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灯的源与流

2024-04-14 12:04
东方论坛 2024年1期

姜 守 诚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

放水灯是近世中国社会十分流行的宗教仪轨与民俗活动。放水灯又称“放河灯”“放江灯”,通常在濒临江河、湖海、溪涧、池塘等处采用漂流或燃放等方式,将纸、竹等材料糊制成的各式灯烛推送入水、逐波而去,藉此照亮幽路、接引溺毙于江河湖海中的水下孤魂,亦包含禳灾祈福、敬奉水神等功用。宋代以降,放水灯被各阶层人士所接受,并在基层群体中广泛传播,堪称是宗教信仰演变为社会民俗的一个经典案例。

一、放水灯的滥觞与流传

燃放水灯的做法,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北宋大文豪苏轼(1037—1101)酬答其弟苏辙(字子由,1039—1112)的《中秋见月和子由》诗中有“何人舣舟临古汴,千灯夜作鱼龙变。曲折无心逐浪花,低昂赴节随歌板”之句,且自注曰:“是夜,贾客舟中放水灯。”①苏轼:《苏东坡全集》卷十七,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 年,第417 页。诗文描述说:八月十五日中秋节的晚上,北宋都城东京开封府附近的汴水(即汴河)沿岸,众多商贾停靠船舶、施放水灯,多达千盏。这些商人施放水灯的用意,想必是为了禳灾祛害、祈求平安,财源广进、人船顺遂。

到了南宋,放水灯则成为中元节的活动内容,并与佛、道二教的普度施食、济幽度亡的宗教仪式建立起联系。南宋吴自牧撰《梦粱录》卷四“解制日(中元附)”条谈道:每当七月十五日中元节,都城临安的诸多宫观、寺庙广设普度醮或盂兰盆会,荐拔孤爽。皇帝赐钱并差遣内侍前往龙山(今杭州市淳安县境内)“放江灯万盏”,地方州府也委派官员赴浙江税务厅设斛施食以祭祀沉溺于江海中的亡魂:

其日又值中元地官赦罪之辰,诸宫观设普度醮,与士庶祭祓宗亲。贵家有力者,于家设醮饭僧荐悼,或祓孤魂。僧寺于此日建盂兰盆会,率施主钱米与之荐亡家。……此日都城之人,有就家享祀者,或往坟所拜扫者。禁中车马出攒宫,以尽朝陵之礼,及往诸王妃嫔等坟行祭享之诚。后殿赐钱,差内侍往龙山放江灯万盏。州府委佐官就浙江税务厅设斛,以享江海鬼神。①阚海娟校注:《梦粱录新校注》卷四,成都:巴蜀书社,2015 年,第53—54 页。

万盏水灯漂流于钱塘江面上,堪为一时之盛举、美谈!正得益于皇家、官方的支持与提倡,中元日放水灯习俗在民间社会迅速得到普及和推广。

尽管如此,中秋节施放水灯以祈福供养的传统仍得以保留。宋末、元初周密(1232—1298 或1308)撰《武林旧事》卷三“中秋”条谈道:八月十五日的傍晚,钱塘江燃放羊皮小水灯数十万盏,犹如繁星璀璨、蔚为壮观,吸引众人驻足观赏。当地人相信,燃放水灯乃系取悦江神,并非仅为了世人观赏。兹抄录原文如下:

此夕浙江放“一点红”羊皮小水灯数十万盏,浮满水面,烂如繁星,有足观者。或谓此乃江神所喜,非徒事观美也。②四水潜夫辑:《武林旧事》卷三,杭州:西湖书社,1981 年,第44 页。

此外,周密撰《癸辛杂识》续集下“四圣水灯”条又谈道:位于京城临安(今杭州)西湖孤山的四圣延祥观前,每日傍晚有一盏灯摇曳于水面上,从施食亭往南漂浮到西陵桥返回。这盏水灯为青红色,遭逢风雨时灯光尤为明亮,月光明朗时稍微黯淡,雷电交加时灯光闪烁、与电争光。时人金一之居住在积庆山巅长达二十多年,每晚必看此灯,灯影摇红,别具风味。

西湖四圣观前,每至昏后有一灯浮水上,其色青红,自施食亭南至西陵桥复回。风雨中光愈盛,月明则稍淡,雷电之时,则与电争光闪烁。金一之所居在积庆山巅,每夕观之无少差,凡看二十余年矣。③周密撰,吴企明点校:《癸辛杂识》续集下,北京:中华书局,1988 年,第206 页。

