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主要产品认证体系概述

2023-12-27 20:27董昱辰黄怡丰张少博
商用汽车 2023年4期
关键词:产品认证型式法规

王 敏 樊 飞 董昱辰 黄怡丰 张少博 邢 哲

(1.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陕西 宝鸡 722400;2.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200)

0 引言

近几年我国汽车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加大,汽车出口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但由于各国执行的标准差异较大,而且还在不断更新升级,为我国汽车出口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因此,对国外的认证体系及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对我国汽车主要出口目的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制度进行介绍,以期对汽车生产企业出口认证工作提供参考。

1 当前全球主要汽车认证体系

1.1 E/e-mark认证

E/e Mark认证是指欧洲共同市场对汽机车及其安全零配件产品、噪声及废气等,按照欧盟法令(EEC Directives)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ECE Regulation)的规定,进行产品认证时方授予的合格证书,以确保行车安全及环保要求。

E-mark认证,又称ECE认证,是以联合国下属机构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颁布的法规技术条件要求为依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是一个国际化的经济组织,其成员国除欧盟外,还包括东欧、南欧等非欧国家。ECE法规不是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认证过程是先由企业递交申请材料,被授权的测试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工厂审核、样品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发证机关对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申请信、技术资料、测试报告、工厂审核报告)行型式批准,并下发证书,依认证国别不同,授予不同的证书编号。经过E-mark认证的产品将被粘贴“E”标记,才能被市场认可。常见E标认证产品有轮胎、车灯、安全玻璃、座椅、视镜等。

e-mark认证以欧盟指令为依据,而欧盟指令以ECE法规为基础制定,它主要规定了认证的方式和要求。e-mark认证根据这些技术指令首先对车辆产品的零部件和系统开展单项的型式批准,单项型式认证合格后才能获得欧盟的整车型式批准(Whole Vehicle Type Approval,简称WVTA)[1],其认证程序和认证形式与E-mark基本相同。车辆零部件和系统通过e-mark认证后,产品将被粘贴“E”标记,才可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1.2 美国汽车认证体系

美国政府对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分为安全认证和环保认证两部分。

美国主管汽车产品安全的部门为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DOT/NHTSA),因此汽车安全认证常被称为DOT认证,对入市后的车辆产品的安全实施严格的“事后”监管,包括车辆是否真正满足技术法规的要求和是否存在安全缺陷两方面[2]。它是完全的企业自我认证模式,政府不对产品认证做出批准或任何认可。

美国联邦环境保护署(EPA)负责执行控制污染措施,并制定环保法规,所以汽车环保排放领域被称之为EPA认证。EPA认证最初是政府负责的型式批准制度,后来逐渐融入了大量自我认证的要素,如认证和核实试验、在用车检验等,都由企业自主进行,企业进行试验后将试验相关材料上报EPA,EPA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认证的审核和批准,决定是否颁发COC证书(车辆须获得COC证书才能进入市场),因此美国的EPA认证实质上是介于自我认证和型式批准制度中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看似门槛低,实际上有详尽完备的法律依据来支撑,通常诉诸法律程序来解决争端和违规行为[3],因而美国汽车市场具有“宽进严出”的特点。

1.3 日本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制度

日本、欧美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并称为世界3大典型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但自从1998年签署《1958年协定书》和《1998年协定书》后,即开始积极采用ECE法规,尤其是针对自身出口量和全球化程度较高的车辆产品(M1类车辆)。截至目前,日本采用ECE法规的比例已超过50%。

日本机动车型式认证制度包括型式指定制度和型式通告制度,还包括对装置和零部件的型式指定(type designation)。型式指定批准需企业先向型式批准主管单位提出申请,主管单位收到申请后,对相关文件和车辆进行审查和试验,若该车型通过审查和试验,即被指定。用户在购买车辆后向地方陆运署出具出厂检验证书,即可获得注册。

型式通告制度的申请流程与型式指定类似,但是型式通告审查时,主要目的在于确定该车型共有的结构和部件(如底盘)是否已经通过型式指定,对于已通过型式指定的车辆结构和部件无需再进行试验,只对新加或改装的部分进行检验[4]。

在通过日本的型式指定制度和型式通告制度时,相应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和车辆系统只要有与日本自身法规对应的ECE法规,通过ECE型式批准即可,而无需按照日本自身技术法规进行认证。日本对汽车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采取欧盟的型式批准制度,同时引入了美国的机动车辆召回制度,这也是日本汽车产品管理制度中的又一特点。

1.4 俄罗斯和海关联盟市场准入管理

俄罗斯对汽车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采取型式批准的模式,其具体实施形式为OTTC认证。OTTC型式批准证书属于俄罗斯Gost-R证书的一种,是专门针对汽车整车、参照欧盟整车型式批准模式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俄罗斯绝大部分汽车零部件和系统项目都采用联合国ECE法规,因此这些项目一般都直接做ECE认证,少部分没有对应ECE法规的,企业也一般在申请OTTC认证批准时做检测,没有必要单独去做Gost-R认证。

