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同驱动机制

2024-04-24 07:47刘可心
客联 2024年1期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创新金融风险

刘可心

摘 要: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前沿技术的快速迭代,我国金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在显著拓展金融服务广度深度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风险,并暴露出现有金融监管模式的不适应性。文章在深入分析风险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应探索构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同驱动机制,将创新与监管动态匹配、稳步协调推进,保障金融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金融风险;协同驱动

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金融创新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更新迭代,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拓展,让更多民众享受到了金融创新的红利。然而,P2P暴雷、网贷欠款等一系列事件,讓人们看到了红利背后蕴藏的风险隐患,不可避免对金融创新产生了怀疑。在此背景下,正确认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探索构建适应金融创新发展的监管机制,对于保障金融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一)系统性风险。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去中心化”趋势不断加剧,这使一些金融科技企业越过了金融安全网的保护范围,面临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模式趋于同质化,整个金融行业更加扁平化、虚拟化,使得整体抵御风险能力有所下降。另外,由于金融科技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呈现出跨行业经营的态势,多个行业领域之间密切联系,这提高了系统性风险传播的速度和广度。

(二)结构性风险。金融创新为处于传统金融覆盖范围边缘或以外的人群带来了便捷的金融服务,然而这样的群体可能是长尾人群,从而带来长尾风险。长尾人群普遍个体分散、收入不稳定、缺少抵押物、偿债能力不足,给信贷业务带来一定风险。

(三)信息技术风险。金融科技创新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金融服务高度结合,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这些技术背后的风险隐患传递到金融业务中。一方面为网络安全风险,黑客攻击、盗窃账户资金、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带来财产损失;另一方面,信息盗取和泄露、个人隐私暴露等问题也使民众在进行金融交易时频繁处于危险之中。

二、金融创新背景下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挑战

(一)金融监管难以适度。从理论上来说,金融监管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目标抉择之间存在困境。如果追求金融稳定、监管过强,金融创新会被抑制;而过于追求创新、监管不足,金融稳定又将受到挑战。这就导致金融监管往往难以把握合理的度,即在追求稳定与鼓励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当前我国针对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显得刚性有余,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打击金融机构创新的积极性。

(二)金融监管存在滞后性。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的理念主要为事前审批和违规后的惩罚处置,这种被动式的监管模式恐怕难以适应金融创新背景下的新型业态。伴随着金融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快速更新迭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也处于动态变革之中。在这瞬息万变的环境中,若金融监管滞后于创新步伐,将会出现监管缺位和监管空区。

(三)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不匹配。当前金融科技公司的不断涌现使得整个金融市场更为丰富和多元化,金融市场呈现出混业经营的新趋势。而我国现行监管模式主要为分业监管,这会导致监管部门在面对经营个体的复杂结构关系时可能难以确定潜在风险和责任划分,从而无法实现有效监管。

三、探索构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同驱动机制

(一)辩证认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美国次贷危机原因在于美国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高,使得风险持续累积,最终导致危机爆发。可见,危机涌现的根本原因是金融监管的缺失,而非金融创新本身。创新本没有错,而是无序、过度创新且缺乏有效管控酿成了灾难。因此,由于存在风险而放弃金融创新,无异于因噎废食。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辩证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缺一不可。金融创新为金融发展提供动力,金融监管为金融运行和进一步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创新离不开监管,适度监管能够保障市场健康有序、促进创新;监管也离不开创新,没有创新活力的市场如一潭死水、停滞不前。因此应将二者有机结合、动态调整。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应协同驱动。建议探索构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同驱动机制,将创新与监管动态匹配、稳步协调推进,充分发挥二者效能,保障金融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首先,应更新现行评价标准。当前很多地区出于金融维稳需求,过多强调金融监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创新。为此,应建立金融稳定与金融创新综合评价体系,共同决定地方金融发展水平,并纳入地方行政管理考核标准。

然后,在保证金融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审慎推进金融创新,并在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同步进行实时监管,引导规范一系列市场行为合规有序。在创新方面,有关管理部门应与金融机构加强交流,充分了解金融机构发展需求,对其创新发展予以正确引导,金融机构也应主动上报创新目标及实现路径,增强双方互信及信息透明度。在监管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实行动态监管。应摒弃传统事后监管的模式,增强金融风险预判能力,使金融监管尽可能贯穿市场交易的整个过程,对不当行为及时纠正。监管的尺度和手段应随市场发展动态调整,在保证安全稳定的同时激发创新活力。二是实施穿透式监管。金融创新浪潮中孕育了一系列新型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事实上,不管哪种业态,都应基于其金融本质进行监管,即实行穿透式监管。依据合理标准对金融机构及业务进行分类,然后集中统一管理,对于混业经营的金融业务也采取针对性的归口管理,以避免监管空白或监管重叠。三是加强创新监管。在金融科技快速变革的当下,金融监管也应顺应潮流更新发展,可体现在监管理念、手段、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监管中的应用,以及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监管沙盒”模式等。

(三)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及人才队伍建设。完备的金融基础设施以及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能够为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平台,同时也便于金融监管的协调推进。因此应统筹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使之紧跟金融创新步伐,成为金融市场稳健发展的核心支撑。同时应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育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以满足金融创新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面对金融创新变革带来的一系列风险隐患,应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消费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之具备风险忧患意识及风险判断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陷阱、金融诈骗等。

四、结语

金融创新背景下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需要做出相应调整和创新,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发展态势。在辩证认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的基础上,探索构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同驱动机制,将创新与监管动态匹配、协调推进。在保证金融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审慎推进金融创新,实行动态监管、穿透式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既要有效防范风险,又要保证金融行业的创新活力。

参考文献:

[1]黄瑞欣.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金融科技监管的创新[J].广东经济,2022,(06):66-69.

[2]张乐,刘璇.金融科技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及协同治理的对策研究[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22,38(03):20-23.

[3]席悦欣,温子奕.大数据视角下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分析[J].市场周刊,2022,35(11):19-22.

[4]王镭,周有容.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机制和能力建设研究[J].中国农业会计,2022,(12):121-124.

[5]张苗玥.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监管理念的转变路径研究[J].中国商论,2023,(02):120-122.

[6]张晓燕,姬家豪.金融科技与金融监管的动态匹配对金融效率的影响[J].南开管理评论,2023,26(01):43-56.

[7]李林汉,韩景旺.金融创新加剧了区域金融风险吗?——基于社会网络与动态面板门槛效应的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23,(03):68-79.

猜你喜欢
金融监管金融创新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教育
构建防控金融风险“防火墙”
大力增强忧患意识 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发展
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研究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与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监管原则与新模式研究
论金融监管与金融行政执法风险防范
关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