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 小区电梯出现故障可以使用公共维修资金吗
    ,召集其他邻居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要求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维修电梯。请问,公共维修资金可以用于维修电梯吗?法条《民法典》法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第278 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

    共产党员(辽宁) 2023年5期2023-09-23

  • 业主可以用自己的房子开面馆吗
    示例某小区业主小明将自己的住房改造成“藤藤菜面馆”,对外营业。同楼的邻居对此行为极力表示反对,认为面馆营业时产生的油烟会影响左邻右舍和上层邻居的正常生活,反对小明用住房开面馆。面对邻居们的反对声音,小明表示自己的房屋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开面馆不需要征得任何人同意。请问,小明能用自己的房子开面馆吗?法条《民法典》法条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第279 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

    共产党员(辽宁) 2023年11期2023-07-07

  • 业主可以用自己的房子开面馆吗
    示 例某小区业主小明将自己的住房改造成“藤藤菜面馆”,对外营业。同楼的邻居对此行为极力表示反对,认为面馆营业时产生的油烟会影响左邻右舍和上层邻居的正常生活,反对小明用住房开面馆。面对邻居们的反对声音,小明表示自己的房屋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开面馆不需要征得任何人同意。请问,小明能用自己的房子开面馆吗?法 条《民法典》法条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第279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

    共产党员·上 2023年6期2023-07-07

  • 从物业监控业主说开去
    商住一体公寓楼的业主反映,从2021年3月起,他被小区某物业经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盯梢,物业人员甚至会在微信群直播他的行踪。另一名女性业主也称自己有类似遭遇,担惊受怕的她不敢再住这个小区。监控业主的一举一动,并直播业主的监控信息;24小时监控,持续时间长达1年多;“特别关注”女业主,通过监控拍下其视频、照片,并发在工作群里,供人审视……如此种种,无不让人惊愕。在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速、纵深推进的今天,竟有物业公司如此乱来,如此无法无天,如此性质恶劣,令

    检察风云 2022年23期2022-12-21

  • 对“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理解与适用
    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从该条文不难看出,其目的是限制开发商将便利业主生活的车位、车库以高价出售给小区外的人员。[1]然而,在该条文的实际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首先”该如何理解?是否可以理解为优先?业主的需要是潜在需要还是现实需要?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释会导致法律适用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只有对该条文中“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进行准确界定,才能切实保障各方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同时,“首先满足业主需要”明确规定为“应当”,

    上海房地 2022年4期2022-05-18

  • 业主委员会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工大学 蒋函一、业主委员会在实务中的困境随着我国城市规划的完善、社会治理理念的兴起,业主自治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随之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也是与日俱增,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业主委员会”为关键词搜索可以发现,业主委员会在实务中存在的困境还是很多的:业主委员会“名存实亡”,成为少数人掌握在手中谋取私利的工具;业主的知情权受到侵犯;业主委员会受基层行政部门干预过多等等。(一)业主委员会“名不符实”我国法律虽然赋予了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自治的权利,但现实

    区域治理 2021年22期2022-01-01

  • 撇开业委会实行『自我管理』,能否拒缴物业费
    )编辑同志:鉴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收费超出了我们的限额,我们同一单元的业主决定实行“自我管理”:我们单元所有涉及物业管理的问题,均自行负责,不要物业公司介入。请问:我们能否据此拒绝缴纳物业费?读者:顾芳芳顾芳芳读者:你们不得拒绝缴纳物业费。一方面,“自我管理”协议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273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即尽管你们对建筑物内的住

    新农村(浙江) 2021年10期2021-11-30

  • 边界形塑与制度创新:业主有效自治的实现路径
    的政策背景,激发业主自治的政治参与热情,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出现改变了城市社区治理格局,凸显社区治理的多元转化[2],为社区自治的推进提供现实基础。关于业主自治的学术研究一般围绕社区冲突视角和社区治理视角两个维度展开。社区冲突视角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存在利益矛盾进而引发社区行动,包括业主维权行动[3]。学者吴晓林强调社区冲突频繁的背景是由“物权”而衍生的人权、自治权的兴起,业主在维护利益时注重表达权利,形塑公民权[4]。事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6期2021-01-13

  • 一条鱼滑入下水道
    走时说,会尽快给业主一个明确的答复。两个小时后,物业人员回来了,说他们会尽快协商制订救鱼方案,最迟第二天下午就会给业主一个明确的答复。第二天上午物业人员敲开当事业主家的门,说要业主填写保证书,一是要确保鱼是在哪一段下水道里,以便把救助支出控制在最小范围;二是业主要保证工作人员救出的鱼的确是他家的,如果出现另外业主来认领鱼,引起纠纷一概与物业人员无关。对于以上两点,业主有举证义务,必须分别找到至少五个目击证人,并分别写出至少五份證言材料。鱼的主人决定放弃对鱼

