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中的道德:神圣价值之权衡*

2023-10-28 03:32韩雨芳丁晓军
应用心理学 2023年4期
关键词:权衡神圣保护性

韩雨芳 喻 丰 丁晓军***

(1.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西安 710049;2.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心理学系,武汉 430072)

1 引 言

神圣价值(sacred value)指的是道德共同体认为具有超验意义(transcendental significance)的价值,其与世俗价值(secular values)相比具有无限性(infinite);这些价值被视为是绝对的、不可协商的(non-negotiable),不可与其他价值进行权衡(Tetlock et al.,2000)。例如,“义”在孟子那里就是一种神圣价值,他主张舍生取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此外,孟子认为“义”这种神圣价值具有先天性、普遍性:“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从亚里士多德到尼采,政治哲学家推测,如果人们相信用于规范生活的道德准则不是武断的社会建构,而是根植于具有超验意义的基本价值观(bedrock values that transcend the whims of mere mortals),那么他们更倾向于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不要因为我这么说就做某件事”对决策的影响比“不要因为上帝这么说就不做某件事”更小(Aberle et al.,1952)。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发现,尽管不同群体所持有的神圣价值存在巨大差异,但是神圣价值具有跨社会的普遍功能性,即道德群体建立各种制度障碍和心理障碍将神圣价值与世俗“污染”隔离开来(Tetlock,2003)。在此基础上,心理学家从社会认知的角度将神圣价值定义为在道德群体中具有超验意义的价值,这些价值被排除在与世俗价值的比较、权衡和混合之外,而当神圣价值受到世俗价值的攻击时,人们会努力保护自己的私人自我和公共身份免受禁忌中不纯洁思想和行为的污染(Tetlock,2003)。

