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太仓段船舶横越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

2024-02-17 00:35刘共明李智
中国水运 2024年1期
关键词:太仓航道水域

刘共明,李智

(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江苏 太仓 215400)

1 引言

近年来,太仓港集装箱、散货吞吐量迅猛增长。2022 年太仓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800 万标箱,创下开港30 年来历史新高,跃居全球百大集装箱港口第25 位。2022 年,太仓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仅是验放集装箱班轮便多达3163 艘次。但长江太仓段辖区水域集装箱船舶、散货分流船舶等横越行为频繁,易引发碰撞事故,给长江水上公共和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极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2017 年“7.31”事故、2018 年“11.26”事故均是因为船舶横越导致的碰撞,碰撞后集装箱船舶沉没致使大量集装箱落水。因此,长江太仓段船流量大、船舶横越频繁,船舶横越导致碰撞风险仍然存在。

2 长江太仓段通航环境及事故特点

2.1 长江太仓辖区概况

长江太仓段分为浏河水道(长江#1 浮-#5 浮)、白茆沙水道(长江#5 浮-#13 浮)、白茆沙北水道。长江#1 浮至#13 浮段通航面积40 余平方公里,干线长度30 公里,锚地4 个,停泊区2 个,非集装箱码头7 个,集装箱码头8 个。港口整体布局为“南港北锚”,从长江#1浮至长江#13浮,航道北侧为太仓危险品海轮锚地、浏河海轮锚地、停1、太仓海轮锚地、停2、白茆沙海轮锚地,航道南侧码头林立。

2.2 通航环境

长江太仓段是大型船舶进出长江的必经之路,交通流密集,船舶种类众多,特别是长江#8-1 浮至长江#11 浮之间水域航道曲折,是近年来较大影响事故的多发水域。长江太仓段近五年日均断面流量1022 艘次。长江太仓段日均横越船舶数量约为300 艘次。船舶横越行为较为频繁的区域为长江#4 左右通航浮水域、长江#5-#11 浮之间水域、长江#13 浮水域(渡运水域)。

通过长江太仓段进出长江船舶流量较大,据流量观测显示日流量高峰期达1500 自然艘次,且航行在该水域的船舶类型复杂多样,从渔船、小型内河船、内河集装箱船、加油作业船舶到大型散货船、滚装船、危化品船等。小型船舶占比较大,增加了通航管理难度和航行风险。

2.3 风、流情况

长江太仓段常年受季风影响明显,夏季多东南风,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受热带气旋影响,冬季受寒潮影响,会出现7-10 级大风,极个别情况可能风力更大。长江太仓段属于非正规半日潮,每日两涨两落,一般农历初一至初三、十五至十八潮汐较大,一般在初涨初落潮后的30—40 分钟出现较明显的转潮浪。因航道呈“东南-西北”走向,风流相向,叠加效应产生涌浪影响较大。

2.4 事故特点

为对长江太仓段水上交通事故特点进行总结,探寻船舶横越事故规律,笔者对长江太仓段2009 年—2018 年期间事故进行了统计,从而使大家有更加直观的了解。10 年期间长江太仓段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21起,其中船舶横越事故67 起,船舶横越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0.3%;近10 年发生的一般以上等级事故24 起,船舶横越等级事故10 起,船舶横越等级事故占总数的41.7%。可见船舶横越行为极易引发等级事故,特别是涉及到集装箱船舶事故,容易导致大量集装箱落失,甚至造成临时性封航。近年来,太仓海事局重点对辖区水域进行监管,从2021 年2022 年,实现了“四个纵深突破”,取得了辖区零死亡零失踪的历史最好成绩。2022年,辖区共发生各类水上交通事故8 起,均为小事故,同比上升60%;死亡/失踪0 人,与去年同期持平;沉船1 艘,同比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约271 万元,同比下降2%。事故四项指标“一升两降一持平”,辖区安全形势整体稳定。

(1)按照事故等级分类,由表1 可知,船舶横越引发事故中,小事故等级、一般等级、较大等级、重大等级事故占比分别为85.0%、7.5%、4.5%、3.0%,一般以上等级事故占比为14.9%。可见,船舶横越行为容易引发一般以上等级有影响事故发生。

表1 近10 年事故等级分类(起)

