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分析范式探微

2023-09-16 14:32陈广亮朱慧勇
关键词:世界主义人类命运共同体

陈广亮 朱慧勇

摘要:共同体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方式,其演变同人类生存形式的历史性演变有直接的相关性。在世界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演进的时代,人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境况要求对共同体的存在范式进行时代创新。作为一种面向世界性发展的全新共同体范式,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从“现实的个人”前提出发,以准确把握主体-客体及其二者辩证关系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分析框架,积极遵循类实践解放规律的发展图式,既表达了对现实世界的尊重,也彰显了对人类长远生存、发展的深邃思考。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不仅从根本上超越了以“抽象的个人”为认识世界的逻辑前提、以主观-客观及其关系为把握世界的基本方法的西方共同体治理范式,而且是引领人类走出时代纷扰、走向美好未来的科学战略擘画。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类实践;西方治理;世界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186/2023.04.002

文章编号:2096-9864(2023)04-0013-0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擋,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决定了人类前途终归光明;另一方面,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行径危害深重,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取决于各国人民的抉择。“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是人类在21世纪生存、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世纪疫情的全球肆虐、加速蔓延,西欧-地中海地区遭遇罕见热浪旱情横扫、中国长江领域汛期反枯,乌克兰危机的明显外溢,全球经济面临高通胀压力,许多事项交织在一起,既使世界变局加速演进,也使国际社会不得不在生产方式、生活观念、社会分工、生态保护等领域共同应对全球性事务。不同于西方社会从“抽象的个人”前设逻辑出发,

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

以主观-客观及其二者关系为分析框架对人类共同体发展的理解和把握,实际上担当着“全球化理想构型”功能,它不仅有迥异于西方共同体治理的逻辑前提,更在如何认识、怎样把握全球性事务上有着截然相反的分析框架,由此也使得二者在世界未来图景上形成了不同的回答。站在与西方共同体治理范式相比较的维度,从逻辑前提、分析框架、研判图式等角度剖析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分析范式,有助于在思想层面更好认识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战略意蕴与时代价值。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逻辑前提

“现实的个人”而非“抽象的个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把握世界历史发展的逻辑前提。

一方面,在人类实质地趋向各国各地区普遍交往的时代,从“抽象的个人”视角出发把握世界历史发展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提出前共同体治理的一种基本形式。首先,从“抽象的个人”视角出发把握世界历史发展并非无视或忽视人类的整体存在,反而恰以人类的整体存在为分析内容。指向全人类的此种世界主义认为,人类实际上不过是由无数个人聚合组成的抽象整体,是有关人的权利、义务、道德地位等的普遍性指涉的空间、领域,它并无独立的主体身份。每个个体拥有独立的主体身份,各种群体、共同体都是在个体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个体缘何能组建成不同的群体、共同体?根本上在于,每个个体天生都是理性的,他们各自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代价最小化,相约组建了权力能够制约与平衡的一定社会组织,以更好地保护他们的自由、平等、人权。民族国家就是他们契约的结果,其职责就在于仅依据“自然法”保护每个个体的各项权利;整个人类社会的终极发展就是世界不同地区、不同肤色的人都基于理性相约建构了维护个体自由、平等、人权的各种社会组织。需要指出的是,担当这种世界主义逻辑前设的个体,并非“现实的个人”,而是“抽象的个人”。所谓“抽象的个人”,是指抛开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历史化运演和多样化存在样态,从分析单个人具有哪些特征入手,把其认定为天生就具有特定的利益、欲望、需要、能力等完全理性的人。“个人被看作仅仅是这些特征的负载者,这些既定的抽象特征决定着他的行为,表达了他的兴趣、需要和权力”[1]。这种身处某种“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原子式的个人,实际上只是商品经济时代中个人的真实写照,即本质上只是对人在特定历史阶段存在形式的永恒化描绘。“只有到18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2]25

