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比较视角下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失灵的生成解释
——基于S省M市六个区县的案例研究

2024-01-12 06:18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区县农民发展

周 灵

(四川大学 锦江学院,四川 眉山 620860)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环节”[1]。对于乡村振兴,其过程不可缺少乡村内、外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而“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保障”[2],因此,农民参与的水平与质量将直接影响乡村振兴的水平与质量。在此背景下,如何激励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发挥其主体功能作用成为重要的研究关注点[3]。研究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问题,意在探析乡村振兴组织及个体层面上如何有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形成乡村振兴内驱力,从而实现乡村振兴并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标。

实践中,各乡村发动、组织、协调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措施和方法可能相同,但是激励效果却不同,仍存在部分乡村激励失灵的现象,农民个体或群体受激励不足,乡村振兴内驱力的生成、强化与巩固较为困难。而探究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失灵的原因,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为何不同乡村在激励效果上呈现差异,也为探寻有效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力的方法和路径提供相应思路。本文以S省M市为例,其六个区县均积极推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且在激励乡村内、外主体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积极作为,但是各区县激励农民参与的效果差异明显。因此,选择以M 市为例,其具有案例研究的代表性和典型性。通过对M 市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失灵生成的解释,可以更好地探析激励力强化与提升的对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一)文献综述

乡村振兴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从主体、内容、方式以及评价体系等不同维度展开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更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首先需要关注谁来振兴,振兴为了谁的议题。在乡村振兴参与主体上,“乡村振兴不是某个社会主体的事,需要协同村内外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4]。对此,现有文献探析了不同社会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机制构建,如完善地方高校内部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机制[5]、构建完整的乡村教师激励制度[6]、建立优化对基层干部的多形态激励机制[7]、构建农业科技人才的激励体系[8]、根据农村人口需求异质性来制定差异化激励措施[9]等。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乡村内生能力的提升[10],而内生力的形成离不开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因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关注对农民主体的激励机制构建。然而受限于主客观条件,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主体的条件激励不充分[11],农民主体性存在普遍缺失的问题[12]。对此,如何激励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成为重要研究内容。有学者基于协商理论,强调农民参与渠道与利益机制的完善[13]等;也有从农民主体性的政治、利益、伦理与技术逻辑等方面进行分析[14];还有以利益牵引为视角,强调“以产业发展激活农民的主体性”[15];亦有综合能力、权利、动力三个维度进行有效路径分析[16]。但是这些研究视角忽略了激励力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长期复杂系统性问题,需要在农民群体微观、中观以及宏观环境中综合考量。基于此,本文以社会比较为理论视角,以形成乡村振兴内驱力为目标导向,探析农民参与激励力在农民个体微观层面、村域和县域中观层面以及城乡社会宏观层面的生成逻辑,以期为完善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条件激励奠定理论分析基础。其不仅顺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趋势要求,也符合基层乡村治理的需要。

(二)分析框架

乡村振兴具有实践性,离不开人的行为参与,要不断激励乡村内外主体参与乡村振兴。而分析人的行为激励过程,现有理论主要涉及激励对象的需要、激励对象的行为过程与行为强化等研究视角。社会比较理论(又称“公平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在《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中提出,通过横向、纵向比较相对报酬(报酬与贡献的比值)来分析人们工作的积极性[17]。社会比较理论认为,人们可以通过社会比较对社会行为发展的方向性进行觉察,从而有意或无意地改变个体行为,以加强对社会生活的适应。由此看来,社会比较可作为一种内驱力,促进主体行为的改变与发展,从而作用于社会。乡村振兴过程既涉及农民个体行为的参与,也有无数个体行为汇总后的社会群体行为的参与。基于此,本文结合社会比较理论,总结构建社会比较视角下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力生成的循序渐进分析框架,如图1 所示,以期为探寻乡村振兴内驱力的生成逻辑提供相对有益的思考。

图1 社会比较视角下乡村振兴激励力分析框架

在社会比较视角下,首先,农民初始激励力主要来源于农民个体纵向比较其相对报酬,即参与乡村振兴前后的相对报酬变化。若农民个体认为参与乡村振兴之后比之前的相对报酬明显提高,那么将受到较高的激励,从而具有较高的振兴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其次,随着参与乡村振兴的个体行为增多,乡村内是否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间同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间进行横向比较,将产生新的激励力。若村内农民中参与乡村振兴均有较高的相对报酬,农民实现了共同富裕,那么乡村群体将会受到激励,更愿意发挥乡村群体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发展。再次,乡村间横向比较下,不同乡村就相对报酬进行比较。若乡村振兴在乡村间实现均衡性,乡村共同发展,那么激励力将再大幅度提升。最后,城乡横向比较下,共同富裕是对参与乡村振兴行为的根本激励力。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农民群众有乡村振兴的需要,有行为指向共同富裕的动机期望。在动机期望下,整合社会力量,激励其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实践,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缩小城乡之间差距,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若城乡间相对报酬具有公平性,不断实现城乡共同富裕,那么乡村人才流出问题将得到一定缓解,乡村人才吸引力与留用率也将得以提高。

