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阈下“金融创新”现象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2023-11-29 17:18黄杰鸿
中国商论 2023年21期
关键词:金融资本金融创新金融

黄杰鸿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福建福州 350108)

1 金融创新背后的金融资本

1.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金融资本的理解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描述到:创造价值并提供利息已成为货币的属性,就像生长表现为树木固有的属性、而梨树的属性是结梨一样[1]。货币能创造价值,资本则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因此货币本身并不等同于资本,但有转化为资本的可能。马克思认为,货币转化成资本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转化为商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实现价值的增值,而有了这一增值,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随着价值形式的不断发展,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当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混合形成垄断后,两者之间的关系便发生了质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也使资本采取其最高级且最抽象的表现形式——金融资本(Financial capital)。

马克思秉承着唯物史观,且合理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进行分析,其对金融资本的理解是抽象的,更是本质的。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阈下,金融资本被定义为银行垄断资本和工业垄断资本混合或融合发展而成的一种新型资本,其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且杠杆效应明显。

也正是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系统地阐述了货币资本、生息资本、信用制度、虚拟资本和银行资本等理论知识,并由此构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金融资本理论。马克思认为,金融资本是在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起来的垄断性资本,但本质上更像一种社会制度,因为其不仅具备资源配置、资本积累、经济反映和调节等社会功能,还集信用、杠杆和风险等作用于一身。总之,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阈下,金融资本的实质是由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相互渗透、融为一体而形成的最高形态的垄断资本[2],甚至被视为具有重要功能的社会制度。其作为研究金融创新现象的理论工具,也对我们正确理解金融资本在市场中发挥的作用和金融创新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

1.2 金融资本的虚拟化增值与现代金融资本

1.2.1 金融资本的量变

金融资本的量变是指其虚拟化增值过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货币是金融资本形成的重要基础,而金融资本的增值是通过虚拟资本运动实现的。在虚拟资本运动过程中,一方面,货币资本转化为职能资本进入现实生产过程,在“过去劳动时间”积累的“死劳动”与劳动者“现在劳动时间”积累的“活劳动”的有机结合下,获得由剩余价值转化而成的产业利润;另一方面,货币资本进入金融市场,经有价证券发行将收益资本化,以赢取创业利润。当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未来预期价格上涨时,会使金融资本再次获利,也会促使有价证券流通起来。过去、现在、未来这三个时间层次的相互联系形成了金融资本增值的时间结构,过去积累的财富与未来可能获得的财富也在金融资本的时间结构中得以吸收和整合,并完成金融资本的虚拟化增值过程[3]。

1.2.2 金融资本的质变

金融资本通过整合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劳动时间实现虚拟化增值、实现金融资本的量变。而随着金融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凸显,并逐渐实现了质的飞跃,发展成为在金融化条件下的、以虚拟资本形式存在的资本——现代金融资本(Modern financial capital)。究其本源,现代金融资本是从产业及商业资本中有效分离出来的资本细化的最终产物,其范畴更加广阔,已将现代经济社会条件下的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都包括了进来。

1.2.3 金融资本虚拟化增值与现代金融资本的辩证关系

金融资本虚拟化增值是金融资本量变的过程,现代金融资本则是金融资本质变的结果。一定量的虚拟化增值是实现金融资本向现代金融资本转变的必要准备,而现代金融资本的诞生也是金融资本虚拟化增值的必然结果,两者相互联系、渗透、辩证统一。

1.3 从资本形成机制新视角认识现代金融资本

资本形成机制(Capital formation mechanism)是指各类经济主体通过各种融资方式获得资金,再通过投资等活动形成资本,以期获得利润的机制,其主要包括融资、投资和利润三大方面。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以期满足资金需求的过程;投资是指企业将资金或实物资产投入其他经济领域,以期获得收益的过程;利润则是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净收益,也是企业经营的直接目的。

金融资本的形成机制是所谓的大银行在垄断的基础上,通过资本参与、金融联系、人事参与等方式,使银行垄断资本和工业垄断资本逐步融合起来,并最终形成金融资本。而现代金融资本既包括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还包括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例如股票、债券、外汇、期权和期货等。因此,现代金融资本可以看作资本形成机制成果中较为特殊的一种,它既包含着资本形成机制的普遍性,又彰显着作为最高形态垄断资本的特殊性,并最终演化为现代金融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

