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内在多元一体研究
——基于国家—社会关系的视角

2024-04-13 11:22肖存良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政权民主党派政党

肖存良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在政党制度的类型上,各国之间的差异性远远大于同一性。即使同为两党制的国家,其政党运作方式也各不相同,多党制国家更是如此。西方学者在解释各国政党制度差异的时候,通常从社会学方法、制度主义方法和竞争方法三个角度来解释①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谢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170-189页。。这三个角度主要从现代民主和现代社会的角度来解释政党制度,恰恰忽略了现代国家在建构政党制度中的作用。实际上,政党的根基在社会,因而政党关系固定化之后所产生的政党制度离不开社会。与此同时,政党又存在于国家之中,因而政党在运行国家制度过程中所产生的政党制度又离不开国家。政党一头连着社会,一头连着国家,因而政党制度的形成,既受社会影响,又受国家影响,政党制度的产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产物。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适应这个国家国情的政党制度既要能够勾连社会,把社会的多元意见反映给国家,又要能够代表国家,把国家意志传递于社会,最终实现整个国家的多元一体。任何一个国家在国家—社会关系上偏向于其中一个极端,都不能产生适合国情的稳定的政党制度。如果政党制度过于偏向于国家一端,不能反映社会需求,国家就会由于专制而被社会推翻;如果政党制度过于偏向社会,不能把分化的社会整合起来,国家就会由于社会四分五裂而遭到失败。这两种情况都不能产生稳定的政党制度。从国家—社会关系来看,中国政党制度既反映了社会多元,又保障了国家一体,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这也为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所证实。本文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来认识中国政党制度,阐述中国政党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内在必然性。

一、政党制度与多元一体

政党是现代政治区别于传统政治的重要标志,是现代政治生活得以展开的核心要素。现代政党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政党产生于议会之中。议会中政治观点相同的议员组织起来,在议会投票中互相商量,共同进退,从而产生政党,如英国的托利党和辉格党都产生于议会之中。进入19 世纪之后,人类政治生活迈入了现代民主政治时代。在现代民主政治中,产生于议会的政党为了获取选民支持,纷纷走出议会,走向社会,寻求社会支持,从而把政党与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另一种方式是政党直接产生于社会之中。政党要么直接扎根社会,获取社会支持,然后通过选举进入议会,执掌或参与执掌国家政权,如英国的工党就是直接产生于社会,然后通过选举进入议会,成为执掌国家政权的政党;政党要么为革命而生,通过革命推翻现有社会秩序,建立新的国家政权,然后执掌国家政权,所有的革命性政党都是如此。

在上述现代政党的两种产生方式之中,政党产生的起点不同,路径各异,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也各不相同,但存在两个方面的共同点:一是现代政党都离不开现代社会,需要扎根现代社会,从现代社会汲取资源,获得支持;二是现代政党建立在现代民主之上。在现代民主政治之中,不是现代国家决定现代社会,而是现代社会决定现代国家,基于国家政权对社会的开放性,人们才能组织成为政党,由政党代表人民执掌国家政权。由于现代政党的形成受到现代社会与现代民主两大要素的强烈影响,因而人们普遍都从现代社会与现代民主的角度来认识政党制度,认为只要具备了现代民主和现代社会两大要素,就能产出稳定的政党制度。这一点,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表现得尤其明显,它们以为引进了西方的竞争性民主制度、建立起资本主义市场社会之后,就能够形成稳定的竞争性政党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等西方国家也拼命进行民主输出,推动发展中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化改革,企图把自身的政党制度类型输入到发展中国家去,但是最终结果往往不是成功,而是失败。