通俗来讲,神圣价值是人们拒绝将之与其他价值(如物质激励)进行权衡的价值,包括基本的宗教信仰、国家民族身份概念和道德规范等(Berns et al.,2012)。例如,对某些个人或群体(如黑人)的非人化是对生命神圣性的冒犯,对国旗的亵渎会受到谴责,平等准则、相互尊重以及等级尊重等规范也都或含蓄或明确地被视为神圣价值(Schoemaker&Tetlock,2012)。从概念表述上来看,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protected values)极为相似。Baron 和Spranca(1997)将保护性价值定义为“一种拒绝与其他任何价值相互交易,尤其拒绝与经济价值进行交换的观念”。据此,诸多学者认为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二者可以相互指代(岳童 等,2021;赵雷,2014)。但是,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之间存在差别。如同Baron(2017)所言,保护性价值中的许多价值观念与宗教无关,“除非环保主义是一种宗教”,否则将神圣价值等同于保护性价值似乎有些牵强。从概念来源上看,神圣价值由宗教禁忌转化而来。禁忌用来描述任何神圣的、不可侵犯的、禁止的、不洁的事物(盗窃、谋杀、不该吃的水果或肉类等),以及由人们对其所持态度而形成的某种禁制(Schoemaker & Tetlock,2012)。 Fiske 和Tetlock(1997)认为禁忌源于领域间的不可通约性。在他们的社会关系理论(social relational theory)中,社会生活是由公共共享(communal sharing)、等级排序(authority ranking)、平等匹配(equality matching)和市场定价(market pricing)这四个交换领域组织协调的。这四个领域的交换性质各不相同,领域内的交换是被允许的,而人们对跨领域交换的态度取决于这些领域之间的社会距离,相关态度由轻度困惑到愤怒谴责再到最终的拒绝。公共共享领域和市场定价领域之间的社会距离最远,因此跨越这两个领域所进行的交换会导致最不协调的权衡(Shiell et al.,2009;Mcgraw & Tetlock,2005)。在该社会关系理论中,决策的逻辑等同于角色约束义务的逻辑,即人们所做的决策代表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希望别人将自己看成是什么样的人。也就是说,当一种取舍破坏了一个人作为道德存在或社会存在的形象时,它将被视为一种禁忌。如果人们认为对某些价值的承诺是绝对的、不可替换的(如人类生命、自由或民主),即这些价值是神圣的,那么将它们与世俗需要(如金钱)进行交易就是禁忌,是对神圣价值的冒犯(Shiell et al.,2009)。而Baron 和Spranca(1997)认为保护性价值来源于人们的道德伦理规范,历史和个人发展过程中的保护性价值的起源可能与一般义务论的起源联系在一起,而义务论可能起源于法律的术语和概念,即作为义务,被指定禁止、允许或要求的内容。由此,Baron(2017)将保护性价值明确定义为“无论允许这样做的好处有多大,都应该禁止这样做”、“如果此时此刻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无论允许这样做的好处有多大,都不应该允许这样做”的价值观念。需要注意的是,义务论的道德规则通常被理解为是初步义务、必须考虑的因素,但可以与其他因素进行权衡。当人们认为这样的规则是绝对的时,他们可能根本没有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冲突。因而,从概念来源上看,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并不相同。从概念特性上来看,基于对保护性价值概念的分析,保护性价值有六种特性:绝对性、数量不敏感性、对象相关性、道德义务性、拒绝交易性和愤怒性(Baron&Spranca,1997)。绝对性强调人们拒绝用保护性价值与其他任何补偿价值做交易,当保护性价值受到伤害时,任何补偿无济于事;数量不敏感性指的是保护性价值针对行为本身,与行为后果的数量无关,即“伤害一次”与“伤害十次”同等恶劣;对象相关性指的是保护性价值指向特定对象,并非所有对象,这与具有对象一般性的宽泛道德规则不同;道德义务性,即保护性价值所禁止或允许的行为与道德义务紧密相连,而道德义务普遍存在,独立于人们的认知,具有客观性;拒绝交易性,即人们不会接受自己的保护性价值所指向的客体正在现实中被交易的事实;愤怒性,当保护性价值受到侵犯时,人们会变得愤怒(Baron & Spranca,1997;何贵兵,奚岩,2005)。与保护性价值不同,相关研究并未对神圣价值的特性予以明确说明,但根据以往研究发现,神圣价值在以下几个方面区别于保护性价值。第一,保护性价值是道德义务,独立于人们的认知,并非传统与个人偏好。研究表明,感知群体威胁导致群体偏好转化为神圣价值,即当一种特殊的世俗偏好受到其他群体的威胁时,感知到威胁的群体成员将该偏好纳入宗教仪式之中,并通过频繁地参加仪式增强对该偏好的承诺,从而将其转化为神圣价值(Sheikh et al.,2012)。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神圣价值并非独立于人们的认知,而是共享群体规范与承诺的结果。第二,研究者发现,当违反保护性价值的程度较轻或可能性比较小时,人们有时候也会接受交易(Baron & Spranca,1997),这与保护性价值的“拒绝交易性”相悖,但持有神圣价值的个体表现出更低的妥协意愿和更多的拒绝交易行为(赵雷,2014)。第三,当保护性价值受到侵犯时,人们会变得愤怒,而人们应对神圣价值被侵犯的方式根据权衡类型而异,如道德净化、道德愤怒或决策惰性(本文第4 节将对此予以详细分析)。也就是说,当神圣价值和保护性价值遭受侵害后,人们的应对措施不同。因而,从概念特性上来看,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也并不相同。

2 决策中为何考虑神圣价值?

神圣价值具有广泛的重要性,它不是达到某种外部目的的手段,而是所有目的之目的。人们需要神圣价值赋予生活以意义,去神圣化给个人和集体的幸福带来风险。神圣价值存在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个人或群体的决策受到神圣价值的影响。如相比于使用公共共享的营销策略(建立幼儿服务)的宗教组织,人们不太愿意加入使用市场定价的营销策略(重新塑造品牌)的宗教组织(Mcgraw et al.,2012)。消费者认为药品,尤其是能够降低胆固醇的“救命药”,而不是具有美容功能的药物,应该基于公共共享原则来定价,药品价格上涨的公共理由也比市场理由更容易被人接受(Franks&Scherr,2019))。相比于保守主义者,自由主义者更加支持“关怀”和“公平”这两个道德基础,他们的政治立场建立在“同情”和“社会正义”的观念之上,而保守主义者更支持“忠诚”、“权威”和“神圣”的道德基础,他们的政治立场基于对“爱国主义”、“传统主义”和“宗教纯洁”的考虑(Battista et al.,2020)。

