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是否会提升社会治理成效?
——基于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微观数据的实证检验

2024-02-21 06:23穆天闻
科学决策 2024年1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变量智慧

穆天闻 张 沁

1 引 言

随着全球化和技术革命的加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催生了对更高效、更智能社会治理模式的需求。在这一背景下,智慧城市的概念作为一种创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探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蕴含着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作用上。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实践结晶,也是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陈一新,2021[1])。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新理论,其中在数字化时代,智治支撑成为了关键的战略选择之一。

当前,我国城市处于新旧治理模式交替、城镇人口快速上升、创新科技蓬勃发展阶段,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顺应了城市化发展需求。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与智慧城市建设相融合的不断深入,智慧城市建设步入一个崭新阶段(IDC 2023)。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以保持基础建设的开展和稳定可靠的运营,各地政府财政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相关方面的支出因宏观经济压力从而导致被动缩减,目前建设投资资金和维持运营资金来源成为制约智慧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部分项目单一的政府采购模式也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持续稳定开展带来了不确定性。智慧城市的构建不仅涉及技术的应用,更关乎治理模式的创新和社会管理的升级。它通过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旨在提升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进而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然而,智慧城市建设是否能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这仍是一个待解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智慧城市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需要深入探讨智慧城市如何通过科技手段和管理创新,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文旨在探讨智慧城市建设是否能提升社会治理的效果,以及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本研究将依据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的数据,通过逻辑(Logit)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探讨智慧城市建设对社会治理成效的影响,从而为理解和评估智慧城市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潜力提供理论和实证支持。

2 文献综述

智慧城市的概念日益成为一个多维度和跨学科的研究领域,这一概念不仅揭示了城市结构的技术革新,而且还强调了治理方式、社会参与以及经济和环境可持续性的重要性。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进步,智慧城市的构建已经不再仅仅是技术上的挑战,而更多地变成了一种全面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众多学者对智慧城市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Coe等人(2001)[2]认为,虽然智慧城市建设侧重于经济增长和提高城市在技术经济中的竞争力,但智能社区也可以提供公民对地方决策的参与和影响。Van der Meer和Van Wilden (2003)[3]认为“电子”和“虚拟”是公民参与治理的创新形式。Cariglio等人(2013)[4]认为智慧城市对人力和社会资本以及交通和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促进了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高质量的生活,并通过参与式治理对自然资源进行智慧的管理。Su等人(2011)[5]认为智慧城市是物联网与数字城市相融合的结果。Hudson等人(2019)[6]指出,智慧城市利用技术和数据提高城市服务效率,应对社会挑战,并改善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巫细波和杨再高(2010)[7]指出,智慧城市理念改变了传统城市物理基础设施与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分离的观念,它通过整合城市设施,促进了城市管理、生产制造和个人生活的互联互通,为城市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创新的路径。史璐(2011)[8]认为,智慧城市推动了政府信息化建设从“电子政府”向“整合的政府”和“无处不在的服务性政府”转变,最终实现“智慧政府”,这一过程显著提升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张丙宣和周涛(2016)[9]认为,智慧治理并非如预期般全面促进城市发展,反而加剧了经济路径依赖、社会两极分化和隔阂,增加了隐私泄露风险,并导致社会治理更加碎片化。徐振强和刘禹圻(2017)[10]认为智慧城市是城市发展的一种创新,它利用各种思想、策略和技术对城市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治理过程进行自我修正、自我反馈、自我调节、自我提升,形成持续的自我适应的自我修正、自我反馈和自我调节。同样地,付秀荣(2021)[11]认为,依赖于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治理,可能导致未拥有这些技术的人群无法享受其便利,并因数据共享及网络互联互通不足而形成“数字鸿沟”和“信息孤岛”。颜昌武(2023)[12]认为,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数字技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核心在于“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其重点是利用数字技术改革治理模式,解决传统治理的痛点和难点,确保治理成效符合人民需求。

