法满足世界经济动态发展的需要而难以为继。

第二阶段:发达国家集体治理的霸权合作模式(20世纪70年代至2008年)。1971年以来,伴随德国和日本等国经济实力的崛起,布雷顿森林体系之治下全球经济治理结构逐渐瓦解,霸权主导下的全球经济治理也因美国相对实力的下降表现出能力危机,其合法性根基受到侵蚀,美国开始不断寻求国际层面的合作治理。具备一定合作色彩的发达国家集体治理的霸权治理模式成为这一阶段的主要旋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利益集团依靠绝对的国力优势和垄断地位,借助操控各类国际或地区组织谋取私利,通过强权的、片面的、单边的方式治理着世界。例如,自1975年成立的七国集团首脑峰会(G7)使得全球经济治理的内容扩展到了发达国家之间的宏观经济合作,为应对美元危机和石油危机等一系列世界经济难题发挥了积极贡献,其理所应当处于“全球经济治理中心”。而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革,新兴经济体群体性崛起,迫切要求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掌握与其实力相匹配的话语权,全球经济治理格局呈现权力流散态势。

第三阶段: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多元共治模式(2008年至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市场经济的推进、信息技术的创新,各国经济更加相互依赖,世界政治经济的性质发生实质性变化,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非“零和”博弈成为常态,国际权力结构向东移位,民族国家的边界被打破。同时,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多元合作和全面发展成为必然走向。从垂直层面来看,由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转向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合作治理模式。除了传统的三大治理支柱外,以“20国集团”、金砖国家等新型区域性多边合作平台为代表,基于优势互补和争取共同利益的多边合作治理在规范层面上更加体现公平性和均衡发展的诉求,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一条不同以往的多元化治理路径。

全球经济治理过去70多年的经验表明:(1)作为治理结果的利益分配体系与国际权力体系是同构的,权力大者占据决策的主导地位。全球经济治理在设计之初便具有明显的权力失衡特征,体现为“中心—外围”结构。西方发达国家依靠权力的绝对优势,不惜损害弱国、小国的利益,把控着全球经济治理的话语权,囊取国际经济发展的绝大部分收益。目前,虽然世界格局呈现绝对权力缺失状态,新兴市场国家发展势头迅猛,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美欧等发达国家治理中心的地位。(2)经济治理有利于缓和参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反向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完善和发展。所谓经济“治理”,就是“利益维护”和“冲突管理”。共同面对全球性问题和解决实际经济难题使得发达国家内部的利益偏好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利益偏好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无论是霸权合作治理模式还是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谁都无法完全代替另一方,兼容并存、利益共生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最优选择。(3)治理成本和责任的均衡分担是全球经济治理的关键。全球经济治理作为一项公共产品,治理成本和责任的均衡分担为其提供最基本的底线规范和评判标准,国际领导力地位必然要求与国际责任担当对等。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力相对衰落、社会思潮内向化及政府成本收益考量明显的情况下,其承担国际责任的能力和意愿都在下降,对于国际责任根据自身利益进行选择性承担,甚至有卸责之势,导致全球体系不稳定。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中国为典型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的国际责任感相对上升,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及繁荣的责任贡献值不断提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达则兼济天下”。

3 全球经济治理的实践逻辑

3.1 逆全球化背景下全球经济治理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蔓延、民粹主义悄然抬头、逆全球化思潮不绝于耳,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下的全球治理体系日益陷入“赤字”困境。全球经济治理是经济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逆全球化的冲击下,全球经济治理各关键组成要素面临内在悖论,治理在操作层面受到广泛性挑战。

第一,国际利益格局分化致使治理效力降低。逆全球化产生与发展的动因之一便是国际利益格局出现新的分化,即形成既成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之间、既成发达国家与较落后发展中国家之间及新兴市场国家与较落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三大层级矛盾。利益格局的多元分化导致多边贸易体制内不同主体价值歧见明显,谈判效率低下、决策能力趋弱,直接制约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协调性。