2010年,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3国签署《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以及俄联邦技术规范的共同准则和规则》,形成了俄白哈海关联盟(Customs Union),对各类产品采取统一的认证制度和技术法规(Technical Regulation),即CU-TR认证,其标志为EAC,因此该认证也被称为EAC认证。2015年,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加入,签署《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形成如今的欧亚经济联盟。

欧亚经济联盟汽车准入要求均按照海关联盟的统一汽车主体技术法规TP TC 018/2011《轮式车辆安全技术法规》执行。TP TC 018/2011在专门的附件列举了整车产品、各零部件、系统应满足的法规要求,绝大部分都是直接采用ECE汽车技术法规,只有少部分(诸如车内噪声、前视野、通风供暖及空调等)采用自身的法规要求,或者采用独联体统一的GOST标准。除了上述汽车主体技术法规,俄罗斯和海关联盟汽车市场还针对汽车的安全性制定实施ERA-GLONASS这一特殊的技术法规项目,该项目已成为五国海关联盟共同市场的一个新的重点。

1.5 海湾认证GCC

海湾地区包括中东7国,即: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也门[4],是发展中国家唯一完善的共同体市场,建立并实施统一的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采用海湾汽车标准作为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

海湾汽车标准主要参考了欧洲和美国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少部分项目参照国际标准(即ISO标准)。另外,针对海湾国家特有的气候、地理环境和道路条件,在如散热器、滤清器、蓄电池、悬架、轮胎等方面制定了一些特殊的要求。

GCC对汽车产品的管理和批准程序倾向于自我认证模式。首先,汽车企业按照各海湾汽车标准的要求完成相关的试验,以验证其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然后,企业按照海湾标准要求完成GCC的一致性证书(或称之为符合性证书),完成后的一致性证书原件2份,连同试验报告,送交海湾标准化组织(简称GSO)总部进行审核,GSO根据这些材料审查车辆是否真正符合海湾地区的相关技术法规要求,GSO有权查看原始的试验数据或其它相关材料;如果GSO确认产品符合海湾标准的要求,将批准该GCC一致性证书。目前,GSO汽车产品认证和批准制度已实现电子数据化管理,企业可以通过GSO电子符合性认证系统进行注册、申报和结果查询。

2 我国汽车产品认证制度

我国的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内容主要可以分为4大类:产品公告、营运安全准入、环保和CCC,分别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同时公安部、商务部、财政部、国税总局等也涉及汽车行业相关环节的管理。

2.1 产品公告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是目前国家对汽车产品最重要的认证管理措施。公告作为车辆产品进行注册登记的依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中心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履行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管理职能,汽车产品必须进行汽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相关项目经由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由装备中心审核、公示、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方可具备公告。

2.2 营运安全准入

营运安全准入依据交通运输部JT/T1178.1《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2《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094《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32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通知要求,从事营运活动的车辆必须向交通运输部申报,相关项目经由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由交通运输部审定、公示、发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方可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等经营活动。

2.3 环保

环保申报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要求,企业对汽车产品噪声、排放、油耗等项目进行强制性检验,经由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由生态环境部审定、批准。在产品出厂前,企业需将主要环保信息上传至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并确保新销售车辆的发动机及其安装的排放控制装置与信息公开的随车清单一致,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进行监督审查。

环保认证分为国家环保和地方环保2种。目前各别城市对汽车环保有单独的申报要求,需要在该部分城市进行销售还需申报地区的环保认证。

2.4 CCC

CCC是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包括汽车零部件认证和整车认证,其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认监委要求车辆经过强制性标准检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进行申报,申请CCC认证,获得CCC认证证书且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才能出厂销售。

2.5 免购置税及推荐目录

根据《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2017年第172号)、《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21号)等文件要求,新能源车型还应进行财税优惠目录申报。

3 总结

为适用本国/地区汽车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需要,世界各国/地区相继建立了符合自身需求的汽车产品认证制度,以欧、美、日3大汽车认证制度最为典型,其余大多数国家/地区的法规均是参照美国或者欧洲法规,再结合本国情况制定。

与国外相比,我国汽车认证制度存在多部门管理、认证内容重复的现象。在一些检测项目尤其公告和营运安全的检测项目有许多内容重复。欧、美、日等国家汽车认证管理职责明确,各司其责,检测项目无重复交叉。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汽车产品认证模式将会持续很长时间,政府部门也会不断完善汽车法规标准,同时对汽车产品的监督管理也会更加严格。多部门管理中存在的冲突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调整和改革,通过合并整合来完善监管,减少认证项目,简化认证流程,有效提高认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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