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己”视域下中国现代家族小说“己”的自觉

2023-09-28 11:13高培华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包头014030
名作欣赏 2023年18期
关键词:家族小说

⊙高培华[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 包头 014030]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小说创作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开始关注“个人”“个性”,以“人”为中心,从外向内看,围绕青年成长的创作和研究,在反封建、反礼教、呼唤理性、民主、自由、平等、建构现代文化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与此同时,我们不妨尝试从“自我”“己”的角度由内而外,确切定位到“生命个体”“主动”的角度,即“己”的“自觉”重新检视青年的叛逆,或可在建立与中国传统文化“礼法”“群己”认知内在沟通的情况下,获得新的发现。

一、血缘宗法制下的“群己”关系

在人类社会形态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中,“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儒家“群己之辩”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血缘宗法制和家族制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人之生,不能无群”①,“人是非团结不能生存的,在有史时期,血缘是人类团结的一个重要因素”②。然而,“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③。血缘宗法制“以血缘关系的远近亲疏来区分高低贵贱。血缘关系就是血统关系,是人类因婚姻生育而自然形成的关系。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延伸扩大的内亲、外戚、同宗、同族等”④。血缘宗法制于夏、商逐渐形成,至西周完善,基本原则是分尊卑,别贵贱。男尊女卑,长尊幼卑;嫡贵庶贱,宗贵别贱,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内容。血缘宗法制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吕氏春秋·慎势》指出:“故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嫡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无等,则朝廷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无别,则宗族乱。”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与“法”并重的是“礼”,荀子主张在“明分使群”的基础上“隆礼重法”:“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仪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⑥至北宋,朝廷倡导循“尊祖、敬宗、收族”的宗法原则,各地以建宗祠、置族田、修族谱、订族规、立族长为特征的家族组织建立起来。

与血缘宗法制、家族制相适应,思想文化方面,儒家在普遍理性原则下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最高理想。孔子的思想核心“仁者,爱人”,指向自我道德的完善;“礼者,尊卑之差,上下之制也”,“克己复礼为仁”,通过“克己”,身体力行恭、宽、信、敏、惠,“于天下为仁”,“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⑦。“己”从属于“礼”,从属于团体、宗族和最高统治集团,即以“尊卑”和“上下”为前提。“礼”的约束,使“己”成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特定的历史阶段,“己”作为个体生命,隐没在“群”和伦理关系中。“仁”和“礼”作为孔子思想的核心,侧重于通过道德教化,弱化人的自然属性,导向人的社会化,即“群”的能力。儒家思想较为鲜明的底色是“群体本位”。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概括社会结构时,提出“差序格局”理论。描述人伦关系,首先确定一个中心点——“己”,由“已”向外推开,一圈一圈,形成数个差序鲜明的同心圆。“差序格局”将“己”从“群”中凸显出来,因为“己”的中心地位是理论立足以及推演的前提。同时,费孝通又明确了“伦”的存在和样态:“伦是有等差的次序”,“伦重在分别,在《礼记》祭统里所讲的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都是指差等。‘不失其伦’是在别父子、远近、亲疏”。以“己”为圆心,以“伦”为次序,像波纹在水面上泛开一样,每个人按与自我相隔的距离来界定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⑧在这里,“伦”成了与“己”和“群”同样重要的存在。梁簌溟指出,中国文化既非个人本位,也非群体本位,而是伦理为本位,“所谓伦理者无他义,就是要人认清楚人生相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⑨。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长河中,随着人对于自然、社会、自身认知的发展变化,无论群体本位、伦理本位,还是个人本位,都是糅合共生,结合当下需求而有所侧重,在某一时段、某一地域表现为此消彼长。清末民初,随着封建帝制的没落,国家层面以“君臣”为首要特征的封建等级秩序逐渐松动;家族层面“父子”“夫妇”“兄弟”等家庭成员关系地位也相应发生变化。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文学表达逐渐凸显“个人”。钱谷融认为“文学的对象、文学的题材,应该是人,应该是时时在行动中的人,应该是处在各种各样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人”,“人的解放”成为现代文学创作的重要母题。作为传统文化堡垒的“家族”被写进小说时,呈现出新特点,即个体生命“己”的自觉。其在小说“故事”层面体现为家族成员表现重心代际下移,小说“叙述”层面表现为“内聚焦”叙事。