这就告诉我们,现代民主与现代社会是政党制度形成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政党制度的形成,除了受到现代民主和现代社会影响之外,还受到现代国家的强烈影响,现代国家在政党制度形成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现代民主、现代社会与现代国家三者之间,现代民主是社会背景,现代国家与现代社会共同决定了政党制度。在马克思的视域中,现代社会就是某种程度的资本主义社会,现代民主也是某种程度的资本主义民主。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现代社会’就是存在于一切文明国度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它或多或少地摆脱了中世纪的杂质,或多或少地由于每个国度的特殊的历史发展而改变了形态,或多或少地有了发展。”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373页。在中国政党制度建构过程中,无论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我国都处于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也处于现代社会和现代民主范畴之中。在现代民主的基础之上,现代社会决定着现代国家,但是政党制度的形成却是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林尚立指出:“表面上看,政党制度始于政党的产生和活动,然而其实际的根源却在国家。因为,不同的政党只有在形成共同的主权认同和宪法制度认同的基础上,才可能在国家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和平的政治竞争、协商与合作。至于政党之间会形成怎样的政党制度,一方面取决于政党的布局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形态与制度形态。同样是有多个政党存在的国家,但它们各自形成的政党制度往往是不同的,此类事例比比皆是。这足以说明一国的政党制度,从根本上讲,不取决于社会分化与转型所形成的政党规模与数量,而是取决于国家以及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结果。”②林尚立等:《新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第9-10页。这就形成了政党制度形成的国家—社会关系视角。

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出发,政党制度是国家意志主导下国家与社会互动的产物。政党制度的形成,既受制于社会,要把社会多元吸纳到政党制度中,又受制于国家,要把国家的追求反映到政党制度之中。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多元表现为多党,而且特别容易表现为多党,各个特殊的社会阶级阶层都会组织政党,在国家之中去反映它们的意志。现代国家的追求则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化,二是一体化。①林尚立等:《新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第10页。在制度化方面,现代国家追求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制度体系,使整个国家在制度体系之中运作,法律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制度化追求的外在体现,也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一体化方面,现代国家追求社会多元力量在国家层面的合拢归一,追求国家的统一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摧毁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它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在少数人的手里。由此必然产生的结果就是政治的集中。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的、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统一的民族”。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405页。现代国家要求把社会多元力量统一到国家制度体系中来,因而现代国家的制度化与一体化又是相辅相成的。

现代国家所内含的制度化与一体化要求其包含的所有政治制度都创造国家的制度化和一体化。政党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内在地要求创造制度化与一体化。政党制度作为政党关系固定化和政党运行国家政权形态固定化的结果,就要求把由多党所代表的多元社会力量整合到国家的一体化之中,在政党关系层面实现整个国家的多元一体。因而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适合这个国家国情的政党制度既要能够推进社会整合,又要能够保障社会多元一体。社会整合是手段和方式,多元一体则是最终目标。从这个意义上看,能够实现国家多元一体的政党制度才是真正与这个国家相适应的政党制度,这是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政党制度形成的政治逻辑。从这个角度来看,部分发展中国家学习西方政党制度之所以会失败,就在于国家不能把现代民主和现代社会所产生的多党整合到国家中来,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实现有序的政党竞争和执政更替,实现整个国家的多元一体。反而由于国家不能有序吸纳社会产生的多党而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混乱、国家失败。

在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政党制度不能实现社会整合、创造多元一体主要表现为两个极端:一是政党制度过于倾向国家一体化,最终走向国家专制。在专制国家之下,由于国家不能吸纳社会上的多党而导致表面上国家决定社会,而不是社会决定国家,最终社会推翻国家,建立新的国家政权,建构新的政党制度。二是政党制度过于倾向社会多元化,社会四分五裂,国家缺乏力量把社会整合起来,国家不能在社会整合的基础上实现制度化和一体化,最终同样成为失败国家,这两个极端都不能产生稳定的政党制度。辛亥革命以来,中国传统帝国崩溃之后,需要重建国家,建设政党制度。但是在政党制度探索过程中恰恰经历了上述两个极端。

