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我不喜欢你
    ,愿意调解吗?当事人:我愿意。我:对方现在只要求你赔偿医药费,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你等会儿出去给人家好好道个歉,赔了钱就结了。当事人:我不赔钱。我:你是没钱还是有别的困难?当事人:我有钱,兄弟你来看看我支付宝上万的钱。我:那你为什么不赔?不愿意调解?当事人:我愿意调解,但我就是不喜欢他,我不想给他钱。警官,我喜欢你,我可以把钱都给你。我:我不可能要你的钱。我先问你,酒醒了没有?醒了再跟你讲。当事人:你现在啰里啰唆的,我不喜欢你了!你们谁来了我都不喜欢。我:

    派出所工作 2022年3期2022-04-20

  • 怎么样讲道理才有用?
    的时候,否定了当事人的感受告诉当事人不要这样想,不要哭等,这让当事人感觉自己没有被理解和接纳,觉得你只爱讲道理,不爱我。2.讲道理的时候,忽略了当事人的情境因为道理是外在的,道理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距离,当事人没法用道理来解决自身遇到的问题。所以,再讲道理,对当事人也没有用。3.讲道理的时候,遗忘了当事人的意愿要求当事人按照某种道理去做,这让当事人感觉到被控制,自己的意愿没有被尊重,激起当事人的反抗情绪。二、需不需要讲道理?一个人之所以陷入困境,可能

    求学·文科版 2022年1期2022-02-10

  • 分析当事人虚假陈述的法律规制
    学 穆香艳一、当事人虚假陈述的内涵当事人陈述作为民事诉讼过程中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的证据种类,为法官审理案件、了解案情提供了最为重要的资料和信息,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案件事实。另一方面,由于其需要承担裁判结果,所以往往会只陈述于己有利的内容,具有主观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在陈述过程中极易产生虚假内容,即本文所讨论的虚假陈述。关于当事人虚假陈述,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其内涵进行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并未有统一的结论。对其内涵,学者主要有两种界定方式。第一种界定方

    区域治理 2021年11期2022-01-01

  • 我国民事诉讼和解中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是指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等途径而达到不通过诉讼就化解矛盾的效果。民事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产生了民事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的过程中,双方出于各类原因,都希望不通过法院的审判权就使得矛盾得以化解,从而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让步,进而解决矛盾终结诉讼。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分别就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和解、代表人诉讼和解、委托代理人的代为和解以及执行和解做出了规定。前三者都可以归结为诉讼和解,执行和解是指法院已就当事人的纠纷作出

    法制博览 2020年36期2020-11-30

  • 维权保障
    住纠纷劳资纠纷当事人中起关键作用的人物,首先对其进行说服、劝解,让其接受某一调解结果,从而带动其他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的方法。在某些群体性的纠纷中,某些当事人往往并不对纠纷的性质、事态产生多大影响,他们往往是追随着某些当事人,听从或者参考这些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在调解时只要集中力量,突破这些“关键”当事人的防线,那么整个纠纷也就容易解决了。什么是冷处理法?冷处理法就是对当事人要求解决的纠纷不要急于着手调解,而是想办法使当事人先冷静下来,待其心平气和后再进行调

    兵团工运 2019年1期2019-12-15

  • 仲裁员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回避?
    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兵团工运 2019年7期2019-12-13

  • 当事人如何申请鉴定?
    的若干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兵团工运 2019年7期2019-12-13

  • 7.什么是自行和解?
    指仲裁中的双方当事人在没有仲裁员的参与下,通过协商就某些争议自行达成解决的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这是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民事权利的体现。和解可以在开庭中,也可以庭外达成协议。和解可以由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被申请人提出,亦可以由双方共同提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根据和解协议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反悔。达成和解协议后,当事人也可以撤回仲裁请求。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原来的仲裁协议再

