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分析

2023-12-21 15:45邱燕张杰陈伟良黄文静邱燕张杰陈伟良黄文静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 2023年6期
关键词:耕地评价分析

邱燕 张杰 陈伟良 黄文静邱燕 张杰 陈伟良 黄文静

摘要:【目的】研究菏泽市牡丹区耕地质量等级状况,为更好地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安全服务。【方法】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和《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山东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结合菏泽市牡丹区耕地质量实际情况,对菏泽市牡丹区耕地质量进行等级划分。【结果】牡丹区二等耕地3826.15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5.12%;三等耕地18 525.43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4.79%;四等耕地35 444.17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47.43%;五等耕地15 057.98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0.15%;六等耕地1875.71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51%。全区耕地加权平均等级为3.90。【结论】菏泽市牡丹区耕地质量等级较高,但无一等耕地,而二等耕地面积较小,还要持续加强农田建设,真正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牢耕地质量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关键词: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分析

耕地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是人类食物的重要生产基地[1]。耕地作为土地资源中最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基本物质资料,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安全,是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的必要基础。因此,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全面摸清我国耕地质量家底被列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基础工作之一。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数据,我们于2021年开展了菏泽市牡丹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1 牡丹区基本情况

牡丹区地处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介于东经 115°11′-115°47′,北纬 35°02′-35°28′之间,是菏泽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面积1041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109.89 万,辖 18 个镇、街道办,是全国著名的“戏曲之乡”“书画之乡”“武术之乡”“民俗之乡”“曲艺之乡”和“中国牡丹之都”。是全国重要的优质粮、棉、水果、蔬菜商品基地,是全国平原地区的林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和出口基地,国家级农业生态建设试点县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区,是世界上面积最大、品种最多、花色最全的牡丹生产、科研、出口基地和观赏旅游区[2]。根据菏泽市牡丹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含高新区、开发区)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区有耕地74 729.43hm2(112.09 万亩)。其中,水浇地 74 616.00hm2(111.92 万亩),占 99.85%;旱地113.43hm2(0.17 万亩),占 0.15%;无水田[3]。

2 耕地质量评价依据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9 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通知》(农办农〔2017〕18 号)的要求,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33469-2016)、《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2019 年)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3 评价指标及权重

耕地质量是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选取的指标主要能反映耕地土壤本身质量属性的好坏。结合菏泽市牡丹区实际情况,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和《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菏泽市牡丹区为黄淮海区的黄淮平原农业区;根据评价区域划分设定评价指标,同时根据《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

4 等级划分的标准

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和《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標体系》,确定菏泽市牡丹区为黄淮海区的黄淮平原农业区。根据灌溉能力、耕层质地、质地构型等评价指标及其权重计算各个评价单元的综合指数见表1,从而确定菏泽市牡丹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见表2。

5 评价结果

通过评价,按照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菏泽市牡丹区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中,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为二等到六等共五个等级。如表3所示,其中,二等耕地3826.15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5.12%;三等耕地18 525.43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4.79%;四等耕地35 444.17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47.43%;五等耕地15 057.98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0.15%;六等耕地1875.71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51%。全区耕地加权平均等级为 3.90。

6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分析

全区所有耕地中,有效土层厚度均大于 100cm,土壤容重适中,地下水埋深大于 3 米,无障碍因素,农田林网化程度中,生物多样性一般,土壤清洁。

6.1 二等耕地

综合评价得分≥0.9330 且<0.9640 的为二等耕地,全区二等耕地面积3826.15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5.12%。

6.1.1 地形部位

平坦洪积平原面积1831.96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47.88%;倾斜洪积低台地面积1483.02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3 8 . 7 6 % ; 古河道洼地面积436.18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1.40%;平坦河流高阶地面积74.99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96%。

6.1.2 耕层质地

中壤面积3 0 0 9 . 6 5 h m 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78.66%;重壤面积642.41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6.79%;轻壤面积128.94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3.37%;砂壤面积45.15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18%。