(2)按照事故发生区域分类,长江#6-#7 浮之间水域,横越事故多发,占横越事故总数的53.7%;其次是长江#8-#11 浮之间水域,占横越事故总数的29.9%;长江#6-#11 浮之间水域,占横越事故总数的83.6%。由此可见长江#6-#11 浮之间水域是横越事故高发区。

(3)按照事故发生时间分类:00:00-04:00 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8.4%,04:00-08:00 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0.8%,20:00—24:00 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2.4%。20:00-08:00 时之间发生事故占总数的71.6%。夜间是事故高发时段,特别是00:00-04:00 之间时段,也是人容易疲劳的时刻。

3 横越风险区域分布

通过10 年事故大数据对比分析,长江太仓段横越风险集中在如下水域:

(1)长江#4 浮水域。该区域为白茆沙水道和白茆沙北水道交汇区域,交汇船舶多,加之南通海门水上过驳区和太仓海轮过驳作业点的设立后,交通流较为复杂,分流船横越频繁。

(2)长江#5-#11 浮之间水域。长江#5-#8 浮之间集装箱船舶横越较多水域、长江#8-#11 浮之间散货码头分流船、靠离码头超大型海轮横越频繁水域。该区域为事故高发区域,特别是集装箱船横越导致集装箱落水事故,极易产生较大影响。

(3)长江#13 浮渡运水域。该水域横越风险主要为上下行船舶与渡船之间的碰撞风险。

综上,做好长江太仓段船舶横越管控首要就是抓好上述三个区域的横越船舶的管控。

4 船舶横越事故原因分析

(1)通航环境复杂。太仓辖区日均横截面船流量约1000 余艘次,大量内河船舶乘潮进出江,辖区每日出现两次涨潮两次落潮。长江#5-#11 浮之间水域,南侧是集装箱码头、散货码头,北侧是锚地、停泊区,船舶横越航道频繁。汽渡线位于长江#13 浮至长江#14 浮之间水域,汽渡船舶横越频繁。随着海门水上临时过驳区设立,白茆沙北水道进出小型船舶日益增多,甚至于出现高峰流现象,长江#4 左右通航浮水域出现大量小型船舶横越航道。比如2018 年“6.27”事故中一艘内河船舶沉没,就与船舶横越行为有关。

(2)航路设置不合理。长江太仓段“南港北锚”的地理态势,加上航路设置不合理,使得辖区船舶横越行为频繁,碰撞事故险情多发。太仓辖区下行推荐航路外侧距离码头最近处约150 米左右,下行船流高峰流期间许多下行船舶几乎贴着码头下行。长江#8-1 浮至长江#11 浮之间航道弯曲曲折,该段水域事故险情多发,比如2017 年“7.31”事故就发生在该水域,当时一艘集装箱船沉没,导致183 只集装箱落水。

(3)船员航行安全意识淡薄。船员在横越航道、靠离码头、进出锚地操作过程中,不遵守航行、避让的规则规定也是导致碰撞事故发生原因之一。更有甚者,随意横越航道、在船流高峰期间抢他船船头。

(4)信息化手段有待加强。目前针对船舶横越行为,无法实现定点跟踪,监控设备也不能对横越船舶自动识别并报警。

5 风险降低对策及建议

5.1 继续深化船舶横越行为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在前期船舶横越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继续深化长江太仓段船舶横越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当前辖区安全形势,把构建防范船舶横越风险长效机制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打造高效的海事安全监管体系,强化责任担当,为辖区安全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5.2 继续加强船舶横越行为监管

打造“错峰横越+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防范船舶横越风险长效机制。针对“高、中、低”三种不同通航密度时船舶横越行为风险指数进行评估,采取“错峰横越”的科学化管控措施。即对集装箱码头区域横越船舶加大了监管力度,对上下水高峰流采取了三种管制要求:一是当高峰流出现的1 小时采取禁止横越手段;二是高峰流1—3 小时之间,采取每一艘船舶横越均要查看是否有横越条件的船流空挡;三是高峰流3 小时后采取每一艘横越船舶提醒,并抽查航行动态,对故意逃避监管的船舶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5.3 加大现场宣传和警示教育

