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建设路径研究

2024-04-09 18:01舒永久赵浚淋
新疆农垦经济 2024年3期
关键词:生态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

舒永久 赵浚淋

摘要:为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的更高建设目标,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建设显得更加紧迫。通过系统方法考察我国乡村生态问题,深挖根源,发现散发性污染问题背后是人才缺失问题,而乡村生态治理众多资源的缺失背后是地域发展不平衡问题。针对问题,以专项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解决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一系列应对措施。一是要构建从法律法规到规章条例完整的生态治理全面法治化之路,注重与乡村文化建设的融合;二是乡村生态治理主体要多元化,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村民农户、外来产业经营者和社会群众的积极性;三是乡村生态治理动力激励化,构建激励机制,促进治理效能持续发挥;四是乡村生态治理方式数字化,因地制宜完善数字化检测转化系统,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融入乡村数字化发展、生态市场化运作和社区系统化治理,以更好应对地域发展不平衡难题。

关键词:乡村振兴;生态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指引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巨大进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1]。从我国整体上而言,如今的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成就都达到了我国有史以来最高水平,为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充分现实条件。在过去的十多年,我国造出了全球面积最大人工林,种的树、植的草面积超过了11亿亩[2]。与五年前相比,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平均增加了39天;近几年来网络上关于雾霾的搜索频次和热度也降至最低点[3],而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已经高达86.5%,重污染天数比例首次降到1%以内[4]。这些成就的背后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在制度体制、法治保障、组织建设各个方面做出的系统努力。但也必须看到,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对我国乡村生态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新要求带来更高挑战,我国农村存在的环境污染、区域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困扰着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让乡村振兴之路并不平坦。乡村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否跟上時代需求,构建起中国特色的生态治理现代化体系,形成持续性的现代化生态治理能力,成为未来乡村振兴必须面临的时代课题。

二、乡村振兴对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提出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而乡村经济发展依然是硬道理,让农民共享时代发展红利,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依然是未来乡村发展的主题曲。在此前提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5],这是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乡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发展都息息相关。因此,乡村振兴必然在各个层面对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提出更高要求。

(一)产业兴旺需要乡村生态治理的更高境界

新时代我国乡村的产业兴旺目标要求乡村生态治理必须在生态文明建设框架下进行,不走样、不跑偏。生态文明建设不是简单的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垃圾处理等工程建设,而是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对国土资源、社会建设各方面的系统性工程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落脚点在“文明”,“生态”环境治理是起点,“文明”才是终点。生态文明建设最终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理念的时代表达,并不是单纯的保护自然环境而忽略产业发展,这也不符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人类从屈服于自然到逐渐征服自然,又从征服自然中受到自然反噬而觉醒,讲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再从和谐共生提升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融合。从人类历史大视野看,生态文明建设达到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理解的新境界。其最终目的不是回归原始自然,更不是单纯的征服自然,而是要在生态环境导向性发展过程当中取得人类最佳发展状态。因此,我国的乡村生态治理必须在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取得平衡。

具体而言,产业兴旺直接指向乡村经济发展,不管是第一产业,还是第二、三产业,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都是必然涉及的领域,并且是在生态友好型指标下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产业,这对乡村生态治理提出了更高、更复杂的要求。那种粗放式、高耗能、低效益的旧经济发展模式在新时代的我国乡村已经无法立足。也就是说,我国不可能再走西方国家现代化过程当中出现的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也不会走生态非文明化的邪路。所谓生态非文明化是指只追求生态环境保护,不顾及人民群众经济发展诉求的极端化生态治理方式。因此,产业兴旺的要求是乡村生态治理必须实现的新时代经济目标,所有的生态保护、规划、开发都必须围绕这一目标,从而为乡村其他事业发展打好坚实物质基础,在人与自然和谐平衡基础上构建新型文明发展态势。