需要说明的是,西湖四圣观前的这盏水灯并非为召引水中孤魂而设,乃系为夜行的船舶指明航向,属于航标灯、灯浮标之类物品。严格说来,此水灯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畴。

元代道士张雨(1283—1350)撰《西湖放灯》诗中也描述了作者在西湖上泛舟、放水灯的观感体验:

共泛兰舟灯火闹,不知风露湿青冥。如今池底休铺锦,此日槎头直挂星。烂若金莲分夜炬,空于云母隔秋屏。却怜牛渚清狂甚,苦欲燃犀走百灵。④陈衍辑撰,李梦生校点:《元诗纪事》卷三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第763 页。

入唐以后,各地盛行上元节放灯之习俗,通常的做法是在街衢、广场上张挂彩灯。然而,嘉陵江沿岸的民众则燃灯后放逐于水中。元代张之翰(1243—1296)撰《西岩集》卷十一《词》收录《南乡子·元夜嘉陵江观放灯后作》云:

灯夕在江阴,緑酒红螺不厌深。醉眼清江江上看,更沉。放尽春风万炬金,流到碧波心。小竹连舟尽自禁,此夜此情谁会得。如今,都付青崖马上吟。①张之翰:《西岩集》卷十一,永瑢、纪昀等纂修:《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04 册,集部一四三(别集类),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449 页。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的燃放水灯还具有禳除海难、船灾之功效。元代汪大渊(1311—?)撰《岛夷志略》“灵山”条云:“舶至其所,则舶人斋沐三日。其什事,崇佛讽经,燃水灯,放彩船,以禳本舶之灾,始度其下。”②汪大渊著,苏继庼校释:《岛夷志略校释》“灵山”条,北京:中华书局,1981 年,第223 页。灵山位于越南中部最东端的华列拉岬(Cape Varella),即今越南富庆省槟桧湾达约港。由此可知,燃水灯、放彩船以禳灾的做法,至迟元代时就盛行于地处南中国海的越南灵山等地。有关灵山“燃放水灯彩船”的记载,亦见于明人所著文献中。明代张燮(1574—1640)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撰《东西洋考》卷九《舟师考·西洋针路》“灵山”条引明人费信撰《星槎胜览》曰:

与占城山连接,峻岭而方,有泉下绕如带。山顶一石块似佛头,故名灵山。往来贩舶于此樵汲,崇佛诵经,燃放水灯彩船,以禳人船之灾。③张燮撰,谢方点校:《东西洋考》卷九,第174 页。此外,明代陆楫编《古今说海》卷十七《说选》引《星槎胜览》卷一“灵山”条云:“其处与占城山地连接,其山峻岭而方,有泉下绕如带,山顶有一石块似佛头,故名灵山。……往来贩舶,必于此樵汲。舶人斋沐三日,崇佛诵经,燃放水灯、彩船,以禳人船之灾。”陆楫编:《古今说海》卷十七,永瑢、纪昀等纂修:《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85 册,子部一九一(杂家类),第357—358 页。

洪武五年(1372)正月,明太祖朱元璋特赐蒋山太平兴国禅寺建广荐法会,十四日敕令近臣在都城南京的秦淮河上燃放水灯万枝,次日(上元节)夜半方毕。明初翰林学士宋濂撰《蒋山寺广荐佛会记略》详细叙述了原委,并附《跋》曰:

(正月)十四日甲午大风晦,雨雪交作,至午忽开霁。上悦,勅近臣于秦淮河燃水灯万枝。十五日夜过半,竣事,还宫,随有佛光五道从东北贯月烛天,良久乃已。④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十五,永瑢、纪昀等纂修:《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09 册,史部一六七(杂史类),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191 页;王圻撰:《续文献通考》卷二四七,《续修四库全书》编辑委员会编:《续修四库全书》第767 册(史部·政书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第119 页。

由此可知,本次“燃水灯万枝”属于蒋山寺广荐法会的一部分,当是为了配合普度设斛以享江海鬼神而进行的。无独有偶,明太祖还曾诏令高僧释夷简(又称南洲法师)在龙湾(今南京市下关宝塔桥一带)普放水灯,后者撰有《诏于龙湾普放水灯赋》(又称《应诏于龙湾放水灯因赋》《应诏放水灯因赋》)留存于世。⑤葛寅亮撰,何孝荣点校,濮小南审校:《金陵梵刹志》卷三,南京:南京出版社,2011 年,第157 页。

