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楠,端悦丽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沈阳110136)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要“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1]。提高公民的法治素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大学生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其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到当前乃至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法治素养是一个交织而成的复合词,它以素养为核心,以法治为约束。“法治”与“人治”相对,是按照法律规则与程序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或治国方式,其核心取向是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素”可以解释为本来的、不加修饰的,“养”则为教育、训练。《汉书·李寻传》中“马不伏历,不可以趋道;士不素养,不可以重国。”其中的“素养”在《辞海》中的释义为:经常修习涵养,亦指平日的修养。在现代社会,我们对于“素养”的理解是,它涵盖了个体先天生理和心理的基础,通过日常生活实践的后天培养,受到环境和其他诸多因素的深刻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一种博采众长的修养状态,其中包含了丰富的知识和多样的能力。素养是一种后天培养的修养状态,而非天生所具,具有可获得性和可培育性。综上所述,法治素养是人在接受后天教育后,展现出的对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理解以及运用能力,它既是人们遵守法律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
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接班人,其法治素养的高低关系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关系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关系着中国梦的实现。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指的是他们在接受大中小学阶段的教育和实践后,逐渐形成的对法治的了解、信仰和践行的修养状态。这一素质具体体现在:对法律的深入了解,形成严谨的法治思维,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行为。对于高校学生来说,他们正处在一个学习性与社会化的转型期,其法治素养的培育是培养大学生三观的关键。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培育应该是知行合一的过程,以法治教育为主,其内容包括法治知识和法治实践两个方面。大学生的法治素质培养是在日常学习活动中进行的,多数是通过对法律知识的深入了解,从而对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有清晰而明确的认识,以法律规范为基准进行理性思考,并将其应用于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综上所述,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阐释为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以培养担当起中国法治建设重任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学校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为基本路径,以综合素质提升与专业技能培养相统一为基本要求,在法治信仰、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上具有良好表现的大学生为目标,是一种兼具综合性和专业性的教育实践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2]42。青年是最具生机和活力的一支队伍,对青年的培养是一个民族的基础,加强对大学生法治素质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上可以解构为法治素养培育的目标,即树立法治信仰、学习法治知识、运用法治思维、增强用法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3]法律的权威根植于人们内心深沉的拥护与信赖。唯有心中敬畏法治,方能依法而行。唯有深入人心的法律,才是真正坚不可摧的法律。首先,从法治素养培育内涵层面来探讨,法治信仰是人们集主观心理与客观行为于一身的内心理念和行为认知,法律只有满足主体需要并与需要对象达到和谐,才具有可行性。其次,从法治素养培育重要性层面来探讨,对国家而言,法治信仰为维护国家统治秩序和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精神支撑,对个人而言,法治信仰能够使人们相信法律并能运用法律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大学生自身也要主动将法律条文入脑入心,只有将其内化成自身的法治信念时,才可以信任法律、遵守准则、善于用法,从而产生对法治的信仰。最后,从新时代对法治信仰的要求层面来探讨,法治信仰对于时代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大数据环境下,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内容要将对法治信仰培育放在重要的地位,主动传播法治知识、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正确、客观地认识法治,增加对法治的信任感。以此提升学生真实的法律体验,提高其对法治社会的认同,逐渐把法治信仰深刻地印在心中,并通过实际行动表现出来,形成自觉的社会行为。
法治素养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知识是法治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法治知识,就没有法治信仰,更谈不上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法治知识掌握的多少和积淀的程度是判断大学生法治素养高低的准则之一。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除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治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不断积累和学习,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行为融入日常生活,进一步内化为法治精神,从而坚定地建立起对法治的信念。如果忽视了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对法治的理解不够深入,那么法治素养就会变得缺乏根基和源泉。大学生需主要掌握三个部分的法治知识。一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其他部门制定法律和进行善治的依据,保障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进行。二是涉外法律、国际法律。为培育大学生的制度自信和法治自信,我们有必要引导他们了解中西方法治文化的差异,尤其是面对我国与西方国家的法治文明,要引导他们从文化视角看问题,加深对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理解。三是与个人专业和未来职业发展规划相关的法治知识,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
法治思维是指大学生在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之后,能够将法治的规范、精神、原则、逻辑等应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思维方式,是由大学生在法治环境下,总结出来的解决问题和解决矛盾的思路。大学生是时代发展的执行者,肩负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历史重担,其是否具备法治思维,将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建设。法治思维是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其一法治态度,反映大学生在面对法律问题时的一种心理变化过程;其二法治观念,是指大学生面对问题时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其三法治思想,是指大学生运用法律时的整个思考过程。因此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内容也需要以此为基准,从而更好地为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指明方向。大学生要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对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用法治思维来解决社会问题,严谨的法治思维可以帮助大学生群体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有效抑制群体中某些人的主观臆断和情绪化,特别是当情感、道德和法律产生矛盾的时候,可以根据法治思维来作出正确的决定,日复一日,使自己的法治素养得到持续的提高,自觉地将法治行为贯彻到自己的生活之中。思维导引行动,只有当法治成为普遍的思维方式时,法治行为方式才具备前提和保障。[4]
法治能力是指大学生在掌握法治知识和法治思维后,能够将其转化为实践行动的能力。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使所有人都真正地相信并忠实地执行法律。只有让大学生把自己内心深处的法治信念通过具体的行动体现出来,并融入到整个社会的运作之中,才能真正实现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培养目标。法治能力包括法治实践能力和法治实践活动。法治实践能力是将所学法治知识转化为实践行为的能力,大学生应该把知识转化成自己的能力,力求把自己的知识储备科学地引导到自己的实践中去,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法治实践活动是以法治思维为指导,运用明智而合法的行为手段,解决个体所面临的社会事务的实践行为。大学生应充分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治知识,去分析什么样的行为会伤害到自己和他人,将自己的合理诉求表达清楚,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表达,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法治人才。
在新的历史时期,高校学生的法治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内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逻辑中,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法治化转型。[5]过去以“个体自律”为逻辑目的的法治教育,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这就需要新时期的大学生法治教育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不仅要把权利义务等多元要素融入到教育系统之中,还要把对公民法治人格和自主精神的培养要求融入到教育之中,培养具有公仆意识和公民意识的法治公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论,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指引下,立足于我国国情,吸收中国传统优秀法学文化的养分,传承和发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高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了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重要理论贡献,并与全球化的大潮流相结合,形成了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思想的实现,融合了时代的潮流,既承袭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精髓,又拓展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内涵,成为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理论成就。新时代特色法治是以人民为中心,并以实现人民民主权利为终极目标,这决定了我们党在推进新时代的法治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执政,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践永无止境,理论创新亦无穷尽。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培育,以独特之姿,综合运用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为时代变革做出了强有力的回应。也是对过去几十年改革开放成果的集中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科学指引,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不断完善,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