(二)生态宜居预示乡村生态治理的更高标准

在生态文明建设层面,生态宜居是对生态和人文协调发展的高度凝练,也是治理有效的最终检验石。在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系统维护和开发过程当中,如何达到宜居水平,这既是一个科学问题,更是一个人文问题。说是科学问题,因为“宜居”包含着最基本的维护生命健康的环境指标问题,不管是水的清洁度还是空气PM2.5浓度,都可以通过科学仪器进行检测。说是人文问题,因为“宜居”是人的宜居,包含着人对生态的主观认知,这里面就包含着超越生态的影响因素,如交通、卫生等公共服务因素。因此,可以把前者叫作“科学宜居”,把后者叫作“人文宜居”。要实现科学宜居,在污染严重的地区已经实属不易,而真正困难的是实现人文宜居。

具体而言,地域差异又决定了生态宜居铸就的乡村新环境具有丰富多样性。科学宜居具有普遍性,地域差异不明显,具有明显差异的主要是人文宜居,它具有高度特殊性。原因很简单,生态宜居是人的宜居,而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不同的地域人群具有不同的宗教信仰、民风民俗和个体观念,对于舒适生活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不一样的。为了达到最佳效果,乡村生态治理就应该是以科学宜居为基础,以人文宜居为未来指向,充分考虑各地群众实际,以“具体地域之人”为本构建生态宜居之新乡村。这里的“新”不是另起炉灶,生搬硬套他地之经验,而是充分考虑当地民众各方面需求,在科学宜居、产业兴旺前提下,做到人文宜居之焕然一新。在新时代,我们应该有这个信心和能力高标准建设乡村生态文明。

(三)乡风文明需要乡村生态治理的更深动力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乡风”是人之风范,是新时代村民应有的作风与风采。几千年的农业发展,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深深扎进乡村的土壤之中,乡村的乡风代表着我国文化的厚重底蕴。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最终是要为乡村的整体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它服务于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而乡风文明对乡村生态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而言,乡风文明是对宜居人文层面标准的高度概括。不管是各地构建的乡规民约,还是在乡村中积极宣传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等,都是对宜居的更高标准努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在“文明”上,因此,如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润物细无声地孕育乡村淳朴气质,激活新时代农民真善美的新风范和气度,减少乡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浮躁之气,增进乡村治理内生能力,是未来乡村生态治理的文化动力。

(四)治理有效要求乡村生态治理的更实效果

乡村治理有效在新时代对乡村生态治理提出了多方面挑战。第一,治理有效需要乡村生态治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设计,由基层党委牵头在基层构建形成利益相关方多方协商沟通机制和平台。第二,治理有效需要乡村生态治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基层工作实处,不仅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构建,更要通过乡村治理创新培育乡村生态法治文化形成,没有懂法爱法用法的好村民,再好的政府引导也无法真正达到“有效”的最大程度。第三,治理有效需要乡村生态治理紧跟时代特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村民少跑腿少动嘴,在高效的数字化治理过程中,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乡村生态治理。可以看到,要达到治理有效,乡村生态治理必然涉及民主政治、社会法治和科学技术方方面面,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

而这些挑战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乡村主体的深刻变化。我国虽然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态势,但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由于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和实现,“三权分置”的普遍推行,城乡融合发展,加上互联网信息技术进步,乡村治理包括乡村生态治理,其主体的来源、素质和诉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今,村民的治理参与意识相对于以前有了很大提升,也具有了很好的参与能力和技术手段,这已经在实践层面对我国的治理模式产生了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政府的行政能力和社会自治能力,以及各主体间的协作共治能力,已经形成统筹型公共治理模式[6]。这务必会对新时代的乡村生态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五)生活富裕提出乡村生态治理的更高目标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已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富裕对于我国广大乡村而言,已是触手可及的现实。但与此同时,乡村的生活富裕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乡村生态治理提出了更多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包含着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并且强调,到二○三五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充分表明,“富裕”不仅仅包含物质的富足,更包含有精神世界的富足。对于我国乡村的生活富裕同样如此,既要有产业兴旺的基石,更需要全面法治社会中的德行修养和科学技术素养。

我国乡村生活富裕的奋斗目标预示着乡村生态治理必须兼顾物质財富与精神财富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所包含的绿色发展理念,意味着乡村生活富裕具有更强烈的新时代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发展特征。与此同时,如果没有绿色发展,乡村的生活富裕也是不可持续的,产业无法兴旺,精神文化也难以建立在坚实的时代需求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生活富裕本质上就包含了生态治理的更高要求。一是需要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寻求更适合、更有效益的产业;二是需要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生态文明作为重要载体对乡村社会文化建设的积极促进作用。

