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需求的区域性档案保护中心建设策略研究

2023-11-12 19:32周耀林韩舒悦李雪
档案与建设 2023年9期
关键词:建设策略

周耀林 韩舒悦 李雪

摘 要:充分了解档案保护需求对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完善内部架构和合理分配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基于对A片区的274家档案馆的档案保护需求的调研,从制度、平台、技术、合作和人员五个层面对需求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为基础,从加强顶层设计、促进科研成果落地、重视需求识别与细化、建立档案保护行业专家智库、开展跨界协同合作、建立灵活人才供给六个方面提出了区域性档案保护中心建设的策略。

关键词:区域性档案保护中心;建设策略;面向需求;档案保护

分类号:G273.2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Demand-oriented Regional Archive Protection Center

Zhou Yaolin1, Han Shuyue1, Li Xue2

( 1.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2; 2.Guangdong Provincial Archives, Guangzhou, Guangdong 518000 )

Abstract: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he regional archive protection center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needs of archive protection for improving its internal structure and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This paper conducts a questionnaire survey on the archive protection needs of 274 archives in the A regions, and analyses the needs from five aspects: system, platform, technology, cooperation, and personnel.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archive protection centers,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top-level design, encourag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and application,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identification and refinement of demands, establish a think tank for archive protection, carry out interdisciplinary cooperation and build a flexible talent supply system.

Keywords: Regional Archive Protection Center; Development Strategy; Demand-oriented; Archive Protection

建设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是守护中华民族记忆财富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推进保护中心建设。2017年10月,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將保护中心界定为“国家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组织档案保护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档案保护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1]。2021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保护中心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档案工作主要任务之一。[2]

学界对保护中心的探索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理论研究、国外保护中心建设经验和路径探索等方面。[3-4]总体看来,现有研究成果一定程度上明晰了保护中心建设的方向与内容,但对我国档案保护实践需求的研究不足。为此,笔者通过对274家综合性档案馆档案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全面了解现状、分析需求,为保护中心建设提供参考。

1 我国档案馆档案保护现状的调查

以《规划》《办法》为指导,结合档案保护的界定与范畴,笔者拟定了问卷,在征询国家档案局馆室司和B省档案馆的意见后进一步完善问卷,于2021年12月在A片区展开了调查。此次调查共回收问卷290份,数据清洗后获得有效问卷274份。这些问卷源于多个省级档案馆、副省级档案馆、地市级档案馆和县区级档案馆,能够反映该片区档案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

1.1 档案保护制度建设

(1)年度报告制度

调查表明,档案保护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比例仅为36.13%。具体而言,省级档案馆中,60%已建成档案保护工作年度报告制度,20%未建立,20%正策划建立;副省级档案馆中,已建立和正在策划建立相关报告制度的各占50%;地市级层面,已建立、未建立和策划建立的档案馆数各占33.33%;县区级层面,建立该制度的档案馆占比36.02%,而未建立的有62家,占比26.16%;策划建立的占比38.82%。总体看来,尽管国家层面的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实行已久,但档案保护领域的年度报告制度建设占比偏低,表明该方面的制度建设有待落实和加强。

(2)档案保护资源共享机制

档案馆档案保护资源共享可以通过各种协调手段实现资源在不同档案馆之间的有效流动,从而缓解资金、人员、技术等要素的压力,亦可避免某些设备陷入“使用一次就闲置”的困境。调查显示,已与其他馆或机构建立档案保护设备、资源共享机制的档案馆仅占19.34%,51.82%的档案馆没有建立设备共享、资源共享机制。从这个角度看,档案馆资源共享比例偏低。

(3)档案保护制度

建有馆藏重点档案普查登记制度的档案馆占比56.2%,未建设相关制度、但未来有意愿开展相关工作的档案馆占比25.18%。有近五分之一的档案馆认为不需要建设该项制度。除档案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制度以外,档案保管状态及其受损程度评估制度、档案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制度等制度建設比例为40%—60%。这表明,近一半的档案馆在档案保护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的现象。