针对性长江太仓段水域历年发生多起横越船舶与顺航道行驶船舶碰撞事故,印发了《船舶横越事故险情警示教育手册》。根据长江太仓段通航环境和险情、事故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作了长江太仓段航行风险防控示意图,标绘了险情、事故多发水域,供各船舶参考,并通过江苏海事发布、太仓海事等微信公众号推送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发放方式宣传。

5.4 建议推进长江太仓段航路优化

梳理辖区横越风险高发水域和高风险横越行为,在船舶横越频繁集中的水域,结合习惯航法,建议设置横驶推荐区,引导规范船舶在横驶推荐区域内进行横越。船舶推荐横驶区具体位置及航行规则如图2 所示,推荐横驶区适用于所有靠离码头,进出锚地、停泊区等需要横越航道的内河船舶(含江海直达集装箱船),海船除外。

图1 长江太仓段推荐横驶区示意图

(1)集装箱船舶南向北推荐横驶区(简称#1 横驶区)。位于长江#5 浮与长江#6 浮之间的航道通航水域,该横驶区为单向横驶区,禁止由北向南横越航道。下行需横越航道到2 号停泊区内的船舶,集装箱码头离泊需由南向北横越航道上行或进入2 号停泊区的船舶,应在“#1 横驶区”内横越航道。

(2)集装箱船舶北向南推荐横驶区(简称#2 横驶区)。位于长江#7 浮与长江#8 浮之间的航道通航水域,该横驶区为单向横驶区,禁止由南向北横越航道。需横越航道靠泊集装箱码头或下行的船舶,应在“#2 横驶区”内横越航道。

(3)荡茜推荐横驶区(简称#3 横驶区)。位于长江#9 浮向上、下游延伸各500 米的航道通航水域。该横驶区为双向横驶区,长江#9 浮上游只允许船舶由南向北横越航道,长江9#浮下游只允许船舶由北向南横越航道。

5.5 船舶在推荐横驶区及附近水域航行注意事项

(1)船舶横越航道前须报告南通VTS 中心和太仓海事局指挥中心,经同意后方能横越。船舶高峰流临时交通管制期间,所有船舶禁止横越高峰流。其他船流期间,船舶须经得南通VTS 中心和太仓海事局指挥中心同意后,择机安全横越航道。

(2)船舶在长江太仓段航行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提前注意横越船动态。进入推荐横驶区后,大型海轮(3000 总吨及以上)之间禁止追越。上下行海船航经长江#4 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要密切关注白北水道下口下水船舶的动态,加强联系,确保安全。

(3)如需在码头、泊位间移泊的内河集装箱船舶(含江海直达集装箱船和小型内河干散货船),如安全可行,可就近移泊 。

(4)船舶在长江太仓段航行应采取安全航速,尽可能靠右航行,被追越船应主动协助追越船完成追越行为。

6 修订完善相关规定

建议将太仓辖区横驶推荐区、小型内河船舶走白茆沙北水道、#2 停泊区划为锚地、航道北移后码头前沿水域作为专用航道(或沿岸通航带)等后续纳入未来《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修订当中形成明文规定。白茆沙北水道目前水深普遍8 米左右,建议以后让上行内河小型船舶走白茆沙北水道,取消长江#1-#14 浮上水推荐航道,浏河水道北侧设置浏河支航道,以往按要求走上水推荐航道的船舶,走浏河支航道,然后走白茆沙北水道,这样一来长江主航道内船舶大量减少,实现船舶分流,降低南侧水道通航密度。

7 加强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江苏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在电子海图中设置虚拟横越风险区,对横越船舶信息进行显示,必要时通过系统信息发布功能向靠离泊、进出锚地、进出河口、横越航道的船舶发送安全提醒短信,实现对通过横越风险区的船舶提前预警。

8 积极发挥南通VTS与太仓海事局指挥中心作用

南通VTS 中心应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交通组织服务等功能,为所管辖水域船舶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其指挥、协调和监控能力。

猜你喜欢
太仓航道水域
安策阀门(太仓)有限公司
安策阀门(太仓)有限公司
安策阀门(太仓)有限公司
进博会水域环境保障研究及展望
柳江水域疍民的历史往事
城市水域生态景观设计探讨
新航道
江苏太仓元代古木船
我国首条40万吨级航道正式开建
我国首条40万吨超大型航道将迎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