1.4 现代金融资本与金融创新的深层关系

现代金融资本和金融创新都是当下现代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且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现代金融资本作为资本形成机制的特殊成果,其既是金融市场服务和支持的重点对象,又是推动对经济发展、维持金融稳定的重要力量;而金融创新则是能可满足包括现代金融资本在内的资本形成机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个性化需求,例如适应需求端变化、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避金融监管、锁定风险范围等。一方面,现代金融资本的发展需求推动着金融创新的产生与不断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创新的不断优化与进步也深刻影响着现代金融资本。

本文以金融工具的创新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在经济形势较为乐观时,为了满足资本形成机制降低或转移风险的需求,金融家们富有创造性地研发了风险转移型金融工具,其包括可在金融机构间转移内在风险的各种新型工具,例如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而这些风险转移型金融工具能很好地锁定汇率、利率等不确定因素的大幅度波动风险,在投入运用后大获成功,不仅帮助金融机构降低了经济损失,还推动了现代金融资本的健康发展。因此,现代金融资本和金融创新之间存在明显的互动作用,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 “金融创新”的基本内容及其现象分析

2.1 何为“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活动是指各金融机构在满足经济主体融资和投资需求的同时,还不断推动金融制度、产品、工具、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以用来迎合需求、增加收益、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金融创新不仅能更好地发挥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还能更好地探索与具体国情相适应的发展道路,并提高金融领域的稳定性和创新性。

在现代金融市场中,金融创新是推动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而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金融行业普遍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更新颖、更先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引导金融风险合理转移、吸引金融优惠、针对性地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努力提供信息与资源良性互换的有效路径[4]。此外,金融创新还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的不同需求,逐渐拓展金融市场,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驱动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说,金融创新具有以下五大特点。

2.1.1 金融创新源于实践

马克思强调,理论源于实践,并在具体实践中得以丰富发展。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观点审视,金融创新理论也是在具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得以完善和发展,其特点是理论联系实际,即金融理论与具体实践的有机结合。

2.1.2 金融创新目标明确

金融创新通过开发新的业务、产品、技术等,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因此金融创新具有很强的市场导向性,且创新目标十分明确。其直接目的是拓展金融市场的服务范畴,以获得更多、更可观的收益,其间接目的是降低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效率等。

2.1.3 金融创新基于现有制度

金融创新(尤其是金融制度创新)并不是在新的制度体系下另起炉灶,而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5]。

2.1.4 金融创新合理合规

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应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确保创新成果的稳妥性和合规性。

2.1.5 金融创新多点突破

以金融机构创造的用以增加流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为例,它包括能有效提高原有金融工具变现能力和可转换性的新型金融工具,如长期贷款的证券化、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这些新型金融工具都是先在个别地方进行试点,以探索其可行性和普遍经验,再逐渐推广至大范围。由此可知,金融机构在同一 方向上的金融创新可以在多个不同地区和领域同时进行试点,获得成功后再复制其普遍性经验以大规模推广。

2.2 原因剖析

2.2.1 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是金融创新的根本原因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来看,以金融资本为代表的各种资本形式扩张的内在动力都是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且金融创新发展得如此迅速的根本原因正是剩余价值尤其是超额剩余价值对资本家来说具有独特的、极强的吸引力。

2.2.2 需求端的不断变化是金融创新的直接原因

经济总量的飞速发展对金融制度、产品和业务等方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促使其通过金融创新逐渐突破原有的框架结构和运行模式,以更好地满足个性化需求。正如《资本论》中所提到的那样,生产虽然决定着消费,但消费反过来会影响生产,即需求端的变化会影响供给侧结构改革,需求层面上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是推动金融创新实现的直接原因。。