6.1.3 质地构型

上松下紧型面积2128.87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55.64%;通体壤面积658.10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7.20%;紧实型面积571.63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4.94%;上紧下松型面积467.17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2.21%。

6.1.4 盐渍化程度

无盐渍化面积3826.15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00.00%。

6.1.5 耕层厚度

大于等于20cm面积2302.58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60.18%;大于等于 15cm小于 20cm面积1523.57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39.82%。

6.1.6 灌溉能力

充分满足面积3826.15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100.00%。

6.1.7 排水能力

满足面积3 6 7 1 . 9 6 h 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95.97%;充分满足面积154.19hm2,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4.03%。

6.1.8 耕地主要养分情况

二等耕地的主要养分状况见表4。

6.2 三等耕地

综合评价得分≥0.9020 且<0.9330 的为三等耕地,全区三等耕地面积18 525.43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4.79%。

6.2.1 地形部位

倾斜洪积低台地面积8827.37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47.65%;平坦洪积平原面积7173.05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3 8 . 7 2 % ; 古河道洼地面积1159.69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6.26%;平坦河流高阶地面积1035.57hm2,占三等耕地總面积的5.59%;河漫滩面积161.17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0.87%;起伏洪积高台地面积159.32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0.86%;河流低阶地面积9.26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0.05%。

6.2.2 耕层质地

中壤面积7 3 5 8 . 3 0 h 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39.72%;重壤面积5639.14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30.44%;轻壤面积4749.92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25.64%;砂壤面积776.22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4.19%。

6.2.3 质地构型

上紧下松型面积6141.18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33.15%;紧实型面积4874.04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26.31%;通体砂面积4772.15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25.76%;上松下紧型面积2091.52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11.29%;通体壤面积405.71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2.19%;夹层型面积240.83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1.30%。

6.2.4 盐渍化程度

无盐渍化面积18 284.60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98.70%;微度盐渍化面积192.66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1.04%;轻度盐渍化面积48.17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0.26%。

6.2.5 耕层厚度

大于等于 20cm面积9664.72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52.17%;大于等于 15cm小于 20cm面积8860.71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47.83%。

6.2.6 灌溉能力

充分满足面积14 950.02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80.70%;满足面积3114.12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16.81%;基本满足面积461.28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2.49%。

6.2.7 排水能力

满足面积18 495.79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99.84%;充分满足面积29.64hm2,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0.16%。

6.2.8 耕地主要养分含量

三等耕地的主要养分状况见表5。

6.3 四等耕地

综合评价得分≥0.8710 且<0.9020 的为四等耕地,全区四等耕地面积35 444.17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47.43%。

6.3.1 地形部位

倾斜洪积低台地面积24 499.01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69.12%;平坦洪积平原面积6057.41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 7 . 0 9 % ; 古河道洼地面积1428.40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4.03%;河漫滩面积1275.99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3.60%;平坦河流高阶地面积1240.55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3.50%;起伏洪积高台地面积496.22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40%;河流低阶地面积435.96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23%;决口扇面积14.18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0.04%。

6.3.2 耕层质地

沙壤面积17 130.17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48.33%;轻壤面积8060.00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22.74%;中壤面积6294.88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7.76%;重壤面积3920.13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1.06%;黏土面积42.53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0.12%。

6.3.3 质地构型

通体砂面积23 910.64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67.46%;上紧下松型面积4891.30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3.80%;紧实型面积4777.87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3.48%;通体壤面积1091.68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3.08%;上松下紧型面积634.45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79%;夹层型面积138.23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0.39%。

6.3.4 盐渍化程度

无盐渍化面积35 096.82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99.02%;微度盐渍化面积141.78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0.40%;轻度盐渍化面积202.03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0.57%。