    兵团工运 2019年9期2019-12-13

  • 12.什么是仲裁调解书?
    庭制作的记载对当事人劳动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和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批准的协议。调解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应当由仲裁员签名,并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与裁决书虽然法律效力相同,但在何时生效上却不同,调解书并非作出后马上生效,而是要等到当事人签收后才生效,而且要求双方当事人签收,也就是说,既不是一方当事人签收就对该方生效。也不是一方签收就对双方生效,而是只要一方未签收就对双方都

    兵团工运 2019年9期2019-12-13

  • 准备阶段应采取哪些步骤和工作技巧?
    ,通过初次接触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分析案件的类型(有的案件当事人申诉请求不清楚、不具体,需要从多个角度,运用多种方法启发引导当事人申诉和陈述请求事项);二是通过查阅案卷,进一步确定案件的类型,帮助理清调解思路;三是通过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出哪些是一般请求,具有容易调和的特点;哪些是特殊请求,需要进一步查实,找出案件的矛盾点和利益点,为调解做好第一步准备。同时,调解员应当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当事人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工作经

    兵团工运 2018年9期2018-11-20

  • 反思与重构:当事人陈述分化的中国进路
    1120)引言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是作为辩论主体提出事实主张,所作陈述具有解明案情、提供诉讼资料*诉讼资料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诉讼资料指判决基础之一切事实,包含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和证据资料;狭义的诉讼资料则排除证据资料,其中最为重要且可以与证据资料进行对比的部分是诉讼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多被特指为辩论。之功能;二是作为证明主体证明案件事实,所作陈述具有证据资料功能。德日将前者称之为当事人听取,后者称之为当事人询问。依据辩论主义*辩论主

    学术探索 2018年6期2018-07-03

  • 浅谈当事人诉讼制度
    段亦然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首先,我们要确定当事人陈述民诉法中的地位。从当事人陈述的性质上看,它在民事诉讼法上有两种地位。首先,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同时,必须提供支持其请求的理由,包括事实和法律两方面的理由。如一定法律关

    大经贸 2018年2期2018-05-14

  • 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虚假陈述之规制
    杨静盛摘 要:当事人陈述,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就他们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认识向法院所作的叙述。在民商事审判中,法官了解案件的事实通常需要结合当事人的陈述,由于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当事人陈述显得尤其重要。但是,当事人进入诉讼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利益驱动,强烈的胜诉欲望能使当事人在陈述案件事实时避重就轻,编造、夸大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刻意隐瞒或歪曲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利用诉讼技巧来达到胜诉的目的。关键词: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虚假陈述一、当事人虚假陈述在民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3期2018-04-22

  • 当事人陈述的异化困境与矫正路径
    意见;三则是将当事人陈述从证据种类的第(五)项调整为第(一)项。《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电子数据这类证据,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丰富了法定的证据种类,使得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证据体系在整体上更加科学、意义重大[1]。理论界与司法界对于这两项法定证据有着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对此变化交口称赞,但对于当事人陈述在证据种类顺序上的变化,理论界与司法界则并未达成共识。一般认为这种变化加强了“当事人陈述”的证据地位,但是当事人陈述依然不同于一般的法定证据,盖因其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2018-04-12

  • 当事人陈述
    02206一、当事人陈述概述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在诉讼中为证明案件事实而向法院所作的事实陈述。狭义的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向法院作出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广义上的则还包括诉讼请求的陈述,证据采信意见的陈述以及对案件性质和适用法律意见的陈述。(一)当事人陈述的法律定位我国民诉将当事人陈述作为独立的证据形式,但有学者认为当事人陈述概括在直接言词原则、辩论原则之内,作为独立的证据种类或形式缺乏实际价值和实践基础。此种观点否认了当事人陈述客观存在的证明功能,将当事人陈述