二、国家—社会关系与中国政党制度的探索

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传统帝国体系崩溃,需要在传统帝国体系的废墟之上建设现代国家,并在国家制度体系内建构固定化的政党关系,产生政党制度。中国也由此开始了政党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经过三十八年的探索与实践,至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最终建立了中国现有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这三十八年的探索与实践过程中,政党制度建设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北洋政府时期对于政党制度的探索,二是国民政府时期对于政党制度的实践,三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革命过程中对政党制度的探索与实践。我们首先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出发介绍前两个时期我国对政党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1911 年10 月武昌起义爆发之后,大部分省份相继宣布独立,并派出代表,推选海外归国的孙中山先生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 年1 月1 日,孙中山宣誓就职,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成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2 月12 日,宣统帝溥仪的母亲隆裕太后发布退位诏书,“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中华民国正式取代与继承大清帝国。但仅仅一天之后,孙中山就被迫向临时参议院提出辞职,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首都迁至北京,开始了袁世凯统治时期。而南方革命政府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把政体由总统制改为议会制,国会掌握实权,总统处于虚位。议会制推动了多党的产生,原来参与辛亥革命的旧官僚、立宪派人士、军事将领、知识分子等为了进入国会,参与政治,掌握国家政权,纷纷组织了政党。“统计数据表明,从1911 年武昌起义至1914年1 月国会解散,新兴的公开的各种党会达682 个,其中从事政治活动的约312 个,可以毫不夸张地称之为‘政党林立’。”①王邦佐:《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生态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第47页。大清帝国解体之后,社会迅速分散开来,在议会制的刺激之下,分化开来的社会迅速产生了代表各个阶层利益的政党,形成了多党林立的社会状况。

在国家—社会关系视野之下,社会很容易产生多党,而对政党制度的产生而言,关键在于国家要有力量,要有足够强大的国家能力来把社会多党整合到国家制度体系中来,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政党更替。民国初期的社会精英也意欲把现有政党纳入到国家制度体系中去,从而建构政党制度。在政党制度选择上,他们都倾向于两党制。梁启超在多种场合赞扬英美两党政治,并撰写了《中国立国大方针》一文,详细阐发两党政治的优点,呼吁各方打破党派界限,建立两党制。革命党人宋教仁在起草国民党宣言时明确表示一国只宜两大政党对峙,政党政治最好的运作方式乃是两党竞争。孙中山也强调了朝野两党并存的必要性,①王邦佐:《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生态分析》,第49-50页。他说:“国民见在位党之政策不利于国家,必思有以改弦更张,因而赞成在野党之政策者必居多数。在野党得多数国民之信仰,即可起而代握政权,变而为在位党。盖一党之精神才力,必有缺乏之时;而世界状态,变迁无常,不能以一种政策永久不变,必须两党在位在野互相替代,国家之政治方能日有进步。”②同上,第50页。

但是社会精英所期盼的两党制并未在北洋政府时期建立起来,由于袁世凯掌握国家权力之后反对议会制政体,先后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驱逐议员,最后帝制自为,逆历史潮流而动。大量政党在此过程中烟消云散,中国政党快速成立第一波之后的政党林立局面也随之而去,袁世凯以武力赤裸裸地阻止了民国初期两党制的建立。袁世凯去世之后,国家进入了军阀割据和军阀混战时期,“北洋军阀分化为直、皖、奉三系。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以日本帝国主义为靠山,掌握北京中央政权,并统治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浙江等省。以冯国璋和他的继承人曹锟、吴佩孚为首的直系,则以英、美帝国主义为后台,统治直隶(1928 年改称河北)、江苏、江西、湖北等省,并同皖系争夺对北京中央政府的控制权。以张作霖为首的奉系,统治东北三省,并在日本帝国主义者的扶植下,逐渐把势力扩张到关内,同直、皖两系争夺北京中央政权。此外,各地还有一些不属于北洋系统的军阀。这些大大小小的军阀都把军队当作自己的私产,凭借手中的武力实行军事专政。官僚、政客和土豪恶霸则是他们所依靠的主要社会力量。为了巩固和扩大地盘,并争夺对北京政府的控制权,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各派军阀之间进行着频繁的争夺以至战争,使国家陷于长期的分裂和动乱之中”。③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 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第19页。国家四分五裂之下,国家能力孱弱,整个国家的制度化与一体化遥不可及,更不可能把多元社会力量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而形成政党制度。总之,从1911 到1928 年这段时期内,社会党派众多,但国家不能一体,国家在政党制度建构过程中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国家—社会关系过于倾向社会多元化,最终导致国家失败,不能产生政党制度。