相传,永乐十三年(1415)乙未科进士第一名的陈循(1385—1464)未发迹前、尚为秀才时曾作醮度幽、放水灯,一渔翁在前日夜半听闻江中孤魂称其为“陈状元”。⑥《明状元图考》卷一“状元陈循”条云:“(陈)循家作醮度孤,有渔翁夜半闻云:‘明夜,陈状元家放水灯,我軰去看。’渔翁开蓬,寂无人。次早,果有陈秀才来呌渔船放水灯。渔翁言其事。”顾鼎臣:《明状元图考》卷一,北京:文物出版社,2019 年,第65 页。有趣的是,祝允明(1461—1527)撰《祝子志怪录》卷五“放水灯”条讲述了河面下的幽灵伸手取灯、食饭的情节:

王经说其外母大言:顷因邻家作佛事,夜半僧放水灯,母亲见有一人手从河面上伸出,取灯并草把上饭食之,但不见其身首耳。①祝允明:《祝子志怪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246 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 年,第587 页。

这则鬼故事虽不足信,却真实反映了民众对放水灯功用的理解:沉沦水中的孤魂滞魄,在灯光的指引下获取食物,从而顺利实现了施赈拔亡之目的。

明代中叶以后,中元节燃放水灯俨然成为重要的民俗节庆活动之一。嘉靖时人田汝成(1503—1557)撰《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熙朝乐事》介绍说:杭州地区的僧侣在中元节建盂兰盆会,并在西湖及其周边的塔上、河中燃放灯烛。此举称为“照冥”,亦即照亮幽冥地府、接引孤爽之义。如谓:

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俗传地官赦罪之神,人家多持斋诵经,荐奠祖考,摄孤判斛。屠门罢市,僧家建盂兰盆会,放灯西湖及塔上、河中,谓之“照冥”。官府亦祭郡厉邑厉坛。②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 年,第320 页。

田汝成之子田艺蘅(1524 ~?)撰《香宇集》初集《拾遗稿·诗》著录有一首《七月十五与美人泛月西湖观放水灯》,描述了作者在中元节的夜晚泛舟西湖、观看放水灯的情景。这些文人骚客基于亲身见闻,触景生情、有感而发,客观叙述了中元节放水灯的场景,亦折射出此风俗在各地之盛行,可谓是不分贵贱、雅俗共赏。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放水灯外,绍兴府(今浙江绍兴市)民众还在中元节时燃灯于树或垒瓦塔燃灯。据《(万历)绍兴府志》卷十二《风俗志》记载:

七月十五日,古谓中元节,俗谓之鬼节。僧舍营斋供闾里,作盂兰会,祀先以素馔。浮屠燃灯,人家或燃灯于树,或放水灯间,喧以箫鼓,儿童则垒瓦塔然灯。③萧良干修,张元忭、孙矿纂,李能成点校:《万历〈绍兴府志〉点校本》,宁波:宁波出版社,2012 年,第266 页。

不过,天启年间发生的一件宫廷秘事,有力佐证了施放水灯对于超度溺毙者的重要性。晚明太监刘若愚(1584—?)撰《酌中志》卷十《逆贤乱政纪畧》记载:天启五年(1625)五月十八日,明熹宗朱由校在方泽坛祭祀仪式结束后巡幸西苑,并与宦官高永寿、刘思源等人泛舟戏水。忽然,风起舟覆,悉数落水。熹宗获救,高、刘二人溺死。当年中元节,熹宗命在皇家道场大高玄殿做法事超度二人,放河灯追荐亡魂。阉首魏宗贤亲赴坛场瞻礼。④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 年,第52—53 页。该书还谈道:万历年间,每年中元节时,内府道经厂、汉经厂均会依例进行法事活动,并在位于干明门西边的玉河桥燃放河灯。⑤《酌中志》卷十七《大内规制纪略》云:“其石梁如虹,直跨金海,通东西往来者,曰玉河桥。有坊二,曰金鳌、玉蝀。万历年间,凡遇七月十五日,道经厂、汉经厂做法事,放河灯于此。桥之中,空约丈余,以木坊代石,亦用木阑杆。”刘若愚:《酌中志》卷十七,第141 页。与此同时,皇家园林西苑亦举办追荐道场、施放河灯,京城各寺院皆做盂兰盆并在临河处放灯。⑥《酌中志》卷二十《饮食好尚纪略》云:“(七月)十五日中元……西苑做法事,放河灯,京都寺院咸做盂兰盆追荐道场,亦放河灯于临河去处也。”刘若愚:《酌中志》卷二十,第181 页。