二、现代家族题材小说故事层面:家族成员表现重心代际下移

法国叙事学研究者热拉尔·热奈特提出,人们谈论的叙事学中的“叙事”这个词,实际上包含了三层含义,即故事、叙事、叙述。故事指真实或虚构的事件,叙事指讲述这些事件的话语或文本,叙述则指产生话语或文本的叙述行为。⑩通过比较不难发现,现代家族题材小说在故事层面存在着共性,即“己”的凸显,青年一代个体生命主体性的自觉。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和实践论意义上,“主体”指向的人,是指具有自由自觉的意识、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和条件,并且能将自由自觉的意识运用到实践当中的人;“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时的特殊本质表现,主要是指人对自身活动及其对象建立驾驭关系、为我关系、主宰关系,使之服从于内在自身价值尺度的固有本性。“从宏观层面讲,主体性是20世纪中国文化、文学建设的重大问题,它以不同的形态和方式存在着,更多的时候不是以‘主体性’名义出现,而是在其他名词中包藏着主体性的思想内涵,如人性、自我、个体、理性、非理性、自由等。”⑪“自觉”是指自己感觉到,自己意识到,指自己有所认识而觉悟,出自《孔子家语·致思》。主体“己”对自我有着强烈的认知和自觉,小说里具化在家族青年人物形象身上,这些人的生活和思想支撑起整个故事,他们主导着故事的发展和走向;相对的,居于家族伦理顶端的父辈人物形象常常成为符号式的存在,有的甚至缺席,家族成员表现重心代际下移。

(一)青年人物形象“凸显”

鲁迅的《狂人日记》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第一篇优秀的白话小说,在个体生命之自觉方面,做出尝试性探索。高一涵在《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中指出:“澄清流水必于其源,欲改造吾国民之德知,俾之脱胎换骨,涤荡之染于专治时代之余毒,他者吾无望矣,惟在染毒较少之青年,其或有以自觉,此不佞之所以专对我菁菁茁茁之青年。”⑫《狂人日记》以青年“狂人”作为主人公,其因“疯癫”脱离“常规”社会秩序和思想秩序,怀疑审视周围的一切:赵贵翁的眼色、赵家的狗、路人耳语、死鱼的眼睛、大哥的关切以及大哥请来为他治病的大夫等。面对这些人和物,“狂人”都是从不同寻常的角度观察思考,而后产生抗拒、敌对的心理。“狂人”眼里,世间万物都与他对立。小说中反复呈现“狂人”的心理“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研究之后“狂人”惊见:

第一,“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第二,“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第三,“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吃人”的始作俑者就是所谓“仁义道德”,现实中的践行者便是大哥,这里最深的觉知是“我”自己也早已混迹“吃人”的行列。“狂人”以强烈的个体生命自觉提出质疑:“从来如此,便对么?”他以比常人更清晰的意识和逻辑层层揭开谜底,道出礼教吃人的真相。然而面对强大的封建传统,狂人自知一切抗拒也许只是螳臂当车,最后只能虚弱地呼吁:“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小说开篇文言小序交代,“狂人”“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己”之自觉犹如昙花一现。但是,“狂人”“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登场,犹如黑暗中的一道闪电,短暂的光亮让人们看到了前进的方向。沿着鲁迅《狂人日记》开辟的道路,现代家族小说展开了“青年成长与叛逆”的书写。