1927 年,蒋介石在南京建立了南京国民政府,1928 年张学良东北易帜之后,蒋介石国民党终于结束了全国军阀混战、四分五裂的局面,在形式上统一了全国,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制度和政治体系。与此同时,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又自发产生了一批新的政党,其中大部分政党成为了后来民主党派的前身,如中国青年党、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中国国家社会党等。中国青年党标榜国家主义,其基本主张是“内除国贼,外抗强权”。④闻黎明:《第三种政治力量与抗战时期的中国政治》,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第32页。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主张以“平民群众”为阶级基础,以进行“平民革命”为手段,以建立“平民政权”“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进入社会主义”为最终目标。①闻黎明:《第三种政治力量与抗战时期的中国政治》,第42页。中国国家社会党提倡改良主义,反对暴力革命;鼓吹民族主义,反对阶级斗争;以“民意政治”反对一党专政和多党纷争;提倡实行国家社会主义。②同上,第37页。

在国家—社会关系视野之下,产生政党制度所需要的国家一体化与社会多党两大要素都产生了,只要国家开放政权,把社会多党吸纳到国家制度体系中来,参与国家政权运作,形成稳定的政党关系,就能够产生政党制度。但是国民党根据军政、训政、宪政的政治发展路径,在宪政实施之前坚持一党独裁,以党领政,拒绝其他政党进入政治体系,建立了一党制政府。在国民党一党专制之下,国家脱离社会并强行决定社会,成为了与社会隔离的独裁力量。关于现代国家强行决定现代社会,马克思曾经有过非常形象的描述,他说:“以其无处不在的复杂的军事、官僚、宗教和司法机构像蟒蛇似的把活生生的市民社会从四面八方缠绕起来(网罗起来)的中央集权国家机器,最初是在专制君主时代创造出来的,当时它是作为新兴的现代社会在争取摆脱封建制度束缚的斗争中的一个武器。”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136页。这样形成的政党制度并不是反映了国家—社会关系的政党制度,而是一种由国家强行决定的扭曲的政党制度。

虽然在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国民政府建立了国民参政会以示开放政府,但国民党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底色未变,对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压制未变。从国家—社会关系的视角来看,国民党及其国民政府并未完全开放政权,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意志并不能反映到国家政权之中,也不可能参与到国家政权运行过程中来,因而不可能在运行国家政权过程中建构稳定的政党关系,形成稳定的政党制度。进入到解放战争时期之后,国民党对中共直接是武力剿灭,对中国民主同盟等民主党派也实施镇压,“污蔑和攻击民盟是‘新的暴乱工具’,是中共的‘尾巴’”④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中共党史出版社、华文出版社,2017,第157页。,强行解散中国民主同盟。但是国民党及国民政府又没有能力彻底消灭中共和民主党派,最终被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联手推翻,仓皇逃离大陆,避居台湾。总之,从1928年到1949 年这段时期内,国民党一党专制,社会利益不能得到代表,在国家—社会关系上过于倾向国家,国家政权对社会的开放度和吸纳程度不够,最终也没能建立稳定的政党制度。

综合上述两个时期,在国家—社会关系上,北洋政府时期社会化有余而国家一体化不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一体化有余而社会化不足,要么国家缺乏能力整合社会来建构多元一体,要么国家不愿意整合社会来建构多元一体,最后都没有形成平衡的国家—社会关系,没能产生多元一体的稳定政党关系,也没有形成稳定的政党制度。这两个时期中国在政党制度上的探索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三、中国共产党的探索与实践

1921 年,中国共产党诞生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国家四分五裂,社会亟需统一,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时就是带着重建国家使命的使命型政党。1922 年,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明确提出了重建国家的目标,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①李颖:《从一大到十七大》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第86页。在这一目标指导下,建党初期,国共两党携手,建立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共同开展北伐,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当时中国共产党尚未成为执政党,不存在建构政党制度问题。大革命失败之后,进入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等革命根据地局部执政,但此时中国共产党刻意不与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国民党改组派等政党或政治派别建立任何联系,因而也不存在建构政党制度问题。

