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重要“围猎”风险防范措施及做法

2023-12-10 14:27北京周怡诺
现代企业 2023年10期
关键词:围猎监督

□ 北京 周怡诺

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高风险领域,尤其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因其技术与资本密集、对外工程分包多、物资采购量大、建设环节多、人员调动频繁,导致“关键少数”权力集中,存在设租寻租和被“围猎”的盲点、漏点、交织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设法“围猎”“腐蚀”。本文立足行业特点,从“围猎”行为表现形式、特点和形成原因着手,深入总结提炼了重要“围猎”风险及防范措施、经验做法,提出了“反围猎”长效机制,严防“关键少数”成“围猎”“绑架”对象,努力营造清清爽爽、互利共赢的“三商”合作环境。

一、引言

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腐败的动能和势能依然不容小觑,隐形变异异军突起,腐败和反腐败较量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呈现出谋私利的角色从直接变间接、形式从简单到复杂、时效从当期到期权、载体从直接权钱交易到“合法”市场行为、权钱兑现在时空上从国内转到国外或从本企业转到其他企业这5个阶段特点。“甘于被围猎”是近期涌现并被热议的一种新的腐败现象。“围猎”与“被围猎”是对行贿和受贿的形象比喻,其行为性质恶劣,会严重恶化营商环境、污染政治生态。为此,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隐蔽性、专业性强等特点,认真研究“围猎”的表现形式、经验做法及长效机制,让“炮弹”无处下手,让围猎者无“猎”可“围”,这对新时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程领域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工程建设领域“围猎”行为表现形式、特点和形成原因

(一)工程建设领域“围猎”行为表现形式

1.“财物开道”式直接猎杀。围猎者摸清工程项目从业人的喜好,利用其对财、物的欲望,直接进行利益输送。主要表现为:①以重金许诺,向项目管理权力人换取中标或项目;②以“好处费”“加班费”为由,引诱设计人增加工程内容、临时工程措施;③以“辛苦费”为由,要求概预算人员重复计列措施费、间接费、计列没有编制依据的各类费用,调高工程总投资;④与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钱权交易,通过变更设计实施方案增加工程费用、变更减小工程量、变更增加施工临时措施、变更设计增加不必要的处理措施及费用等形式,骗取工程费用;⑤以小恩小惠,利用请吃饭、以钱物贿赂等手段收买设计负责人,对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的成果予以验收通过。

2.“温水煮青蛙”式人情猎杀。围猎者为突破项目部“关键少数”的防备心理,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想方设法接近、恭维谄媚,甚至与之称兄道弟,理所当然地将违法犯罪事实转变为兄弟义气。主要表现为:①物色目标。通过直接或间接关系找到能为其谋利、办事的项目管理人员,尝试以“车接车送”“送见面礼”“宴请”“打牌”等方式主动示好、拉近距离,建立初步感情关系。②长期关怀。利用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把握“孩子升学”“父母过寿”“生病慰问”等重大时机,以礼品先行、红包铺路、股份赠送等方式送去“心意”,逐渐发展成为朋友、兄弟关系。③提出请求。当围猎者在招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设备选商、劳务管理、工程质量、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时,项目管理人员难以拒绝,心甘情愿被“围猎”,认为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最终形成情感联结的腐败利益链条。④恣意宰杀。当既定目标未达到,围猎者可能会威逼利诱,进一步提出非分要求以求获得超额回报,被围猎者早已成为“煮熟的青蛙”,任人摆布;当“友谊的小船”倾覆后,围猎者手里的各类证据材料,将直接成为项目管理人员职业生涯的“终结者”。