众多学者从智慧城市的技术创新、社会治理、经济增长、环境可持续性、社会参与、公民权利和治理效率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揭示了智慧城市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多方面潜力,同时也指出了可能的挑战,如经济依赖、社会分化、隐私风险和治理碎片化。然而,这些研究多数基于理论分析或定性描述,缺乏具体的量化数据支持。因此,本研究使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的微观数据,提供了更为细致和实际的视角。这种数据的应用可以提供更具体、基于实际情况的分析,与依赖于宏观数据或理论推断的研究相比,能够更精确地揭示智慧城市建设对社会治理成效的影响。其次,本研究关注于从个体层面出发,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如何影响普通公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这种微观视角是对以往更多集中于宏观或技术层面的研究的有益补充,能够为理解智慧城市对个体公民和社区产生的直接影响提供深入的见解。

基于此,为了验证智慧城市建设对社会治理的影响,本文提出研究假设:智慧城市建设从公众参与、社会保障、社会信任和社会公正四个方面提高社会治理成效。

3 研究设计

3.1 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2017年和2019年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CSS)微观数据,分析智慧城市建设对社会治理效果的影响。CSS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入户抽样社会调查数据。CSS 2017调查范围覆盖了30个省份,包括576个社区,共访问10091户居民家庭,数据库包含了10091个案、1104变量和1114万数据项;CSS 2019调查范围覆盖了31个省份,包括了149个区市县的596个社区,共访问11000余个家庭,回收有效问卷10282份,形成1160万个数据项。

3.2 变量选择

根据有代表性的学者对社会治理指标的分类,以及研究数据的关联性和局限性,本研究参照了李烨(2019)[19]、苏咸瑞(2020)[20]、张云亮等人(2020)[21]对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中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和社会治理参与变量选取的做法。本文从社会总体评价、公众参与、社会保障、社会信任和社会公正五个维度来评价智慧城市建设对社会治理的影响。

3.2.1 被解释变量:社会治理效果

社会总体评价:G6.请用1-10分,来表达您对现在社会的总体情况的评价。

公众参与:H1a.最近2年,您是否参加过下列事情?1.向媒体反映社会问题;2.向政府部门反映意见。

社会保障:E1c.请用1-10分来表达您对政府向老百姓提供的社会保障状况的评价。

【普氏《核子周刊》2018年9月24日刊报道】 根据西屋公司(Westinghouse)官方公布的资料,西屋计划在2022年将带有碳化硅燃料包壳的耐事故燃料先导试验组件装入反应堆接受辐照,在2027年实现这种燃料的全面商用。

社会信任:F1b.请用1-10分来表达您对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水平的评价。

社会公平:F4b4.请用1-10分来表达您对现在社会总体公平公正情况的评价。

3.2.2 解释变量:智慧城市

参考李烨(2019)的做法,根据《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2019年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CSS)微观数据,选出“信息资源”“网络安全”“创新能力”智慧城市评价维度,测算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综合评价得分。信息资源评价指标:D4b1.您上网进行下列活动的频率:1.浏览时政信息;2.娱乐、休闲;3.聊天交友;4.商务或者工作;5.学习教育;6.网上购物/生活服务;7.投资理财。网络安全评价指标:D4c.您是否同意下列说法?1.与电视、广播、报刊相比,互联网的信息更全面深入;2.互联网上的消息不如电视、广播、报纸上的真实可信。创新能力评价指标:F.目前或最后工作的专业职称和技术资格;d.教育程度。

3.2.3 控制变量

本文考虑了受访者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政治面貌、户口、工作状况等控制变量。

3.2.4 工具变量

考虑到可能存在内生性的问题,本文选取网络使用作为工具变量来解决潜在的内生性问题。网络使用:D4a.现在互联网比较普及,大家可以用手机和电脑上网,您平时上网吗?网络使用仅表明居民有机会利用网络使用智慧城市相关的服务,并不直接影响居民对社会治理成效的评价,因此,该工具变量满足相关性和内生性的要求。