进入抗日战争时期后,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等地建立了一批抗日根据地,并在这些根据地内局部执政,此时的中国共产党主动开放政权,建立了“三三制”政权。在“三三制”政权中,“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②《毛泽东选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742页。从国家—社会关系来看,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根据地政府主动开放政权,其他抗日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可以进入政权,反映意志,从而能够形成稳定的政党关系,产生政党制度。但是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民主党派的活动空间主要是城市,主要代表城市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在根据地缺乏民主党派的组织,即使有民主党派的组织,也难以代表其政党。当时的执政党是中国国民党,国民党由于领导抗战而在整个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民主党派主要是希望能够进入到国民党主导的国家政权中去,形成稳定的政党关系,产生政党制度。因而在抗日战争时期,进入抗日根据地政权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协商的主要是开明绅士及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并不存在整个民主党派在抗日根据地政权中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合作,形成稳定的政党关系,因而也没有产生政党制度。

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之后,中国共产党虽然拥有了大量军队、党员和根据地,但依然希望与国民党建立联合政府。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提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目前时期,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的协议,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个步骤,将来时期,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③《毛泽东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068-1069页。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设计,只要南京国民政府能够开放政权,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吸纳到政权之中,形成稳定的政党关系,就能够产生政党制度。但是南京国民政府拒绝了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公开提议,悍然发动内战,公开表示要在三个月内消灭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在抗战胜利之后探索政党制度的努力也随之遭到失败。

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后,中国共产党经过艰苦斗争,至1948 年,国民党败象已现,中国共产党发出“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①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第164页。“五一口号”获得了各民主党派的热烈响应,他们北上解放区,参加新政协筹备活动。1949 年,新政协筹备会在北京召开,各方社会政治力量汇聚一堂,协商共议,筹建新中国。

在新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主动开放政权,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广大华侨、各界民主人士和其他爱国分子,都进入到国家政权之中。八个民主党派都进入人民政协,成为人民政协界别之一,也成为了人民政协协商主体之一。八个民主党派的代表人士都进入政府担任行政职务。“在中央人民政府六名副主席中,党外人士有三人,即民革主席李济深、民盟主席张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宋庆龄。中央人民政府五十六名委员中,党外人士二十七人。”②张忆军:《风雨同舟七十年: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史》,学林出版社,2001,第397-398页。“在政务院四名副总理中,党外人士有二人,即民建负责人黄炎培、无党派代表人士郭沫若。民盟沈钧儒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政务院十五名政务委员中,党外人士有九人。”③同上,第397-398页。“在政务院三十四个部、会、院、署、行中,担任正职的党外人士有十四人,约占正职总数的三分之一。”④同上,第397-398页。“此外,还有一大批党外人士担任部、会、院、署、行的副职。”⑤同上,第397-398页。“在地方各级人民政权,有相当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担任地方人民政权领导职务。”⑥同上,第397-398页。

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来看,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不但真正建立了国家的一体化,同时又保持了对各民主党派的开放性,把各民主党派主动吸纳到国家政权中来。各民主党派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代表,把多元社会力量反映到国家政权之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多元一体的政党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协商的政党关系稳定化、长期化,从而产生了中国现有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结论

政党制度的形成是国家主导下国家与社会互动的产物。适合一国国情、能够长期存续的政党制度必定是既能反映国家意志,实现国家一体,又能充分吸纳社会多元,保障多元利益,最终实现多元一体的政党制度。一个国家无论是实施两党制与多党制,还是实施中国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都是如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立七十多年来,之所以能够不倒不败,促进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关键在于既能够通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保障国家一体,又能够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而保障社会多元利益能够得到充分表达,在国家一体与社会多元之间建立有机平衡,实现整个国家的多元一体。只要中国政党制度能够保持内在的多元一体,这样的政党制度就是适合国情、能够屹立不倒的政党制度,而无论其是否具有外在竞争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国家一体化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新时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的重点就在于民主党派要更好地成为社会多元力量的代表,要大力吸纳多元社会力量的代表。新世纪以来,中国各民主党派不断扩大功能界别代表面,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入民主党派,吸纳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这必将促使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行稳致远,成为中国国家制度的重要支撑性力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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