“礼”在千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背离初衷,逐渐异化,成为“群”压制“己”的枷锁。1903年,严复将约翰·密尔出版于1859年的《论自由》译介到中国,临出版前将书名定为《群己权界论》,作为思想启蒙的重要译著,“群己权界”较之“自由”更契合中国的文化语境和现实需求。“群”者,群体,社会公域也;“己”者,自己、个人私域也。公域的权力和私域的权利都有界限。“群”与“己”之间互动平衡,“使不偏于国群而压制小己,亦不袒护小己而使国群受害”。如果说“狂人”只能以疯癫的方式在“无物之阵”中获得一时的主体性“自觉”,那么“觉慧们”的“自觉”已经生活化,启蒙思想的浸润和引领使得他们不再遮遮掩掩,自由自觉的主体意识能够作用于主体行为的各个方面。“觉慧们”要主动争取属于“己”的权利。巴金小说《家》中,青年是整部小说的主要表现对象:觉新作为长辈与弟弟们的纽带,虽有着个体的自觉,但碍于祖父对于长房长孙的期待以及家族责任的承担,在具体行动中缺乏勇气,常常陷于知行分裂的痛苦;相对而言,觉民、觉慧有大哥的庇护,我行我素,性格和行动更为干脆果断。尤其觉慧,作为高老太爷的三孙,在“五四”思潮的影响下,是高家最早的觉醒者和叛逆者。他关注社会发展,热心时事动态,与同学一起创办周报,《黎明周报》被封禁之后,觉慧和他的同学们决定以《利群周报》代之:

热心是多么美丽的东西!它使得几个年轻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一切的困难克服了。隔了一天他们就把利群阅报处成立起来。再过两天《利群周报》发刊的事情,也筹备妥当了。⑬

觉慧在公共空间里找到了有意义的事情,唤起生命热情。“黎明”和“利群”,作为周报的名称,实际上就是那个时代青年们在个体生命“自觉”时的“觉他”信念和“觉他”行动。

觉慧和觉民一起去参加了利群阅报处的开幕……这一天的生活给了觉慧一个很好的印象,他从来没有像这样地感动过。谈笑、友谊、热诚、信赖……这一次十几个青年的茶会,简直是一个友爱的家庭聚会。但是这个家庭的人并不是因血统关系和家产关系而联系在一起的;结合他们的是同一的好心和同一的理想。⑭

身体力行,不论事情大小,不论最终的效果如何,在觉慧看来,这样的行动让他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生命的愉悦。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

可是他一回到家,走进了大厅,孤寂便意外地袭来了。他好像又落在寒冷的深渊里,或者无人迹的沙漠上。在他的眼前晃动着一些影子,都是旧时代的影子,他差不多找不到一个现代的人……在午饭的时候,他在每个同桌者的脸上都见到苦恼的痕迹。继母在诉说四婶和五婶的战略。在后面响起了四婶骂倩儿的声音,不久在天井里又开始了五婶和陈姨太的对骂。⑮

觉慧用审视的眼注视整个大家族,用善感的心评判一切,他从家族长辈们陈腐的生活里,从青年一代不能自持的痛苦中,明确地感受到这个家族必然走向衰败。小说通过元宵节青年一代游园时的对话,表现了觉慧希望这个家族“树倒猢狲散”,“早点散了,好让各人走各人的路”。最终,他选择离家出走。“五四时期普遍自我意识的觉醒在作品的内容因素上有着显著的表现……自我意识觉醒更为深层的反映在于以自我作为认知对象的潜在创作意旨,在这一指向的制约下,五四文学从主体到人物形象和题材全面向着‘自我’这个焦点凝聚。”⑯事实上,五四开启的“自我”这个焦点贯穿于整个现代文学史。如果说《家》是以“家族”“礼教”“个体”作为认知对象,那么《财主底儿女们》则更侧重于对“个体”“自我”“成长”的探索。