决策中考虑神圣价值有其必要性,即人们在行为决策或道德判断时,除了考虑行为的结果,也要考虑原则。神圣价值通过对道德规则的处理来影响决策行为。相信上帝的人们被问及“你是否愿意接受一笔钱,此后在你的余生中放弃对上帝的信仰”时,他们拒绝出售其个人信仰,拒绝行为与左颞顶结(left temporoparietal junction)和腹外侧前额叶皮层(ventr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的激活有关,而这两个区域又与道义规则的检索和处理相关(Duc et al.,2013)。神圣价值来源于约束特定行为的规则,这些规则与预期的结果无关,人们按照规则行事,是因为该规则是正确的。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决策时经常会左右为难,甚至会发生道德失语(moral dumbfounding)的情况,即“我知道这是错的,只是想不出理由”,无法解释直觉上的某些事情,这常常发生在违反禁忌却没有人受到伤害的场景中,如吃掉死于车祸的宠物狗、使用旧国旗擦拭马桶等。违反禁忌意味着对事物神圣性的侵犯。再比如,人们对“要钱还是要命”的选择,是在对神圣价值做权衡:生命是不可替换的、神圣的,因此当问及生命“值多少钱”时,是对生命神圣性的冒犯。可见,神圣价值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决策和道德判断。与此同时,决策中的权衡有时候又构成了对神圣价值的冒犯。

3 决策中的神圣价值何以感知?

根据在决策中对神圣价值的感知以及对事物神圣性的评估可以区分出三种类型的权衡:当考虑两种世俗价值时(如纯粹的经济交易),发生常规权衡(routine tradeoffs);当世俗价值与神圣价值相冲突时,出现禁忌权衡(taboo trade-offs);当至少两种神圣价值相互冲突时,产生悲剧权衡(tragic trade-offs)。和常规权衡相比,禁忌权衡和悲剧权衡更富有感情色彩。

“救不救强尼”这一典型案例阐明了神圣价值是如何被感知的。在禁忌权衡情境下,一方面,罗伯特可以挽救需要肝脏移植的五岁男孩强尼的性命,但是由于当地器官捐献者短缺,获得一个肝脏的费用是昂贵的,移植手术将花费医院100 万美元;另一方面,这100 万美元可以用于满足医院的其他需求,比如购买更好的设备或者提高工资以招募有才华的医生——挽救生命还是满足其他需求,这是对神圣价值的权衡。在悲剧权衡情境下,罗伯特可以挽救需要肝脏移植的五岁男孩强尼的性命,也可以挽救同样需要肝脏移植的另一个六岁男孩的性命,由于当地器官捐献者短缺,只能获得一个肝脏,因此罗伯特最多只能挽救其中一个孩子的性命——挽救哪一个小孩的生命,这也是对神圣价值的权衡。日常生活中,人们也会面临禁忌权衡和悲剧权衡。在禁忌权衡情境下,人们选择用自由支配的金钱购买品牌服装或者为阻止动植物的灭绝做出贡献;在悲剧权衡情境下,人们在防止破坏天然森林和防止导致海洋动物痛苦死亡的捕鱼方法之间做出选择(Daw etal.,2015)。企业管理者到底是改善遭受人权组织批评的工作环境还是投资新的生产设施以提高企业竞争力这是禁忌权衡,而到底是改善遭受人权组织批评的工作环境还是改善遭受环保组织批评的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则是悲剧权衡(Scoblic&Tetlock,2017)。

也就是说,在禁忌权衡中只有一个选项反映了神圣价值,而在悲剧权衡中至少有两个选项都反映了神圣价值。对神圣价值的认知方式影响决策结果,只考虑一种神圣价值的决策问题相对是比较容易解决的,而在两种及以上的神圣价值之间进行权衡则是更加困难、更加令人沮丧的。

4 决策中的神圣价值感知导致何种结果?