    法制博览 2018年15期2018-01-23

  • 什么是赞扬激励法?
    通过对劳资纠纷当事人的优点和长处的表扬激励,从而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使当事人接受调解的一种方法。赞扬激励法可以起到以下效果:1.平稳当事人的情绪。由于喜欢接受表扬是每个正常人固有的心理特征,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支持和肯定,而对批评一般都比较反感。因此,当纠纷出现后,劳动争议调解员通过对当事人的表扬激励,可以使当事人的心理抗拒降低,使当事人激动的情绪趋于平静,这样,就可以为调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2.缩短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采用赞扬激励法还

    兵团工运 2018年11期2018-01-22

  • 维权保障
    解法就是把纠纷当事人叫到一起,当面摆事实、讲道理,达成调解的方法。通过面对面地倾听当事人陈述、可以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双方进行讲解和规劝,并最终经过数番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面对面的调解方法一般是针对简单的纠纷来使用的,或者双方当事人分歧不大,或者矛盾不尖锐,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着一定的感情基础。像劳动争议小额争议、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纠纷大都可以运用此方法。这些纠纷并不是很复杂,容易处理。所以,让当事人面对面地各自说出对纠纷的态度和要求,可以进行更好

    兵团工运 2018年4期2018-01-22

  • 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虚假陈述之规制 ——以民间借贷案件为视角
    江 台州)一、当事人虚假陈述在民事审判中的表现形式民间借贷案件在基层法院的案件数中所占的比例非常高,是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案件类型。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民商事案件,由于民间借贷纠纷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往往手续非常简便,款项交付归还等程序也不规范以及很多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很多案件的证据非常单薄,这就使得当事人陈述对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双方当事人在案件中处于对立地位,他们与案件存在着利害关系,可能会夸大、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6期2018-01-22

  • 维权保障
    争强好胜的纠纷当事人而使用。换位思考法主要适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换位思考。劳动争议调解员要站在劳资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寻找全面解决纠纷的适当方法。二是劳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换位思考。劳动争议调解员引导、启发当事人相互之间进行换位思考。1.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换位思考。劳动争议调解员在调解劳动纠纷时站在当事人双方的立场和角度进行调解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劳动争议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只有劳资争议从双方的立场和角度来看事情。才能真正理解他们的感受及想法。

    兵团工运 2018年5期2018-01-22

  • 非正当当事人处理方式研究 ——兼论我国非正当当事人处理制度之构建
    872)非正当当事人处理方式研究 ——兼论我国非正当当事人处理制度之构建宋 春 龙(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2)非正当当事人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的悬案。我国对非正当当事人采任意化的处理方式,打破了诉权与审判权的平衡,破坏了程序的安定性,降低了诉讼效率。非正当当事人的要件属性决定了其处理方式,将非正当当事人作为诉讼要件或权利保护要件各有利弊,我国《民诉法》并未统一非正当原告与非正当被告的要件属性,违反了当事人平等原则。非正当当事人具体可类型化为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2017-03-15

  • 简述当事人制度及其对司法实践的意义
    0031简述当事人制度及其对司法实践的意义钟鸣雁南昌大学,江西 南昌 330031民事诉讼因当事人的起诉和人民法院的受理为开始,民事诉讼也因当事人的执行完毕而告终结,当事人制度对民事诉讼的始终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文通过简要的概述当事人制度的主要学说,并抛当事人制度对司法实践的意义,以引当事人制度的重要性。当事人制度;司法实践;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对于当事人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一、传统的当事人制度,也称直接利害说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传统观点认为,当

    山西青年 2017年12期2017-01-30

  • 分析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
    析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秦小芬河北冀隆律师事务所,河北 邯郸 056000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开始变得越来越强,律师行业作为一项法律服务行业,在如何接待当事人的方面,成为了当前从业人士所关注的重点问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律师需要赢得当事人的信任,通过引导的方式逐步让当事人讲出他们所需要咨询的问题,而律师在这也一过程中要学会听和问,把握当事人所讲述问题的重点,并利用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本文着重对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展开了分析与探讨。律师;接待