1.2 档案保护沟通平台

(1)信息沟通

调查显示,82.11%的档案馆愿意与保护中心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和合作机制。在建立互动机制方面,61.31%的档案馆提出了与保护中心建立充分互动反馈机制,20.08%的档案馆有此意愿,而17.88%的档案馆目前尚不需要该类机制。这表明,尽管档案馆与保护中心是一种松散的业务关系,绝大多数档案馆具有与保护中心沟通的需求,但这种需求程度是参差不齐的。

与此同时,笔者调查了档案馆期望与保护中心的沟通频率。希望沟通频率为1年1次、每6个月1次的档案馆占比分别为25%、24.4%,两者十分接近。沟通频率为每3个月沟通1次的档案馆占比17.26%,而高于每月1次的比例低于10%。也有档案馆提出,与保护中心的沟通频率应以需求为导向,有必要建立随时沟通的机制。这表明,档案馆与保护中心的沟通需求并非固定,存在着很大的弹性空间。

(2)平台建设

调查显示,希望档案保护中心搭建平台为区域内档案馆提供档案抢救保护全流程咨询服务、档案保护方案建议、档案保护业务指导的被调查档案馆占比分别为81.39%、78.83%、89.78%。希望通过保护中心平台获取区域内档案保护专家资源信息、区域内从事档案保护的企业或专业设备资源信息、区域内档案破损鉴定或修复质检评定建议的档案馆占比均超过60%。此外,深入调查与平台合作的意愿发现,希望与保护中心建立合作协作平台的档案馆占23.21%,希望与该中心建立资源共享关系的占11.81%。也有档案馆提出,希望保护中心通过平台提供人才培训、人员代培服务等。这也体现了各档案馆对保护中心平台建设的期待。

1.3 档案保护技术应用

档案保护涉及技术类型范围广,涵盖档案修复保护技术、数字信息化、异质备份等,技术应用呈现很大差异。

数字化作为保护档案原件的重要手段之一,在84.91%的档案馆得到了运用,11.23%的档案馆正在酝酿应用数字化技术,仅极少数经济条件差的档案馆尚未启动该项工作。仿真复制技术已在11.58%的档案馆应用,未来有计划开展该项业务工作的档案馆占比为24.21%。绝大多数档案馆尚未考虑应用该项技术。87.23%的档案馆需要纸质档案保护与修复技术支持,而缩微档案、口述历史档案的抢救与修复需求相对较少。与管理类人才相比,档案保护技术人才缺口更大,占比达81.02%。开展馆藏档案抢救修复的档案馆占比最高,达66.42%;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修复的档案馆超过了半数;开展基层档案的抢救修复、保护人才培养工作的档案馆占比仅在20%左右。对档案修复工作进一步调研表明,省级、副省级档案馆自身具备较为充足的档案保护修复人才资源,均可自行开展抢救修复工作;地市级档案馆采取的合作形式以外包居多,占比约为66.70%,自行开展、请上级或同级协助开展的档案馆占比均在33.30%左右;县区级档案馆中采取外包、请求上级或同级协助、自行开展三种形式的占比接近,均为30%左右。这体现了当前档案修复需求和工作方式的多样性。

1.4 档案保护科研合作

在自身能力不足以负担馆藏档案的保护修复工作时,档案馆常通过合作的形式开展工作。统计显示,愿意委托给保护中心或与之建立合作关系的档案馆超半数,占比55.84%;希望与之合作开展科研项目的档案馆为73.72%。这体现了档案馆对于档案保护科研重要性的认识,档案馆与保护中心进行科研合作意愿较为强烈,合作空间较大。

1.5 档案保护人员配置

(1)档案保护人员数量分布情况

笔者调研收到的档案保护人员的有效数据共224条。在副省级及以上档案馆层面,仅2家档案馆从事档案保护的人员数量在20人以上,4家档案馆的人员数量都在5至10人之间,而1家档案馆只有1位兼职档案保护的工作人员。地市级和县区级档案馆面临的情况更加严峻,各档案馆的档案保护人员总数均不足10人,其中154家县区级档案馆的档案保护工作人员不足5人。此外,有20家的档案馆表示馆中没有配备专门从事档案保护的人员。数据表明,各馆档案保护专业人才十分缺乏。