3.“暗渡陈仓”式曲线猎杀。针对具有较强抵御能力,或因位高权重而难以直接接触到的工程设计或项目管理者,围猎者一般不直接“围猎”,采用曲线型迂回包抄方式,选择其家属、朋友、秘书等进行“猎杀”,一旦其亲朋部属就范,管理者也只好跟着“缴械”。主要表现为:①听信“枕边风”。被围猎者家属插手自己分管的项目,听信家属之言,与企业老板发生不正当经济关系,为其打招呼、干预工程招投标。②答应“朋友求助”。因属于“发小”“老同学”“老朋友”等特色关系人的请托,而无法拒绝其求助,助其或其背后的利益人在项目建设上攫取超额利润。③笑纳“亲戚表示”。有钱的亲戚朋友成了家中常客,对他们给予的“表示”予以笑纳,对请托事项明知不问、暗地照办,对隐藏在背后的权钱交易视而不见。

(二)工程建设领域“围猎”行为特点

1.风险点多、利益链长。工程建设领域依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尤其在设计、招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劳务管理、施工管理、工程付款等诸多环节易产“围猎”风险,群体腐败涉案人员多,利益链长。

2.隐蔽性强、花样百出。就当前腐败行为而言,“围猎”与甘愿被“围猎”交织,包含有购物卡、实物、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赠送股份等多种形式,甚至利用“灰色”地带进行利益输送,行贿次数多、方式多变且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

3.专业性强、监管难度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被围猎、腐蚀的主要目标,技术人员利用专业优势钻制度的空子,搞变相指定设计。新型腐败、变异腐败、技术腐败层出不穷,监管方式方法落后,监管难度大。

(三)工程建设领域“围猎”行为形成原因

1.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部分工程设计人员或项目管理者的法律规矩意识淡薄,“底线”思维依然不强,怀有侥幸心理,编造虚假情节防备调查,粉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为不会被发现,不会被追究。

2.理想信念摇摆不定。廉贪一念间,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被“围猎”之人,从拒收他人钱财到软弱地抵制、有选择地接受,最终发展为私欲爆棚、利令智昏的地步。

3.家风家教注重不够。“围猎”的目标自始至终都是权力本身,很多项目管理人员虽然自身清正廉洁,坚守党性,却因为家风问题,滋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凡其近亲属警觉较低者,被抓其软肋,必然连带其本人跟着“缴械投降”。

4.朋友圈社交圈不纯。每个实权领导或管理者身边都会有固定“投资商”,面对诱惑,人的抵抗力都会天然降低,有不少管理者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纪律规矩,从半推半就到开门揖盗,最终让“朋友圈”变成“围猎场”。

5.监督能力效力不足。在人情文化包裹形成的隐形利益链下,纪检监察机关未能因变而变、以变应变、守正创新开展监管监督工作,对先进理念和方式方法掌握不足,运用新型管理工具、风险管理经验、数智信息化技术的深度不够,对被围猎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效力不足。

三、工程建设领域重要“围猎”风险及防范措施和经验做法

(一)工程建设领域重要“围猎”风险及防范措施

深入开展“围猎”风险分析及防控,梳理重要岗位被“围猎”的风险点,主要包括与合作方相互勾结风险、未严格执行制度风险、接受吃请送礼风险、虚假招标风险、虚假串通投标风险、故意降低采购标准风险、接受相关方请托风险、虚报供货商或分包商进度风险等。

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廉洁风险等级。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等,“围猎”风险包括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机制制度、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5类子风险,按发生概率大小分为基本无风险、低可能风险、中可能风险、高可能风险、极高可能风险5个等级,分别赋值1、2、3、4、5分。“围猎”风险发生频次分析。发生频次(η)分为极少、偶尔、经常、频繁、特别频繁发生5个等级,分别赋值1、2、3、4、5分。“围猎”风险导致后果分析。导致后果(r)分为低度、中度、高度、严重、极端严重,分别赋值1、2、3、4、5分。“围猎”风险值计算公式表示为:

廉洁风险定级与防范要求:①风险值≤40为低风险,无需制定特别措施;②风险值>40为中风险,可接受,需加强廉洁教育,尽量防止其发生;③风险值>60为高风险,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廉洁教育、强化业务流程控制与监管;④风险值>100为严重,强化廉洁教育,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⑤风险值>160为极端严重,公司各管理层级需重点关注,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发生;⑥不论风险值为多少,对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但违反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可能会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直接定性评估为严重;⑦不论风险值为多少,对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直接定性评估为极端严重。

