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

  • 集体认同视角下粉丝集资行为及风险防范研究
    援活动特别是粉丝集资活动仍时有发生。粉丝集资是粉丝自愿将个人资金放在他人集体保管下对偶像的一种应援活动。集资行为背后有着多重力量的纠缠与博弈,明确粉丝集资行为的生成与运行机制,对正确引导青少年追星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田野调查和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以明星王某的粉丝集资群为研究对象,探究粉丝参与集资行为的内生动力与运行机制,旨在为青少年理智追星和树立正确价值观提供参考建议。研究发现,粉丝出现集资行为的直接原因是其对偶像的喜爱与崇拜,但粉丝对社群的集体认同是参与

    新闻研究导刊 2022年24期2023-01-06

  • 新时代下非法集资的影响、处置效果评估及综合处置防范机制研究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需同时满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四大特征。新时代下非法集资活动主要包含利用P2P网络借贷业务非法集资[1];余额宝模式非法集资;利用众筹融资非法集资[2];利用ICO非法集资[3];通过发行有价证券、私募基金、共享经济模式、金融互助、会员卡吸收资金等[4-5]。近年来,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07-11

  • 中德安联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社会公众普及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号召,围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的主题,开展了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这是自2013年起,中德安聯连续第9年积极投身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认真履行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社会责任。线下宣传主要依托遍布全国11个省级分支机构的营业网点,通过横幅、海报、展架、宣传折页、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来

    理财·市场版 2021年8期2021-09-13

  • 中德安联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社会公众普及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号召,围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的主题,开展了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这是自2013年起,中德安聯连续第9年积极投身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认真履行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社会责任。线下宣传主要依托遍布全国11个省级分支机构的营业网点,通过横幅、海报、展架、宣传折页、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来

    理财·市场版 2021年8期2021-09-13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公布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力度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出台《条例》,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具有三项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

    农民文摘 2021年5期2021-08-12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强调对非法集资要防范为主 “打早打小”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202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中国防伪报道 2021年6期2021-07-23

  • 司法部、中国银保监会负责人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答记者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中国银保监会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条例》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出台有关文件明确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具体举措和重点任务。近年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

    中国防伪报道 2021年6期2021-07-23

  • 企业财务风险的识别与控制研究
    风险;市场经济;集资[DOI]10.13939/j.cnki.zgsc.2021.18.176财务风险是财务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风险,指由于未来事项的不确定性引起的实际结果和预期结果背离产生财务损失的可能性,是企业所面临的全部风险的资本化的表现形态。在当今高度货币化的经济社会中, 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面对和承受的各种风险, 其发生、发展和危害都集中地反映为企业的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损失, 各种非经济损失也可以按一定方式折算为经济损失,企业风

    中国市场 2021年18期2021-07-01

  •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及认定
    摘要: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争论主要在于在量刑上两者孰轻孰重,集资诈骗罪关于主观方面“非法占有”的认定引起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间的争议。从犯罪目的来看,集资诈骗罪相较于诈骗罪只是为了投资盈利;从认定条件看,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不能仅仅只根据行为本身来判断;从构成要件层面讲,法定犯的构成要件存在一定的逻辑缺陷。主观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小;客观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意图和表现没有集资诈骗罪明显和强烈;客体方面,集资诈骗罪比

    西部学刊 2021年3期2021-06-28

  • 非法集资本金应否返还集资参与人
    借贷行为,具有筹集资金和赚取利息的双重功能。“标会”一般由发起人(会头)邀请若干人(会脚)参加,会脚依照约定按期交纳会款后轮流交由中标人使用,中标人按约定还本付息,标会参与者可通过标会借贷资金赚取一定的利息。甲自己担任会头,组织多个“标会”活动,吸引乙等55人入会,并于每月14日、28日收取会金,甲将收来的会款借贷给需要资金的中标者,集资参与人收取利息,集资人从中牟取私利。甲非法吸收乙等55名参与人本金共计人民币7356130元,甲组织的民间互助会因所吸收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11期2021-03-22