(三)研究方法

基于县域分析视角,本文将研究分析单位细化到区县这一行政层级,以S省M市六个区县为例,采用案例研究方法,探析乡村振兴激励力的生成过程、问题及对策。M市包括2 个区4 个县,即D 区、P 区、R 县、H县、D 县、Q 县。D 区2022 年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M市2021年度评估P区、Q县为“M市乡村振兴先进县(区)”。而其他区县也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不断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积极展开乡村振兴工作,建设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因此,研究M 市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的案例代表性。通过对M 市六个区县调查走访,并与农民展开深入访谈,收集了相应资料数据。

综上所述,一方面,利用社会比较理论建立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力的分析框架,力图在理论层面铺设出具有较强解释力的分析逻辑;另一方面,在县域视角下,选取田野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分别对M 市六个区县进行资料收集和问题分析,以期在保证案例真实性、完整性的同时,提高对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力研究结论的信度和效度。

三、案例考察:M 市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失灵的生成过程分析

M市乡村振兴实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成果与问题并存。在社会比较视角下,目前M 市各区县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存在一定激励失灵现象,具体表现为激励不充足、不充分、效果参差以及不持续等问题。

(一)农民纵向比较:价值能力与价值欲望不匹配致使激励不充足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M市各区县均不断加大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方面的振兴力度,乡村建设、治理、发展不断优化。在此过程中,各区县农民个体纵向比较,均感受到自身收益不断上涨,对乡村振兴战略意义也予以更好的理解,生活生产幸福感有一定提升,乡村振兴内生激励力初始生成。但是这种初始激励力也存在明显不足,其原因在于农民纵向比较其价值能力与价值欲望,两者上涨幅度不匹配致使激励力不足。如P 区J 乡农民(现为乡村农业企业工作人员)在访谈中反映,在村几年前进行的土地流转中,首先,农民自建房按照瓦房或平房550 元∕平方米(楼房750元∕平方米)进行拆迁补偿,农田土地补偿按农民人数平分,每个人分到3.2 万元;其次,每个农民可分得55 平方米集中安置房;最后,在安置房分配之前,每个人可以得到350元∕月的过渡费。自此之后,农民不再拥有土地,有部分农民外出务工;有部分农民选择在本村从事农业经营的企业中做工,收入一个月两三千元。相较于之前,收入有一定上涨,但对比之前在农村生活,现在的生活成本大大增加,最终收入所剩无几(访谈对象:20221016-05)。在这样的情况下,现有乡村发展及农民参与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需求。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上涨(价值欲望上涨幅度较大),而参与乡村工作的收益增幅不大(价值能力上涨幅度较小),这之间的差距致使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力不足。

对于暂未征地拆迁的乡村,如D区Y村农民在访谈过程中表示,对因土地流转后的生计问题担忧;邻里交流时较多对修建乡村集中安置小区表示不期待,或是担心改变传统生活方式而增加生活成本,或是表示不喜欢城镇小区管理模式,认为在乡村大家生活都熟悉,有情感交流(访谈对象:20220925-03)。在其他区县,亦有类似情况。无论示范村还是非示范村,农民或多或少对乡村振兴的未来收益增长性、惠及性以及情感支持性表示担忧。因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各个乡村面临初始激励力不足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如何推动乡村振兴,以满足农民不断上涨的物质、精神生活需要,从而真正形成乡村振兴持久内生力。