    法制博览 2017年24期2017-01-28

  • 1 执行和解要做足“听说读写”功课
    程序,有的双方当事人分歧严重,矛盾十分尖锐,仅靠双方当事人自身的力量,或许已不足以达成执行和解。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要发挥桥梁和媒介作用,充分做足“听说读写”四方面功课,又好又快地促进执行和解。一是长于听。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是法官的责任,更是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素质。许多优秀法官能够实现当事人胜败皆服的司法效果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耐心听取当事人诉说。在执行过程中,有的当事人情绪激动,执行法官要平复其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观点,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保障当事人

    法庭内外 2016年3期2016-04-17

  • 1用“最后一问”建立良性沟通
    体现就是,很多当事人开完庭就来到信访窗口进行投诉——“法官多次打断我说话……”“法官不让我说话……”说完这句话,接下来就是对法官公正的怀疑、指责甚至谩骂。窗口接访中,不难发现,打断当事人发言或者不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已经成为当事人信访投诉的重要原因之一。诚然,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案多人少外,还有一些当事人说话重复嗦、逻辑层次混乱。姑且不论原因的各种合理性,我们都应该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因为这种局面给当事人带来了“不愉快”、甚至是“不公正”司法体验,最终让“当

    法庭内外 2016年9期2016-04-16

  • 当事人的投入:概念、测量与影响因素*
    疗的核心是帮助当事人在心理、行为上产生积极的改变或改善(江光荣,1997)。只有当事人坚持出席一定次数的会谈,积极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咨询或治疗过程中去并坚持到底,改变才会发生(Bohart&Wade,2013;Nock& Ferriter,2005;Lambert,2007;Gearing,Townsend, Elkins,El-Bassel,&Osterberg,2014)。甚至有学者指出,当事人的参与性是心理咨询与治疗效果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之一(Bo

    心理科学进展 2016年1期2016-02-28

  • 浅谈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
    谈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陈智文(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律师行业是个服务性质较为浓厚的职业。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的问题是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律师在接待当事人时应当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把握。宏观上,律师应当争取当事人的信任,并努力同他们建立良好的朋友关系,以为案件的解决打下坚实的基础;微观上,律师在具体的接待中要注意从各方面引导当事人、深入挖掘案件并寻找突破点从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定合理的代理费和关注当事人的心理变化等。律师接待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0期2016-01-31

  • 画龙点睛的晤谈反馈
    谈所得后,促发当事人在面对问题时,习得如行动研究的实验精神,不断于实做经验中成长。关键词: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晤谈反馈分类号:B841总结晤谈所得的反馈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focused brief therapy,SFBT)每次晤谈都有一个简单的架构。咨询师会于晤谈正式开场前说明SFBT的进行方式,包括:晤谈进行四十分钟后,会有十分钟的暂停,之后再有十分钟的反馈(feedback)。于暂停时间中,咨询师会自行沉淀整理或与单面镜后的团队讨论,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5年8期2015-08-28

  • 探寻希望的足迹:例外与应对问句的应用
    ”的历程,协助当事人辨认出于困境中的既有力量与优势,而转换其为困境中的知觉与行动。例外问句与应对问句的介入,特别能开发当事人承受或化解困境的重要资源。本文将举例介绍如何多元应用例外问句与应对问句,而在协助当事人希望感提升的同时,也能具体采取有效行动。关键词:焦点解决短期治疗;解决式谈话;例外问句;应对问句分类号B84深受后现代哲学思潮的影响,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onist)之一的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focused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5年5期2015-08-03

  • 注入希望的仙女棒:奇迹问句
    迹问句将能协助当事人生动描绘所欲愿景,带来改变的力量与方向。本文将介绍运用奇迹问句的注意事项,包括基本原则、变化应用、后续提问,以能真正发挥奇迹问句的效益。关键词:焦点解决短期治疗;奇迹问句分类号:B84愿景将会激发希望。引发愿景的想象与描述,奇迹问句 (miracle question) 是焦点解决短期治疗 (Solutionfocused brief therapy) 的关键技巧。奇迹问句是一个“未来导向”的问句,将能帮助当事人形成一个“问题不存在的时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5年4期2015-07-21