乡村振兴对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框架图得到更清晰认识。

因此,从整体上看,乡村生态治理必须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各个方面。只有在回应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挑战下,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才可能真正走深走实。产业兴旺要求产业兴与生态兴的平衡境界;生态宜居提升了以科学宜居为基础,以人文宜居为指向的更高标准,要求两者协同共建;乡风文明需要激发乡规民约、优秀传统文化等更深动力,同向同行;治理有效需要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创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落实和数字化治理的时代创新,互促推进;生活富裕更是要求在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共同提升。只有达到以上的总要求,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在乡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方面才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三、新时期我国乡村生态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虽然取得成就是巨大的,但在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新时期,我国乡村呈现发展新形势和新特征,乡村振兴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乡村生态治理挑战显得更加明显。

(一)部分乡村环境污染依然存在,威胁生态健康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深入实施,土地流转后农业规模化生产过程中的生态问题依然存在。如在农村畜禽规模化养殖过程中,来自畜禽粪污、废渣的污染具有污染物浓度高、排放大、成分杂、广泛性特点[7]。我国2017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结果显示,农业源COD、总氮、总磷排放量占总排放量都超过45%,分别达到49.7%、46.5%和67%,农业面源成为我国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从乡村内部来看,全领域大范围污染已经大大降低,但近年来我国部分乡村农业化学化、乡村工业化的发展使当前乡村生态环境恶化[8],污染的散发特征明显。从我国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曝光的数据来看,我国某些省份的废水废气污染依然是存在的,如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26家重点排污单位被列入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涉及多个省份。其中废气类单位19家,污水处理厂5家,废水类单位2家[9]。这当中的废气废水污染随着流动,不仅威胁到城市,对于乡村也是威胁,特别是城市周边乡村。这可以看作乡村生态的外在威胁。也正因为如此,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才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十四五”重点任务。

在乡村生态治理过程中,由于群众的生态意识薄弱,在真正遇到环境破坏时,经营主体与村民容易出现非制度性规范解决生态问题的倾向,这也会对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提出挑战。我国乡村土地“三权分置”执行以来,大量村外法人组织和个人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在乡村发展产业或者合作经营,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村民与外来经营者存在很大的利益关系,在面对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破坏情况,如改变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等,很容易出现通过经济利益协商方式私自解決,生态破坏问题可能依然未解决,村民和开发者成为共同的生态破坏者。因此,这需要公正的第三方的介入。如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部公布的众多典型案例中,就包括2019年7月,海南省儋州市峨蔓镇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儋州市某公司签订荒沟、荒滩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占用峨蔓镇61.61亩耕地修建鱼塘,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最终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二)乡村人才困境导致乡村生态治理内力不足

乡村振兴包含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10],在这些要素当中,人才是核心,但新时代乡村人才出现的新变化给乡村生态治理带来不少挑战。从我国人口流动来看,跟随我国城镇化步伐,农民进城依然是国家整体政策指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到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4%[11]。这表明,我国还有近40%的人口生活在乡村,近20%的乡村人口属于城乡流动人口。加之乡村老龄化、空巢化的存在,当下很多乡村的建设都亟需青壮年人的回流和长留。没有人才,产业发展必然滞后,生态治理也很难跟上时代要求。根据考查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农场规模不断扩大,农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也是导致乡村衰落的重要原因[12]。这中间的重要因素就是乡村人口的减少,特别是青年人口的减少。

由于缺人,乡村的组织治理功能很难构建,生态治理必然被边缘化。随着城镇化过程,乡村所具有的传统农民共同生产、共同生活的场景逐渐改变,乡村在历史上所具备的组织治理功能也逐渐弱化[13]。从微观观察,现在很多乡村的熟人社会结构变得非常脆弱。并且,在缺人的同时后续人口的自然补充也是非常不乐观的。这与乡村的适婚青年性别比例失调问题密切相关。由于某些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的生男偏好和女性青年流出务工的影响,农村地区的男性青年婚姻挤压严重,2020年,农村地区青年未婚性别比为158.03,比城镇地区还高出30.54,农村地区的青年面临着严峻的“婚恋难”“婚姻挤压”等问题[14]。结婚率低,必然导致生育率增长不上去,这就必然带来乡村生态治理中本应占据核心地位的农民却鲜有参与乡村生态治理的行为,突出表现为“无意参与”“无力参与 ”和“无路参与 ”[15]。因此,乡村生态治理以及其他事业发展如果要短时间内取得进步,就必然需要更多外来人才的支持。

