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四题

2024-04-13 00:23张望朝
百花园 2024年4期
关键词:刘萍老鸭爪子

张望朝

郭士昌案

我只是在照片上见过这个人。

那是一张两个人的合影,黑白照,一个是我父亲,另一个就是郭士昌。我父亲当老师那会儿,和郭士昌是同事。我父亲教语文,郭士昌教数学,两个人的关系特别好,否则也不会有那张合影。父亲说,郭士昌是一个性格宽厚的男人,平时话不多,但课讲得特别好,学生都爱听郭老师的课。谁能想到,这么好的一个男人,这么好的一位人民教师,竟会死于非命!

案情并不复杂:吃过晚饭,郭士昌去江边散步,在江边被人用刀刺死,一刀毙命。以往都是他爱人陪他散步,那天晚上偏偏没陪。公安人员首先对他爱人起了怀疑,但这一怀疑很快被排除了:郭士昌遇害的时候他爱人正在单位加班,很多同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再说两个人感情非常好,他爱人既没有害他的动机也没有把刀插进他胸膛的胆量和力量。是仇杀?郭士昌一介书生,老实巴交,一个仇人也没有,仇杀的可能也被排除。最后只剩下一种可能:郭士昌遇上了劫道的,他是被劫道的歹徒杀害的——那时候人都很穷,低素质的人穷则思盗、穷则思抢,为了几块钱就敢动刀子杀人。那时候也没有监控探头,凭着地上一具尸体和一摊血迹,到哪里去找那个劫匪?直到今天,这个案子依然是一桩没有任何线索的悬案。

郭士昌的爱人叫刘萍,在我爸后来工作的医院当护士,是郭士昌教过的一个学生。郭士昌突然遇害,刘萍精神崩溃,神志出了问题,她竟然去公安局自首,说郭士昌是她杀的,并绘声绘色地向警察诉说了她杀人的经过:“……像他那么好的男人,外面能没有狐狸精吗?我就知道他和他那个狐狸精又要去江边散步,我就悄悄在后面跟着。结果你猜怎么着,他们两个走着走着,忽然不走了,站那儿抱在一块儿亲上嘴儿了,給我气的呀!我上去就给那女的一刀!关键时刻我家老郭用胸膛挡住了我的刀,救了那个狐狸精,你说我家老郭多英勇啊……”警察看出眼前这个女人不正常,耐心地等她说完之后就用几句好话把她打发走了。没想到,第二天,她又来了,还是昨天那番话,还是要求警察把她抓起来。这回警察不抓她她就死赖在公安局不走。没办法,警察给她单位打了个电话,单位派人把她从公安局拽出来塞进一辆面包车,用面包车把她送回了家。

此后数十年,刘萍时而正常时而犯病,一犯病就去自首,有时候去公安局,有时候去别的什么跟法律有关系的单位。郭士昌遇害那年,我六岁;刘萍到省委政法委自首那年,我三十六岁。这事儿都怪我父亲:快过年的时候,我父亲和两个当年一起教书的同事看望刘萍,无意谈起了子女,刘萍便向我父亲打听起我来。我父亲告诉她,我在省委政法委工作。结果没过几天,刘萍坐火车从牡丹江来哈尔滨,到省委政法委找我,向我自首。还是三十年前那套说辞,还是要求我把她抓起来。我告诉她说:“政法委不是公安局,我们不抓人,您还是回去吧。”她却非常地执着:“那你送我去公安局吧,你跟他们好好说说,别再把我放了。”这个时候我只能顺着她说,我说:“刘姨啊,您听我说啊,公安局今天休息。下次吧,下次我一定送您去。公安局里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一定会把您抓起来,一定会的。有我的面子,他们不敢不抓……”我整整哄了她一个下午,天黑以后又送她去了火车站,眼看着她上了返回牡丹江的火车。火车徐徐开动,我才如释重负,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劝人是个累活儿,尤其是劝有病的人。走出火车站,低血糖犯了,我急忙奔向一个冰棍车。卖冰棍的老太太问我要几根,我说吃着看。吃到第九根的时候,老太太害怕了,她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大冬天这么吃冰棍,就问我:“孩子,你不是有啥毛病吧?”我说:“我低血糖。”老太太说:“有病就得治啊,瞧你那一脑门子虚汗。”我说:“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