    小小说大世界 2020年1期2020-11-27

  • 楼房办理了首次登记可否再加层
    ?办理变更。全体业主签字同意申请规划变更,再申请房产变更。现在是规划已经调整的情况下,业主可能不知道。加层会导致土地分摊面积,总层数变化。楼盘表中已经做了业务。可以办理首次登记的变更,然后再通知全体业主可以来更正。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来维权。全体业主同意是否有法律依据?变更是不需要全体业主同意的,那是规划变更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冒用业主签名,骗取房屋维修资金办理不动产证,有关部门没有尽义务审核,最后导致问责的情况不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0年9期2020-10-28

  • 职业“房闹”背后的“产业链”
    的从业背景,相比业主,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和进入施工现场的便利。看似正当的维权背后,不少“职业房闹”混迹其中,借机牟利。这两年,不少房企为获取利润缩减成本,房子的品质也受到影响。业主不信任房企,甚至出现了“购房即维权”的现象。这也催生了一批职业维权人,他们有房地产相关行业的从业背景,相比业主,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和进入施工现场的便利。获取信任后推销业务去年,黄小姐所购小区的部分业主发现楼盘质量存在问题,但有些很难找到确凿证据。“有人发现房子的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

    新传奇 2020年32期2020-09-22

  • 业主委员会维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困境及出路
    回避的态势,以致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内部之间纠纷不断,例如公共区域维护、小区车位争夺等。为了解决这些纠纷,业主委员会应运而生。然而,《物权法》没有规定其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当出现建筑区分所有权纠纷时,业主委员会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此外,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全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有20%,其中运行良好的仅占约15%。因此,迫切需要调动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积极性。本文运用相关民法理论及诉讼法法理,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解释,以期能使业主

    上海房地 2020年7期2020-08-13

  • 谁来代表住宅区广大业主—以北京市朝阳区润枫水尚小区为例
    自治和管理是每个业主都关心的事。但这种自治和管理如何在顺应广大业主意愿的前提下落地,则需要探索。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润枫水尚小区的业主就发生了激烈争议。争议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怎样保证选举程序正确?一个住宅区往往多达几百、几千户,业主们平时忙于各自的工作、家务,如果想成立业主委员会,谁来牵头、如何组织呢?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

    城乡建设 2019年15期2019-08-15

  • 同单元业主“自行管理”,能否拒缴物业费用
    018年初,鉴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就收费问题超出了我们的要求,我们同一单元的业主遂决定实行“自行管理”,并签订了对应协议,明确表明不要物业公司介入我们所在单元,我们也不承担任何物业费。可如今,物业公司以其并不认可,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同意我们的“自行管理”协议为由,要求我们缴纳物业费。请问:我们有权拒绝吗?读者 梁薇芳梁薇芳读者:你们无权拒绝缴纳物业费。一方面,你们的“自行管理”协议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新农村(浙江) 2019年5期2019-05-29

  •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其功能发挥
    000)一、引言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社会组织,本应在监督物业服务、保障小区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现实情况却不尽如此,很多小区业主委员会受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阻挠等因素无法成立,一些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因为成员法律知识缺乏、业主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有名无实”。面对业主委员会设立、运行上存在的种种弊端,应从法律层面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功能发挥入手,找出最大限度促进业主委员会正当职能得以合法、有效实现的法律手段,

    长治学院学报 2018年6期2018-03-30

  • 业主委员会的现实困境 ——以石嘴山市X小区为例
    750021随着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日益激增,在现实中“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度不够,对业主自治更是缺乏认识。”①同时业主自治管理存在缺陷、对业主委员会普及宣传力度不够,基于这些问题,笔者以石嘴山市X小区为例结合实际具体分析。建议妥善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引导业主委员会走上职业化和正规化的道路,同时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普及和宣传,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深入调查分析,解决和保护最广大业主的合

    法制博览 2018年19期2018-01-23

  • 浅析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与资格
    人们日常生活中,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因此,我国法律对业主委员会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机构以及具有怎样的职权定位等问题有什么样的具体的规定,本文就此对业主委员会法律主体地位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一、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特定属性,由物业公司、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委会会,为业主自治管理的利益代表、执行机构,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对业主群众进行一定依法管理。在当今的居住生活模式中,物业公司、业主业主委员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8期2018-01-22