感知神圣价值对决策结果的影响与决策类型息息相关。当无法避免禁忌权衡时,人们通常会以两种方式做出回应:道德义愤或道德净化。如果禁忌权衡是由他人做出的,道德义愤出现,即旁观者通过对决策者的愤怒来安抚自己的道德情绪;如果是自己或亲近之人经历了禁忌权衡,人们则倾向于以道德净化的行为来进行回应。而当人们面对悲剧权衡时,则可能在“过度思考”中导致决策惰性(Chorus et al.,2018)。

4.1 禁忌权衡的结果

禁忌权衡导致道德义愤和道德净化,这来源于神圣价值保护模型(sacred value protection model,SVPM),该模型被用来应对决策权衡中对神圣价值的威胁。神圣价值保护模型主张,当神圣价值受到世俗价值攻击时,人们努力保护自己的私下自我(private selves)和公共身份(public identities)不受禁忌中不纯思想和行为的道德污染(moral contamination)。该模型可以用三组相互关联的假说来进行描述:道德义愤假说(moral-outrage hypotheses)、道德净化假说(moral-cleansing hypotheses)和现实约束假说(reality-constraint hypotheses)。道德义愤假说指的是当人们发现社群成员损害神圣价值时,厌恶唤醒,对冒犯神圣价值的人进行负面特质归因,展现出愤怒、蔑视等情绪,并支持规范的实施;道德净化假说指出仅仅是考虑打破神圣和世俗之间的界限就会让决策者知觉到污染,并参与到象征性道德净化行为(如洗手)、重申神圣价值和对神圣价值的忠诚;现实约束假说指在决策中,如果没有直面世俗-神圣矛盾的压力,人们会将禁忌权衡转化为常规权衡或悲剧权衡(Tetlock et al.,2000)。

违反神圣价值往往与强烈的情绪反应如道德义愤和厌恶有关。Tetlock(2003)发现,人们对使用营销策略开展活动的宗教组织感到困惑,宗教组织的“外包祈祷”行为会引发人们道德上的不安。卫生保健领域的市场定价被消费者视为一种禁忌权衡,当制药公司使用商业营销时,消费者会感受到更大的痛苦、做出更强烈的负面反应(Berns et al.,2012)。神经科学也为此提供了证据:在禁忌权衡中,对神圣价值评价更高的人,其双侧杏仁核激活程度更高,强烈暗示违反道德规范的场景在右半球比在左半球更能激活杏仁核;当神圣价值被违背时,左前颞叶区域有较高的血氧水平依赖性信号,与道德厌恶显著相关的右侧杏仁核血氧水平依赖性提高,负面情绪被唤醒(Duc et al.,2013);在禁忌权衡中,与决策相关的大脑区域中,腹内侧前额叶皮层(vmPFC) 活动增加,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lPFC)活动减少,并且这两个区域之间的连接性降低(Clara et al.,2019)。

道德净化发生在那些感到被禁忌权衡所污染的人们之间,人们试图通过极其道德的方式重申他们在社会中的道德地位。道德净化有恢复原状净化(如纠正错误)、行为净化(在道德行为的不同层面上抵消错误) 和象征性净化(如洗手)(West &Zhong,2015)。行为净化是当前学界的主要研究兴趣所在。阅读了宗教“外包祈祷”政策后的人对清洁产品有更多的偏好(Schoemaker & Tetlock,2012);经历了权衡神圣价值和金钱价值的人更加愿意投票阻止儿童收养权买卖合法化的虚拟提案;带有种族歧视的定价政策会促使人通过参加非洲裔美国人艺术展、参加种族平等集会等方式进行道德净化(Tetlock,2003)。这说明在禁忌权衡之后,人们道德净化的意图更加强烈。此外,相比于悲剧权衡条件下的人,经历了禁忌权衡的人更倾向于向环保慈善机构捐赠;相比于假设的捐赠行为,禁忌权衡对真实捐赠行为有更大的影响。捐赠行为可以被解释为道德净化的一种形式,是禁忌交易带来的道德冒犯的结果。