  • 选秀节目中粉丝集资的网络民族志研究
    论近年来,“粉丝集资”作为一种新兴的粉丝经济形式,发展方兴未艾。选秀节目的投票机制也使粉丝集资、花钱买票成为一种“潜规则”。然而“粉丝集资”却存在着资金流向不明确、过度消费等诸多问题,正如2021年4月结束的选秀节目《创造营2021》,排名前11名选手的集资总额竟达到1.5亿元。2020年5月10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对网络综艺节目提出要求,不得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5月12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文指出,艺人向粉丝商业集资将受惩戒;2021年9月10日,中

    视听 2021年11期2021-01-30

  • 非法集资的刑事治理现状与政策改进
    078)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背景非法集资与经济犯罪存在密切关联,而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可追溯至改革开放初期。彼时,邓小平同志分析了经济犯罪的新情况,指出了其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危害性,之后确立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上世纪末,市场经济高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频发。例如,北京沈太福“长城”公司非法集资11亿元,江苏无锡邓斌“新兴工贸公司”非法集资32 亿元,非法集资的问题亟待解决。2008年非法集资活动进入案件高发期,案件呈现数量多、金额大、作案手

    时代人物 2020年32期2020-12-12

  • 编者按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形势较为复杂严峻,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增加。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0384件23060人,同比分別上升40.5 %和50.7%;起诉集资诈骗犯罪案件1794件2987人,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4期2020-06-24

  • 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受法律保护吗?
    息回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被骗了15万元。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了。但我听说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我的钱是要不回来了吗?为什么说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东莞市 吴女士吴女士:“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的说法存在一定的误导性,但也有一定的合理性。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一旦案发,涉案财物会被依法追缴并退赔给集资参与人。从这个层面来说,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受到法律一定的保护。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因

    人民之声 2019年7期2019-12-23

  • 对非法集资犯罪涉案资产处置工作的思考
    董铭杰摘要:非法集资在近年来带来了尤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究其根源在于涉案资产的处置不到位,资产难追回,办案周期长,极易引起投资理财受损群体的不理性行为。现对江苏省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概况和困境进行分析,结合涉案资产处置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对涉案资产范围的认定、涉案资金的认定和难以处置的涉案资产提出解决的一些建议。关键词:集资;涉案资产处置;审计;拍卖;涉众金融案件一、当前江苏地区非法集资案件概况和困境(一)近年来江苏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概况2016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30期2018-11-28

  • 粉他就给他花钱?“粉丝集资”别成糊涂账
    的偶像出道,通过集资购买视频网站会员或定制卡,获取更多投票权。截至该节目决赛当日,公开集资总金额已超过4000万元。分工细致、组织复杂、金额庞大,粉丝集资现象流行的同时,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有不少粉丝提出集资账目不清、去向不明等问题,使得粉丝集资再次成为社会热点。《人民日报》也撰文指出,粉丝团在筹款集资上的公开透明程度参差不齐,令人怀疑,引发争议。素材聚焦1 为明星集资成为常态不仅在选秀节目中有粉丝集资现象,为喜爱的明星集资“应援”几乎成为“追星族”的

    意林·作文素材 2018年19期2018-11-19

  • 法治是打击非法集资的利器
    律环境之下,非法集资依旧猖獗。应反思制度困境,祭出法治利器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维护公众合法权益。自1996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立即停止利用发行会员证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以来,中央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反非法集资,先后颁布了33个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出台了3个司法解释,并于2007年1月建立了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法人 2018年10期2018-10-11

  • 关于非法集资法律问题浅析
    来各种类型的非法集资数量众多,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本文介绍了非法集资的主要形态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对于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从法律方面提出了建议。关键词:非法集资;民间借贷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呈高发趋势,很多公民都深受其害。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数量大、形式多样、受害人数众多的特征。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居高位,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等地区案件集中,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风险突出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2018-09-01

  • 关于非法集资法律问题浅析
    汉)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呈高发趋势,很多公民都深受其害。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数量大、形式多样、受害人数众多的特征。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居高位,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等地区案件集中,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风险突出,非法集资方式、手段不断翻新,形势依然严峻。非法集资已经成为滋生在我国金融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尤其是它不断改头换面,更具诱惑性和欺骗性。除了打着P2P、私募基金、商品交易所的旗号之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8期2018-05-30