此外,明代刘侗(约1593—约1636)、于奕正(1597—1636)撰《帝京景物略》,卷一《城北内外》“水关”条描述了嘉靖年间北京城内各寺院僧人在中元节晚上举行盂兰会、放花灯的景况:

岁中元夜,盂兰会,寺寺僧集,放灯莲花中,谓灯花,谓花灯。酒人水嬉,缚烟火,作凫、雁、龟、鱼,水火激射,至萎花焦叶。是夕,梵吹鼓铙,与燕歌弦管,沉沉昧旦。①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一,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 年,第19 页。

此外,该书卷二《城东内外》“春场”条言及京城的两处最佳放灯地点是水关和泡子河:

(七月)十五日,诸寺建盂兰盆会,夜于水次放灯,曰放河灯。最胜水关,次泡子河也。②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第69 页。

事实上,北京地区的庵观寺院及世俗百姓在中元节建盂兰会,燃放河灯、超度孤幽,明季以降蔚然成风,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国。除京城以外,放水灯习俗还在南北各地广为传播,日渐炽盛、深入人心。这从当时的民间戏剧、文学创作中略见一斑。《水浒传》《金瓶梅》《拍案惊奇》《醒世姻缘传》《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等小说多次出现设孤说法、施食放灯的场景描写。

需要指出的是,明末、清初张岱(1597—1680)撰《夜航船》卷一《天文部·春》“元夕放灯”条谈到上元、中元、下元均有放灯的活动,但三者的名称、内涵及燃放方式却存有差异:正月十五日是天官生日,放天灯;七月十五日是水官生日,放河灯;十月十五日是地官生日,放街灯。③张岱撰,李小龙整理:《夜航船》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12 年,第21 页。如此一来,“放灯”便成为祝寿三官之举,“放河灯”专为欢庆水官生日而设。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当是宋元时期流行的放灯祈福传统之延续。

放水灯习俗在民间社会传播过程中也产生了流变,滋生出各种地方性信仰。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广东海丰(今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民众将水灯与生育联系起来:当地人在元宵节(上元节)纷纷到江边施放水灯,并争相捡拾之。若捡到白色水灯就是生男的喜兆,拾取红灯者为生女之兆。诚如明末、清初屈大均(1630—1696)撰《广东新语》卷九《事语》“拾灯”条介绍说:

海丰之俗,元夕于江干放水灯。竞拾之,得白者喜为男兆,得红者谓为女兆。或有诗云:“元夕浮灯海水南,红灯女子白灯男。白灯多甚红灯少,拾取繁星满竹篮。”④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第300 页。

海丰地区流行的元夕拾灯以占验子嗣风俗,其形成或许与施放水灯接引溺亡孤魂转世投胎的宗教理念有关,也是济幽度亡观念的世俗化表达。一盏盏水灯,寄托了生者对逝者的哀悼,亦饱含着人们对新生命的渴望。这一放、一拾之间,隐喻了生死轮回的终极命题。

二、清代台湾的放水灯习俗

清代,放水灯之习俗传遍大江南北,相关史料不胜枚举。就台湾地区而言,普度的当晚或前夜,通常会燃放水灯。康熙时人郑大枢撰《风物吟》收录一首描述台湾民众中元普度的诗词中有“纸灯夜静散波澜”之句,并附解说:“至夜,以纸为灯千百种,头家捐番钱或减半藏第一盏内,燃放水中;渔船争相攫取,得者一年主顺利”。⑤余文仪主修:《续修台湾府志》卷二六,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121 种,台北:台湾银行,1962 年,第984 页。雍正二年(1724),黄叔璥撰《台海使槎录》,卷二《赤嵌笔谈·习俗》介绍了台湾府城(今台南市)七月十五日盂兰会放水灯的情况:

更有放水灯者,头家为纸灯千百,晚于海边亲然之;头家几人,则各手放第一盏,或捐中番钱

一或减半,置于灯内。众灯齐然,沿海渔船争相攫取,得者谓一年大顺。①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二,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4种,台北:台湾银行,1957年,第41—42页。

前述引文描绘出一幅热闹非凡的场面:头家作为盂兰会的轮流召集人,需要提前置办成百上千个纸灯,夜晚拿到海边燃放。几位头家各自亲手点燃第一盏纸灯,并将一枚番钱或减半藏于第一盏灯内。纸灯全部点燃后,漂泊于水面上。沿海的渔船争相抢夺头灯,若能获得就意味着可在一年中福佑康顺。