其次,西方国家统御非西方国家的根本目的并非为了全体成员的发展。所谓“并非为了全体成员的发展”指的是,“抽象的个人”观看似非常重视每一个个体的生存、发展等权利,但其对个体自由、平等等权利的维护仅限于简单商品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一到具体的现实生活中,譬如政治领域,国家并没有真正废除出身、财产、等级、职业等差别,而是一股脑地将其抛给整个社会,任由其按丛林法则自行竞争,结果便是人与人之间不是减轻了不平等,而是更加地不平等。无怪乎马克思指出,“从政治上宣布私有财产无效不仅没有废除私有财产,反而以私有财产为前提”[3]29。“西方国家统御非西方国家”主要指的是:其一,在人类迈向现代社会的道路上,西方国家把其现代发展道路设定为人类实现现代化且可以从根本上维护个体权利的唯一正确道路,认为任何非西方国家谋求实现现代化的各种实践都是本质上维护独裁的探索,它们不仅不会成功,还将戕害个体权利,这些国家若要真正迈向现代社会、从根本上保护好个体权利,就必须虔诚地学习和照搬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其二,西方国家统御非西方国家的国际秩序根本上是一种等级式或“中心-外围”式的国际秩序。在这种世界主义看来,人类的世界性普遍交往过程实际上就是“来自中心的技术、消费方式及其他文化形式、思想、意识形态和制度的辐射和扩散过程”[4]。西方国家位居国际秩序的中心,它们既是世界经济中心,又是世界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国际秩序由它们主导建构。非西方国家需依附于西方国家建构的国际秩序,位居国际秩序的外围。坚持“赢者通吃、弱者淘汰”原则,维护强者民族利益,是这种国际秩序的典型特征。

另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前提,根本不同于以“抽象的个人”为逻辑前提的世界主义。首先,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逻辑前提的“现实的个人”其科学内涵主要指的是:其一,人并非生来就彼此对立、完全成熟,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不断形成、创造、完善自己的,“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既为“现实的个人”实现一定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也决定了处于特定历史时代中的“现实的个人”的发展极限。其二,类实践是“现实的个人”生存、发展的典型特质。不同于动物与自身生命的直接同一,“现实的个人”不仅会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内在统一的角度看问题,而且坚持人的类存在是人在实践中自觉建立的、以差别为内容的统一,因而人的类存在是人能够自觉把握物我一致基础上的存在。将自然界、他人、人自身作为对象并非为了束缚和限制个体自由,相反这恰恰是个体实现自由的条件。共同体是人以类活动形式存在的重要载体。人类正是基于某种特定共同体的形式,才能不仅有效地实现对自然界、他人、人自身的协调整合,而且使个体的全面发展历史地成为可能。“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3]571

其次,全体成员的权利被公平公正维护、世界各国趋向和合共生式发展,是以人类整体存在为逻辑前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全球架构的基本特质。所谓“全体成员的权利被公平公正维护”主要指,“现实的个人”总为一定社会群体和历史群体中的人而并非超然于世的永恒存在,在人与人之间关系已迈入普遍交往、代际之间更加注重共享生存发展权利的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提出,只有从个体与整体、当代与后代的统一角度公平公正地筹划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而非仍旧采取仅维护少数人权利、当代权利,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习近平主席以中国古语“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瑞士联邦大厦穹顶所刻铭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为例指出,“我们要为当代人着想,还要为子孙后代负责”[5]。“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为当代人着想”“为子孙后代负责”通过概括性的语言展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对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相统一的追求。“世界各国趋向和合共生式发展”主要指的是:其一,因结成不同群体的“现实的个人”本质上都具有“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特质,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主张,在人类迈向现代社会的道路上,西方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不仅并非唯一模式,实质上也非能够保护个体权利的标本形式,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有根据自身情况和时代特点闯出适合自己的现代化道路的机会和可能,一味照搬西方的现代化道路,将既无助其现代化实现,也会戕害个体的权利。其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强调西方绝非世界的中心,东方也并非真的就处在世界的外围,如果用花儿来比喻,各国都只是世界百花园中的一种,各种花不仅不存在低贱与高贵的区别,而且只有百花齐放,春才满园。因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本质上推崇的是世界各国开放包容、公平正义、绿色持续、命运与共、休戚相关、合作共赢式的发展。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就是这种国际秩序的典型特征。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分析框架

基于主体-客体及其二者之间辩证关系而非主观-客观及其二者关系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科学把握“世界怎么了、世界怎么办?”的基本分析框架。