  • 农光东里社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防范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穩定,最近,农光东里社区居委会在二楼大会议室开展了以“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现场共邀请二十个居民参与此次活动,同时社区法律宣传干部景晓佳向居民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政策,增强社区居民的“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同时,还向居民讲解非法集资的后果危害,并结合真实案例介绍抵制非法集资的技巧。讲座现场,社区倡议居民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检

    北京广播电视报 2017年30期2018-03-01

  • 十四部门“穿透式”监管非法集资
    门,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6年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次出现“双降”,前两年案件集中爆发、急剧攀升的势头已经有所遏制。不过,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此前联席会议研究起草的《處置非法集资条例》,赋予地方人民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查处权力,实现对非法集资全链条、“穿透式”综合治理。endprint

    中国证券期货 2017年5期2017-06-01

  • 轻刑化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规制导向
    察院轻刑化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规制导向杨得志 林翠霞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轻刑化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规制导向,有利于降低非法集资犯罪的发生概率,对促进金融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综合阐述了轻刑化对非法集资犯罪规制的必要性,并重点论述了轻刑化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规制导向,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和参考。轻刑化 非法集资 经济犯罪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经济犯罪在我国呈现了迅猛的发展趋势,通过建立健全轻刑化对非法集资犯罪相关的法律法

    消费导刊 2017年21期2017-01-28

  • 链接:化州市启动2017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
    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近日,化州市在康景体育馆南门广场,启动了以“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2017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指出,这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是化州市金融系统的一件大事,对该市金融业的健康稳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利用互联网金融、P2P平台等非法集资作案方式隐蔽性、煽动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掉以轻心。启动仪式宣

    中国防伪报道 2017年5期2017-01-26

  • 链接:如何防范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六“不”口诀需牢记
    如何防范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六“不”口诀需牢记识别非法集资 做到“三看”对于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赵金荣提醒广大投资人要做到“三看”:一看回报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二看范围。要看是不是针对社会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如果是一对多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三看资金流向。要看筹集资金为谁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1.非法集资行为不

    中国防伪报道 2017年5期2017-01-26

  • 广东:阳江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
    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一场以“打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共创平安”为主题的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在广东省阳江市市区北环路大润发门前举行,民警现场教导市民如何看清投资骗局。活动现场,市公安局、市金融局、市工商局和阳江银监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早早地来到宣传摊位前,通过现场展示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闻讯前来的市民答疑解惑,揭露非法集资的本质、危害及其惯用手段,宣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的意义,引导市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据了解,非法集资主要指

    中国防伪报道 2017年5期2017-01-26

  • 最高法未核准集资诈骗犯苏叶女死刑
    涉嫌集资诈骗12.29多亿元,实际集资诈骗5.53多亿元的苏叶女,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2013年的一审、二审中判处死刑,但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中认定苏叶女有自首情结,将案件发回重审;2017年1月3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苏叶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endprint

    证券市场周刊 2017年2期2017-01-23

  • 农发行江源支行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主题户外活动。此次活动以“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加大打擊非法集资力度,促进金融稳定社会和谐”为宣传口号,现场以发放宣传折页、答疑咨询播放视频等形式向市民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对社会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6年6期2016-10-21

  • 农发行舒兰市支行多渠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该行开展了以“加大打擊非法集资力度,促进金融稳定社会和谐”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此项宣传活动的开展,从一定程度上对非法集资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6年6期2016-10-21

  • 河南确山农商行全员签订拒绝和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
    国近期,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破坏了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为防范案件风险和道德风险,防范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全体与在岗员工和退休员工共319人于近日分别签订了《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人员拒绝非法集资承诺书》和《确山县公职人员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为了强化责任约束,该行组织全体在职员工和退休职工分别签订了两个《承诺书》,郑重做出不参与任何非法集资活动,否则自愿接爱相关责任追究的承诺。endprint