(2)档案保护人员年龄分布

A片区档案馆现有档案保护人员平均年龄为44.4岁。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50岁以上的人数分别为30%左右;年龄在41至50岁的人员占比较高,为40.44%。可见,该片区档案保护人才队伍相对合理,但档案保护队伍老龄化趋势和青黄不接的现象也开始凸显。

(3)档案保护能力分析

对档案保护人员的能力分析主要从学历、专业与经验三个维度展开。在学历层面,具有本科学历的档案保护人员占比达58.39%,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占比为36.63%,而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占比不足5%。在专业层面,现从业人员所学与档案保护紧密相关的专业如档案学、生物、化学等占比仅为24.71%。在经验层面,47.10%的档案修复人员从业时间在1年以内,26.6%的档案修复人员工作经验为2至5年,拥有10年以上档案修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比25.6%。总体看来,A片区档案馆现有档案保护人员在学历层次、专业匹配度和工作经验上难以满足各馆当前档案修复工作的需求。

2 基于调查的档案保护需求分析

2.1 档案保护制度建设需求

A片区各档案馆普遍存在档案保护工作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由此对保护中心提出了制度建设的需求。

目前,已建设档案保护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档案馆占比近36%,超过半数的档案馆有建立健全档案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制度、馆藏档案抢救修复监督制度、验收评估制度、重点档案普查登记制度等需求,但各个档案馆保护制度彼此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制度安排,有待通过保护中心进行规整,进而更好地处理该中心与各档案馆之间的关系。

2.2 档案保护信息供给需求

A片区综合性档案馆馆际交流合作缺失,信息不匹配的情况凸显。大多数档案馆与其所在区域的其他档案馆或保护中心缺乏沟通交流。

数据显示,超过80%的档案馆希望与保护中心保持持续有效沟通的状态。而在沟通内容方面,各档案馆对问卷中列出的档案保护信息平台各项内容服务均表现出热切的需求。其中,档案保护技术或业务指导、馆藏档案全流程管理、馆藏档案保护方案制定方面的信息需求最为旺盛,档案保护专家信息、相关企业及设备信息的需求等占比也均在60%以上。因此,保护中心供给相关的档案保护信息势在必行。

2.3 档案保护技术共享需求

A片区档案馆现有技术实力不足以满足馆藏档案保护需求,技术需求呈现出显著的集中性和复杂性,这对保护中心提出了技术共享需求。

以纸质文书档案为例,纸质档案是开展最广泛的档案保护类型(根据数据,纸质类保护修复技术需求占比接近90%)。进一步来说,出现于纸质档案的问题复杂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纸张强度下降、字迹褪色扩散、霉变、纸张结块粘连等,其中,纸张强度下降、破损以及字迹褪色占比较大,均在50%以上。对于照片档案、缩微档案、声像档案等特殊载体类型的档案,这些档案的修复保护工作需要相应的技术条件予以支撑,然而除了档案数字化室基本做到全覆盖以外,声像档案保护实验室、仿真复制室、固色室等设备配置均不足15%,后两者甚至不足5%。

2.4 档案保护合作需求

由于A片区档案馆保护工作的需求与其自身档案保护开展条件之间存在显著矛盾,不少档案馆往往求诸于外界。作为专业化、区域化的档案保护专门机构,保护中心的作用得以凸显。

调查显示,几乎所有档案馆开展工作的经济支持均为地方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单一,仅部分档案馆获得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项目拨款,但这些财政拨款基本是专款专用,和档案保护设施设备、业务开展的需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采取项目合作的形式是缓解供需错位压力的有效途径。[5]A片区有与保护中心合作或委托倾向的档案馆已逾55%,合作项目类型集中在联合培训、资源共享和数据库建设。