(三)地域发展不平衡导致乡村生态治理重大挑战

新时代乡村生态治理机遇与挑战共存。面对新时期国际国内形势重大变化,我国开始注重国际国内双循环构建。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国内大循环的成功构建面对着来自东中西部非平衡发展、城乡非平衡发展的重大挑战,这背后即是乡村生态治理体系和能力提升的机遇,也是时代难题。说是机遇,是因为发展动力向内意味着更多的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会加速向各类乡村倾斜,乡村振兴战略给予乡村强有力牵引。说是难题,是出于乡村本身历史发展条件而言,广大乡村在承接国家政策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由于乡村的相对弱势,乡村生态治理的各方面资源容易流失。事实上,从市场经济运行各环节(包括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来看,乡村相对于城市而言都呈现出弱势,从最终消费能力看就更加凸显。例如,近期网络上公开出现的部分县区政府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现象就表明,现在要解决城乡不平衡问题还存在“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功利化倾向,没有完全从农民自身更长远的利益出发解决问题。城市如果简单发挥虹吸效应吸收乡村资金、人才资源,结果必然会进一步加深城乡鸿沟,不利于乡村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包括乡村生态治理问题。

乡村与乡村之间也存在差距,使得乡村生态治理工程更加复杂。国家政策引领是积极因素,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也为乡村生态治理工程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文化氛围,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乡村之间也是存在重大差异。按照离都市远近进行划分,都市周边乡村相对于边远地区乡村而言,由于市场便利,集体经济基础较好,乡村生态治理在组织领导、人才构建、资金支持方面相对于边远地区的乡村具有一定优势。边远地区乡村由于缺失持续性发展动力,则容易出现回归原始自然的倾向,农田变荒野,农地变森林,农家变荒芜,这并不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图景。如何更好让城市反哺乡村,让城市社区与乡村社区取得良性互补,各自发挥优势,是系统性解决乡村生态治理问题的重要方面。

四、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

乡村生态治理属于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不平衡,还不足以全面系统地提升我国乡村建设,更别提乡村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在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前提下,乡村振兴提出了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成为时代需要。而现代化具有历史性、覆盖性、过程性和全领域性[16],这意味着乡村生态治理必须在尊重新时期历史客观条件下,要做到全面系统性,并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乡村因地施策,在不同时期进行动态调整。

(一)乡村生态治理全面法治化,筑牢生态保护红线

1.基层党政组织精准对接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宣传和落实

十几年来的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在制度体制的顶层设计和专门法执行层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17]。从2014年修订“史上最严环保法”《环境保护法》通过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加以保障[18],到2020年具有绿色特征的《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1)的通过实施,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道路不断深化落实。作为乡村生态治理直接引领者,基层党政机关组织必须起到各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的领航主导性角色,精准对接相关法律法规,从宏观上把握中央精神和各级政府文件规定,做好系统梳理和学习,精准领悟,对接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到工作各环节。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正式通过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基层党政机关组织要把规划文件精神充分融入乡村生态治理全面法治化工作,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把普法教育引导工作和乡村生态治理相融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甚至可以推动成立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推进工作专项小组,专人专责,把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落实落地。在完善乡村生态治理法治相关的组织领导制度、工作平台机制基础上,特别需要注重围绕时效性要求,在宣传内容本土化、宣传方式时代化方面做到精准,并贯穿于乡村生态治理各个方面,减少非制度性规范解决生态问题的现象。

2.加强基层生态类规章条例系统化建设,补足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

虽然顶层设计已经比较完善,但在新挑战面前,我国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建设需要更全面系统的构建。特别是在更细化的国土空间领域,在县乡村层面构建坚实的基层生态治理体系。基于已有的生态治理法治顶层设计思路,基层政府部门应该依据我国《“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结合各地乡村实际出台因地制宜的规章制度、具体条例和行动方案,对村民的生态治理法治化做好最后一公里的努力。因为每种类型的乡村面临的生态治理问题是有所区别的,只有结合各地乡村发展实际构建系统的规章条例,同时保持动态调整,国家层面的生态理念和法治构建才有真正的现实力量。

