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振兴形势下贵阳市基层种子管理机构发展思路

2024-04-18 14:21谯莉萍王德甫李传浩陈瑶陈红远苏晓会
南方农业·下旬 2024年1期
关键词:能力建设

谯莉萍 王德甫 李传浩 陈瑶 陈红远 苏晓会

摘 要 种子管理机构是各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专门承担种子和种业事务的直属事业单位,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施种子管理和发展现代种业提供技术管理服务。为了促进基层种子管理机构可持续发展,对贵州省贵阳市市级及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种业振兴行动的重点环节和目标任务,对基层种子管理站提出明确工作定位,理顺职责职能;转换角色,壮大管理队伍;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发展思路。

关键词 种子管理机构;种业振兴;能力建设;贵州省贵阳市

中图分类号:F324.6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4.02.038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蕴含着农业高科技,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2021年通过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提出,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种子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宏观管理涉及品种、种子、信息、组织(主体)、过程等复杂内容,需要有专业机构利用专业能力提供可靠的结果作为管理的依据[1]。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中,贵州省贵阳市种子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服务现代种业发展和提供种业管理技术的作用,周密安排、强化举措,聚焦“保、育、繁、选、检、推”6个关键环节,为种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要素保障,逐步构建了种业全产业链生态闭环,种业发展取得突破。本文分析贵阳市种子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种业振兴行动提出今后机构建设及发展的思路。

1 机构设置及职能

1.1 机构设置

贵阳市及下辖10个县(区)的种子管理职能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或局内设科室承担,均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名称包含“种子站”的机构只在贵阳市本级、乌当区、开阳县设立,如贵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种子发展服务站、乌当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种子发展服务站等;其他8个县(区)为具有种子管理相关职能而无专门机构和名称的部门,如息烽县农业农村局种植推广科、修文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推科负责种子管理工作。

1.2 基本职能

贵阳市市级种子管理机构职责为开展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现代种业产业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种子监督管理技术保障工作。种子管理的行政职责由种植业管理处承担,负责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及救灾备荒、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工作等涉及种子管理的相关职责。下辖的10个县(区)行政、事业职能基本未明确分开,但是职责职能都不同程度地偏向试验推广技术服务,如息烽县相关部门负责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种子生产及经营备案服务;花溪区相关部门负责新品种的引进及试验、示范、推广;南明区相关部门负责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引进、选育、小区试验、生产试验和区域试验等种子事业服务工作。云岩区、观山湖区的相关部门没有具体的种子职责。

2 种子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2019年,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上将种子管理分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和技术支撑3个部分,种子事业管理服务体系基本保留[1]。在此背景下,市级层面,贵阳市种子行政管理划归种植业管理处,种子事业管理服务由贵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内设部门种子发展服务站承担,由于种植业管理处负责全市种植业、农药、种业等工作的统筹规划和行政管理,加之种业工作专业性极强,大部分工作实际都委托授权种子站承担;县级层面,大多数县级种子管理站被撤销,农作物种子管理职能分解后由相应的行政科室或技术推广部门承担。种业振兴行动把畜禽、渔业、水果等产业的种业发展纳入种业事业服务范围,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由于基层种子管理职能分散、涉及管理部门多,导致省、市、县(区)种子管理业务上下对接不顺畅,上级交办的业务工作传达到基层需要多个部门承接,牵头部门要花费大量精力统筹调度,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2.1 行政与事业管理职责职能不清

贵阳市市级层面对种业行政管理、事业管理、综合执法做了明确的职责划分,其中行政职能应由局种植业管理处承担。但是由于人员不足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实际工作中种子站不仅要负责种业发展的管理服务,而且要承担除种子经营许可证办理外的其他所有行政工作。10个县(区)在种子管理方面的行政和事业职能区分不严格,存在只有行政职能或事业职能的情况,或者行政、事业职能分设,实际工作都由有种子管理职能的事业部门全部承担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种子管理事业部门既要负责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评审、基地检查、市场监管、质量检验、纠纷调解、试验示范、信息监测、统计服务及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具体工作,又要承担种业振兴任务的落实和推进地方现代种业发展的重任,还要直接为基层农民提供各个环节的技术和保障服务,实际工作已经远远超出职责范围[1]。不仅工作量大,而且一些工作的专业性较强,在与其他产业部门尚未形成良性协作机制的情况下,出现互相推诿、工作推进困难等問题。

2.2 种子管理机构缺位,人员、经费不足

贵阳市为贵州省省会,具有企业、科研单位及种业人才较多的优势,承担着引领全省种业创新发展、打造种业高地的重任。而种子管理机构不健全、不稳定;管理人员不足、年龄结构老化,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基层组织力量薄弱。贵阳市及下辖10个县(区)负责种子管理工作的部门有职能有牌子的3个,有职能无牌子的8个。全市在岗人员44人,其中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2人、管理人员10人;在岗人员最多的是贵阳市种子站,有10人;4个县(区)有在岗人员4~6人,其他6个县(区)有2~3人。工作人员50岁以上占总人数的36.3%,40~50岁的占34%,老龄化现象严重。县(区)种子管理队伍人员极不稳定,借调换岗频繁,专职从事种子管理工作的县(区)管理人员只有7人,近84%的人员身兼多项工作。除了人员少,队伍不稳定,由于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方面的需求也得不到保障,给相关工作的开展造成阻碍。

