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基层镇街“最后一公里”消防安全 治理工作

2024-04-02 13:55朱雄威
今日消防 2024年2期
关键词:最后一公里

朱雄威

摘要:当前,社会面诱发火灾的各类风险因素众多,“小火亡人”事故依旧时有发生。针对基层镇街“最后一公里”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结合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消防救援分局的工作实践经验,提出设立基层镇街消防救援机构,通过强化“三个职责”落实,从而有效破解基层镇街“最后一公里”消防安全治理难题。

关键词:基层镇街;消防工作机构;消防治理

中图分类号:D035.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4)02-0088-03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上半年的火灾总量整体同比2022年上升19.9%[1]。虽然全国部署开展了住宅、自建房等居住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但大量的“三合一”违规住人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餐厅场所违规用气等火灾隐患难以及时消除、整改,“小火亡人”始终存在,重大火灾亡人风险依旧处于高位,反映出了基层镇街消防安全仍缺乏“最后一公里”的有效管理治理手段。

1 当前基层消防治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对于“高低大化”等重点企业、高危单位,有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监督管理。而对于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小型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出租屋等则主要是由属地镇街政府负责监管。但由于我国当前只在省、市、区设置了消防救援机构,在镇街基层却缺乏专业的消防监管力量,镇街消防安全普遍缺乏“最后一公里”有效管理治理手段,住宅小区、小型场所、自建房等火灾隐患难以及时消除、整改,“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整体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1  消防安全工作在基層镇街政府各项工作中占比不高

部分地区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统筹发展与安全有差距,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政府消防议事协调机构不健全,有的未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或联席会议制度。部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很好地发挥作用,有的虽然建立了市、区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但限制于人员编制等因素,没有实现实体化运转,协调指导、工作督办、考核评议等作用发挥不明显。

1.2  基层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员不会管、不愿管现象存在

部分乡镇街道未设置专门的消防职能部门,普遍将消防职能归入镇街应急办“兼职”负责、“顺带”管理。部分村委会、居委会没有将群众性消防纳入工作任务,总以“没人手、事太多、不会管”为托词,未全面履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志愿消防队等职责。个别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组织弱化、虚化,尚未有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基层镇街的小单位小场所依旧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1.3  基层消防治理缺乏专业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消防救援机构干部受编制的局限,基本是一个干部负责指导辖区几个镇街的消防工作,但又由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安检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核查以及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繁重,往往难以精细化指导辖区镇街开展消防工作,因此容易导致镇街在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中比较盲目,工作质效参差不齐,各类小场所、自建房和住宅小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1.4  大量火灾隐患难以进入整改闭环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老旧高层住宅的消防设施故障、工业园区的“厂中厂”、村民自建房和出租屋的“房中房”以及“三合一”场所的违规住人、住宅楼底部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餐饮场所违规用气等消防安全隐患日益增多。但基层镇街社区或村居的消防网格员在检查后仅能口头督促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有具体执法权,督促隐患整改的效率不高,隐患问题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和进入整改闭环,久而久之,反倒让基层消防网格员失去排查和督促整改的信心,也让场所经营者对政府的消防隐患排查产生“无所谓”的反向心态[2]。

1.5  社会单位、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逃生自救能力不强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量火灾事故主要是人为疏忽造成,居民群众、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行为的习惯养成不足,容易导致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随意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经常性打开“常闭”防火门、灭火器操作不当、不会佩戴自救式呼吸器等情况仍较为普遍。并且,基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经费投入较少,方式方法也比较单一,对不同类型场所负责人开展的消防宣传教育仍较为欠缺,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仍未达到预期效果。

2 破解基层消防治理的实践探索

面对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难点问题,广东省各地始终把“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作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依靠群众路线,实行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共建共享”作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路线,通过在镇街一级设立消防救援分局、消防所等机构,积极延伸消防触角,探索破解“最后一公里”的消防工作问题。

在基层消防治理改革中,珠海消防敢为人先,在全国创新设立镇街消防救援分局,分局长同时兼任镇街党委(党工委)委员和镇街消安办主任,有效实现了消防机构与基层政府的深度融合。目前,广东省珠海市25个镇街均全部成立消防救援分局,分局长由大队选派的干部担任,按照“一对一”的模式负责指导镇街的消防工作。笔者作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消防救援分局局长,通过一年多的基层工作实践,不断强化落实“三个职责”,做实做强基层镇街消防工作机构,有效推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落地。