基层生态类规章条例系统化建设除了文件性的规定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把文件型内容转化为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本土化表达和丰富而灵活的宣传表现形式。一方面,本土化表达主要是要考虑当地群众的特有民族文化语言习惯和风俗习惯,把生态治理相关高大上的标准说辞转化为当地群众自身的语言系统。这样的本土化表达本身也是一种民主治理理念的体现。另一方面,宣传表现形式要丰富而灵活,除了常规的报刊媒体,基层部门可以创作或者收集相关司法案例,以说书、小品、戏剧、动态沙画、短视频宣传片等方式进行相关规章条例的宣传。这种操作对于一些基层部门而言可能有难度,但可以考虑服务外包,把部分宣传任务和功能交由市场主体或者群众性自愿组织来配合完成,可能效果更好。

3.推进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融合发展,融入乡村文化建设

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融入乡村文化建设可以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有形融入乡村文化建设是指,乡村把生态治理相关法律、规章、条例直接通过一定文化宣传方式进行呈现,具有直观性特征。如乡村在显要位置悬挂相关规章条例规定、召开村民大会、乡村大喇叭、典型案例司法公开审判等方式进行宣传,提升村民环保意识和生态法治观念。这种融入是直接的,具有及时性、见效快特征。但在一些边远地区的乡村,村民由于教育水平有限,很容易遗忘相关规定,或者遇到生态治理问题也容易出现个人主义行为,出现侥幸心理或者逃避责任现象。这就需要无形融入方式。所谓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无形融入乡村文化建设是指,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当中,把生态治理相关法律、规章、条例背后的理念、精神、境界融入乡村文化构建过程当中,以美丽环境孕育村民整洁卫生生活习惯。如把生态治理法治化内容通过适当方式融入乡村中小学课堂,融入乡村社区群众自发性组织活动等。又如把乡村生态治理相关法治文件标准和流程融入农村山水林湖地草规划开发全过程,让群众逐渐熟悉并自觉把控生态治理红线。这种方式相对较隐含一些,周期长,见效慢,而一旦整体环境氛围构建成势,群众形成了自觉意识,成效则是长期性的。

以上两种形式互为表里,相互影响,应该同时存在,协同发力,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才能取得长久实效。

4.积极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筑牢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根基

我国当下部分乡村存在的面源污染问题,要从根源解决,还是要从新型城乡关系构建入手,一方面把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作为重要工具和手段,通过法治化过程缩短城乡在产业发展、社会服务建设方面的差距,从而增强乡村整体力量,成为更加独立而有自我生长力的内循环主体;另一方面,乡村又反过来拥有更多能够自我掌控的资源处理乡村生态环境问题,推进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进一步深入。要实现这样的发展态势,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构建就需要解决乡村群一体化发展问题。

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乡村也有城市没有的优势,乡村有自身独特的产业、文化传统和功能[19],如果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乡村一定是大有可为。为了增强乡村综合力量,提升与城市竞争和融合的主动性,我们可以鼓励构建现代化乡村圈,健全县级统筹、中心村牵头、周边村协同的乡村圈同向性推进机制,在乡村空间优化过程中保持乡村自身特征同时,增强生态治理水平,同类型乡村则统一生态治理法治化模式,结合乡村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进度,实现地区性特色乡村成长,从而助推现代化乡村圈形成,取得更大实质性自主权,从城市发展中获得更健康长远的发展资源。

(二)乡村生态治理主体多元化,应对乡村人才困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国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必然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美丽图景的重要部分。走在共同富裕目標道路上的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理图景,需要多元化主体的共同努力,共治共享乡村美好生态未来。这是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更好解决乡村人才困境的最好路径。

1.基层党政组织是乡村生态治理引领者

对于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政府和党组织在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需要积极宣传,在微观层面的基层规章条例制定需要结合乡村实际做好引领。解决生态治理法治化最后一公里问题是基层党政组织应当主动担当的责任。