所谓主观-客观及其二者关系的分析框架将研究的重心、焦点放在对对象的非历史性分析、非社会化考量和非主体性观照上,认为对研究对象的历史性、社会性和主体性内容排除得越干净,其知识性的客观化程度与可信度将越高。这种分析框架最初应用于自然科学研究,但随着西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尝试将经济学、历史学按物理学家研究光热电磁、生物学家研究生物群落一样去研究经济事实和历史事实时,其即逐渐成为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分析框架。西方从“抽象的个人”出发提出的共同体治理观就遵从这种分析框架:在研究对象上,基于“抽象的个人”的共同体治理观认为,人类社会中不同国家和民族向现代社会的迈进同光热电磁运动和生物个体活动一样具有普适性的发展模式,资本是支撑人类社会永恒运演的“普照的光”。在研究者角度上,虽然研究者和被研究的人类社会都是人或人结成的,但由于人和人类社会根本上都只是物质世界的一种不同存在方式,物的本质的天生性或前定性决定着该“物种”的规定,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在于他的天生特质是有理性的、会思考的,总是从一定利益出发行事。

与主观-客观及其二者关系的分析框架相反,主体-客体及其二者关系的分析框架认为:其一,哲学社会科学是关于人的科学,人的现实存在与光热电磁运动、生物个体的活动不同,它不仅是受动性的存在,更是能动性的存在,由“现实的人”结成的不同国家的运演,既遵循了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所在国家人民自主选择的结果,不同国家的历史运演具有一定的自身特色,绝非其他国家发展道路的翻版、再版。其二,作为研究对象的人之本质并非天生或前定的,而是在一定的社会实践中生成的,即主体对象化、现实化为一定客体的过程,客体本质上只是主体本质力量的展现,“对主体的承认、肯定和确证”[6]。其三,既然研究者是人,他必然富有主观感情,设想社会科学像自然科学那样完全“去人化”既不科学,也不可能。

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以主体-客体及其二者关系作为分析框架,在研究对象上,提出西方国家内生融合资本的发展道路实际上只是作为主体的西方国家人民基于特定国情和时代条件,在遵循历史运演普遍规律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国家人民能动性的结果,它既非人类迈向现代社会的“普适性的发展模式”,也不适合拥有不同国情特色和民族自决权的其他民族照搬复制,同时因其根本上只是人类在商品经济形态阶段存在的暂时形式,并非“使生产财富和发展生产力得以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的那些关系”[3]612,因此也绝非人类社会终极运演的标准形式。世界其他国家都有权根据自身独特对象化实践形成的既定客体情况,结合时代境况,能动地探索出适合它们的现代发展道路。就整个世界而言,因作为主体的人是在对象化中生成的,人的这种对象化实践本质上是一种类实践,由不同现实个人形成的不同国家如果不能在世界层面上命运与共、休戚相关,这些国家不仅不能获得可持续性的发展,最终必将给全人类的健康发展招致不可预测的祸患。在研究者角度上,由于不论何种世界主义都来自一定民族国家或特定阶级阶層的思想家,思想家作为“现实的个人”在提出诸种世界主义思想时又总是基于特定群体的利益,因此尽管西方学者宣称其对人类迈向现代社会道路的阐述、对人类世界性发展的认识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但其本质上却是西方学者维护欧美国家对世界霸权强权的世界主义,既不客观也不公正。中国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同样有基于自身发展利益的考量——因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如果世界长期战乱恐袭、饥荒疫情此起彼伏,中国也将很难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7]209。与标榜公正合理、实则不公正不合理的西式世界主义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虽有出于维护中国发展利益考量,但其并不无视或忽视其他国家利益,反而恰是把中国的发展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做了统筹考虑,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为世界各国共遵理念,因而相比西式世界主义,其更积极、更可持续地维护了全人类的发展利益,顺应了世界历史的发展方向。

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是更积极的世界主义,这是指,相较于西式世界主义本质上只是屈从资本全球扩展意志的世界主义,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则是主动采取共驾共治资本逻辑的世界主义。从主体-客体及其二者辩证关系分析框架来说,资本的运转是曾为主体的劳动者在劳动中逐渐丧失其主体性,原为劳动结果的客体成了统治人的主体。“资本本身在本质上就是这种倒置。”[2]268以资本为轴心、维护资本全球扩张的世界主义,本质上都是让已为客体的死劳动反过来指挥、驱使人,“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让人家来鞣。”[8]客体异化成统治人、牵引人类前进和世界性安排的力量,因而这是人类消极的世界性发展。相反,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反对任由资本主导人类发展,主张把资本置于人的规制下,能够真正体现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是更为积极的世界主义。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是更可持续的世界主义,主要是指,相较西式世界主义固持单边主义、不断在全球发展和人与自然关系上频繁制造各种风险挑战的做法,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有作为独立主体实现美好发展的机会,坚持人(主体)同自然(客体)的和谐共生,较好地疏解了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与自然关系中存在的诸种深层次矛盾,因而能实现世界的更可持续发展。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研判图式