神圣价值保护模型中的现实约束有两种方式:对权衡进行修辞重构,或者用互惠规范来解释禁忌权衡。修辞重构就是将禁忌权衡转化为常规权衡和悲剧权衡。正如上文中提到的罗伯特挽救需要肝脏移植的5 岁男孩生命,当人们把资源转移到其他地方拯救更多的生命时,未能成功拯救一个孩子的生命就不再是生命与金钱之间的禁忌权衡,而是转化成了生命与生命之间的悲剧权衡。用社会交换的互惠规范解释禁忌权衡时,禁忌权衡就转化成了良性的常规权衡。如人们想象自己将室友雇佣为仆人来做家务,或者想象室友帮助自己做家务而自己则帮助室友支付其家庭账单(水电费等)。前者引发道德厌恶,后者则是对等互惠。

4.2 悲剧权衡的结果

在悲剧权衡下,决策者面对至少两个神圣价值,难以抉择,容易导致决策惰性。决策惰性(decision inertia)被定义为对没有积极收益的选择的冗余认知考虑,从而在给定的时间范围内无法做出决定(Shortland&Alison,2020)。Alison 认为优柔寡断(indecisiveness)是决策惰性的动机因素,对决策的威胁导向认知和决策回避偏好导致决策者需要更长的决策时间(Alison et al.,2017)。认知神经领域的研究发现,在悲剧权衡中,严重的认知冲突决策情境激活了大脑中复杂认知任务处理的区域,如背外侧前额叶皮层。当人们面对常规权衡(选择年薪更高的工作或选择年假更多的工作)、禁忌权衡(为保障工作环境安全或增加产量投票)和悲剧权衡(为保障工作环境安全或环境保护投票)三种情境时,悲剧权衡情境下的人比常规权衡和禁忌权衡情境下的人更消极、负面情绪更强烈,并且,悲剧权衡被认为是最困难的决策(Hanselmann &Tanner,2008)。Shortland 对武装部队成员进行调查,发现在悲剧权衡情况下,即保护部队(保护战友)和服从命令(撤离战场)对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但当两者相互冲突时,个人会陷入循环认知和冗余慎思,导致无法做出决策(Shortland et al.,2019)。此外,Shortland(2020)指出在治疗COVID-19的过程中,医护人员不得不面对“哪位病患应该使用救生呼吸机”的痛苦选择,导致医护人员日常道德直觉的转变,而违背“不伤害”(do no harm)这一神圣价值的道德医学决策导致医护人员遭受道德伤害(moral injury)。

由此可见,权衡类型和决策困难是相关的。禁忌权衡被认为是容易判断、不需要广泛思考的;而悲剧权衡是更为困难的,由于必须牺牲其中某一种神圣价值,导致加剧了决策难度,相关主体避免进行权衡的倾向也更加强烈。决策中对神圣价值的感知可能会导致积极的结果,例如在禁忌权衡中产生道德义愤和道德净化行为,但也可能会导致消极的结果,例如在悲剧权衡中增加决策惰性。

5 反思与讨论

5.1 神圣价值保护模型下的纯沉思效应之析

神圣价值保护模型指出在神圣价值和世俗价值之间的权衡不仅在认知上让人困惑,而且也在道德上令人不安。该模型预言了一种纯沉思效应(mere contemplation effect),即一个人在彻底拒斥某种违反规范的思想之前,仅仅是该思想在意识中的短暂闪现就已经意味着此人被污染了,并且,此人考虑该思想的时间越长,代表他受到的污染越多,因而也会受到越多的苛责,哪怕他最终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肯定了神圣价值。例如在上文中所提到的“救不救强尼”的禁忌权衡和悲剧权衡:禁忌权衡产生道德污染,人们对决策者展示出更多的道德义愤,认为决策者是“坏的”“不道德的”“令人厌恶的”,并且决策者考虑的时间越长,他们的道德性就越遭人怀疑,也就更容易成为道德义愤的对象,而决策者做出救强尼的决策越迅速,人们对其的负面评价就越少。悲剧权衡没有道德污染,无论决策者是否救强尼,都会引起人们的轻微愤怒,但是无论决策者做出何种选择,其在选择上花费的时间越长、做出决策的速度越慢,越是有助于强调所涉问题的严重性以及仔细权衡各种选择的道义责任,其所得到的正面评价也就越多。