路翎《财主底儿女们》在表现青年的叛逆和成长变化方面更加深入。小说中描绘的蒋家是苏州一个富裕的大家族,家长蒋捷三有众多儿女。其中三个儿子蔚祖、少祖、纯祖,他们的人生道路可以看作知识分子的不同选择。长子蔚祖最为父亲所看重,被赋予光大家业的厚望,他背负着传统伦理的重担,软弱无能,又无法放下对金素痕的执着,最终自杀。路翎说:“我找到了一个典型,一个在封建与半殖民地的环境里被压溃的,在生活底空虚里长成的优柔、苦恼、无能的人。这是中国资产阶级的特质,它底发展是畸形的,不完全的。它是苍白、贫血或者歇斯底里的。”⑰但也就是这个人物身上却有着深刻的“自省”意识,希望他的儿子不要像他一样。次子少祖,“由于某些机缘——这些机缘往往是决定人底一生的,他十六岁便离家到上海读书。这个行动使他和父亲决裂。在这样的时代,倔强的、被新的思想熏陶了的青年们,是多么希望和父亲们决裂。蒋少祖是蒋家——那样的蒋家底第一个叛逆的儿子,这件事是很重要的”⑱。他在上海读书,去日本留学,有着清醒的自主意识,积极参加救国救民的社会活动,抗战之后思想发生转变,面对现实的瞬息万变,自觉回归家族,埋首于传统文化。三子纯祖,从战场到演剧队,再到石桥场,生活空间一直变换,在变换中成长和探索。“这个蒋纯祖是举起了他底整个生命在呼唤着。我希望人们在批评他底缺点,憎恶他底罪恶的时候记着:他是因忠实和勇敢而至悲惨,并且是高贵的。他所看见的那个目标,正是我们中间的多数人因凭信无辜的教条和劳碌于微小的打算而失去的。”⑲蒋纯祖是现代文学“出走”人物形象里走得最远的一个。他勇敢、真挚、敏锐、热烈,短暂的生命之旅洋溢着生命的自觉。胡风在为《财主底儿女们》作序时指出:“路翎所要的并不是历史事变底记录,而是历史事变下面的精神世界底汹涌的波澜和它们底来根去向,是那些火辣辣的心灵在历史命运这个无情的审判者前面搏斗的经验。”

家族中的青年们以与父辈的对立、与家族的叛离宣告自我独立,他们出生的家庭、家族不同,学识、教养、习惯、生命轨迹皆不同,但是趋同的时代潮流和生活环境使他们产生了几乎一致的共识:反封建,反礼教,首先自己要从代表着封建人伦秩序的旧家庭、旧家族中剥离出来。陈独秀在《新青年》中明确“新文化运动是人的运动”,鲁迅于《文化偏至论》中指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子君口中“我是我自己的”,是那个时代青年们共同的呼声和向往,生命个体“己”从自我走向自觉。

(二)父辈人物形象缺席或符号化

五四新文化运动伊始,封建礼教与家族制度被看作“自我”“己”成长道路上最大的障碍,吴虞《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中指出:“商君、李斯破坏封建之际,吾国本有由宗法社会转成军国社会之机。故至于今日,欧洲脱离宗法社会已久,而吾国终颠顿于宗法社会之中而不能前进。推原其故,实家族制度为之梗也。”⑳《狂人日记》后,反封建礼教及家族制度成为现代小说表现的重要主题。封建礼教所指宽而泛,“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㉑。在家族题材的小说里,位居于“礼”上层的尊者“父”,祖父、父亲首当其冲,理论上成为青年们反抗和批判的对象,父辈的威严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小说中,“子”对“父”的反抗和批判避开了正面交锋,父辈形象常常成为概念化的存在,有的甚至缺席。