从思想、执行、纪律、监督4个方面制定防范措施,让广大领导干部学会识别和防范被“围猎”的方法:

1.提高认识。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干部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岗位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2.抓住少数。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理清权力边界,强化“关键少数”之间的相互制衡,明确权力责任,特别是涉及人、财、物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责任。

3.严明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从“一餐饭”“一杯酒”等小事小节抓起,加强制度宣贯。

4.强化监督。将“反围猎”纳入巡察、审计监督和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并与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挖掘涉及“围猎”、腐蚀方面的问题线索。

(二)典型经验做法

立足工程建设行业“围猎”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围猎”风险分析及防控,梳理重要岗位被“围猎”的风险点166个,采用“448”工作法全面部署推进“反围猎”专项行动,即紧盯4个重点、聚焦4个目标、完成8项重点任务:①紧盯党员、领导干部,紧盯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紧盯工程设计施工、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紧盯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②聚焦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反围猎”意识,聚焦有效防范党员干部被“围猎”风险,聚焦坚决斩断“围猎”利益链,聚焦多措并举实现“四个一批”(列出一批行贿人“黑名单”,规范一批“反围猎”制度规定,打击一批行贿“围猎”行为,防范一批重要“围猎”风险)。③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深刻认识“围猎”风险危害;构建“亲清”企商关系和“清爽”同志关系,果断斩断“围猎”利益链条;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管控根治“围猎”风险源头;坚决追缴不当收入,有效遏制犯罪利益驱动;制定行贿人“黑名单”,强力压缩“围猎”生存空间;推动加强“三商”管理,有效设立“反围猎”围墙堤坝;开展主题宣教及案例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廉洁合规意识;通过党委巡察、联合监督、审计检查、财务稽查等多种途径,形成联合监督、联合惩戒的工作合力等八项重点任务。重点取得以下成效。

1.“关键少数”反围猎意识显著增强。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石油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反围猎”主题宣教活动,基层项目以简报、主题展板等形式展示“反围猎”宣传图,全面提高“反围猎”意识;深入项目现场开展被“围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讲、“反围猎”主题宣教,引导“关键少数”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高度警觉。

2.重大项目“被围猎”风险有效防范。深入重大项目开展“反围猎”问卷调查,研判项目现场“围猎”和“反围猎”的具体情况,编制下达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岗位廉洁风险评价清单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开展送清廉到项目活动,组织“反围猎”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项目现场廉洁从业工作监督群,与项目经理开展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谈话,与项目分包商、供货商开展落实诚信合规要求谈话,强化项目廉洁管理。

3.“围猎”生存空间持续压缩。制定《项目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管责任的实施办法》,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招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反围猎”相关制度条款,强力压缩“围猎”生存空间。

4.斩断三商“围猎”利益链。全面梳理十八大以来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或涉嫌行贿性质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将“三商”管理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三商”的监督和制约;深挖细查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查快办、严肃惩处;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取得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综合效应。

四、健全完善“反围猎”长效机制的思路

(一)持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持续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公开透明的工程分包制度,建立围猎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对于围猎行为的认定;加强惩戒的威慑力,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阻断行贿者的二次作案机会,查堵管理漏洞,构建反“围猎”长效机制。

(二)持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纪委履行好协助、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强化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日常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

(三)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建立党风廉政教育体系,突出党性党风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任前廉洁教育4项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忘初心、廉洁从业;加强底线意识教育,转变人情文化观念,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四)持续夯实廉洁风险防控

持续推进廉洁风险识别和防控试点及推广工作,构建廉洁风险“五期”长效机制,实现权力监督关口前移;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廉政诚信信息系统,有效开展网络监督,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廉洁风险,规范履职用权,增强依法依规治企能力。

(五)持续强化“三商”管理

继续纠治工程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挂靠”等问题,持续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强化监督;探索开发“三商”管理模块,实现从以往的被动防护到精细智能管理转变,促进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跨区域协同联动”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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