表1 研究变量描述性统计

3.3 实证模型

本文构建逻辑(Logit)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

表示居民个体。Governancei表示第i居民对社会治理的评价,包括对社会总体评价、公众参与、社会保障、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的评价;Xi表示自变量智慧城市;controlsi表示控制变量;α为常数项,β为系数,εi表示误差项。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基准回归分析结果

根据回归分析结果,模型(1)验证结果表明,智慧城市会对社会总体评价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情况会对社会总体评价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但是婚姻状况并不会对社会总体评价产生影响关系。模型(2)验证结果表明,智慧城市会对公众参与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并不会对公众参与产生影响。模型(3)验证结果表明,智慧城市会对社会保障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年龄、性别、政治面貌和婚姻状况会对社会保障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模型(4)和模型(5)验证结果并不显著,说明智慧城市并不会对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产生影响。通过Logit基准回归分析得出,智慧城市对提高社会总体评价具有1%的显著性,对于扩大公众参与和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的评价具有5%的显著性,对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不具有显著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Logit回归分析结果

4.2 内生性处理

本文考虑到基准回归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为此进一步用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来解决内生性问题。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2SLS回归)是解决内生性问题的常用方法。第一,内生性问题指内生变量与模型误差值有着相关性,出现内生性的可能原因包括遗漏变量,互为因果,样本选择偏差等;第二,工具变量通常指与内生变量有着强相关,但其与被解释变量有着弱相关;第三,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分两个阶段回归,第一阶段回归为内生变量与工具变量进行回归,得到预测值(预测值用于表示解释变量),此阶段回归为算法内部过程,第二阶段回归为被解释变量与上一阶段的预测值进行回归并得到最终结果。Durbin检验和Wu-Hausman检验用于检验解释变量是否均为外生变量(即是否不存在内生变量)。从表中可以发现,P值小于0.05,则说明并非所有解释变量均为外生变量,即解释变量中包含内生变量,满足工具变量法的前提。如表3所示。

表3 Durbin-Wu-Hausman test外生性检验

将智慧城市作为内生变量,将网络使用作为工具变量,并且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政治面貌、户口和工作状况作为外生变量,同时将社会总体评价、公众参与、社会保障、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第一阶段进行线性回归得到预测估计值,第二阶段是将第一阶段预测估计值以及外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进行线性回归,并得到最终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2SLS模型分析结果

如上表所示,模型(1)验证结果表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可以解释社会总体评价的6.8%变化原因,Wald卡方检验(Chi=799.915,P=0.000<0.05),也即说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至少一项会对社会总体评价产生影响关系。智慧城市的回归系数值为0.190(P=0.000<0.01),具有1%的显著性,即智慧城市会对社会总体评价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模型(2)验证结果表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可以解释公众参与的3.5%变化原因。Wald卡方检验(Chi=451.423,P=0.000<0.05),也即说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中至少一项会对社会参与产生影响关系。智慧城市的回归系数具有1%的显著性,即智慧城市会对社会参与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模型(3)验证结果表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可以解释社会保障的5.9%变化原因,Wald卡方检验(Chi=645.991,P=0.000<0.05),也即说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中至少一项会对社会保障产生影响关系。同时,智慧城市的回归系数值为0.120(p=0.000<0.01),即智慧城市对社会保障产生1%的显著的正向影响。模型(4)验证结果表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可以解释社会信任的0.1%变化原因。Wald卡方检验(Chi=4.086,p=0.770>0.05),也即说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并不会对社会信任产生影响关系,因而不能具体分析自变量对于因变量的影响关系。模型(5)验证结果表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可以解释社会公平的0.1%变化原因。Wald卡方检验(Chi=5.596,P=0.588>0.05),也即说明智慧城市和外生变量并不会对社会公平产生影响关系,因而不能具体分析自变量对于因变量的影响关系。综上内生性分析,Logit基准回归分析结果进一步得到了验证。