5.2 神圣价值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之辩

作为一种超验意义,神圣价值以宗教信仰、国家民族身份以及道德规范等形式客观存在着,是绝对的、不可协商的、不可与其他价值进行权衡的。正如前文所言,Fiske 和Tetlock(1997)认为对神圣价值的冒犯源于领域间的不可通约性。在公共共享、等级排序、平等匹配和市场定价这四个性质不同的交换领域内,领域内的交换是被允许的,跨领域的交换则会引起负面的态度由轻度困惑到愤怒谴责再到最终拒绝。公共共享领域和市场定价领域之间的社会距离最远,跨越这两个领域的交换会导致最不协调的权衡和对神圣价值的冒犯。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神圣价值是客观存在。

从角色约束义务的角度来看,神圣价值可以被看作是个人主观感受。如果人们认为对某些价值的承诺是绝对的、不可替换的(如人类生命、自由或民主),即这些价值是神圣的,那么将它们与世俗需要(如金钱)进行交易是对神圣价值的冒犯。当人们被问及“为了得到100 万美元,你会做什么”和“为了多少钱可以做违反道德的事情”(如“向你支付多少钱,你可以放弃你的公民身份”“向你支付多少钱,你愿意去踢一条狗的头”“向你支付多少钱,你愿意从儿童性骚扰者那里输血”)时,人们表现出对实验任务的抗拒以及道德上的被污染感(Graham et al.,2009),即人们主观认为出售某些价值以换取金钱是对其神圣性的冒犯。

人们对神圣价值的感知,某种程度上也离不开沉浸于道德共同体中的道德形成或教化养成。也就是说教化的过程使得神圣价值由一种客观存在内化为人们的主观感受。由此可见,神圣价值可以是固有的、绝对的规范,也可以是人们在决策中的主观感受,二者兼而有之。因此,在后续研究中,对神圣价值的是客观规范还是主观感受需要更明确的辨析。

5.3 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影响行为决策之别

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影响决策行为的方式不同。神圣价值通过对道德规则的处理来影响决策行为。神圣价值来源于约束特定行为的规则,这些规则与预期的结果无关,人们按照规则行事,是因为该规则是正确的(Chen&Schonger,2022;Berns et al.,2012)。在大多数研究中,保护性价值也是以道德主义的方式进行表征和建构的,“由道德准则所禁止的行为本身就不应该被执行,即便该行为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或者即便该行为事实上没有或在设想中不会引发任何有害后果,它也不应该发生”(何贵兵,2005)——这与神圣价值影响决策行为的方式没有差异。但是,刘毅(2015)等人在探索保护性价值的内在心理机制时,将保护性价值进行了底线价值和不可数化价值两分类结构模型研究。研究发现,底线价值关注的是交易行为本身,认为对保护性价值的交易本身就是绝对错误的,无论其结果如何;而不可量化价值更关注交易后果,出于对交易后果的担忧而拒绝交易,其本身不带有伦理和道德的含意,并且保护性价值的不可量化并非绝对的,而是基于决策者的认知基础。从这个层面上来看,保护性价值并非仅仅以道德主义的方式进行表征和建构。赵雷(2014)也发现保护性价值影响决策行为的方式不仅限于道德准则,还与决策者的自我价值定向有关,即个体所持有价值的保护性程度,反映着价值本身对个体自我的重要性程度:保护性程度越高的价值越接近个体自我概念的核心,体现了个体选择的自我价值定向。个体保护性价值的程度不同,其选择的自我价值定向也不同,因此同样的价值本身由于自我选择的价值定向不同,其对个体自我的价值也是不一样的。保护性程度越高的价值,其对个体的自我价值越重要,相应地自我投入这一对象的心理资源越充分,有关行为的动机也越强,反之则越弱——这与神圣价值影响决策行为的方式存在差异。