    金融周刊 2015年25期2015-10-10

  • 非法集资危机管理初探
    机以来,我国非法集资活动日益严重,虽然国家不断加大打击和处置力度,但非法集资仍呈蔓延态势。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进入消化期。随着“三期叠加”的到来,非法集资危机爆发的城市和事件越来越多。因此,增强对非法集资的关注,分析非法集资的危害、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非法集资危机爆发的类型,提出非法集资危机治理对策,对于当前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非法集资的危害(一)干扰经济秩序一是削弱政府

    决策探索 2015年4期2015-09-10

  • 浅析非法集资犯罪的特征
    一)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的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资金为导向的经济活动日益活跃。但是各类中小企业生存却日益艰难,一方面是企业的融资困境也在不断加剧,另一方面,非法集资犯罪口袋化的趋势不断加重,致使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加重了民间经济危机。从2003年的聂玉声案、孙大午案到后来的吴英案、曾成杰案都反映出我国对非法集资犯罪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是近几年法院所受理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却逐年增加。2011年、2012

    怀化学院学报 2015年8期2015-03-28

  • 疏通投资渠道 遏制非法集资
    会职工陈慧君非法集资2.5亿后失联的消息,近日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陈慧君在十几年时间里,向该厂500余名职工非法集资2.5亿资金,今年5月底,突然失联。7月3日,新京报记者多方确认后获悉,陈慧君已被警方确定自杀。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其中的公众,其财产损失要自行承担。但是,从2005年起,公安机关平均每年非法集资的立案数量超过2000起,金额超过200亿。其中,仅2013年就侦破非法集资案件37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64亿余元。用银监会处置办巡视员杨

    时代金融 2015年10期2015-03-01

  • 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是法治进步
    特别是死刑来遏制集资诈骗,正如有学者言:“集资诈骗罪是一种制度之殇,应当是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姜明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建议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在调研集资诈骗罪死刑的废除问题,刑法修正案(九)正在研讨之中。在相关方面提供的草案上,集资诈骗罪已准备废除死刑,同时拟废除死刑的,还包括组织卖淫罪、伪造货币罪和走私假币罪。集资诈骗也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罢,往往涉及人数众

    党建文汇·下 2014年4期2014-07-04

  • 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几个问题
    100)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几个问题李晓强(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非法集资犯罪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严重,且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政法机关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从没放松,但其发案态势仍不容乐观。应针对非法集资犯罪发生及处置中的具体情况,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不同的应对策略。非法集资;遏制;策略一、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人的成本收益分析从法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来说,经济犯罪的犯罪人之所以选择实施犯罪,是其作为一个理性人进行利益衡量之后的理性选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2期2012-04-12

  • 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研究
    570228)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研究刘彬(海南大学,海南海口 570228)犯罪数额作为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认定该罪的重要环节。但是,理论界对犯罪数额问题认识不一致,我国现行法律对如何认定犯罪数额规定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法律标准,因此有必要对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有助于司法实践。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原则上只能以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这一标准评判。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九十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5期2012-04-12

  • 答疑解惑
    农村非法集资四个特征: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12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中国经济信息 2009年1期2009-12-08

  • 特殊“内部集资”现象值得关注
    一类特殊的“内部集资”现象,即主要通过以企业内部职工名义集资,或者以相关人员(企业高管家属、朋友等)借入的方式,募集企业生产经营所急需资金。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类集资并非企业内部集资,但同时它又不符合非法集资的标准,处于内部集资与非法集资之间,笔者称之为特殊“内部集资”。在当前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下,这类集资形式仍然广泛存在于医院、学校、中小型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之中,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一、从“非法集资”的界定谈起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金融发展研究 2009年5期2009-06-29

  • 官员集资魅影
    疯狂的浙中城市,集资就像梦魇一样纠缠着这座小城。近年来,集资大案频发。从张文成集资3.3亿元,杜益敏集资7亿元,到万松房产集资5亿元,再到银泰房产集资10多亿元等,演绎了一出出人间悲喜剧。曾经的富豪们一个个陨落,由集资聚集成的泡沫也逐渐破灭。当“遮羞布”被掀开的时候,人们惊讶地发现诸多官员卷入其中。

    法律与生活 2009年5期200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