  • 侦查阶段聘请律师作用大
    导致许多有利于当事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灭失,从而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当事人“出事”后,其家属应尽早找律师,使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就介入案件,尽早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有五大好处:1.心理医生。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往往很紧张,此时见到家人聘请的律师心里有安全感,律师的作用就好比心理医生。2.了解案情,给当事人法律帮助。3.监督侦查工作。办案民警不能

    中老年健康 2015年7期2015-05-30

  • 再论非正当当事人的识别及其处理模式 ——兼论我国非正当当事人处理模式构建的合理性
    春龙再论非正当当事人的识别及其处理模式 ——兼论我国非正当当事人处理模式构建的合理性谢文哲 ,宋春龙形式当事人制度及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建立丰富了当事人制度的内涵,由此产生了识别非正当当事人的必要性。学界以当事人适格作为非正当当事人的识别基础,其在各国有不同的理论内涵,衍生出三种处理非正当当事人的模式。我国非正当当事人的识别应以“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基础,并根据诉的类型予以具体化。在我国,构建独立的非正当当事人处理模式在民事诉讼规范化、理论延续性以及满足实践需

    海峡法学 2015年1期2015-03-26

  • 正向开场的诚挚邀请
    开场,透过理解当事人主观知觉及来谈目的之同时,也立即展现资源与目标导向的色彩。本文将简介SFBT开场时的一般原则。关键词 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正向开场分类号 B84于晤谈一开始的开场,如同一般的咨询历程,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 focused brief therapy,SFBT)的咨询师会倾听与接纳当事人自发表述对他个人有意义的、重要的、深入的背景故事诉说,也会协助当事人厘清个人与问题互动的脉络(包括发生的过程、频率)、对问题的主观诠释(对事件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5年3期2015-03-19

  • 拾起散落的光亮:一般化与重新建构的精髓掌握
    咨询技术来催化当事人改变的发生。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focused brief therapy,SFBT)是一个非常关注治疗中“如何对话”的派别。SFBT除了特别尊重当事人的语言使用与表达外,咨询师选用的解决导向语言,是具希望感、积极性及未来导向[1]。治疗对话中,咨询师经常会复述、摘要、归纳或反映当事人的发言,这即为形塑(formulation)技巧。形塑的语言常具有暗示性,并把当事人置于特定的位置,因而形塑技巧并不是人际间一般自然的沟通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4年12期2014-12-13

  • 生命的亮光
    咨询师需要信任当事人的“例外”(exception)经验的存在,那么,咨询工作就有可能如“淘金”一般,将引导当事人从诸多困难中,看到生命中的可贵方法、资源、力量、优势的微量光芒!二、例外优势为解决之道的基石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focused brief therapy,SFBT)名称中“Solution-focused”一词,正是强调晤谈“以解决之道为焦点”;而所谓的解决之道,常以当事人已经拥有的方法与资源为基础,再向上建构之!然而,这样的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4年10期2014-10-23

  • 从梦想到现实
    询师需要能了解当事人所欲的目标与意图,才能帮助当事人向前迈进。以坐火车来作譬喻,若不知目的地为何,可能会搭错车;若搭错火车,那么那班火车所有经过的车站也都会是错的。一定要知道目的地才知道到达目的地的方式;想要改变,是需与“目标”而非与问题,进行连结。毕竟,当事人的行动是有内在图像(目标)的导引,而非只是靠着感官经验来作决定。好的目标,是成功改变的开端;好的目标,也才能导致正向的结果。所以,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focused brief th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4年9期2014-09-19

