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

  • 党员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党的利益
    刘少奇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地方党组织的利益服从全党的利益,局部的利益服从整体的利益,暂时的利益服从长远的利益,这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循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共产党员必须清楚地确定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之间的正确关系。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除开无产阶级解放的利益以外,共产党没有它自己特殊的利益。无产阶级的最后解放,必然是全人类的最后解放。无产阶级如果不能解放一切劳动人民,解放一切民族,即解放全人类,那么,无产阶级就不能完全解放自己。无产阶级解放的利益同一切劳动

    领导月读 2022年7期2022-03-18

  • I Love You, Dear China
    terests(利益) come first. Everything I can do now is to study hard and try my best to be a versatile(多才多艺的) student and undertake the responsibility(承担责任) to construct(建設) my country! Dear China, I love you so much!(指导老师:姚 端)

    阅读(快乐英语高年级) 2019年10期2019-09-10

  • 职务犯罪中不正当利益的确认及收缴方式探讨
    701一、不正当利益争议探讨职务犯罪中不正当利益的确认存在很大的争议,致使司法实践中在处理此类犯罪时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对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造成了消极影响。在王某某行贿罪案中,一审法院认为难以证明王某某沿用原有模式经营期间的行贿行为属于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但二审法院将其行为认定为“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谋取竞争优势”。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对不正当利益的界定不清,司法实践中对其认定有一定的困难。学界对不正当利益的定义也存在争议,主要有:1.非法利益说认为

    法制博览 2018年27期2018-01-22

  • 试论认定不当得利中的利益及返还范围
    认定不当得利中的利益及返还范围张海燕 韩哲宏(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102206)摘要:不当得利,即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渊源主要有两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对不当得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对于不当得利之利益返还作了补充性规定。但是我国现在现行不当得利制度立法仍不完备,实际适用的操作性不强。一、不当得利中利益

    人间 2016年2期2016-03-09

  • 浅析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一、关于“不正当利益”的学说及相关司法解释从“不正当利益”的立法沿革来看,我国 1979 年刑法第 185 条对行贿罪的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其必须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1985 年最高院和最高检做出规定,“个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介绍贿赂的,应按刑法第 185 条第 3 款追究刑事责任。”1988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规定为行贿罪的构成要件。1997 年新刑法对此予以保留。1999 年 3 月 4 日,最高

    山东青年 2015年9期2015-11-28

  • 人生无非是“利益最大化”?
    设,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经济学是当今显学,把这一观念传播到妇孺皆知。我们该怎么界定利益这个概念呢?快乐和幸福甚难定义,定义利益也非易事。英语常用来表示利益的有interest,benefit等等,其含义都比利益要宽。例如,interest既可翻译成利益,又可以翻译成兴趣或兴趣所在。就汉语来想,利益和兴趣这两者有时得分疏有时又合一。最狭义的利益大概是直接经济利益,这样界定,利益就不包括名。有人重名,有人重利,可名利名利,名还排在利益前面。即使

    南方周末 2015-07-162015-07-16

  • 论新时期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
    内容。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是指在一个企业、事业单位里,各个成员个体之间在利益上不相容及其状态。1 新时期职工利益矛盾特点的转变1.1 新时期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由间接性向直接性转化如果说,把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以改革开放前后作一个比较的话,其中一个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在改革开放之前,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是间接性的,改革开放之后则是直接性的,而且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职工之间利益矛盾的直接性越来越明显。所谓职工利益矛盾的间接性,是指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不是由职工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6期2012-08-15

  • New Wideband Beam-forming Method Used in Underwater Communication System
    s个体对自身正当利益的追求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3]286。 但在市场逐利本质的驱使下,受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影响,个体极易因一己之私而产生短视、功利的思想和行为,沦为自身私欲的奴隶。 倘若各个利益主体都对一己之私锱铢必较,不惜牺牲他人或集体的利益,那么利益主体间就生成一种互抑状态。 在这种互抑状态下,各个利益主体看似享有争取自身利益的自由,实则经常性的由于多方牵制而难以真正实现自

    Defence Technology 2011年3期2011-07-25

  • 什么是“国家核心利益
    “国家利益”概念在17世纪中叶欧洲民族国家形成后才渐渐出现。法国政治思想家黎塞留最早提出“国家至上”理论,认为国家主权高于一切,以此来反对“王权至上”的封建思想。当前,西方国际政治学界通常这样认为:按内容,国家利益可以分为政治利益、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等。按重要程度,国家利益则可分为核心利益、重要利益和一般利益。核心利益是指关乎国家存亡,以至于难以进行交易或退让的重大利益。而重要利益一般是指对国家发展起到重要和关键作用的利益,比如,一些学者就认为,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5期2010-08-15

  • 利益衡量在民法适用中的展开
     李 娜[摘要]利益衡量是法学方法中的重要内容,在民法的适用中非常必要。利益衡量的开放性特质,正是利益衡量的活力所在,同时也是适用的难点所在。论文阐释了展开利益衡量的一般性问题,认为民法适用中的利益衡量是一种综合的思考方式,其具体运用需基于衡平理念。[关键字]法律解释利益衡量衡平中图分类号:DF51文献识别码:A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4年6期200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