自由自觉的类实践-异化的类实践-类实践的解放,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把握人类世界性运演发展的基本研判图式。

首先,自由自觉的类实践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分析起点。“现实的个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逻辑前提。“现实的个人”的实践不是动物性个体的自发行为,而是有观念主导的社会性行为。“现实的个人”的实践总是由一定的观念主导,根源于动物所没有的意识、思维,能进行认识、判断、评价、审美等复杂的心理文化活动。“现实的个人”在从事物质生产、创造时,会以观念的、精神的活动作前提,这就使其生产活动成为总是有意识参与的活动。“现实的个人”内在持有的意识、思维,既依赖于其远比动物高级、复杂、智能的脑部器官,这使他不同于动物仅能进行维持肉体生存需要的活动、本质上属于被动地适应自在自然,还能够把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作为对象来思考,本质上蕴含了对自在自然的主动作为,能在积极掌握自然必然性中逐步实现更多更大的自由活动的可能;同时也依赖于“现实的个人”进行维持自身生存、发展活动的独特性——“现实的个人”的实践活动总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现实的个人”进行的社会性活动既有

诸如群体协作捕食等同动物一样的群体性行为,更有动物根本不具备的建构社会、组织社会、变革社会的能力和行为。正是这种社会性,才使“现实的个人”集聚了产生意识的必要条件,并拥有自由发展的可能——因为只有在社会中,“现实的个人”才把自然、他人、自我视为对象,并不断自觉地调谐其与上述三者的关系。这就是说,自然、他人、自我被作为“现实的个人”的考量对象,并不是直接被给予的,而是“现实的个人”经社会中介后的结果。这就是马克思所强调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3]571。既然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身都时刻处在一种共同存在的状态中,并且只有从根本上把握好这种共在关系,“现实的个人”才能获得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确立其存在的方式,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才提出世界各国人民是命运与共、休戚相关的关系。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一段时间内,人们错把马克思提出的“自由自觉的类实践”思想认知为人本主义与唯心主义耦合的产物,实际未注意或深刻认识到对“类存在”“类本质”“类解放”的思考是马克思一生的思想母题。“唯物史观的创立并没有打断或取消马克思对‘类问题的观照。只是在唯物史观形成之前,马克思的‘类哲学以人本主义异化逻辑为主导,而在唯物史观形成之后,则是以社会现实历史逻辑为根本。”[9]

其次,变革异化的类实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提出的初衷。将自由自觉的实践理解为人的类本质,不仅明确地表达了对预定人本质诸种论断的反对,更突出地揭示了人的类本质是在对象化实践中不断生成的真谛:一是每一“现实的个人”是怎样的人源于在其鲜活的生命活动中进行了怎样的实践作为;二是每一时代人的对象化实践所能达到的高度和广度既取决于其努力情况,也取决于当时社会整体的生产发展水平;三是人类必须不断推进对人与对象间关系的认识,以顺应这种规律为基础,才能更好更全面地成为理想中的对象。既然人的类本质是在历史与现实交汇的实践中的结晶,且这种实践运演并非简单的线性运演,而是蕴含着辩证法的复杂运演,通过对人的类本质实践的深入研究和艰苦探索,马克思科学地发现“对人的依赖”“对物的依赖”“自由全面发展的个性”是人的类本质历史发展的三大阶段。“对人的依赖”是人的类本质发展的第一大阶段,人类在这一阶段虽然囿于狭小地域范围,并附属在一定的族群内部,但整体上根本地保持了劳动者是所有者,或者所有者本身从事劳动的特质。也就是说,在这一阶段,劳动的客观条件尚未作为主体反过来统治人、支配人,人的类本质因而尚未整体和根本地表现为异化实践的状态。但人的类本质实践的第二大阶段——“对物的依赖”阶段则截然相反:人类在这一阶段的发展虽然已从自然时间对人的驾驭转向建构出社会时间以辅助并增加人的自由活動,空间上也由狭小的地域范围转向跨族群、跨区域和跨国界的状态,但相比前一阶段,劳动的客观条件俨然成为了主体,曾为主体的劳动者日益普遍地成了客体,劳动的客观条件反过来作为主体成为统治人的力量,这不仅极大地异化了人的类实践,更使世界整体地陷入了各种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的运演境地。为了有效规避和根本疏导人类在这一阶段所遭遇的诸种风险挑战,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基于主体对象化既可向客体支配主体方向演绎,也可向主体驾驭客体方向演绎,从变革异化的类实践入手,着力把劳动客观条件统治人的发展拉向联合起来的主体共建共用劳动的客观条件发展方向。