第二,治理价值歧见加剧共识危机。以美国为首的霸權治理排斥不同国家间的利益交融,漠视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美国政府视世界经济为“零和”博弈,强化国家中心主义和美国利益至上,在国际贸易、金融各领域采取一系列单边主义政策,这是全球经济治理理念的现实倒退,进一步加大了与新兴市场国家的价值歧见。而以中国为首的新兴国家认为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浪潮,提倡以共生利益为基础,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第三,治理主体存在协调冲突。全球经济治理的稳定和发展得益于国家经济治理的有效性,两者相辅相成。逆全球化作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特殊阶段,需要多元化、多层次的全球协商合作。但在实际行动过程中,因逆全球化造成原有国际利益格局分化,集体行动的合作意愿减弱。利益的分歧导致全球经济治理参与者的权利、责任分配矛盾凸显,不断出现制度冲突和规范冲突,治理国内化趋势显著,侵蚀了全球治理的合法性根基,世界经济面临失治的危险。

3.2 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4]。这一治理理念超越了意识形态、政治陷阱的庇护。作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中国话语”,“利益共生、广泛协商、发展共享”是极具内在逻辑的理念、手段与目标的有机统一体,倡导尊重和维护所有参与经济治理主体的利益,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回应和平和霸权主义的对峙,所有参与治理的主体共享发展成果。“中国方案”开拓了全球经济治理的新模式,为全球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新样态,有效引领了国际经济新格局的重塑进程。

在治理理念方面,利益共生形成发展共识。共生利益打破了利己主义者的傲慢与偏见,充分体现了更多国家参与世界经济治理的利益诉求。利益共生原则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新引擎,关键是它既契合世界经济发展新阶段“开放”的现实根基,又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和合共生”的理想追求,既有丰富的实践依据,又有深厚的文化支撑。各国共建的力量优于或大于孤军奋战,人类相互之間共建而来的利益远远大于单边主义。利益共生原则超越了资本主义“国家自我利益至上”“以物为本”的狭隘发展理念,基于全面发展的大局观,以维护和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利益为根本指向,谋求突破国界和文明的发展共识,充分调动世界各国人民参与经济建设与经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达成强劲的合力与蓬勃的张力,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持续发展的内驱力。

在治理手段方面,广泛协商增进彼此合作。广泛协商即在平等、均衡、民主的价值取向基础上,所有参与经济治理的主体都有权协商制定全球经济治理的基本原则、规则机制与发展规划,主张每个参与者公平享有全球经济治理的话语权,从而使全球经济治理理念、治理手段及治理内容能够反映世界各国的呼声与利益,实现治理水平与能力的新提升,促进世界经济在和谐稳定中获得新发展。广泛协商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崭新模式,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理念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完美应用和升级。在广泛协商原则的指引下,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创新能够集中全体参与主体的智慧,打破新帝国主义下的经济霸权和单边主义,提高经济治理的活力和效率,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朝着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进一步发展完善。

在治理目标方面,发展共享实现全体共赢。全球经济治理的价值目标追求的是百花齐放的大利而不是一枝独秀的小利,是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的共赢而不是零和。发展共享的价值取向正是着眼于全体人民的共同福祉,包含着对公平正义和协调共赢的旨归导向。从全球经济治理成果的惠及主体来看,发展共享致力于让全世界人民普遍受益。当今世界是一个共生共荣、环环相连的社会系统,只有超越资本唯利的内在本质,呼吁每个治理主体以更加包容普惠的胸襟为改善全世界人民的生存发展条件而努力,才能让世界共同繁荣,每个人都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见证人和参与者。从全球经济治理成果的共享内容来看,发展共享建构更加全面和多层次享有的现实蓝图和高远愿景,主张国家之间的援助并不是单向度的道德性救助,而是通过“授之以鱼”达到“授之以渔”,从而激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内生经济发展动力,从根本上实现优态共生的理想状态。

参考文献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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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江,许凌云,梁梓璇.世界经济格局新变化与全球经济治理模式创新研究[J].政治经济学评论,2022,13(3):118-143.

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7-01-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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