江世强案

1970年代,某个冬天,牡丹江市郊的某个小镇,一个叫江世强的医生被公安机关抓走了。

镇子很小,只有一家医院。我父亲也是这家医院的医生,和江世强是同事。两个人都是遵照当时的“六二六指示”,根据上级统一安排,从市里医院下放到小镇医院的。此外我们两家还有另外一层关系:我和江世强的儿子江小果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同班同学,是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可以说情同手足。江世强出事之前,我以为他和我父亲就像我和江小果一样,也是好兄弟,因为我父亲每向我母亲提及江世强时,都称他“世强”;向我提及小果他爸时,都称他“你江叔”,实在感觉不出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江世强出事以后——准确地说,是我父亲用他们医院的高音喇叭向全镇人民控诉了江世强的罪行之后——我才意识到他们之间有着很深的积怨。至于究竟怎么回事,到底何仇何恨,我父亲从来不说,我至今也没能搞清楚。

医院位于小镇中心,楼顶上的高音喇叭本来是医院职工做广播体操用的。江世强被抓走的第二天,医院为了向全镇人民群众表明立场和态度,把广播体操的音乐换成了我父亲的声音。我父亲凭着他那专会揭别人短儿的语言天赋和过去当语文老师练出来的朗诵技巧,添油加醋甚至在某些方面无中生有地向全镇人民历数了我江叔的种种罪恶。当时没有人认为这么做有什么不对,我也是上了大学之后才意识到,这么做是有违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即便江世强真的有罪,也只能是法律怎么规定怎么处罚,任何人都无权对其实施法律以外的攻击。当时我父亲和他们医院里我的那些叔叔阿姨一样,根本就不懂这些,他从高音喇叭里发出来的声音抑扬顿挫、慷慨激昂、义愤填膺、理直气壮,响彻小镇的上空。

江世强身犯何罪?我父亲在高音喇叭里告诉大家:“贫下中农说,放射科大门向北开,看病不带礼,休想走进来;什么重病远道来,什么要死担架抬,贫下中农生死统统抛天外,我这里只需要豆油加大米、木耳并木材。”注意,这是一首合辙押韵的歌谣,这首歌谣完全就是我父亲自己编创的,与“贫下中农”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据说,除了收受贫下中农“豆油加大米、木耳并木材”之类的礼物,江世强还与几个女贫下中农有一些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江世强入狱没多久,我父亲和我母亲正式离婚了。我母亲要返城,她不想继续留在小镇,而我父亲不想返城,他就是要扎根小镇。当然,这只是表面的离婚理由,实质的理由是,两个人经过无数次的吵打,感情早已化为乌有,实在过不下去了,再不离就反目成仇了。离开之前,我母亲扔给我父亲一句话:“就是不回城是吧?那好,你就等着江世强出来报复你吧!”我父亲哂然一笑说:“那我就送他第二次进监狱!”

我父亲扎根小镇并非出于什么高尚情怀,他是看到了小镇的商机:政策正在放开,这里缺医少药,开办个体诊所肯定能赚大钱。大概是我上大二那年,江世强刑满出狱,回到了小镇。此时我父亲已辞去公职开起了个体诊所,正大把大把赚着钞票,而且已经再婚,娶了一個小他二十多岁的农村姑娘。他和江世强只是不再往来,倒也没发生什么事情。我在大学里学的是法律,每次放假回家,父亲都要和我说一些与法律有关的事——谁和谁因为什么事打出人命了,谁家兄弟姐妹因为遗产纠纷闹上了法庭,诸如此类。有一次说到了江世强案,我说:“我觉得我江叔那个案子有问题。就你在你们医院大喇叭里说的那些破事儿,最多也就是违法,构不成犯罪,所以我认为我江叔应该申诉,必要的话……我可以帮他申诉。”父亲愣了一下,显得非常意外,然后木木地望着我,没有表态。我也望着他,用目光逼他表态。父亲开始顾左右而言他,把话题转到江世强的儿子江小果身上。“你和小果还有联系吗?”父亲问我。我说:“有啊,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怎么可能失去联系呢?”父亲现出很欣慰的样子,发自内心地感叹道:“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啊……”连着说了几个“那就好”,最后还是没有表态。

此后我和父亲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个话题。

唐明远案

老鸭被两个警察带走的消息一经传出,认识他的人全都惊呆了,全都大呼:“这怎么可能?”然而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不可能”,我的发小,我的朋友,我们大杂院里最老实、最文静、最没故事的十八岁少年老鸭,的的确确是被两个警察带走了,走之前还被上了手铐,他涉嫌的罪名竟然是……强奸!

