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女性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2023-09-10 15:55王玉芹
新长征 2023年8期
关键词:农村

王玉芹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战略部署,为各行各业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找准位置并作出贡献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2018年2月,全国妇联下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指出:“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

一、女性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

女性作为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的一部分,在农村文化、社会和经济建设中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农村女性是产业振兴的主力军。由于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期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大量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而女性和老人更多地留守农村,成为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中坚力量。随着分工模式的改变,女性逐渐接受现代化农业教育,并逐步探索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在农村产业振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有些农村女性在从事第一产业的同时,逐渐向二三产业转型,有许多女性在乡村创办企业、开办民宿、加工特色食品、制作文创和手工艺品,尤其是还有许多女性利用短视频、抖音等新媒体开展线上营销,为乡村发展贡献女性的智慧和力量。第二,农村女性是乡村人才振兴的源动力,是农村稳定的强化剂。据相关数据显示,我省2020年乡村人口总数为899.4万人,其中男性462.9万人、女性436.5万人,女性在家庭生活和农业生产中扮演“顶梁柱”角色。第三,农村女性是乡村生态振兴的先锋队、守护者。农村女性是环境生态资源的直接利用者,也是农村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守护者。她们广泛参与庭院美化、养殖种植和垃圾治理分类等,更加关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自然资源的利用。第四,农村女性是乡村组织振兴的生力军。随着妇女地位的提升,农村女性参政议政意识和争取保障自身合法权利意识逐渐加强。尤其是近年来妇联等女性组织在乡村的影响力逐步加大,为乡村中妇女权益的保障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

二、发挥女性独特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作为乡村振兴主体力量,女性具有多项先天性独特优势。一是生育主体优势。努力汇聚本地乡村女性、返乡女性和下乡女大学生等各类女性在农业领域就业创业,尝试招募大城市未婚女性到乡村工作,通过开展各式活动,促使女性在乡村结识伴侣,结婚生子。只要女性在农村结婚,有了家庭和孩子,其留在农村就成为大概率事件。只要乡村有了年轻人口的补充,自然就有了活力,就能弥补农业就业人口后继者不足的缺憾。二是高情商优势。未来社会是一个体验时代,高情商极其重要。女性较男性有更强的共情能力,能够很快识别他人情绪,能够快速感知他人心情,而且女性天性温柔细腻、热情平和、善解人意、礼貌谦卑。这种独特的亲和力会更加吸引消费者、客户和合作伙伴等,会很快拉近与他们的距离。而且女性善于观察、做事认真、勤劳坚毅,责任心强,潜藏着强大的自然劳动能力,具有特殊的文化特质,是传统文化技艺的重要挖掘者、传播者、传承者,是很多地方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主力。三是情感细腻优势。“细节决定成败”,女性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处理人际关系等事务上更加细腻。女性善于“以柔克刚”,凭借女性的柔性力量、耐心和智慧,能够有效化解传统“管控”治理导致的矛盾和村民之间的各种纠纷,加强村民之间的凝聚力。四是感知力优势。敏锐的直觉力是女性天然优势。这使女性更容易看清事物的本质,让复杂的问题变得更简单。科学研究证实,女性对环境认识更加清晰。女性可凭借这种独特的感知力,把农村生态治理得更加优美,打造更多独具特色的“最美庭院”,成为乡村旅游的亮点,为乡村旅游产业赋能。

三、增能赋权,培育女性农民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吸引和留住年轻女性扎根乡村,必须为其增能赋权,提升发挥价值的空间和能力。由于涉农女性呈现多样化特征,政府应建立多渠道、宽领域、广覆盖的女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分类施策,制定“提升技术和经营能力”和“支持创业”等多种方案政策,灵活开展教育培训,服务于女性职业农民成长成才。通过优秀农业技术专家授课、面对面指导等多种方式,提供技术指导,传授致富信息。积极发挥女性创业者协会、家庭成长驿站、妇女之家和社区等组织的作用,搭建学习观摩、技术指导和创业项目展示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平台,针对不同女性群体免费开展特色种养殖业和乡村旅游等项目的培训。同时与省内外农科院专家和涉农部门沟通、合作、联系,组织优秀女性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女性职业农民培训班,打开她们对外交往的更大空间,提升其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当地农村妇女中发挥传帮带作用。此外,基层要组织开展妇女思想课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实现女性意识和行为的双重觉醒,促进其积极参与政治事务和农村产业经济建设。

在赋权方面,着重加强农村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村,不仅参与公共事务的女性还较少,而且在决策层面和管理层面的话语权仍然较弱。各乡镇党委要创新用人机制,加强基层优秀女干部的培养工作,并将能力强的女干部放在重要实职位置上。组织人事部门要敢于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和性别关系束缚,创新选人用人工作思维,每年拿出一定的部门负责人职位和科级干部指标分配给女性干部,切实保障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女性根据自身群体的特点,通过政治参与,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发挥女性的独特作用。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专门建立一个乡村女干部人才信息库,并及时更新、不断完善信息。跟踪考核乡村优秀女干部的表现,尤其着重40岁以下乡村女干部的培养选拔,确保基层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有一定数量女性参与。

四、多措并举,激励女性农民

充分满足农村女性在心理、经济、家庭关系和工作环境等方面多重需求,唤醒女性意识,激活女性内在潜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一是政策激励。由于乡村女性受教育程度偏低、力量较小等弱势特征,当前我国乡村仍然存在性别歧视现象。政府应出台政策措施,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乡村振兴决策主流,多渠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思想,宣传女性在乡村振兴中的重大贡献,逐渐淡化对女性的歧视,保障女性农民参政议政和创业等方面的权利。二是减负激励。受传统农村两性分工影响,女性长期被限制在家庭范圍之内,家庭服务成为女性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羁绊。政府应建立乡村幼儿园、儿童之家和养老院等公益服务设施,消除她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创业激励。政府应结合乡村振兴特点,不断挖掘女性创业人才,打开女性发展空间,探索发展乡村旅游、餐馆民宿、特色农产品加工等多种适合女性的创业项目。也可以整合行业部门所有女性力量,将乡村项目嵌入部门或行业大项目中,或者通过妇联等推动项目实现。女性作为创业弱势群体,政府应提供政策倾斜,活用各项优惠政策,为创业女性提供资金帮助,解决她们创业启动资金瓶颈问题,同时为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的优秀女性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援。四是宣传激励。通过网络、电视和报纸等媒体报道先进女性农民的模范典型事迹,宣传女性在乡村、政治和文化发展中的重大贡献,着力提升群众对女性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和经济建设重要性的认可度。五是奖励激励。在各类评先选优工作中向农村女性倾斜,增强女性农民的收获感、成就感和自信心。

总之,通过政策激励、舆论引导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女性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将更有力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作者: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隋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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