2.3 种子管理机构缺乏相应的管理服务能力

《种业振兴行动》明确了分物种、分阶段的具体目标任务,提出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五大种业振兴行动[2]。这要求各地区紧扣当地农牧渔业发展需要和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区域布局,在种业关键环节、人才、行业服务、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整合部门、企业、科研院校等力量分类推进任务落实。同时,要创新科技发展,广泛应用现代化手段推动种业育种、种子生产、种子监管、种子推广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然而,基层种子管理站作为实施种业振兴任务的执行者和管理服务者,现有的种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满足不了以上发展需求。

3 种业振兴新形势下种子管理机构的机遇与发展

3.1 职能定位

种子管理机构是各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专门承担种子和种业事务的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施种子管理和发展现代种业提供技术支撑,完成行政科室委托的各项工作及临时性任务[3]。

3.2 发展机遇

《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并将修改《种子法》列为重点任务,强调将种业振兴行动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同考核监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4]。要强化基层种业管理队伍建设,有专门机构的要进一步配强力量;没有专门机构的则要明确主责主抓机构,完善设施装备条件,落实必要的运行经费,设置专门部门或机构开展种质资源普查保护、良种试验示范、检验检测和执法监管等工作。2021年修改的《种子法》从良种创新体系制度、种子全程监管制度、种子质量监管和执法监督管理制度、现代种业安全保障制度4个领域进一步完善了种子管理职能的法律渊源;《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也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作物种子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在现有政策的支持下,种子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得以强化,为种业振兴提供了发展机遇。

3.3 发展思路

3.3.1 明确工作定位,理顺职责职能

种子管理的工作定位是“种业发展服务支撑和种业管理技术支撑”。全面服务现代种业发展是种业振兴背景下种子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对照种业振兴行动厘清和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因地制宜细化职能定位。1)分设种子行政和事业职能,把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农作物育种引导和服务、良种繁育服务、种子检验、现代种业发展服务等纳入种业事业管理范畴。2)明确市级和县级的新增职能,各司其职,形成联系紧密、上下贯通的高效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具体来说,纵向上要在省、市、县(区)之间建立直接沟通渠道;横向上要与畜禽、渔业、水果等产业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通过进一步理清种子行政和事业职责职能,完善委托授权相关流程,确保种子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3.2 转换角色,壮大管理队伍

1)市级应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子管理机构,按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科研育种服务、良种繁育服务、良种试验示范、种子检验检测、种业信息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需求配备专业人员,合理设置种子管理机构的内设部门,健全市级种业事业管理体系。2)县级可以不设立独立法人的种子管理机构,但要设专门的有“种子站”名称的部门,比照市级种子管理机构职能,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本区域相关工作,保持人员稳定,人员数量根据各县(区)工作需求,至少保证3人以上。3)除日常工作经费开支保障外,市县两级要把种子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种子质量检验检测、办公设备购置、车辆保障、项目建设等。4)把种子管理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纳入粮食安全和种业振兴行动进行考核。

3.3.3 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种业事业管理要建立在服务、促进、有为的基础上,管理能力必须专业、规范、明确[5]。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应重点提升专业技术能力、集成创新能力、推广应用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宣传培训能力。1)结合各地种业发展实际,与高校、科研单位建立高层次管理人才培训机制,定向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利用人才政策积极引进高素质高水平专业人才。同时,加强业务骨干培训,通过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基层挂职,与科研单位、种业企业联合申报项目等方式,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2)加强与科研院校联合,建立种业专家库,在项目建设、示范推广、品种鉴定评价、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支撑。3)通过“良种+良技+良机”的有机结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展示示范网络,将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生产实践各环节有机衔接;同时利用信息化技术、智能手段提升对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效能,不断提升种子管理人员的集成创新能力,提高服务水准。4)建立健全市级种子质量检验机构,重点开展水分、净度、发芽率、品种纯度等常规检测,提升种子质量检验能力,为品种安全、种子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为种子认证的推进做好服务。5)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种子认证、生物育种及种业政策宣传引导,指导行业协会建立诚信监督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的保护和维权意识,提高种子质量水平,引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信,支巨振.中国种业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撑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22.

[2] 唐仁健.全力以赴推进种业振兴[EB/OL].(2021-09-08)[2023-10-21].http://www.moa.gov.cn/xw/zwdt/202109/t20210908_6375935.htm.

[3] 牛占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N].人民日报,

2018-05-25(7).

[4] 毛秀荣.达州市种子管理站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青海农技推广,2022(1):25-26.

[5] 邓明瑞.庆阳市种子管理机构的弊病分析及改革构想[J].中国种业,2018(8):14-16.

(责任編辑:张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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