在《狂人日记》《沉沦》这两部“五四”个性解放大潮里领军式的作品中,狂人“我”和留学生“他”,成长过程中都没有父亲形象的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大哥。大哥的意义,兼具父辈的责任与手足的温情。巴金的小说《家》以高家青年一代“觉”字辈为主要表现对象,他们的父亲也是“缺席”的。但写一个大家族,写家族矛盾,无法避开身份地位具有伦理权威的“一家之主”,所以祖父高老太爷的形象在现代文学史中具有典型性。高老太爷在小说中与其说是一个父辈人物,不如说是一个家族伦理顶端的符号和象征,他的确存在,主导着家族秩序,以高公馆吃年饭的场景为例:

正是吃年饭的时候。两张大圆桌摆在堂屋中间,桌上整齐地放着象牙筷子,和银质的杯匙、碟子。每个碟子下面压着一张红纸条,写上各人的称呼,如“老太爷”“陈姨太”之类。每张桌子旁边各站三个仆人,两个斟酒,一个上菜。各房的女佣、丫头等等也都在旁边伺候……主人们大大小小集在堂屋里面,由高老太爷领头,说声入座,各人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很快地就坐齐了。㉒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大家族里,团坐在一起吃年饭也是一件不容小觑的事。如高公馆的情形:主仆有别(坐和站),尊卑有等(上面一桌,下面一桌),长幼有序(座位提前写好各人的称呼),身份有别(另外还有一个客人就是觉新们的姑母张太太),虽是一家人,四世同堂,整整齐齐,但绝不能乱了次序,“在这张桌上除了老太爷外,大家端端正正地坐着,老太爷举筷,大家跟着举筷,他的筷子放下,大家的筷子也跟着放下。偶尔有一两个人谈话,都是短短的两三句”。高老太爷一家之主的威严在座次和席间晚辈的动作中不言自明。正如学者阎云翔指出:“‘差序格局’既有横向的差,也有立体的序,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等级观,形成了中国人的差序人格。”家族内部的等级划分通过“吃年饭”这一典型场景淋漓尽致地呈现。这一场景中人与物的秩序所蕴含的人伦等级,为故事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实际上多数情况下,高老太爷其人在小说中处于“隐”的状态,但是作为家族伦理秩序顶端的存在,家族一些重要事情的决断都与高老太爷有关系。也就是说,高老太爷的意志和余威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家族成员的命运及走向。例如鸣凤、瑞珏这两个女性悲剧人物。鸣凤作为高公馆大房的丫头,虽然与三少爷觉慧相互喜欢,但是他们无力改变鸣凤被许给冯乐山做妾的决定,最后,鸣凤以投湖表达反抗;觉新的妻子瑞珏,因高老太爷去世有忌讳而不许她在高公馆生孩子,结果到城外难产而死。《家》之所以蕴含着强烈的反封建反礼教特质,这两件事情非常具有代表性。但是,我们通过文本细读可以发现:鸣凤作为二选一的备选对象可能许给冯乐山做妾的事情,是通过觉慧无意中听婉儿和鸣凤的谈话交代的,显然,做决定的人是高老太爷,但是没有正面描写;瑞珏需要到城外生孩子的事件,是在高老太爷去世以后:

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这件事情引起了陈姨太、四太太、五太太和几个女佣的焦虑,起初他们还背着人暗暗的议论。后来有一天,陈姨太就带着严肃的表情对克明几弟兄正式讲起血光之灾来: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那么产妇的血光就会冲犯到死者身上,死者的身上会冒出很多的血。唯一的免灾方法就是把产妇迁出公馆去。迁出公馆还不行,产妇的血光还可以回到公馆来,所以应该迁到城外。出了城还不行,城门也关不住产妇的血光,必须使产妇过桥……这样才可以避免“血光之灾”。