此外,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影响决策行为的结果也有所不同。Baron 和Spranca(1997)认为保护性价值是“强观点,弱坚持”(strong opinions,weakly held),当被试考虑违反保护性价值的好处时,他们会认为违反保护性价值是正当的。也就是说保护性价值是“不牢靠的”,尤其是当两类保护性价值相冲突时,人们可能最终放弃对某些保护性价值的绝对保护,转而认同其可以交易。而当两种神圣价值相互冲突时,悲剧权衡产生,容易导致决策惰性和更为消极、负面的情绪。这就体现出了神圣价值与保护性价值在影响决策行为的结果方面之区别。

5.4 神圣价值与道德的关系之思

神圣价值是传统道德(traditional morality)的核心,强调了其与功利主义和康德式自由主义(liberal Kantianism)的区别。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没有什么是神圣的,没有什么行为是绝对不可能的,只要满足快乐最大化、痛苦最小化,任何行为都是允许的,比如,以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名义,允许故意杀死有缺陷的婴儿。康德本人是传统道德的倡导者,但是他尊重个人自治的自由主义,允许为了个人自治实施某些形式的人类伤害,如堕胎。而传统道德强调所有人类生命的神圣性或特殊尊严,故意杀死无辜的人是不应该的。神圣价值属于传统道德,是值得尊敬的,并对人们的态度和行为提出强烈的规范要求。但是,有怀疑论者指出,神圣价值有两种功能——内在精神功能和印象管理功能,前者激励人们去感受道德,后者让人们看起来是道德的(Andrews et al.,2017)。如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禁忌权衡情境中人们捐款更多,道德净化行为更明显。因此,人们的具体决策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是执着于神圣价值,又在多大程度上是出于印象管理,这需要在后续研究中进行审慎考虑。此外,道德净化和道德许可(moral licensing)是两个相反的过程,既然禁忌权衡导致道德净化,那么反过来,对神圣价值的坚持是否会产生道德许可效应?按照怀疑论者所言,当坚持神圣价值只是一种印象管理时,或许会产生道德许可效应,这一假设需要进一步论证。

此外,传统道德遭遇到开明道德(enlightened morality)对它的简化,开明道德通过提供在道德生活中应该优先的基本原则或决策程序降低了传统道德经验的复杂性。在传统道德被动摇的情况下,有学者提出神圣价值的重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持道德平衡。如“荣誉暴力”,荣誉只能通过严格拒绝与之进行交易来维持,而捍卫荣誉可能会激发极端行为,尽管为捍卫荣誉而进行危险暴力行为的个人不会从牺牲中获取个人利益。影响个人参与群体间暴力冲突意愿的关键因素就是所涉及的价值类型,人们更愿意使用暴力来捍卫神圣价值(Atran,2016)。神圣价值是使冲突难以解决的关键,也是造就“忠诚行动者”的关键,而“忠诚行动者”愿意为神圣价值付出代价高昂的牺牲,甚至包括献出生命(Atran,2016)。Kruglanski 等(2014)认为,保护内群体的暴力极端主义是由恢复个人意义或自我价值的动机驱动的;在身份威胁加剧的情况下,被试对意义的寻求被激活,进而采纳个人认为可以增加自我价值的神圣价值、分享证明暴力正当性的意识形态并将其作为获得意义的手段。Pretus(2018)发现社会排斥激活了被试增强个人意义的动机,进而导致被排斥者对非神圣价值的神圣化(sacralization of values),被排斥者为非神圣价值而战斗和死亡的意愿也会增加。由此,暴力或许是巩固或重建神圣价值的一种方式,但在何种程度上使用暴力以维持道德平衡仍需探讨。此外,如Fuentes 和Niklas(2018)提到的使用数字设备可以促进和引导消费者进行道德消费;Geerten 等(2020)也提出技术发展承载着价值,即技术发展既可能破坏、也可能促进价值。而技术发展将如何导致神圣价值重建,神圣价值被重建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技术的推广,以及将神圣价值纳入技术设计能否增强其道德可接受性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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