(二)村内横向比较:乡村振兴共享性不足导致农民激励不充分

M 市各区县都积极推进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等,这为乡村发展奠定了相应机制基础。但是在村域横向比较上,参与乡村振兴主体间的共享性存在不足。目前,M市各区县乡村振兴建设的动力与能力主要还是依赖于外部,内生力不足,特别是乡村人口外流较严重的村落。在这样的情况下,乡村振兴的发展成果惠及农民的水平、程度均呈现不足,进而导致激励不充分。部分村落采取集体经济组织模式,以各种合作社形式整合农民与各种社会力量,使农民收入稳步上涨,但收益分配向农民倾斜还不够,对农民土地资源的投入估值与人力技术估值等都较低。比如在M市D区Y村的调研中,一位低保户农民反映:“家里未流转土地有一亩多,种粮够家里几口人吃,而承包出去的四亩地,承包商按照年产粮700斤左右、1.35元∕斤进行补贴,一年收益不到1 000元”。同时农民提到,在组织村集体经济项目集资上,采取自愿入股形式,家庭经济不佳的农民不得不放弃相应的权益(访谈对象:20220830-02)。对此,未来M 市乡村振兴须在共享性导向下,着力构建好农民群众共享机制,更好地保障农民利益,吸引更多农民返乡,凝聚乡村发展力量。

(三)村间横向比较:乡村间发展非均衡性导致激励效果参差

目前,M市各区县在振兴思路上是以示范形成带动力,各区县都积极申报建设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在农业发展上均向规模化、连片标准化方向努力。这种示范带动本身没有问题,但是面临两个后续发展的潜在问题:一是示范村未来发展空间是否充分;二是未进入先进示范名单的村若只是紧跟在示范村后盲目照搬照抄,便容易失去乡村自身探索实践新发展的内在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示范乡村相较于未进入示范名单的乡村,更易获得财力等资源支持,而未进入示范名单的乡村则处于各种资源获取的劣势端。因此在各乡村横向比较下,乡村振兴资源支持差异明显,在发展水平与速度上呈现较为明显的非均衡性。M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方案信息显示,在省级资金补助衔接上,各区县的乡村振兴考核奖励存在着明显差距,D区最高为4 060 万元,占95.75%,见表1 所列。这反映出均衡性问题,尤其是在区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打造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的动力下,部分村得以优先发展,各种社会资源、政策资源集中倾斜于这些村落,因此村内农民群体参与乡村振兴激励效果较好;而其他村落农民群体由于主观心理落差与客观发展差距,参与乡村振兴的动力与能力不断下降,导致激励效果明显不佳。这就进而导致乡村间农民群体参与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马太效应”。对此,后期乡村振兴要以共同富裕为导向,完善村域共同发展的均衡机制,避免乡村振兴过程中产生乡村间农民群体差距过分拉大的现象。

表1 M 市下达2022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 单位:万元

(四)城乡间横向比较:乡村振兴农民留用的激励不持续

城市和乡村的发展都依赖于人才与技术的发展。然而,就城乡间横向比较维度而言,目前乡村发展在乡村建设人才吸引、乡村农民留用及现代信息技术转化应用上均落后于城市。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下,乡村振兴势必面临人才不足的问题,以及养老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需求压力。农民群体特别是有现代技能的农民,在城乡间横向比较中,一是认为城市发展机会和空间较大,而农村短期乡村振兴的收益性较低;二是认为城市的教育资源、养老医疗资源等明显优于乡村,因此选择离开乡村的农民越来越多。M 市六个区县中人口最多的R 县,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与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乡村人口减少328 734人(2)。其他区县各乡村也面临类似乡村农民留用激励问题。在M 市各区县乡村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发展较缓慢的村落,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较多,对于乡村振兴的自信力不足。如调研中P 区的K 农民表示,家里年轻人都进城工作,希望自家土地被政府征收后,能获得较高的拆迁赔偿款或者获得较好的拆迁安置房补偿(访谈对象:20220929-04)。这便加重了乡村人才振兴的难度,乡村振兴对农民内生激励作用也面临持续力不足的问题。

四、社会比较视角下激励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基于社会比较视角,激励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探析关注纵向、横向比较下农民个体、群体相对报酬的公平性。结合案例考察中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失灵现象,未来乡村振兴要以共同富裕为导向,不断提升农民个体致富能力,并注重农民群体村内、村间、城乡间相对报酬的公平性。

(一)发展乡村市场,提升农民个体致富能力

农民个体纵向比较下,乡村振兴后的收入绝对值比振兴前有一定增加,但如前所述的生活生产成本增长更快,导致相对收入并未增加多少,这不利于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力的提升。对此,有针对性地及时了解农民需求,发展乡村市场,进一步提升农民个体参与乡村振兴的致富能力是初始激励力提升的关键。具体而言,一是激活乡村市场,并注重运用技术赋能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乡村可抓住发展新契机,运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创造创新乡村新业态,从而扩大农民个体在乡村的就业市场。二是针对乡村市场需求,完善乡村基层组织服务培训与相应配套支持体系,提升农民多样化生产生活能力,如继续加大职业农民认证、农民新媒体电商技能培训等支持。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生产生活保障制度体系,包括农民从事农业创业贷款优惠、农业生产保险支持、农民医疗保障等。通过优化完善惠农保障制度体系,提高农民在农业发展、乡村生活、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抗风险能力。

