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阜阳农村环境治理研究

2023-11-22 22:22刘丰华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19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刘丰华

摘   要:农村环境治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应有之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阜阳市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进行了很多实践探索,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在当下的治理实践中仍存在思维、资金、主体、制度等方面的诸多困境。为消除这些实践困境,需从加强宣传教育、探索筹资机制、突出农民主体、优化管护机制等方面综合发力。

关键词:农村环境治理;乡村振兴;实践进路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19-0013-03

1978—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5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村环境治理作出重要部署。并且,这25个中央一号文件根据时代的变化以及三农工作的特点,不断调整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要求。追溯历史不难发现,农村环境治理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20字的总要求,并把“生态宜居”概括在内,凸显了农村环境治理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提出,未来五年“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的具体目标[1]。同时,把“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之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对农村环境治理作出了重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

一、问题的提出

2023年正是“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6月26日,中央财办等部门印发《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7月17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3]。可见,打造生态宜居的新农村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契合人民对美好人居环境的客观需要。然而,在工业化、城镇化助推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村环境问题日趋复杂,已呈现出严重的立体化倾向,各界面间污染物相互转移、转化、累积或复合,形成多维的交叉或循环式污染现象[4]。但是,与之相对应的农村环境治理仍然存在思维困境、资金、主体、制度等几大困境。显然,当前农村环境的现状不符合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目标,也不契合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特征。消解农村环境治理困境,打造宜居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居[5],已经迫在眉睫。

由此,加强对农村环境治理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和热点。然而综观之,学术界对农村环境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变迁,以时间为脉络,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或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历史演变;二是问题表征,揭示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三是未来展望,探讨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的实践路径。既有研究成果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启发,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属于总结范式的研究,忽略了农村环境的村域特征。鉴于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探索阜阳市农村环境治理的优化路径就显得重要且必要。本文基于“实践探索—实践困境—实践进路”的三维框架,试图回答三个问题:一是阜阳市在农村环境治理中进行了怎样的实践探索?二是阜阳市在农村环境治理实践中面临着怎样的困境?三是乡村振兴视域下,阜阳应该如何把握实践进路,省思其农村环境治理的未来走向?

二、阜陽市农村环境治理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阜阳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长远长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环境美化、风貌塑造、文明养成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一)召开“板凳会”

充分运用“板凳会”,围绕“领导干部带头讲、乡贤村嫂示范讲、评比观摩主动讲”等方式,开展末梢宣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群众进行面对面讲解、一对一交流。同时,大力宣传推广颍州区“四事四权”、颍上县“村嫂理事会”、颍泉区“邻里互助队”等做法,充分激发了群众内生动力,形成干净一户、带动一片、推动一村的治理效果。

(二)探索运用“积分制”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融合力和实效力,打通末端管护“最后一公里”,阜阳市各村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新模式,通过推行“积分兑换制”引导村民投身农村环境治理和文明乡风建设。研究一套评分标准,组建一支开展“周检月评”“五老”队伍,制定一套积分程序。在人居环境、经济发展、移风易俗等方面推行评比积分,群众通过评比获得的积分,可在村“绿色加油站”兑换油、盐、酱、醋等日常用品。同时,五坑村把积分与当地的惠民政策挂钩,如评优评先、银行借贷等,进一步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

(三)深化创建“美丽庭院”

阜阳市各乡镇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以“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为抓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庭院“小美”聚合乡村“大美”,不断扮靓村容村貌,擦亮乡村振兴底色。按照“整洁美、卫生美、绿化美、文明美、和谐美”标准,深入村户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全体村民主动清理庭院卫生死角和房前屋后的垃圾,就地取材,装点庭院。通过入户检查、量化打分、横向对比后确定表彰对象,授予“美丽庭院”荣誉牌,并发放洗衣粉、毛巾、钢丝球等生活必需品。

(四)逐年开展“村庄清洁”

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一般村庄在“五清一改”的基础上,通过铲一铲、补一补、清一清、整一整、修一修等开展乡村微整形。如颍泉区马窝村、阜南县赵吴村积极开展“五个一”乡村微整形,利用旧砖旧瓦旧轮胎等建设“五小园”,即小公园、小花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菜园,打造特色样板,助力乡村建设。去年1—12月份,全市共401万人次参加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垃圾杂物101.8万吨、村内沟塘1.9万个,农村面貌不断改善。

三、阜阳市农村环境治理的实践困境

据上可知,阜阳市持续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但是囿于城乡分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环境治理实践仍然面临诸多困境,特别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经费投入不充足、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这与农民群众对人居环境的诉求、美好生活的向往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思维困境:思想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反复强调农民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实践亦证明,没有农民群众参与的环境治理,即使取得成效也只会是暂时的。但研究发现,囿于传统生活方式和思维定式等因素,部分农民群众对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仍然认识不到位,这就导致其内生动力不足,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持续性不强。