全面从严治党同样需要法治素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做到这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治国理政,其行为绝不能逾越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来看,大学生都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群体,作为我党发展壮大和成长的重要后备力量,他们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培养大学生法治素养,对国家和社会治理以及党的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从国家治理角度而言,作为未来国家与社会的治理力量,大学生是否具有良好的法治素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效能。2022年7月,教育部发布了《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指出:2022年,我国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为2.93亿人,其中在校研究生124.25万人,普通、成人本专科在校生4 530.75万人。无论是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在校的大学生,或是即将入学的准大学生,都将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大学生法治素养,使其养成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在生活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对法治产生信任并自觉遵守和维护法治权威,并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来治理国家和社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从党的建设而言,大学生党员是党的重要后备力量。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 804.1万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5 365.4万名,占党员总数的54.7%。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群体中的佼佼者,他们都是具有高素质与高能力的人才。在学校,他们是普通学生的榜样与模范,将来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他们是公众的榜样与模范。大学生党员作为全体党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加强党建的重要力量,他们法治素养状况的好坏,不仅会影响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实现。
中国梦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为目标,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梦”。法治既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基石,又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防线。因此,要真正实现中国梦,法治建设是不可忽视的。[6]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40。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表明,法治成为人类文明的一种新形式,中国式现代化的继续前进发展,必须要通过法治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良性循环,助力我国法治化进程,让法治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保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成熟的法治国家的标志是社会成员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个人利益是与家庭、民族、社会、国家利益一脉相承、协调一致的,个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有利于家庭建设,家庭和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有利于促进祖国稳定统一。由此可见,培养个人法治素养对社会发展、国家繁荣的重要性。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亦是一场深刻而广泛的社会变革。[7]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倡导社会全体成员将守法意识内化于心,遇事寻法,致力于培养以法律为准绳解决问题的深刻意识和卓越能力。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是一项具有社会性、实践性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它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帮助大学生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认识到依法治国对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激发他们学习法治的兴趣和热情,引导他们规范自身行为模式,发挥个体影响力,提高大学生法治行为主体素质,最终完善国家上层建筑,促进社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法治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鲜明的规则意识,用法律的条文来约束自己,在思考和决策之前,要把遵守法律作为自己的基本起点,把违法的后果作为自己的警戒线。法治思维所要求的是人们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娴熟地运用法律来判断是非、处理事务,它是一种基于法律准则的合理、理性的思维模式。[8]法治思维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石和精神支柱,为实现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必备条件。从社会角度来看,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所拥有的知识、技能以及思维方式等都将对国家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能力是新时代对他们的要求,也是培养全民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从个体角度来看,大学是一个塑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治进行正确思维认知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大学生们面临着丰富多样的学术和社会经验,他们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目标、追求的价值以及对社会的责任。在这个审慎而独立的思考过程中,法治的理念和原则对于他们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学生群体只有具备了依法办事、人人平等的法治思维,树立起法律的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以实际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思维的确立和完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它凸显了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即促进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把人看作是社会的产物,是一种客观存在。从这一观点出发,马克思深信,人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体,相互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推动着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而且国家的现代化也反过来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强调,人的发展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正是人的进步、成长和充分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和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如果说社会现代化是指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那么,人的现代化则是这种全新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得以确立和巩固、得以发展和成熟的根本力量。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一方面可以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培养的过程中,要以法治思维为自己的处世之道,形成一种理性的思考方式,对问题进行批判和质疑,以此来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使之成为一个更加崇高、更加完善的人,促进整个国家文明素质的提高。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参与和引领经济全球化进程,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倡议,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法治是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国际法是调整各国关系和维持国际秩序的原则和制度。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离不开对外法律的支持,各国间的争端和冲突都要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而全球治理制度的变革也必须建立在一个公正稳定的国际规则秩序之下。为了让这些举措顺利施行,培养代表中国形象、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9]承担着国家复兴重任的大学生们,将来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责任感,提高他们对国家利益的认识和维护意识,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贡献;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使他们能够在维护国家利益的过程中作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增强他们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为全球治理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我国将有更多具备深厚国际法知识、高水平运用国际法的人才,投身于全球治理的伟大事业中,为维护我国国家利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青春力量。
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在人。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培育,引导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既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扎实的基础、提供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