第一,基层党政组织需要全面领悟中共中央和上级政府部门关于生态法治化和法治生态化的建设战略精神,找准整体方向和基本原则。第二,对本地乡村的生态治理现状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在不违背已有法律规定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乡村的生态治理规章条例,引导乡村构建具有生态文明建设倾向的乡规民约。第三,做好宣传。通过宣讲团活动、现代多媒体、移动终端设备、乡村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治理行动,特别是针对农民特征选取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司法审判案例进行公开审理和宣传,更好构建群众的生态底线思维。第四,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完善监督预警机制。构建“先发制人”工作模式,通过借力我国乡村网络建设成果,对重点区域安装监督摄像头和自动检测预警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有条件的地区甚至可以使用无人机和卫星监测手段。

2.村民农户是乡村生态治理主力军

乡村生态治理的主体无疑是乡村内部的村民,因此,在乡村生态治理的道路上,村民农户才是主力军。但从以往的乡村生态环境问题梳理来看,乡村本地村民也是很容易在生态治理过程当中失灵的,最重要原因是在生态和经济发展权衡中的功利倾向,村民农户发现了问题之后,由于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有时就显得无动于衷甚至与违法者沆瀣一气。现代化最终是人的现代化。乡村应该抓住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机遇期,系统提升村民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一,村委会通过村民大会、村大喇叭、村内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生态治理政策,用当地通俗易懂的宣传语言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生态观念,针对白色垃圾、臭水污染等常规生态问题传授正确处理方法。第二,村两委构建科学合理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等制度效能,加强本村生态环境监控体系,特别是对于种植大户的农药使用情况是否超标问题、外引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上游城镇河流污染情况等要重点监控。第三,有条件的地区可构建适当的奖励激励机制,鼓励村民积极举报生态污染事件,提升村民积极性;第四,构建程序合理合法的生态治理纠纷应急处理机制,鼓励村民在监督、举报过程当中按既定程序操作,防止情绪化、非程序化表达诉求。

3.外来产业经营者是乡村生态治理自觉参与者

在农村大量人口外流的同时,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执行,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情景已经很常见。他们因为产业发展选择乡村,对乡村生态治理必然也有责任。与本地村民不同,这批人员的户籍和主要生活重心都不在农村,对于乡村的情感没有本地村民那样深厚,很容易在额外的生态治理层面表现出更少的积极性。因此,应该把他们作为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培育的重点和被监督的重点,把乡村生态治理与经济利益挂钩,促使其成为乡村生态治理自觉参与者。

第一,构建产业引进民主评议会制度。对于村集体经济引进的任何项目,都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甚至村民大会讨论,民主决定,杜绝对生态具有威胁的落后产业进村,对于比较安全的产业也要起到监督作用。第二,构建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生态修复保证金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主体在进行自然资源的开发或者生态环境利用之前预先向行政机关缴纳的用以担保自己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资金[20]。特别是对于有生态潜在污染危险的产业,要加大额度,一旦出现污染情况,依据合同约定对生态修复保证金进行一定扣除,如果在产业退出村集体时未发生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可全额退款。第三,村委会督促提醒相关产业经营者加强在经营过程当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构建,通过科技手段加强环保检测监督。

4.社会群众是乡村生态治理重要参与者

乡村之外的社会群众对于乡村生态治理问题没有直接责任,但在监督举报环节却有着独特优势。由于村民长期生活于熟人圈子,习惯了当地的生产生活方式,很可能对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出习以为常的麻木状态,对于生态污染和破坏没有快速反应意识,或者由于利益问题不愿意作为。而其他社会群众,如新闻记者、游客则对生态治理效果会有更强烈的对比和体会,在态度上会更加客观地进行评判。基于这样的群众特征,可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构建的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倒逼地方基层组织和村委会加强自身工作。当然,前提是要培育社会群众科学的生态标准知识,在移动终端平台上设计好一定的知识宣传手册,以便群众学习和查阅。同时可以构建一定的平台激励机制,对于重大乡村生态污染和破坏问题的举报,一旦情况属实,可以在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给予群众一定奖励。

乡村生态治理是各个主体共治的过程,理应是多主体多元治理共治共享。在具体执行过程当中,如何做到权责明确,落实到具体主体,需要精细化设计。整体上而言,应该是基层党政组织统领主导,村民积极自觉行动,外来产业经营者自觉保护,社会群众自觉参与,共同维护乡村生态治理良好态势,各自做出应有贡献。