2.3 金融创新现象的辩证性认识

在金融领域中,通过变更现有金融体制或引入新的金融产品、工具、服务、技术等,以满足金融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获得现有条件下难以取得的潜在利润,降低或转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在内的金融风险,并提高金融效率的创新活动被称为“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广义上创新活动中的一种,其符合创新的基本特点,具备创新的优越功能。新古典学派从索洛技术进步模型中探讨了创新的特质,他们认为创新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且在创新收益上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而金融创新带来的技术进步在消费或使用上具有非竞争性,在产品收益上又具有非排他性,且呈现出“收益外溢”的特点,因此金融创新符合创新的基本特点。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看,金融家为追求剩余价值,具有进行金融创新的充足动力,而个别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会为自身带来可观的超额剩余价值,对这份超额剩余价值的垂涎又刺激其他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这样便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金融创新具有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优越功能。

金融创新现象的诞生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2019年8月30日,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设立,为了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其积极在外汇重点领域推行创新措施、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公布结算便利化“两方案两名单”、在自贸区业务方面创造性地开展“海外直贷+跨境放款”“跨境融资+跨境投放”等联动业务,这极大地丰富了河北自贸区金融业态,高效地发挥了金融职能,并使其金融平台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6]。以河北自贸区金融创新实践为实例 进行理论分析,不难得出金融创新是自贸区乃至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其不仅有利于协同发展目标的实现,还显著提升了区域金融水平、提高了区域发展动力。因此,金 融创新现象的存在与持续发展是必要的,更是必然的。

3 金融创新的利弊影响

3.1 金融创新带来的效益惠及人民家国、市场产业

金融创新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并显著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如今,我国正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这就要求金融创新必须回归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根本。而在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过程中,金融创新很好地起到了提质增效的作用。例如,大宗农产品的远期及期货交易等农产品交易制度的创新为原本“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活动做好了风险防范工作,其有助于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并倒逼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对我国乃至全世界农业的现代化和标准化都起到了划时代的推动性作用。经营风险的有效降低,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实体经济的平稳运行与高质量发展,还有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让这份创新效益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出发,金融创新是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活力源泉。首先,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市场中的创新型产品,而这些创新型金融产品通常有利于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例如人们熟知的返点理财和月薪周转贷都是具有良好口碑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其次,金融创新可以创造更充裕的市场机会和更细致的业务模式。一方面,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丰富多样,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有助于拓展市场服务范围,并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充裕的市场机会;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助推金融行业的纵深发展,使各金融机构可以更加专注于自身的优势领域,从而创造更为新颖、更为细致的业务模式。最后,金融创新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服务质量。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金融市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高水平的金融市场已是大势所趋。而金融创新的出现夯实了资金融通的基础,并使金融服务逐渐迈向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时代,有效简化了业务流程、优化了用户体验,并通过提高操作过程中的透明度和便捷度提供更为高效、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

金融创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方面,金融创新可以通过促进一定量的民间储蓄转化为投资,并引导其投资到具有先进产能的产业,从而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或退出竞争市场,以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向更高级的方向发展[7];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可以为全产业链的良性发展提供充裕的资金,尤其是金融产品创新能不断研发出各类中长期贷款,以满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期间各企业对资金的个性化需求,进而促进产业结构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金融创新有助于金融的持续发展,也有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其一,金融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是金融创新,中国社科院在其发布的“国家中心城市指数”报告中已将“金融”作为测度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十大功能之一,即金融创新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的发展速度。以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历程为例进行实证分析,金融创新这一系统性工程在郑州市的充分投入使得当地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升、金融业态也逐渐丰富起来。得益于金融持续性发展,郑州市成功入选我国国家中心城市[8]。其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金融创新带来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红利都有助于推动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进而有助于巩固我国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当中的优势地位。

3.2 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波及金融市场、经济社会

发达的金融业对金融市场乃至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但过度发展金融创新只会适得其反。近年来不少实例表明,金融创新的过度使用反而会使金融 市场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发育趋于迟缓、衰退,甚至还会蔓延、危害到经济社会的资金运行效率。

3.2.1 过度使用风控工具反而使其成为制造金融风险的祸源

风控工具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信息、评估风险水平、进行风险控制等,但若被人过度滥用,就会从防控金融风险的利器异化为制造金融风险的祸源[9]。以期货为例,其可用来进行价格发现、投机与套利、风险发现与转移等操作。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它可以合理控制交易风险,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但在过度使用的情况下,它则会诱发大量的投机性活动,进而带来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风险频发。此外,金融创新衍生品和新兴金融工具由于评估方法的 不完善与可变因素的难衡量,在过度使用时通常会带来 很高的潜在使用风险,这样不仅未能有效控制住风险,还会使风险水平愈发高涨。