他们要觉新马上照办,他们说祖父的利益超过一切。㉓

以陈姨太为首的长辈们以“祖父的利益超过一切”的孝道压制了所有想要反对的声音,他们“最妙是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㉔。鲁迅说:“死于敌手的锋刃,不足悲苦;死于不知何来的暗器,却是悲苦。但最悲苦的是死于慈母或爱人误进的毒药,战友乱发的流弹,病菌的并无恶意的侵入。”高老太爷作为“一家之主”,其权威不容置疑,但是小说文本在叙述策略上没有正面描述,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而更可怕的是“陈姨太、四太太、五太太和几个女佣的焦虑”,封建纲常伦理的强大和惯性,早已布下“无物之阵”,一直在悄无声息地弥漫并碾压一切抗拒者。

总的来说,父亲形象在现代家族题材小说中并不多,与当时激烈批判封建父权的文化思潮相比较,温和了许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写作者需要处理“理”与“情”的纠缠。时代大潮要求批判以“父”为表征的父权专制、家族制度、封建宗法纲常,而每个作家首先是生活在现实世界的人,是“父亲”的“孩子”,也是“孩子”的“父亲”,创作意图与描绘实践必然产生纠结和矛盾,虽说小说等文学作品大多属于虚构,但是鉴于现实的种种制约,创作者们需要把控力道和火候。人物表现方面,青年人物形象是现代家族题材小说言说的核心,青年一代“己”在认知方面的自觉以及在践行中的挣扎成为小说的灵魂。

三、现代家族题材小说叙述层面:内聚焦叙事

文学的叙事就是用话语虚构社会生活事件的过程。㉕一定的叙事话语方式,包含着人对自然、社会、文化以及“自我”的认知。中国古代小说擅长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讲述故事,通过跌宕起伏的情节推进故事发展,运用人物对话表现人物心理。随着人对“自我”认知的发展,现代语境下与“个体本位”相呼应的“我向”思维叙事显著增加,小说创作特别专注于表现人物心理。

现代家族题材小说“己”的自觉,叙述话语层面表现为“内聚焦”叙事。叙述话语就是叙事作品中讲述故事的语句。叙述话语不仅是传达故事内容信息的载体,而且具有影响叙述内容和叙事接受的能动性。㉖鲁迅小说《狂人日记》运用第一人称日记体,郁达夫小说《沉沦》运用第三人称自叙传。二者在深入表达“自我”方面均获得成功,这两部具有开创性的作品,共同点是“内聚焦”。这里的“聚焦”也就是叙事视角,是作品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角度,根据叙述者观察故事中情境的立场和聚焦点而区分。传统的叙事视角研究一般根据叙述人称来划分:第一人称叙述是叙述者作为故事中人物从内在角度讲故事的叙述方式;第三人称是叙述者与旁观者的口吻,从外部讲故事的叙述方式;此外,还有第二人称,即以你为故事中人物的这样一种特殊叙述方式。法国学者热奈特则用“聚焦”这个概念来分析不同的叙述视角。他将聚焦分为零聚焦、内聚焦和外聚焦三种类型。“内聚焦”叙述的特点是叙述者只叙述某个人知道的情况,即从某个人的单一角度讲述故事。叙述者通常是故事中的一个角色,叙述焦点因此而移入作品中,成为内聚焦。㉗

(一)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

《狂人日记》运用第一人称内聚焦,小说第一部分文言小序的叙述动作是:以第一人称“余”——“狂人”和哥哥昔日好友——交代日记的由来,并说明“记中语误,一字不易”,“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余”是叙述者,不是小说主人公。第二部分正文的叙述动作可以概括为: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者“我”——狂人——记录自己患“迫害狂”病症时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首先,“狂人”既是叙述者,又是小说主人公;既可以参与事件过程,又可以离开作品环境,面向读者进行描述和评价。第一人称叙事便于表现“自我”内心最隐秘、最深沉、最复杂、最矛盾的心理,很容易拉近与读者的距离,“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追问,引起读者共鸣。双重身份使“狂人”不同于作品中其他角色,他比其他角色更透明,更易于理解。其次,“我”作为叙述者,受到了角色身份的限制,不能叙述自己不知的内容,日记里记录了自己一些生活片段和心理片段,这种限制造成了叙述的主观性,“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空白和错乱之处需要读者依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文化修养填补纠正。不同于传统小说叙事对人物、事件有条理地呈现,处于内聚焦状态下的“余”和“我”,拥有明确的主体意识,两个主体之间相互印证,使小说文本获得了一定的思想价值。如果说《狂人日记》的正文是在抽丝剥茧地指出封建礼教吃人的真相,引导众人反思“常规”,反思“自我”,那么文言小序的设置则一方面“建构”,另一方面“解构”。“建构”体现在第一人称“余”的代入,让读者感受到日记来源的“真实”“自然”;“解构”体现在曾经以“疯癫”获得思想自由的那个“我”,“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身体和心灵都回归到旧秩序,疯也好,醒也罢,都成为过去时。文言小序代表的文本时间和正文代表的故事时间在叙述动作上形成很好的互文效果,表明了封建礼教的根深蒂固和难以抗拒。

