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华皓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郑红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红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并领取补贴;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定公司集体重大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侵占单位公物并无偿使用劳务;擅自挪用公司代偿准备金;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签订虚假劳务合同、业务协议等手段,个人及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红丽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华,美丽而有光彩
皓,洁白而明亮
你用你的名字
将这个名字玷污
职务,在你身上
成为各式各样
不规行为的“大旗”
巨额财物之侵吞
终使你所履薄冰
裂开愈来愈大的缝
咔喀一声断裂
将你淹没,将你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