  • 焦点解决短期治疗中理解合作的咨询关系
    可以鼓励与催化当事人改变的,但是,SFBT并不同意咨询关系是当事人改变的“唯一”重要核心,或造成当事人改变的“主要”媒介。SFBT视咨询关系为“可以把药吞下去(改变过程中)的一匙糖”的元素之一而已,当事人本人才是形成改变的决定因素,连当事人的动机都可视为晤谈关系的一部分[1],甚至更为关键之处。于晤谈过中,SFBT咨询师会积极营建一个相互尊重、肯定及开放对话的气氛,让当事人能体验到是可以自由地创造、探索以共同创作自己的生命与生活故事的;但是,SFBT更强调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4年7期2014-09-11

  • 梦想的导航
    FBT)认为,当事人之所以会来晤谈,是因为他们希望自己“更好”;“更好”可能是想去追求他们想要但尚未达到的境界,或是想要停止他们现在正在做的某些事情。亦即,当事人提出他的来谈问题时,乃代表着他“现在”的“关注在乎”,或反映了当事人是想要有所改变之处,不然无须提及该问题[1,2]。确认当事人所欲偏好未来,乃符合了短期治疗“知道何时是终点”(knowing when to end)的理念;往往,当知道终点为何时,便可倒回来引导晤谈方向的开始与前进。SFBT认为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4年8期2014-08-28

  • 尊重的赋能
    的资源。(8)当事人是带着解答与资源而来的,只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知道答案、拥有资源。(9)每一个人虽然不见得都能做到想做的事情,但都有优势、资源与能力去解决自己的问题,不管处境多辛苦。(10)在非常困难的处境下,每一个人都是已经尽了全力的。(11)人们拥有自然的复原力,也会持续运用这个复原力来改变自己。(12)一个人会被过去影响,但不会被过去所决定。人类行为与大脑、基因或环境有关连,但不会被其所控制,它们反而提供了无限变化的可能性。(13)人们会从个人经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14年5期2014-08-15

  • 当事人陈述差异化研究
    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陈述是一个模糊、混杂、不甚清晰的概念,对此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也有广义和狭义上的不同界定。学术界对“当事人陈述”概念的理解和使用大都是在狭义的层面上,即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就有关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基于目前学术界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当事人陈述具有如下两种不同的功能:一是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说明案情,充分表达自己的事实主张,从而确定案件的事实争议点,限定调查证据的范围;二是当事人作为证据方法,就其亲身所见所闻向法院陈述有关案件事实,以作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2014-04-10

  • 问题与出路:当事人陈述证据价值之激活
    )一、问题——当事人陈述制度运作现状及存在问题(一)运作现状虽然当事人陈述被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为独立的证据,但是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其使用率却很低,其具有证据价值的积极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其消极影响——当事人不真实的陈述反而影响着法官心证,影响着法院的判决。笔者阅读了大量的法院判决书发现,当事人陈述在法院判决书中的使用情况于当事人对案件主要事实有无争议以及待证事实有无其他证据加以证明有关。在当事人双方对案件争议事实没有异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大多判决对“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5期2014-03-26

  • 论电视调解节目运行机制与当事人隐私权的冲突
    ,却存在着一些当事人的隐私权无法得到尊重和保障,甚至被肆意地侵犯的现象。笔者认为,这种现象在电视调解节目中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电视调解节目是一种新型的以解决纠纷为内容和主要目的的电视节目,它的形式是“电视节目”,符合电视节目的运作规律;它的内容在于“解决纠纷”,符合调解活动的运作规律。这两方面共同运作的结果就是在电视调解节目中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难度较大,电视调解节目运行机制与保护当事人隐私权存在着鲜明的冲突,因而需要特别关注和尽量做好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工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4期2013-08-15

  •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陈 跋摘要当事人理论是民事诉讼中要研究的基本理论,是构成民事诉讼基本结构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到传统民事诉讼当事人概念的影响,使得当事人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确立,致使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造成许多纷争无法立案,当事人的诉权得不到保护。本文将就实质当事人与形式当事人做概念比较,分析其利弊,并对正当当事人概念的引入做简要的介绍。关键词实质当事人形式当事人正当当事人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3期200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