(二)对标农民需求,增强村域农民群体利益共享性

乡村振兴战略路径选择上,既要注重内生增长,也要关注成果共享,“走内生型乡村振兴与共享发展之路”[18]。而这共享发展之路离不开共享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相较于城市,乡村社会更多是熟人社会,村域邻里农民之间的比较是常见现象。在这种横向比较下,乡村振兴只有注重村域发展的共享性才能更好地激励村域所有农民共同参与。对此,未来乡村振兴首先要建立更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可结合农民差异性,实行集体经济多样化入股形式,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如对于刚脱贫家庭,农村合作社不能简单仅以资金入股作为要求,可以采取技术、土地、劳动力等多样化形式入股,充分激励全体农民共同参与、共同发力,不断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其次,完善村域信息共享机制,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打破时空限制,增强农民间信息交流,发挥农民监督作用,更好地激励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意愿与行为。

(三)注重县域协调,促进乡村间发展支持的均衡性

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大,加之新媒体发展,地区间信息交流更加透明。在此情况下,农民就乡村振兴前后的相对报酬在乡村间展开比较讨论成为可能。而只有农民群众在乡村间比较中有了公平感,才能更好地激励所有乡村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与发展。M 市各区县均存在乡村振兴示范乡村与未进入示范名单乡村之间差距明显的问题,振兴滞后的乡村在横向比较中产生了较大落差感,导致其对乡村振兴期望值降低。对此,需要在县域视角下,构建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完善县域下乡村间统筹发展机制,注重建立健全较落后乡村农民群众的帮扶支持机制;另一方面,促进各资源在乡村间共享,保证政策资源、财政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等支持的均衡性。

(四)平衡城乡资源,提高城市对农民群体的“反哺”支持

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吸引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建设与发展不断推进,但城乡间差距也逐步拉大。乡村振兴战略要以城乡融合为途径,建成“城乡互促共进”融合发展的乡村发展新格局[19]。这就要求在我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城市要反哺支持乡村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对此,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根本激励力就是城乡间横向比较具有相当的吸引力。首先,平衡城乡资源,尤其是继续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保证乡村公共服务水平、质量,特别是乡村教育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就业服务等。其次,完善乡村振兴农民中各类人才的吸引与留用机制。如可借鉴城市的实践,采取积分奖励制等,兼顾对农民群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通过不断优化乡村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人才,避免出现空心村或者导致乡村衰败。

五、结 语

乡村振兴是一个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为保证乡村振兴目标的良好实现,有必要想方设法去激励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力是伴随乡村振兴整个过程的重要议题。社会比较理论的纵向、横向比较视角为分析乡村振兴参与主体,尤其是农民的个体心理、社会心理提供了一个激励力生成分析框架。社会比较视角下,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力生成过程是由个体纵向比较下初始激励力产生,到个体间横向比较、群体间横向比较下的激励力强化,再到城乡间横向比较下根本激励力形成的过程。

社会比较视角下,M市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力的生成过程及其失灵表征探析,对于我国其他地区类似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在案例考察中,M市乡村振兴存在初始激励力不足问题,尤其是土地流转后期发展滞后的乡村;在村内个体横向比较中,存在激励力不充分问题,特别是对村内相对弱势群体的激励力调动上;在村间横向比较中,乡村振兴示范乡村与未进入示范名单乡村间获取发展资源支持的能力、动力差距较大,导致激励力水平差异明显;在城乡间横向比较下,根本激励力存在不持续的问题。这些激励力问题需要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予以重视并不断采取措施回应解决,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社会公平感、幸福感。

当然,社会比较视角是动态变化的。未来,乡村振兴在社会比较视角下可能会出现新问题、新矛盾。但在发现、分析与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过程中,乡村振兴的质量也将不断提高,最终走向共同富裕。对此,社会比较视角对未来追踪研究也具有一定适用性。随着乡村振兴实践,可进一步探析乡村振兴激励力的充足性、充分性和持续性,以期充分持续发挥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农民共同参与乡村建设、治理和发展。

注 释:

(1)访谈记录编码规则为:访谈时间+访谈记录顺序编号。

(2)数据来源于R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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