(二)资金困境:经费投入不充足

农村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其设施管护需要经费的持续投入。近年来,阜阳市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但是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地方财政收入困境,以及资金来源渠道较窄等因素的影响,投入的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环境治理的强大需求,难以缓解污染日宜加重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

(三)主体困境:农民地位不突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突出农民主体”[6]的原则。诚然,农民天然“在场”的独特性决定了,农民是农村环境治理重要的受益者、参与者和监督者。基于此,农民理应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核心主体”。但在实践中,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农民主体地位不突出。究其原因,在于基层政府存在“角色错位”,把农村环境治理看成简单的政治任务,在一定程度上把农民边缘化。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存在一定张力,但并非是相互排斥的[7]。处理好二者之间的行为边界,改变农民被挤压的参与空间,回归其主体地位,是提升农村环境治理质效的关键所在。

(四)制度困境: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

农村环境治理的长久需要长效管护机制的保障,但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管护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尚不完善,农村环境的“治理—维护—监督”环节难以有效衔接。治理制度的缺失,不仅直接影响农村环境治理的效果,也导致环境政策“落地难”[8],进一步导致农村环境治理陷入“短期有效、长期失效”的困局。

四、优化阜阳农村环境治理的实践进路

基于当前阜阳市在农村环境治理实践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必须进一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探寻其实践进路,省思其未来走向。

(一)加强宣传教育,激发农村环境治理的思想活力

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提出,理念的不足是导致公共行政没落的主要原因之一[9]。作为良好环境的主要受益者以及农村垃圾的主要制造者,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程度直接影响环境治理的效能。因此,为了取得良好的农村环境治理效果,应加大力度宣传农村环境治理的益处以及环保政策的好处,以此提高农民群众对于环境治理重要性的认知,调动其参与环境治理的自觉性,激发其参与环境治理的思想活力。

(二)探索筹资机制,拓宽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来源

农村环境治理的长效性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近些年,阜阳市持续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但是仍存在较大缺口。为此,可以探索农村环境治理的筹资机制,通过“政府补助一点、群众酬劳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集体增收一点”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突破环境治理的资金瓶颈。

(三)突出农民主体,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

农村环境治理的公共性决定了地方政府的主导者角色[10],但主导地位并不等同于核心主体。农村环境治理的主体多元化,涉及基层政府、农民、社会组织以及市场团体等,但其核心主体仍是农民。因此,基层政府应理顺各主体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角色定位,重构农民的主体性,激发其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

(四)优化管护机制,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的监管能力

农村环境处于动态而非静态,农村环境治理也并非一劳永逸而是长期持续的过程[11]。因而,优化完善长效的管护机制是农村环境治理长效化的关键点。为此,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需运作农村环境治理的PPP模式,即基層政府与农民群众、社会组织、市场团体等的合作共治模式,逐步建立多方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可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的经验做法,依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适宜的PPP运行管护模式。譬如,依据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采用一些农民易懂易操作的“土办法”,确保农村环境治理设施的长期运行,最终形成有科学制度保障、有专业人员看护、有充足资金维护的管护运行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阜阳市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但是由于自然禀赋等差异,不具有普遍性意义,各地需结合本地特色进一步完善。另外,农村环境治理尚处于不断探索阶段,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地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25.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EB/OL].[2023-02-13].新华网.http://www.news.cn/politics/zywj/2023-02/13/c_1129362160.htm.

[3]   习近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N].人民日报,2023-07-19(1).

[4]   陈兵.法治视阈下我国农村环境治理论纲[J].甘肃社会科学,2017(2):149.

[5]   郑泽宇.新世纪以来中国生态扶贫研究的发展脉络和展望:基于CiteSpace的文献计量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9):221.

[6]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N].人民日报,2021-12-06(1).

[7]   杜焱强,刘诺佳,陈利根.农村环境治理的农民集体不作为现象分析及其转向逻辑[J].中国农村观察,2021(2):91.

[8]   朱清海,梁蓓蓓.基于社区视角下的农村环境管理探讨[J].河南社会科学,2012(7):57.

[9]   James L.Perry.Is Public Administration Vanishing[J].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2016,76(2):211-212.

[10]   张燕妮,黄六招,张国磊.农村环境治理PPP模式的运作困境与优化路径:基于桂南B镇的个案考察[J].农村经济,2022(6):68.

[11]   杜焱强.农村环境治理70年:历史演变、转换逻辑与未来走向[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88.

[责任编辑   刘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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