老鸭就是唐明远。因为姓唐,人送外号唐老鸭。我们这帮小伙伴干脆把姓也给他省了,就叫他老鸭。老鸭他爸他妈都是普通工人,都和他一样老实巴交不声不响,老鸭身上应该没有惹祸的基因,谁能相信他竟惹出这么大的祸来呢?高考在即,我和老鸭经常一起复习功课。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但学习成绩相差不多,考上大学都是没有问题的——那时候考大学可是万中挑一,很难的。出事的前几天,老鸭不见了。我问他妈,他妈说他这几天住他爸厂里,还说那里有一间小厂房,特别安静,有淋浴喷头,看书累了可以洗澡。这位母亲做梦也想不到,就是那间既可以看书又可以洗澡的小厂房彻底毁了老鸭,把老鸭送上了另外一条人生之路。

老鸭被判了四年。四年后,我大学毕业走出了校门,他刑满释放走出了监狱。出狱以后他再没有跟我联系,似乎也没跟其他小伙伴联系,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在我上大二的时候,他们全家都搬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多年以后,我在省委政法委工作,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正惊喜得不得了,谁知他说完“我是唐明远”之后,第二句话就是“我想跟你借点儿钱”。这么多年从来不联系,一联系就是为了借钱,谁遇到这种事心里都会有点儿不舒服吧?片刻的静默之后,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不舒服,就说:“算了,我找别人吧。”说完就把电话撂了,从此再无音信。后来听另外几个当年的小伙伴说,他也给他们打过电话,也是借钱,而且只要对方稍一为难,也是立马撂电话,然后就人间蒸发。事后想想这事,觉得有点儿对不起老鸭——老鸭一定是又遇到了什么难事。不管怎么样,他能找我们借钱,说明他一直没忘记我们,他还和过去一样看重我们。借不借钱给他另当别论,冷落他是不应该的。

有一年,省委政法委在全省各地开展执法大检查,把我派回了老家,我顺便过问起老鸭的案子。市委政法委一位姓朱的大姐说:“这个案子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包括案犯本人和他的家属在内,从来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我说:“唐明远是我的发小,我了解他,总觉得他没有干那种事的胆量。”见我很坚持,朱大姐就说:“那好吧,我帮你查查看。”

朱大姐找到了当年的主审法官。法官姓刘,已退休多年,朱大姐就叫他老刘头。我请朱大姐和老刘头到一家酒馆小酌,席间老刘头细说了老鸭作案的前因后果和具体经过。唐明远案的被害人姓杨,时年三十二岁,是唐明远父亲同一车间的女工,跟唐明远也很熟。杨女士特别爱洗澡,而那个年代一般人家里没有洗浴设备,她便经常到唐明远复习功课的那间小厂房里冲淋浴,顺便勾引起青春年少的唐明远。唐明远再怎么老实,毕竟正处在青春期,哪里经得起一个美丽少妇的诱惑?一来二去,两个人有了私情。有一次,可能是身体不太舒服,杨女士一反常态,冲完了澡就要回家,唐明远偏偏犯了邪劲儿,非要那样不可,最后动用了强迫手段,还把杨女士的身体弄出好几处伤,弄得杨女士回家没法交代,只得报案。老刘头说:“这个案子影响很大,谁能想到一个学习成绩那么好的高中学生会干出这种事?所以公检法三机关都特别慎重。考虑到他还年轻,而且是一时之失,我也是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尽量轻判。我现在可以负责地告诉你,从实体到程序,这个案子没有任何问题,任何时候都绝对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老刘头除了有一脑袋白头发,还有一脸浓浓的正气,让我不得不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

小酌结束,朱大姐开车送我回宾馆。她边开车边问我:“为什么要给唐明远翻案?就因为你们是发小?”我有点儿心虚,没有回答。朱大姐说:“要是这样,你这可是以权谋私啊!”她用的是开玩笑的口吻,但我听得出,她是在发自内心地指责我。