《狂人日记》之后,“内聚焦”成为现代小说创作中备受青睐的一种叙述方式,以内聚焦为显著特征的自叙传小说、日记体小说活跃起来。《狂人日记》《沉沦》之后,较为典型的如20世纪20年代后期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现代家族题材长篇小说如20世纪三四十年代巴金的《家》《春》《秋》及路翎的《财主底儿女们》等。

(二)第三人称内聚焦叙事

短篇小说《狂人日记》《沉沦》《莎菲女士的日记》采用第一人称内聚焦叙述;长篇小说的叙述方式较为复杂,《家》和《财主底儿女们》等以第三人称全知视角为基础,加入内聚焦叙述,小说部分内容或主要内容是以故事中的某一个或多个人物的视角展开叙述的。“内聚焦”叙述体现出明显的重视个体独立性和话语权的“我向”思维。

巴金小说《家》的叙述焦点的变换体现出多个“己”的视点。现代第三人称叙述作品有一类不同于全知全能式叙述的变体。作者放弃了第三人称可以无所不在的自由,实际上退缩到了一个固定的焦点上㉘,故事叙述的焦点主要落在长房“觉字辈”兄弟身上。以叙述觉民的婚事为例,觉民与姑妈家琴表妹情意相投,相互许下嫁娶诺言。但是天不遂人愿,冯乐山在高老太爷过六十六岁诞辰时给觉民介绍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冯乐山的侄孙女。这件事情觉慧无意间在女孩子们的谈话中得知,马上告知二哥觉民,于是觉民离家逃婚,大哥觉新维系着祖父与弟弟们的关系:

觉新处在这种困难的情形里,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做才好。他本来想承认觉民的举动是正当的,然而他无法帮忙觉民;他不但不能帮忙,反而不得不帮祖父压迫觉民,以致觉慧也把他当作了敌人。找不回觉民,无法应付祖父;找回觉民,又无以对觉民……父亲临死时曾经把弟妹们交给他……他想到这里,只好躲在房间里同瑞珏相对流泪。㉙

一边是祖父的意志,一边是弟弟的终身大事,被祖父器重的长房长孙、被弟弟信赖的大哥——觉新,夹在中间左右为难。选取觉新本人的视角叙述,最能以“己”的优势呈现人物矛盾复杂的内心世界,觉新艰难的处境以及优柔寡断的性格跃然纸上。他的悲剧性就是在于站在长辈和“家”的叛逆者“中间”,焦灼在“旧”与“新”之间,徘徊在“群”与“己”之间。鲁迅说,生存在“过渡时代”乃至一切时代的人们,都可以就某种意义被认为是“站在中间的人”,“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这种“中间物意识”带有普遍意义。

小说《家》反观和批判的话语权更多从觉慧这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形象展示出来,具体表现为觉慧“内聚焦”的叙述方式:

有一天觉慧刚在一个地方跟觉民秘密的会见以后回到家里,怀着一颗痛苦的心,别了那个绝望的苦斗着的哥哥,他好像别了整个光明的世界。家,在他看来只是一个沙漠,或者更可以说是旧势力的根据地,他的敌人的大本营。