再次,促进类实践的解放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价值指归。实现类实践解放的自由人联合体社会是马克思主义视域人类达到终极发展的愿景。就人的类实践何以必将迈向类解放状态而言,这源于事物运动的否定之否定原理:在劳动的客观条件成为主体并统治人之前,尽管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是统一的,但人作为主体的类实践总体上是受制于自然时空的低水平孤立劳动。因而这是人的类本质实践的低水平肯定阶段。人的类实践若要达到高水平肯定阶段,则必须经过否定主体的发展阶段:一是否定劳动受自然时空的局限,人类才能实现对自然界的真正导控,即实现社会成员对自然界的普遍占有;二是否定劳动的孤立性,人类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性的共同劳动;三是否定劳动对人的单一规定,人类才能在多个层面上生产出自己的全面性。人本质上绝非限于单一的特定领域,而是能够在多个领域实现发展。“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3]537,必须否定劳动对人的单一规定。劳动的客观条件对主体的驾驭虽能客观上促成社会成员实现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但因它主观上把实现价值增值视为活动的唯一目的,这使它从根本上不可能主动促进人的类实践解放,相反会极大地阻碍人的类实践解放。怎样才能促成社会根本地转向以其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为目的的发展呢?这取决于以劳动者的劳动为中介的劳动客观条件的发展水平:其一,当每个个体的劳动产品或劳动本身还处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2]108时,由于“交换价值=物化在产品中的相对劳动时间,而货币又=同商品实体相分离的商品的交换价值”[2]109,人类劳动还受着脱离于人而独立的物的支配,个人的发展还处在“只能为社会和在社会中进行生产……个人从属于像命运一样存在于他们之外的社会生产;但社会生产并不从属于把这种生产当作共同财富来对待的个人”[2]108发展状态时,主观上联合起来的个人控制社会总生产,将决不可行,必须经过劳动的客观条件驾驭主体的历史发展过程,才能真正扬弃人受劳动的客观条件支配的状态。其二,当劳动的客观条件驱使主体发展到高度自动化生产时,高度自动化的生产将成为扬弃劳动客观条件统治人的客观条件。这是因为它的发展程度意味着劳动者已能摆脱自然力、社会关系力和自我认识力的禁锢,可以科学地对待自己不断发展的再生产程度,只有到此时,实现人的类实践解放才有可能。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就是现实联合全世界各种力量朝这一方向迈进的共同体治理方案,它的提出及其积极落实,必将加快人的类实践的解放步伐。

四、结语

当前,人类既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不可阻挡,也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人类又一次站在了十字路口。合作还是对抗?开放还是封闭?互利共赢还是零和博弈?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关乎各国利益,关乎人类前途命运”[7]209。相较于西方从“抽象的个人”逻辑前设出发、以主观-客观及其二者关系为分析框架、指向霸权强权和零和博弈的传统共同体治理思路,从“现实的个人”前提出发,以准确把握主体-客体及其二者辩证关系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分析框架,遵循类实践解放规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不仅符合人类发展的历史演进逻辑、顺应时代潮流、反映时代呼声,而且饱含宏大的全球视野、深邃的人类前景思考和丰富的“一起向未来”意蕴,根本上超越了历史上以往的共同体治理理念。全球协力共商共建共享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不仅能有效地克服人类在当下遭遇的诸多风险挑战,促进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形成,而且也会使马克思所描绘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愿景更好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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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董彪.马克思的“类哲学”与人类命运共同体[J].东北大学学报,2021(2):106.

[责任编辑:毛丽娜 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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