乾隆版《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六《岁时(附)》谈到七月十五日盂兰会,“是夜头家为纸灯千百,满路插之,名曰‘放路灯’;又先制灯盏,沿海浮之,众灯齐燃,灿若列星,名曰‘放水灯’:亦谓水陆会。”②刘良璧纂辑:《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六,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74 种,台北:台湾银行,1961年,第97—98 页。这里将中元普度的燃灯分为两种,分别是“放路灯”和“放水灯”。中元节的当晚,头家要将准备好的千百个纸灯沿途插在街衢、道路的两侧,叫作“放路灯”;头家又预先制作若干灯盏,点燃后推入海中、任其漂浮水面上,名曰“放水灯”。因此,中元普度又称为“水陆会”。

清代台湾志书文献中关于放路灯的记载甚少,放水灯则屡见不鲜。乾隆八年(1743)担任巡台御史的熊学鹏(1697—1779)撰《即事偶成二律》中的一首诗描述了中元盂兰会的当晚燃放水灯的情景:

台俗七月十五日为盂兰会,至夜分,放水灯;为纪以诗

楚人尚鬼习相仍,高会盂兰放佛灯。释氏金莲三十里,石家银烛百千层。……③范咸纂辑:《重修台湾府志》卷二五,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105 种,台北:台湾银行,1961 年,第781 页;卢尔德嘉纂辑:《凤山县采访册》卷十二,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73 种,台北:台湾银行,1960 年,第441 页。

此后,董天工撰《台海见闻录》卷二《汉俗》“盂兰会”条亦云:中元节当天的“夜分放水灯,谓‘水陆会’”。乾隆时人孙霖撰《赤嵌竹枝词》的诗注中也提及中元节普度“燃纸灯于海边”。嘉庆时人薛约撰《台湾竹枝词二十首》中有“海口红灯燃百盏,中元普度又喧阗”之句。

前述文献中谈及燃放水灯的具体时间,大多是说在中元盂兰会的当晚。然而,道光年间开始出现在普施前一天夜间放水灯的说法。譬如,道光元年(1821)刊行的《续修台湾县志》卷九《风俗志·汉俗·岁时》谈到七月间“凡寺庙皆有普施。先期一夜,燃放水灯”。道光十五年(1835)左右成书的《噶玛兰志略》卷十一《风俗志·民风》亦云七月超度、普施盂兰法食,“先一夕,各首事子弟皆捧一座纸灯,上书姓名、铺号,结队连羣,金鼓喧阗,送至溪头,名曰‘放水灯’,谓将引馁鬼以就食也。”在普度的前夕,每位首事(头家)的子弟皆手捧一座纸灯、上面书写首事的姓名或铺号,一行人整齐列队、庄严肃穆,沿途敲锣打鼓,最后抵达溪边,将其点燃后放入水中漂流而去,藉此接引饿鬼前来就食、享用供品。事实上,放水灯在普度施食的先期一天夜间进行,在道光以后遂成为台湾各地的通例。

丁绍仪撰《东瀛识略》卷三《习尚》谈到七月间岛内各处举行普度活动,尤以镇、道、府、厅、县衙署最为隆重,“日则唪经,夜放焰口,燃水灯。灯以千百计,锣鼓喧阗,送浮水面,有置钱于中者;渔人得之,谓一年顺利。”道光五年(1825)至十年(1830)任噶玛兰通判的乌竹芳在所撰《兰城中元》诗中有“明灭灯光随水转,辉煌火炬绕街旋”之句。林占梅于咸丰五年(1855)撰《与容谈及嵌城妓家风气偶成》中有诗注曰“各境七月盂兰会,夜放水灯”。上述作品中描述普度放水灯的场景大抵相同。

道光、咸丰年间的郑用锡撰有一首七言绝句题曰《盂兰会》,其中有云:“姓氏编排各一行,先期觉路列灯光。喧天箫鼓鱼龙舞,举国今宵尽若狂。”文中首句是指送水灯时民众按照姓氏各自编队、依序排列。无独有偶,同治版《淡水厅志》卷十一《考一:风俗考》谈到当地在七月期间纷纷举行普度,“寺庙亦各建醮两三日不等。惟先一夜燃放水灯。各给小灯,编姓为队,弦歌喧填,烛光如昼……”。文中谈到在施食的前夜惯例会燃放水灯,每户发给一盏小灯,大家各执己灯,并以姓氏为编队,有序前往溪头、海边,沿途烛光通明,锣鼓喧天。耐人寻味的是,同治时人吴子光撰《台湾纪事》卷一“纪台地盂兰会”条谈到,台地民众在普度施食的前一天晚上“放水灯,或送王爷船”。这里所说的“送王爷船”应是针对王醮庆典中的普度施食而言。