  • 业主委员会走出困境研究
    社区的建设,其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已渐成为业主维护权益、民主管理的主要方式,且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普遍化、规范化的趋势,作为一种新型自主管理模式逐渐发展。然而,业主委员会的发展程度在不同地区范围内呈现相当大的差异,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以及新式社区发展得相对成熟,维护业主权益的同时促进着社区的和谐发展;在经济水平一般以及以下的城市,业主委员会的发展面临着重重困难,难以发挥业主委员会应具备的自治作用,更谈不上将社区提升到更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加业主居住归属感与幸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2018-01-22

  • 业主自治 路有多远
    …这些原本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小区公共收益,很多时候成了物业公司的“私房钱”。随着业主个体权利意识觉醒,越来越多的业主拿起了维权的法律武器,一些地方开始制定相关法规。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共有物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与业主,本应互惠互利互相支持,却时常成为矛盾的双方。经历难以调和的矛盾之后,在广州市海珠区的祈乐苑小區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社区治理之路——业主自治。

    民生周刊 2017年23期2017-12-23

  • 小区物业管理与业主自治
    杰小区物业管理与业主自治■ 黄玉婷 张金娟 石举杰随着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业主自治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作用逐渐增强。在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下,业主自治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境。完善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增强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的参与意识,完善业主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对策有助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中业主自治的水平。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

    城乡建设 2017年19期2017-10-12

  • 开发商可以将小区的停车位高价卖掉吗
    承诺,此车库专供业主停车,每户一个车位。入住后,业主们发现,只有购买车位才能停车,而且开发商以高价将大部分车位卖掉,还有一些车位被物业公司租给本小区以外的人使用。该小区业主们认为,地下车库应属业主共有,但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不予理睬。业主的说法成立吗?成立的。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当事人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本案中,开发商与业主在出售房屋时已经约定了车库专

    妇女 2017年7期2017-07-14

  • 不少业主称没签字 近70万维修金谁同意动的?
    都华庭小区上百名业主维权,称小区物业未经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违规取用近70万元物业维修基金。据业主肖先生介绍,小区内的一业主登录物业专项维修金相关网站时发现小区近70万元的维修金流向了物業,出账日期是2017年1月17日。因物业动用维修金需要经过业主签字同意,而很多业主表示自己并未签名。多名业主找物业讨说法,物业称,这些钱将用于维修小区内的漏水房屋。业主要求物业提供动用维修金的业主签名表,但物业不肯提供。业主们认为物业涉嫌违规取用维修基金。瑞都华庭小区属

    中国建筑防水·悦居 2017年4期2017-05-12

  • 共同意志“难产”下的业主共益权个体保护
    意志“难产”下的业主共益权个体保护谈词镇,何丽敏在业主共同意志“难产”的情形下,基于业主共益权的权利性与救济性、主体复杂性与形成共同意志的艰难性、现行规则基础性与确定的指引性以及诉讼宗旨的公益性与道德性,宜赋予单个或部分业主为保护业主共同利益以司法保护请求权。但是,基于既判力扩张理论,从诉讼诚信与“经济人”预防、业主参诉能力差异化和司法介入业主自治有必要限度考量,该权利应受到必要限制,仅在同时符合业主共同权益确已遭受不法侵害或者有发生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4期2017-03-29

  • 住改商“一票否决制”法律问题研究
    规定了利害关系的业主享有一票否决权,未区分“住改商”类型以及业主所受不利影响程度的不同,而赋予其相同的表决权,在一定程度上过分提高了“住改商”的门槛,导致严重的不合理。本文通过对我国“住改商”同意制度的分析,提出自己的合理性建议。住改商;一票否决制;同意方式一、住改商“一票否决制”的法律规制《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业主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4期2017-01-26

  • 物业出租小区广场牟利,业主能否要求折抵物管费
    公司为创收,未经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同意,就将小区内临近街道的休闲广场租赁给不同的商家开展各种商业活动,并已从中获利7万余元。近日,我们曾以广场是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所得收入应归全体业主为由,要求物业公司将之抵减业主应缴的物业管理费。但却遭到物业公司拒绝,理由是出租小区广场,是物业公司利用管理权限自行开展的创收,不仅未对业主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还方便了业主选购商品,业主无权干预。请问:物业公司的说法正确吗?读者:杨秀芬杨秀芬读者:物业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农村百事通 2016年24期2017-01-07