3.2.2 过度进行金融创新反而使金融监管体系趋于退化

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呈对立统一的关系,金融监管的制度性规范为金融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划定了发展边界,而金融创新的发展又对金融监管的制度完善、手段更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来看,过度的金融创新会给金融市场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进而容易对现存的金融监管体系造成冲击,甚至令其趋于退化重构。究其原委,是因为过度推行金融创新容易导致过度金融化,而过度金融化条件下的金融监管难以保障自身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更严重的是,我国目前采取的分业监管模式存在的片面化缺陷很容易被过度金融化现象激起,从而反噬到金融监管体系本身,令其陷入集体失语甚至趋于退化。

3.2.3 过度推行金融创新反而使社会资金运行效率降低

过度推行例如高杠杆配资、伞形信托等金融创新行为,容易放大优势产业的虹吸效应,从而加剧我国产业经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状,也容易诱发金融行业高泡沫风险,进而引发社会层面上的金融混乱。就诸多融资企业和广大投资者来说,过度的金融创新行为在无形中拉长了资金链条,增加了资金使用成本,不仅不利于民间投资的正常发展,还会使经济社会重新陷入“融资难、融资贵”的尴尬境地。金融创新的初衷是提高社会资金的运行效率,但过度的、盲目的创新只会使其事与愿违。

4 趋利避害的对策研究

合理运用金融创新,带来的是收益,产生的是积极影响;过度利用金融创新,带来的反而是风险,产生的反而是消极影响。以金融资本为理论工具,分析金融创新现象可知,金融创新乃是一把“双刃剑”。这就要求我们要辩证地看待、科学地权衡,在充分发挥金融创新正向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和规避其弊端,努力做到“趋利避害,合理扬弃”。

4.1 金融机构:建立更健全的金融创新体系

金融创新的主体是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创新本身又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环节的系统性工程,且发挥着明显的“双刃剑”作用。因此,对金融创新进行合理扬弃需要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在充分把握金融业基本运行规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明确创新目标、规范创新程序、确定创新重心,并建立创新评价激励和约束机制,尽最大努力推动金融创新效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10],发挥好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尽快建立更为健全的金融创新体系。

4.2 三方共创:加快金融监管监督体制改革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既对立又统一,要想合理运用金融创新的优势而规避其劣势,就必然离不开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因此,应及时加快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努力推动金融监管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同时加大审慎监管和协同监管力度,推动金融监管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并为我国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做好相应的制度保障。

反思美国次贷危机,其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金融创新的过度和金融监管的失效[11]。因此,可根据各地方实际情况建立由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社会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的金融监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出各主体的特殊优势,做到“合理监管、鼓励创新”,努力实现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双赢。

4.3 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发展金融创新战略

金融创新与风险密不可分,不仅创新的过程中存在着风险,创新所得的成果及其应用还可能存在风险,但金融创新拥有着良好的正外部性,因此需要政府部门加以扶持,使其不偏于正轨。政府相关部门可对金融创新的成果设置合理的观察期,并在探清其创新本质、控好其潜在风险的基础上,及时出台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让金融创新平稳均衡地发展为“熟业态”。此外,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相较欧美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在金融创新的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和智库研究等方面仍有较大不足,因此我国政府需要逐渐将金融创新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并积极发展金融创新战略,始终坚持立足市场及客户,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战略方针,明确战略目标及发展路径,补齐短板、扩大优势。

4.4 研发部门:立足需求深入研发,遵循适度原则

以创新型金融产品的研发为例,金融产品的创新应立足市场的确切需求,切忌盲目、过度地进行创新研发。为避免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盲目性,通常可采用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产品功能、服务质量等指标为基本度量进行深入研发。马克思认为,在实践中要遵循适度原则,使事物的变化维持在适当的量的范围内。因此相关研发部门在探索与创新时应遵循适度的原则,既要防止“过”,又要防止“不及”。相应地,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阈下,金融创新的推行也要遵循适度原则,而不是盲目地进行创新再创新,因为只有把握好金融创新的“度”,使其适应本国金融行业的实际情况,才能充分发挥出金融创新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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