(三)乡村生态治理动力激励化,促进治理效能持续发挥

要让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真正取得实效,并且长期实现善治状态,除了在法治体系当中注重生态污染和破坏的行政问责、司法惩处、生态补偿机制外,乡村生态治理正面激励机制的构建必不可少。基于不同主体,设计构建不同激励机制,能够在微观层面最大限度激发乡村和整个社会的参与积极性,促进治理效能持续发挥。

1.构建“生态之家”荣誉激励机制

对于乡村本地村民家庭,构建综合评价型的“生态之家”荣誉激励机制,从实际奖励入手激发群众生态治理法治化参与热情。具体操作包括:第一,依据法律规定和地方规章条例要求,构建以家庭为单位的评价细则,主要包括一定时期以来家庭内部生活卫生抽查状况,耕种期农药、塑料膜使用规范情况,监督举报表现等;第二,构建高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走访、调研,并利用科技手段进行记录统计;第三,在重要节日庆典,如中国农业丰收节期间开展“生态之家”荣誉颁奖,给予一定可观的资金奖励或者在集体农机使用、儿童监管帮扶、老年人日常帮扶方面给予一定优先资格等,使得村民有更多获得感和荣誉感。

2.构建“生态化经营之星”荣誉激励机制

对于鄉村外来产业经营者构建“生态化经营之星”荣誉激励机制,具体操作包括:第一,依据法律规定和地方规章条例要求,构建以经营法律主体为单位的评价细则,主要包括一定时期以来其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次数和程度、主动发现还是被动举报、事后治理的及时性和效果等;第二,构建高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走访、调研,并利用科技手段进行记录统计;第三,公开化评比“生态化经营之星”,并在合同期限、生态修复保证金、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和奖励。

3.构建“生态卫士”荣誉激励机制

对于社会群众构建“生态卫士”荣誉激励机制,激活群众责任意识。具体操作包括:第一,依据法律规定构建以个体为单位的评价细则,主要包括自身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情况、举报生态破坏案件情况、举报生态治理不力情况等;第二,科学设置网络平台统计规则和监督机制,防止虚假信息浪费公共资源,采用虚假信息一票否决制;第三,选取一定数量的典型先进人物在保护隐私前提下,进行公开化奖励,甚至可以把荣誉与一定范围的公共交通工具优惠、考试加分、社会特殊津贴等挂钩。

(四)乡村生态治理方式数字化,更好应对地域发展不平衡难题

在信息化数字社会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所有传统的产业发展和管理方式都产生了巨大变化,数字化要素已经深入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也早已成为顶层设计当中追求更高精准治理和发展可视化效果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刚要》就提出了要“加快推进数字化乡村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也提到“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又具体部署落实到行动方向上,包含数字基础设施升级行动、数字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等。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的挂牌成立,也标志着我国数字化治理方式进入快车道。这已经成为我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技术路径,乡村生态治理也必然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其数字化特征本身就决定了超越区域局限的绝对优势,从而为更科学高效应对乡村生态治理当中的地域发展不平衡难题提供了很好路径。

1.构建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检测转化系统是基础

生态系统数字化转化是生态治理数字化的应用基础,需要在已有的成熟技术条件下充分考虑各乡村实际因地制宜构建数据采集转化系统。在这个工程构建过程当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乡村集体经济实力问题,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乡村,地广人稀,资金不足,无法市场化购买高昂的数字化采集设备,这一市场需求需要市场主体开发更便捷、节能、高效而灵敏的相关数据采集技术。因此,必须考虑由基层行政单位甚至市(县)以上相关政府部门统筹本地区资源统一构建地区性的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平台,统一标准,协同构建,建章立制明细操作流程,完善数据采集系统维护机制,为进一步科学利用数据化平台打好物质基础。在具体技术设备使用层面,应该充分考虑乡村实际,有重点地进行监测设备布局,特别是乡村中重要产业区域和重要河段等地,避免设备铺张浪费。