李景志案

我是看了法院的布告才知道他叫李景志的,此前只知道他的外号,叫李大爪子。

几十年前,我们都住大杂院,李大爪子常来我家。他不是找我,是找我弟弟。我弟弟和李大爪子差不多,也是打小就不怎么学好的那类,所以才和李大爪子成了朋友。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哥俩有着喝不完的酒和说不完的话。

我弟弟胆子小,至多是偷鸡摸狗、打架斗殴什么的,打架的时候也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大杀大砍的事他做不来,为此经常遭李大爪子的嘲笑。有一次两个人在我家一间小屋里喝啤酒,我听见李大爪子说:“要劫就劫皇杠,要日就日娘娘,别老整那小打小闹的事,有啥意思?”我弟弟忙说:“李哥,我也想整点儿大的,可我真不敢哪!”李大爪子完全觉察不出我弟弟的狡诈,开始教我弟弟怎么练胆儿。“要劫就劫皇杠,要日就日娘娘”,这话是民国时期一个大军阀说的,李大爪子怎么会知道?难不成他也有看书的习惯?不可能啊!我很惊奇,却又不好上前去问。李大爪子知道我和他不是一类人,和我弟弟喝酒的时候从不邀请我入席,偶尔冲我点一下头或者喊我一声大哥就算是很给我面子了,而且多半是看我弟弟的面子。

当时我正上大学,我弟弟和李大爪子他们正在社会上胡混。

上大四的时候,我听我弟弟说,李大爪子在乡下找到了一份工作,给林区一个倒木材的老板开车。我对弟弟说:“他都走正路了,你也该干点儿正经事了。”我弟弟笑着摇了摇头,又摆了摆手。我以为他还是不想干正经事,结果他是在否定我对李大爪子的判断,他说:“李大爪子能走正路?哥呀,你想啥呢?”

李大爪子工作的地方是一个林区小镇,四面都是山林。一到冬季,天黑得特别早,那时候还没有监控探头,小镇的街道连路灯都非常稀少,这一切都为李大爪子作案提供了方便。他开着老板的车路过一个储蓄所,见一个女人从储蓄所里走出来,手上拎着一个提包,估计里面有不少钱,便开车跟了上去,并摇开车窗和那个女人搭讪。至于具体怎么搭讪的、都说了什么,我不得而知。据我弟弟说,李大爪子特别会搭讪女人,每次都能成功。这次他又成功了,竟然把那個女人骗上了车。车开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李大爪子用两只大而有力的手死死卡住了女人的脖子,直到女人失去知觉,然后便把女人装钱的提包塞进他的大厚棉袄。女人被李大爪子扔到镇外一片行人罕至的林子里,后来被冷风一吹,竟慢慢苏醒,摇摇晃晃从地上爬起来,走出林子,去镇派出所报了案。警察问她那人开的什么车、长什么样,她却昏头昏脑的,什么都说不清楚。

第二年初春,不知什么原因,小镇北面的一片山林突然着起了大火。救得还算及时,大火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事后当地政府表彰奖励了几位救火英雄,还让他们上了电视。那个差一点儿被李大爪子掐死的女人坐在家里看电视,总觉得其中一位英雄看着眼熟,看着看着,突然从座位上蹦了起来,指着电视屏幕对家里人大声尖叫:“就是他!”第二天天还没亮,李大爪子就被警察从被窝里掏出来戴上了手铐,直接押回到市公安局。审讯时警察问他:“知道为什么抓你吗?”他叹了口气,很绝望的样子:“……知道。”警察说:“那就主动交代吧。”李大爪子主动交代了,然而他交代的却是另外一起案件:两年前的一个深夜,牡丹江市西五条路一个僻静的巷子里,一个走在回家路上的男人被活活掐死,身上的财物被洗劫一空……

两起案件,一起是杀人抢劫既遂,一起是杀人未遂但抢劫既遂,都是重罪,李大爪子理所当然地被判处了死刑。庭审到了最后陈述阶段,法官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他苦笑着说:“我李景志从小到大就干过这么一件好事,结果还把自己给卖了。唉,报应啊……”他说的“好事”,就是他当救火英雄这件事。

的确,救火的时候,他一直冲在最前面,和他一起救火的那些人都在法庭上证实了这一点。如此义烈之举,我弟弟是绝对做不出来的。说到底,没有什么东西比人性更复杂。

[责任编辑 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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