2.5 档案保护专业人才需求

A片区各档案馆现有人员面临青黄不接的困境,大多数人员的专业水平与工作经验不足,极大阻碍了保护工作顺利开展,需要保护中心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近半数档案馆现有技术人员分工不明确。除了副省级及以上综合档案馆外,各馆档案修复人员从业时长较短,经验不足。统计表明,从业时长在一年以内占比居多,有五年以上修复经验的档案人员占比不足30%。即使是具有修复经验的,绝大多数工作人员表示仅能完成轻度破损程度的档案修复工作,能够自行开展抢救修复的档案馆占比约30%。因此,通过保护中心供给各种专业化人才,将有效地缓解档案保护修复工作压力。

3 区域性档案保护中心建设策略

3.1 发挥创新精神,高度重视顶层设计

从调查结果来看,档案保护工作需求是多方面的,如何通过需求倒逼保护中心,以此为依据加强保护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推动保护中心在管理体制机制、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进行创新,是各个保护中心面临的共同问题。

为此,各个保护中心需要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围绕《“十四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面向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的统筹规划。[6]一方面,明确保护中心的目标向度,落实“两高两强”的发展方向[7],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和平台建设,发挥保护中心在档案抢救保护业务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发与应用、档案专业人才培养与储备等方面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8]。另一方面,完善档案保护修复规章制度及标准,如完善年报制度,制定档案抢救修复方案、档案灾备方案、档案应急方案、档案修复监督与评估工作机制等,为区域内档案保护修复工作提供参考。

3.2 实现技术赋能,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到,大量的、多样化的档案保护需求与保护中心有限的技术供给之间存在显著矛盾。因此,以需求为导向,加强保护中心的技术研发与应用,通过技术赋能解决实践需求,是保护中心建设的初衷,也是保护中心的优势和使命。

保护中心是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9]一方面,保护中心需利用已有的设施设备,加强对各种载体档案抢救修复方法的研究,丰富档案保护修复理论、技术工具和工作方法,加深对档案保护修复专业设备设施的认识。另一方面,我国已有的档案保护技术成果有321项,覆盖了纸质档案保护技术、新型载体档案保护技术、数字档案保护技术、档案库房与装具研究和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五个主题[10],将这些研究成果转化为自身和片区的档案保护实际能力将是各个保护中心需要根据实际进行甄别、选择和深化研究的课题。此外,鼓励数智技术赋能,将信息技术融入保护中心业务工作全流程之中,实现保护中心管理运行智慧化。[11]

3.3 精準识别需求,提高资源分配效率

调查结果表明,档案保护需求涉及制度、技术、人才、信息等多方面,即使在具体层面的需求,各个档案馆也存在差异。例如,人才需求不是简单的数量增加和人力堆砌,还要将能力、经验和技术熟悉程度等指标与单位需求深度匹配。

保护中心需要通过精准识别需求实现精准供给。一方面,树立需求识别理念。将各个档案馆的需求具体化,并纳入保护中心的技术设计和方案制定中。另一方面,规范需求信息采集过程,围绕馆藏档案受损状况评估、档案价值评估、保护环境评估和保护能力评估,参考《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特藏档案库基本要求》《古籍定级标准》等相关规范与标准,结合各地馆藏差异,构建档案保护需求精准识别流程,促进档案保护需求评估标准化。[12]

3.4 搭建信息平台,凝聚行业专家智慧

《“十四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实施方案》提到,依托中央级档案馆和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立档案保护抢救信息化管理平台。[13]调查结果显示,针对通过信息平台交换信息、提供需求、分享经验的方式,各档案馆表现出强烈的愿望。

保护中心可以凭借人才聚合优势建设档案保护抢救信息化管理平台。第一,依托平台提高各档案馆诉求采集、处理与信息传输的效率,利用云存储将数据存储至云端,便于多端随时可查可用[14],其中也包括收集各档案馆的需求。第二,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基础上,借助平台建立档案保护技术专家远程指导模式,以保护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为主体,构建保护中心的智库。第三,以平台为桥梁及时更新档案保护工作方案与指南,为区域内档案馆在档案抢救保护全流程管理、档案破损鉴定或修复质检评定建议等方面提供及时的指导。