2.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融入乡村数字化发展是重点

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好生态治理,在生态治理数字化过程中达到更好发展态势是乡村振兴应有的图景,也是创新和绿色发展理念相互融合的应有之意。《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全方位构建了乡村数字化发展未来,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理应成为这一时代工程的重要内容,并且有机融入乡村农业发展、产业引进、社会生活场景各个方面。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工程绝不可能独立存在,它必须在乡村振兴的复杂有机系统中找到自身的应有位置,才能发挥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本有之时代作用。例如智慧农场、智慧草场、智慧渔场等的构建,既能提升经济效益,也能很好预判和处理生态平衡问题。从更广泛的视阈考察,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与乡村数字化发展本身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重要内容,数字化只是手段,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实现绿色发展目标。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之“治理数字化”即是理念的要求,也包含技术性的时代创新基因,全方位融入乡村数字化发展过程是一种必然。

3.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融入生态市场化运作是核心

把乡村治理和发展相结合是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共进的必然。把乡村生态治理數字化融入生态市场化运作可以很好平衡乡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用市场化机制手段更好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治理中实现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在高质量经济发展中更好实现生态的共治共享。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融入生态市场化运作成为重要的核心环节。

所谓乡村生态市场化运作,就是把乡村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通过直接生态产品的制作交易或者间接生态指标的平台交易,实现乡村生态经济收益增长。直接生态产品的制作交易是比较常见的,如村民通过制作竹编、农田采摘等模式获得收益。同时,还有间接生态指标的平台交易,如碳排放额度使用指标的交易。这种市场化交易主要在一些产业发展比较好的乡村比较适合。由于技术含量高,需要地方政府牵头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体系,深化乡村生态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比较完善的碳排放有偿出让、回购、竞价、招拍挂等一系列市场化配置手段,打造碳排放和碳汇数据的综合性开发应用数字化平台,对乡村区域内分散的、碎片化的生态资源、资产等进行统一收储、竞价交易等,实现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的转化,农户从而可以通过土地上的绿色资源获得一定收益。这样的市场化运作一方面鼓励了村民进一步保护好乡村土地上的生态,另一方面也通过经济手段对乡村当中的企业生产过程进行了良好的生态监督,并且也在不同企业间达成了一定碳排放平衡。

4.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融入社区系统化治理是关键

数字化治理模式虽然提高了数据的量化科学性和执行的高效性,但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准确和科学,需要在具体运用当中与社区系统化治理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两者要积极融合。这与污染源的多样性有关,更是治理理念问题。一方面,数字化采集污染数据,然后系统提示反馈,相应治理主体做出流程化管理运作,这本身就是“污染在前,治理在后”的治理老路,并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之精髓。另一方面,有些污染源并不会及时呈现出危害,如塑料垃圾、土壤金属超标等,再灵敏的数据采集系统在发现污染时,可能污染早已经扩散。而我国追求的是发展与治理同步,预防为主,把乡村生态治理走在污染数据前面。而在这方面,数字化检测和治理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哪怕具有先进预警机制的设计,那也已经是污染后的弥补措施。因此,必须清晰认识到数字化治理的工具性本质,要站在乡村社区整体上思考,把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融入社区系统化治理,在乡村垃圾处理、农业生产中的农药使用、产业引进时的污染源防控方面,要提前预判,积极引导,定期巡查,并将其纳入前期发展规划当中,这样才能更大限度提升乡村生态治理数字化平台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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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亚利

Research on the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 of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in China

1Shu Yongjiu  2Zhao Junlin

(1School of Marxism,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engdu 611100, China;

2School of Marxism, Sichuan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Chengdu 611100,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higher construction goal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is urgent.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rural ecological problems in China through a systematic method, explores the causes, and finds that the reason for sporadic pollution is the lack of talents, while the inadequacy of the resources in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is due to the imbalanced development of different regions.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a series of targeted and comprehensive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First, it is necessary to build a comprehensive legal road of ecological governance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focus on its integration with rural cultural construction; Second, the subjects of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should include grassroots party,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villagers and farmers, immigrant industrial operators and the masses. Third, the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should be motivated by incentive to ensure the governance efficiency. Fourth, the way of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should be digitized, and the digital detection and transformation system should be improved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 The digitalization of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should be integrated into rural digital development, ecological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and community systematic governance in order to cope with the problem of unbalanced regional development.

Key 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moder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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