  • 如何化解业主委员会成立难
    区公共配套、侵占业主公共权益收入,部分费用收取不合理,管理费、停车费说涨就涨,消防、监控设施长期得不到维护成摆设……由于各种侵权、服务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业主们开始更加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有个能和物业公司平等对话的平台,业主委员会顺势而生。然而多年过去了,业主委员会还是没能普遍成立。据了解,目前全国拥有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占比仅为10%左右,公开数据中产生过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为30%-35%。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到底难在哪里?一难:邻里间联络少,牵头者难处多很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6期2016-07-07

  • 业主委员会备案制度与主体资格研究
    汇丰锦律师事务所业主委员会备案制度与主体资格研究赵 瑞江苏汇丰锦律师事务所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制度能否良好运作、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目的的实现,同时也关系着我国公民社会的构建与发展。我国业主委员会制度产生、发展较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因此,要想对我国业主委员会制度进行研究,应首先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作出准确定位,然后才能为业主委员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业主委员会;备案制度;主体资格在现阶

    环球市场 2016年34期2016-03-16

  • Evaluation of chitosan-anionic polymers based tablets for extended-release of highly watersoluble drugs
    .《物权法》对于业主的共有权及共同管理权的行使进行了具体规定。第七十五、七十六、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共同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的成员权,主要是通过业主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权利来体现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利益,决定小区的日常事务,其行为后果由全体业主

    Asian Journal of Pharmacentical Sciences 2015年1期2015-05-15

  • 业主委员会制度的解读与重构
    ”理念的贯彻以及业主“自主管理”意识的增强,作为业主自治团体表现形式的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物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使得业主委员会在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长期以来无法充分发挥其功能。笔者作为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深深体会到了完善业主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这也是本文写作的原因和目的所在。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学者对业主委员会制度加以关注,并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有的关注业主委员会的性质问题、有的关注业主委员会的法律

    学术界 2015年11期2015-02-26

  • 业主欠费,物业能否要求业主委员会担责?
    我所在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而我是具体负责人。一年前,业主委员会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则由各业主依据各自的居住面积,按2元/㎡缴纳。由于一些业主没有按期交付,物业公司在催收未果后,遂以业主委员会是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要求业主委员会一次性付清所有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并承担迟纳金。而我们认为业主委员会并无此义务。双方为此一直僵持不下。请问:物业公司究竟能否要求业主委员会担责?读者:毕晓虹毕晓虹读者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4年10期2014-11-11

  •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再思考
    350002)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再思考方金华(福建农林大学 人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业主委员会能否作为民事诉讼主体提起民事诉讼,立法界和司法界一直存在争议。业主委员会系业主自治性机构,不具备成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条件。赋予其民事主体资格不仅不能解决当前存在的诉讼难题,还会陷入新的理论及实践困境。根本出路在于对业主委员会制度做出相应调整,进而将其明确界定为业主团体的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业主委员会;业主团体;民事主体资格;代表机关;执行机关业主

    大连大学学报 2010年5期2010-08-15

  •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再思考
    州350002)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备受争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均予以回避。导致各地法院在是否受理由业主委员会提起的业主维权之诉时意见不一。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 6月16日发布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应用问题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3条规定:“业主共同权益受到侵害、妨害或者可能受到妨害的,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已经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为业主委员会;(二)没有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怠于行使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6期2010-02-01

  •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再思考
    州350002)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备受争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均予以回避。导致各地法院在是否受理由业主委员会提起的业主维权之诉时意见不一。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 6月16日发布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应用问题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3条规定:“业主共同权益受到侵害、妨害或者可能受到妨害的,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已经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为业主委员会;(二)没有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怠于行使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6期2010-02-01

  • 业主自治组织法律地位现状的分析
    管理规范,从保护业主权利角度对业主自治组织的规定并不全面。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在认定业主自治组织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上有较大分歧,给司法审判带来了不统一。关键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现状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099-02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法律中都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自治是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使一定的职权来实现的。关于业主自治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在《物权法》颁布前就是学术界

    法制与社会 2009年3期2009-07-05

  • 从行政法角度浅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体制改革之后,“业主”这个概念随之产生,而业主委员会作为近年来新兴的一个群众组织,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不具有法律地位,但是业主委员会在生活中承担着代表业主与其他组织签订各种合同的责任,同时还要配合基层政府部门居委会维护社区的秩序,对业主负责的责任。由于业主委员会现在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使得在其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会遇到各种阻碍,从而使业主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本文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关键词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业主大会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期2009-07-05

  •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删除第十条第二款。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

    新华月报·下 2007年10期200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