2.1  落实镇街消防分局长的属地监管职责,破解基层无专业监管力量问题

消防大队干部作为区级消防救援机构派驻到属地镇街的消防救援分局局长是其第一种身份,其主要的职责是发挥消防救援机构的专业监管职能,落实好镇街属地消防监管职责。一是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查,依法查处辖区镇街、社区(村居)上报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基层镇街缺乏消防专业执法力量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辖区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着力对火灾风险大、亡人危险高的单位和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并通过提请辖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区域的方式,推动属地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针对性地降低辖区突出的火灾亡人风险;三是每季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体约谈会”,每半年开展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覆盖”上门帮扶指导,推动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全面构建“大中小”三级消防网格化管理模式,指导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不断提升单位的自主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镇街部门、社区(村)网格的消防业务培训指导,采取“以查代训”“一对一”帮扶指导等方式,定期对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综合执法队等部门以及社区消防网格员开展现场示范检查教学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延伸调查处理,通过订立火灾事故调查“三必须”原则(即但凡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必须到场、必须调查、必须警示),及时组织辖区居民群众现场感受火灾的危害,及时通过现场说教的方式,以及利用网络媒体大范围开展针对性的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宣传,不断提升物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2.2  落实镇街党委(党工委)委员的沟通融合职责,推动基层消防工作借力搭车开展

消防大队干部经区委组织部发文批准,作为融入镇街的第二种身份——镇兼职党委委员或街道的兼职党工委委员,其主要的职责是将消防工作融入属地政府的各项工作中,通过发挥政府的各种资源为属地消防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一是每周定期与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等领导碰头,分析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提出对策建议,推动镇街落实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二是每月在镇街党委(党工委)会议提交消防工作议题,积极利用镇街党委(党工委)会议、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等,及时通报火灾形势、分析场所风险、普及消防法律、部署消防任务,不断提高消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话语权”;三是积极与街镇街其他分管领导沟通交流,搭车借力推动消防工作,通过借力文明城市创建、民生实事工程、老旧小区旧改等,不断推动消防设施纳入住宅小区旧改、住宅楼本体改造和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等项目,并通过镇街政府的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消防工作方面对镇街党委(党工委)委员开展批评,推动年内落实整改,助力消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每周定期下沉基層社区督导消防工作,通过采取轮流帮扶的方式,每周利用半天时间下沉社区,重点围绕消防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场所类型、隐患督促整改闭环等方面向社区书记和消防专职网格员全面了解,给予针对性的消防业务指导,确保最后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的落地。

2.3  落实镇街消安办主任的统筹指导职责,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工作专业统领

按照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作为全面统筹镇街消防工作的第三种身份——镇街消安委办主任,其主要的职责是统筹指导镇街各社区、各部门的消防工作,真正实现镇街消防工作的专业统领。一是统筹管理镇街消安办队伍,积极培育镇街自身专职消防力量,通过每周定期组织全体消安办工作人员开展消防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学习新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跟班见学”的方式,消安办工作人员与分局人员一同实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单位指导等,不断提高镇街自身专职消防力量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每月定期组织召开消安办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研究分析火灾形势、部署本月消防工作,并在每月初向镇街下发《每月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实现清单化推进镇街消安办和基层社区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每月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活动,推动基层社区由“被动开展”向“主动组织”转变,通过采取逐个社区轮流开展的方式,每月利用周末时间定期组织开展大型的“家庭消防隐患整改日”活动,不断带动基层自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增强辖区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在重点时段组织镇街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及时提请镇街主要领导带队,全面组织发动镇街各社区、各部门、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等力量分组开展错时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确保重要时段辖区的消防安全稳定;五是积极实施场所“红黄蓝”三级分类动态管理(即三级分别为“红”重点监管场所、“黄”基本放心场所、“蓝”安全放心场所),督促社区网格加大对“红”“黄”类场所的检查频次,确保隐患整改闭环;六是积极推动镇街承接消防委托执法,推动镇街配备不少于2名公务员接受消防救援分局的统一管理,专门负责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利于破解基层末端执法瓶颈,将大量常见的消防隐患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解决了镇街只能口头督促整改、无法执法惩处的根本性问题;七是提升基层镇街考核消防工作的占比,将每季度对镇街、社区工作考核的消防安全分数占比提高,并将每月消防工作清单完成情况纳入镇街、社区的工作考核范围,直接压实镇街和社区各级领导的消防工作责任。

得益于消防救援分局的派驻,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的重大火灾风险明显降低,辖区的火灾形势持续保持高度稳定。2022年和2023年,梅华街道办事处连续两年被市消安委评选为“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单位”。

3 结束语

针对基层镇街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缺脚无力的难点问题,经过基层实践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应当在基层镇街政府设立一支专职的消防工作机构(名称可为消防救援分局或消防所),由区级消防救援大队派出专业干部担任该机构的统筹人,同时也兼职镇街党委(党工委)委员和镇街消安办主任职责,通过落实消防救援分局长的属地监管职责、党委(党工委)委员的沟通融合职责和消安办主任的统筹指导职责,能够有效提升基层镇街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水平,有利于破解基层镇街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难点问题。

参考文献

[1]国家消防救援局.2023年上半年全国日均火灾超3000起[EB/OL].https://www.119.gov.cn/qmxfgk/sjtj/2023/38420.shtml

[2]王桦楠.绍兴: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耕应急消防一体化[N].中国应急管理报,20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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