大哥,我不能够在家里再住下去了。我要走!㉚

在觉慧心里,“家人”是“敌人”,“家”是荒凉的“沙漠”,是“敌人的大本营”,所以他可以在大哥承担了一切责任的情况下毅然决然地“走”,“旧”与“新”之间,他毫无挂碍地走向“新”。“新”从客观上讲充满“未知”,但是在觉慧主观的认知中,“新”是令人向往的:“他立在船头”,“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流去”。虽然是第三人称叙述,但是觉慧的内在视角叙述出逼真的故事情境和心理状态,使我们无时无刻不感觉到一个鲜明的自觉的“己”的存在,热烈、至诚、理想化,甚至有点偏激。内聚焦的叙述方式造成了不自觉的代入感,使人们感觉自己就是觉慧。这种强烈的情感共鸣,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小说抒情说理的枯燥和空洞。可以说,觉慧的情感、情绪,始终蔓延在小说中,并奠定了小说的叙事走向和思想基调,包含着深刻的生命自觉和文化自觉。这种生命自觉和文化自觉同样也体现在《财主底儿女们》这样的小说中,这里不再详述。

综上所述,内聚焦的优势在于:首先,便于表达人物复杂的心理世界,放大“自我”,清晰地呈现清醒且自觉的生命个体“己”;其次,便于引起受众的同理心,激发和调动叙述接受的潜能。内聚焦的适切使用,丰富了现代小说的叙事景观。

四、结语

以“人”为认知焦点,当我们“由内而外”地观照现代家族题材小说时,时代大语境下,依附或被遮蔽在家族群体里的生命个体“己”,也“由内而外”地散发出生命的活力与热望。他们以叛逆的姿态出走,却在现实的泥淖里挣扎,或悬置,或复古,或沉没。经济不独立,他们一“己”的反抗终究显得虚弱,然而他们的“内省”和“自觉”,是破旧立新的火苗,是时代发展的先锋。“在封建主义里面生活了几千年……经过了无数的考验以后,终于能够悲壮地负起了这个解放自己的战争底重担。在那中间的青年知识分子,一方面是最敏感的触须,最易燃的火种,另一方面也是各种精神力量最集中的战场,因而也就是最富于变化的、复杂万端的机体……在这中间挣扎着忠实而勇敢的年轻的生灵(们),虽然带着错误甚至罪恶,但却是凶猛地向过去搏斗,悲壮地向未来突进。”㉛

①③⑥ 方勇、李波译注:《荀子》,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42页,第142页,第300页。

② 吕思勉:《中国文化史》,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35页。

④ 金元浦主编:《中国文化概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页。

⑤ 陆玖译注:《吕氏春秋》,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8页。

⑦ 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93页。

⑧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 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8页。

⑨ 梁簌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87页。

⑩㉗ 〔法〕热拉尔 ·热奈特:《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王文融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页,第129页。

⑪ 刘小平:《文学主体性问题的缘起、内涵与论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第50页。

⑫ 高一涵:《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青年杂志》1915年第1卷第3期。

⑬⑭⑮㉒㉓㉙㉚ 巴金:《巴金选集·家》,四川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第245页,第246页,第246页,第98页,第309页,第268页,第268、325页。

⑯ 李今:《个人主义与五四新文学》,北方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43页。

⑰ 晓风:《胡风路翎文学书简》,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⑱⑲ 路翎:《财主底儿女们》(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第2页。

⑳ 吴虞:《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新青年》1917年第2卷第6号。

㉑ 胡平生、张萌译注:《礼记》(上),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5页。

㉔ 吴虞:《礼教与吃人》,《新青年》1919年第6卷第6号。

㉕㉖㉘ 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233页,第236页,第250页。

㉛ 胡风:《财主底儿女们·序》,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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