光绪八年(1882)至十一年(1885)间,黄逢昶所撰的一首台湾竹枝词描述中元普度场景时有“夜夜灯花绕市阑”之句,其后附注曰:“台俗:中元家家灯烛辉煌,并结彩灯,多至千万;笙歌鼓舞,夜夜游街:名放水灯。”①黄逢昶:《台湾生熟番纪事·台湾竹枝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51 种,台北:台湾银行,1960年,第26—28 页。唐赞衮于光绪十七年(1891)撰《台阳见闻录》卷下《时令·中元》亦云:“台俗盛行普渡……家家灯烛辉煌,并结彩灯多至千百,笙歌达旦;名曰‘放水灯’。……又或翦纸为灯燃放,海边渔船攫取得者,一年大利。”②唐赞衮:《台阳见闻录》卷下,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30 种,台北:台湾银行,1958 年,第147 页。这里将各家张灯结彩,民众载歌载舞、游行街市,说成是“放水灯”,显然有误,乃系将“竖灯篙”与“放水灯”混淆了。光绪十五年(1889)九月二十九日的《监醮新竹县都城隍,示贴建醮程序表》逐一胪列出当地城隍庙举行普度活动的日程安排:

阳月廿二日起,禁止屠宰为先。

一切介鳞畜类,不许排列市廛。

街道张灯结彩,同期降福延年。

廿三黎明进表,道场经忏扬宣。

廿四莲灯夜放,普照水陆幽泉。

廿五华筵普施,超拔极乐登仙。③《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295 种,台北:台湾银行,1971 年,第6 页。

这通榜文清楚地表明提前数天悬挂彩灯是为迎接中元庆典而做的准备工作,放水灯则在普施的前一天夜间进行,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新竹县城乡民众在七月普度时放水灯的情况,光绪版《新竹县志初稿》卷五《考一:风俗·岁时》有过专门解说,其描述的场景与前述文献中所言基本相同,如谓:

先一夜,城庄各结小灯成排,编姓为队;金鼓喧阗,灯光如昼。其首事各以纸为灯,送之江上,曰“放水灯”。④郑鹏云、曾逢辰纂辑:《新竹县志初稿》卷五,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61 种,台北:台湾银行,1959 年,第180 页。

日据初期的安平县商业气氛浓厚,市肆店铺积极襄助七月普度的活动经费,放水灯的场面也比较隆重。据《安平县杂记·节令》记载:

作普度前夕,必先竖灯篙,放水灯,请大士(大士俗传观音菩萨化身),各铺户皆出明灯一对。董事乘轿,皷吹前导,僧俗随后,到各处请水陆幽魂到庙受享。①(日据初期)佚名:《安平县杂记》,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文献丛刊》第52 种,台北:台湾银行,1959 年,第6 页。

普度的前夜燃放水灯,各家商铺皆捐出一对明灯。诸位董事乘轿而行,前有吹鼓手奏乐引导,僧人与民众跟随其后。一行人在辖境内四处巡行,迎请水陆孤魂到庙享受供品。

三、结论

放水灯始见于北宋,乃系在中秋节夜间举行的祈福、禳灾之行为,属于节庆礼俗的一部分。后来,随着普度施食、赈济幽爽之信仰在民间社会的渗透与流传,放水灯接引溺亡孤魂的观念得到不断加强,遂成为道教普度醮、佛教盂兰盆会中惯例举行的宗教仪式,进而演变为中元节民俗活动的重要内容。

清代,放水灯在台湾岛内久盛不衰。这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明末、清初以降,福建、广东等地民众为了谋生,远渡重洋、九死一生,抵达宝岛,开荒垦殖。无数先民在旅途中遭遇海难,尸骨无存。放水灯作为普度施斛的前导,就是要召请这些在水害、海难事故中遇难而沉沦于水下的男女孤魂。因此,台湾各地举行中元普度之前必有放水灯,并采用佛教或道教的仪轨实践进行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