4.3 稳健性分析

为进一步验证研究结果的稳健性,本节采用替换变量和替换研究样本的方法来验证分析结果的稳健性。首先,将解释变量替换为相反的社会治理相关评价来验证研究结果的稳健性。政府反馈程度负面评价:H2.3.老百姓参与政治活动没有用,对政府不能产生什么根本的影响;公众参与意愿负面评价:H2.5国家大事有政府来管,老百姓不必过多考虑;社会保障负面评价:E2.3我对现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不满。稳健性分析结果显示,智慧城市评价水平显著降低居民参与意愿负面评价,每提高10个单位的智慧城市评价水平,大约会降低政府反馈程度负面评价4.7分,降低居民政治参与负面意愿8.7分,智慧城市评价水平显著降低社会保障负面评价,且分别具有5%、1%和1%统计显著性水平。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替换变量稳健性检验结果

另外,本文采用替换研究样本为2017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微观数据,即CSS 2017的数据来验证分析结果的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智慧城市对社会总体评价、公众参与和社会保障均具有1%的正向显著性影响,研究结果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

表6 替换研究样本稳健性检验结果

本节采用逻辑回归分析法检验了智慧城市对城市社会治理的影响,并对内生性进行了处理,进一步验证了稳健性。研究结果表明,智慧城市建设能够提高社会总体评价,部分提高社会治理成效。具体来说,智慧城市建设会显著提升公众参与的范围,具有1%的统计显著性;在社会保障评价方面,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居民对政府社会保障服务的评价,具有1%的统计显著性;在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评价上,智慧城市并不会对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产生影响关系。根据以上分析结果,本节得到的研究结论为:智慧城市显著提升居民对社会总体的评价,智慧能使能够提高公众参与的范围,提升居民对社会保障的评价,但智慧城市并不会直接对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产生影响。据此,本节的研究结论基本得到验证,智慧城市建设能够提高社会总体评价,即能够提高部分的社会治理成效。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研究基于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的微观数据,并运用逻辑(Logit)回归模型,对智慧城市建设是否提升社会治理成效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智慧城市建设对社会总体评价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尤其在公众参与和社会保障方面表现显著,但对于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些发现支持了研究假设,即智慧城市通过技术和治理创新能够部分提升社会治理的效果。智慧城市的概念并不仅仅局限于技术应用的层面,它更涉及到治理模式的创新和社会管理的升级。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从而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本研究表明,智慧城市建设能够显著提高公众对社会总体状况的评价,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并提升对社会保障服务的满意度。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强化技术与治理模式的协同创新: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在技术层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治理模式创新上仍有提升空间。政府部门在推动智慧城市技术应用的同时,应加强治理模式的创新,确保技术发展与社会管理、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鉴于智慧城市建设能显著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建议通过构建更为开放和互动的平台来增强公众参与。例如,开发更多互动式的城市管理应用程序,鼓励市民就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和反馈,进一步提升治理透明度和民众满意度。三是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服务效率和满意度:考虑到智慧城市对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评价的积极作用,建议政府部门利用智慧技术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需求群体,提供更加个性化和高效的服务。同时,应关注社会保障领域的数字鸿沟问题,确保所有群体均能享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利。四是构建深度社会信任和公平感:尽管智慧城市对社会信任和公平的直接影响并不显著,但建议政府部门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加强公平正义的理念,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以提高公众对智慧城市的信任度。同时,应加大对边远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智慧服务投入,缩小数字差距,促进社会整体的公平和谐。五是采取多元化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优化资源配置:针对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资金投入不足、技术应用不平衡等,建议政府部门采取多元化融资机制,吸引私营部门参与;同时,加强对中小城市和乡村地区的技术支持和资源配置,保证智慧城市建设的全面性和均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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