6.3.5 耕层厚度

大于等于 20cm面积19 072.51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53.81%;大于等于 15cm小于 20cm面积16371.66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46.19%。

6.3.6 灌溉能力

充分满足面积20 724.21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58.47%;满足面积8694.45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24.53%;基本满足面积6025.51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17.00%。

6.3.7 排水能力

满足面积35 429.99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99.96%;充分满足面积14.18hm2,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0.04%。

6.3.8 耕地主要养分含量

四等耕地的主要养分含量状况见表6。

6.4 五等耕地

综合评价得分≥0.8400 且<0.8710 的为五等耕地,全区五等耕地面积15 057.98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0.15%。

6.4.1 地形部位

倾斜洪积低台地面积7551.58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50.15%;平坦洪积平原面积2644.18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17.56%;河漫滩面积2383.68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15.83%;平坦河流高阶地面积1022.44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6.79%;古河道洼地面积837.22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5.56%;决口扇面积617.38hm2,占五等耕地總面积的4.10%。

6.4.2 耕层质地

沙壤面积10 716.76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71.17%;中壤面积1858.15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12.34%;轻壤面积1072.13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7.12%;重壤面积1005.87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6.68%;黏土面积405.06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2.69%。

6.4.3 质地构型

通体砂面积14 375.85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95.47%;通体壤面积400.54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2.66%;上紧下松型面积248.46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1.65%;紧实型面积33.13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0.22%。

6.4.4 盐渍化程度

无盐渍化面积13 954.23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92.67%;轻度盐渍化面积1103.75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7.33%。

6.4.5 耕层厚度

大于等于 20cm面积9658.19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64.14%;大于等于 15cm小于 20cm面积5399.79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35.86%。

6.4.6 灌溉能力

满足面积8 4 5 6 . 5 6 h m 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56.16%;基本满足面积4011.45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26.64%;充分满足面积2589.97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17.20%。

6.4.7 排水能力

满足面积15 057.98hm2,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100.00%。

6.4.8 耕地主要养分含量

五等耕地的主要养分状况见表7。

6.5 六等地

综合评价得分≥0.8090 且<0.8400 的为六等耕地,全区六等耕地面积1875.71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2.51%。

6.5.1 地形部位

倾斜洪积低台地面积940.48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50.14%;河漫滩面积724.77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38.64%;古河道洼地面积97.16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5.18%;平坦洪积平原面积85.16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4.54%;平坦河流高阶地面积27.95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1.49%。

6.5.2 耕层质地

沙壤面积1 8 6 7 . 4 6 h m 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99.56%;重壤面积6.56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0.35%;轻壤面积1.69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0.09%。

6.5.3 质地构型

通体砂面积1875.71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100.00%。

6.5.4 盐渍化程度

无盐渍化面积1837.07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97.94%;轻度盐渍化面积38.64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2.06%。

6.5.5 耕层厚度

大于等于 20cm面积1488.75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79.37%;大于等于 15cm小于 20cm面积386.96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20.63%。

6.5.6 灌溉能力

基本满足面积1496.25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79.77%;满足面积379.46hm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20.23%。

6.5.7 排水能力

满足面积1 8 7 5 . 7 1 h m 2,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100.00%。

6.5.8 耕地主要养分含量

六等耕地的主要养分状况见表8。

7 小结

菏泽市牡丹区耕地质量加权平均等级较高,但无一等耕地,而二等耕地面积较小,还要持续加强农田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培肥土壤,形成相对稳定的适宜作物生长的土壤环境条件,适应高产、高效、优质、绿色农业的发展,真正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牢耕地质量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4]。

参考文献

[1] 李涛,万广华,等.山东耕地[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8.

[2] 张杰.牡丹区土壤[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

[3] 牡丹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办公室.菏泽市牡丹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22-02-17)[2022-07-20].http://wap.mudan.gov.cn/art/2022/2/17/art73205_10300245.html.

[4] 山东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山东土壤[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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