3.5 开展协同合作,号召社会专业力量

调查结果表明,受限于本馆的人财物,各档案馆希望保护中心通过合作协同,增加档案保护力量。《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提出,鼓励保护中心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与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并促进成果转化。[15]这为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中心建设提供了依据。

具体而言,保护中心可与高校、档案技术研究机构、古籍和文物保护机构等开展项目合作,联合培养专业性和技术性人才,实现跨行业、跨地区的合作交流;同时与国内外有经验的保护中心或其他档案保护技术机构保持联系,定期派遣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引入合作验收与监督机制,约束项目过程中的目标偏差、经费使用混乱等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保护中心工作的有效性。

3.6 重视人员培训,灵活人才供給策略

A片区档案馆档案人才,尤其是档案保护技术人才缺口较大,需要保护中心提供人才支持。《规划》中明确将档案人才教育培训纳入阶段发展目标,实行人才强档工程。[16]保护中心应在国家档案局的领导下,主动承担档案人才培训责任,夯实档案人才职业教育培训底盘。

保护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人才供给或间接人才供给策略。其中,直接人才供给即直接委派技术人员、行业专家等实行援助,以缓解燃眉之急,适合短期、紧急的档案保护修复任务。间接人才供给具有长期、持续的供给效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档案保护和修复专业技能培训班、举办档案保护修复研讨会、指导区域内档案馆建立保护与修复技能培训体系。将间接人才供给策略落到实处,可以为区域内档案馆持续培养档案保护技术与修复人才,从根本上解决档案保护人才不足的难题。

总体而言,自《办法》实施以来,我国保护中心尚处于探索性的建设阶段。如何从《办法》提供的整体框架和核心思想出发,结合实际需求,科学、系统地建设保护中心尚待时日。从调查结果来看,各档案馆在档案保护制度、档案保护信息、档案保护技术、档案保护专业人才等方面的需求存在着差异,这既是在倒逼保护中心的建设,又为保护中心的建设增添了难度。全国各个区域性档案保护中心莫不如是。为此,如何从档案馆和保护中心出发,实现档案馆的需求与保护中心的供给之间的平衡,从而真正地解决档案馆面临的档案保护问题,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助力国家档案安全保护,应是今后保护中心建设的重点和方向。

*本文系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研究报告——以中南片区为例”(项目编号:2021-hbzx-006)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与参考文献

[1][7][9][15]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出台[EB/OL].[2022-06-07].https://www.saac. gov.cn/daj/ywgzdt/201809/e970410b8a1944bd83ea4eb995b50598. shtml.

[2][16]中办国办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EB/OL].[2023-01-26].https://www.saac.gov.cn/daj/ toutiao/202106/ecca2de5bce44a0eb55c890762868683.shtml.

[3]李宗富,辛鹏.“十四五”时期档案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建设之策[J].档案管理,2021(6):69-71.

[4] 周耀林,赵跃,段先娥.我国区域档案保护中心建设探索——基于美国经验的考察[J].档案管理,2016(3):50-53.

[5]周雪光.项目制:一个“控制权”理论视角[J].开放时代,2015(2):82.

[6][8][13]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23-05-7].https://www.saac.gov.cn/daj/tzgg/202112/88aaaf0db5cd4b9a aac05237a8a5b029.shtml.

[10]李冰,宋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档案保护工作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山西档案,2022(6):66-73.

[11]莫剑彪,俞桂忠,赵咪咪.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浙江省档案馆)整体智治策略与路径研究[J].浙江档案,2022(7):45-48.

[12]周耀林,姬荣伟.文献遗产精准保护:研究缘起、基本思路与框架构建[J].图书馆论坛,2020(6):117-127.

[14]郑慧,李家和.数字时代精准扶贫档案赋能乡村振兴的价值基础、应用领域及保障机制研究[J].档案与建设,2023(4):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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