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梦涵
(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固原 756000)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求“改进美育评价”“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①这不仅推动了我国学校美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引起了各界对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和音乐教学评价的不断重视。
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是对教学工作质量所作的测量、分析和评定。[1]而音乐教学评价是指对音乐学科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是考查学生学习成效的重要渠道、教学工作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监督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2]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对于教学评价明确指出,评价涉及学习态度、过程表现、学业成就等多方面,贯穿艺术学习的全过程和艺术教学的各个环节。
介于音乐课程在内容、活动形式等方面具有特殊性,例如,在音乐技能方面的展示和对艺术素养的评定上不能单单只凭一张考试试卷就来评定学生最终的掌握程度。因此,在进行音乐教学评价时应注意考察形式的多样性和综合性,避免只是孤立的考查学生对于音乐知识技能的掌握,要注重学生对于审美感知能力、艺术表现能力、创意实践能力以及音乐与社会生活及其他学科相关联的实践活动等能力的培养。
在进行音乐教学评价时,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的艺术表现性,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教学质量,教师在进行评价是应坚持素养导向原则、以评促学原则、重视表现性评价和坚持多主体评价原则。
1.坚持素养导向
“核心素养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②在新颁布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核心素养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更加强调了课程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坚持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为推动义务教育更加高质量发展、培养时代新人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颁布,音乐学科课程内容涵盖了14项具体学习内容,并分学段设置了不同的学习任务,那么教师在进行教学评价时不应在单一的考查学生某一方面的音乐素养,即音乐教学评价的内容必须也多元化。例如,在人教版七年级上册音乐书中第四单元“神州音韵(一)”中,《黄河船夫曲》作为一首唱歌曲目,学习目标要求不仅要感受歌曲的风格特点,能够用自然、豪放的声音演唱,还要了解《黄河船夫曲》中旋律重复手法的运用。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评价时,不仅仅要对学生演唱歌曲的音准、节奏等进行评析;还要关注学生是否在歌唱时能对歌曲有自己的理解和情感上的处理,除了可以用文字形式来描绘自己对于歌曲的理解以外,还可以尝试着去学习陕西方言;是否掌握了相关音乐知识,理解音乐文化,感受陕西民歌的风格特点,可以根据所学想象当时船夫的模样,加入小组编排,模拟场景,总之,要根据教学目标对学生音乐能力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同时,通过学生在音乐课堂中的学习态度和过程表现加以反馈、肯定和鼓励,也可以大大增强学生学习音乐的信心,从而有助于培养学生终身热爱学习音乐的兴趣。
一方面,学科核心素养是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目标的具体化,那么,教学评价应始终以核心素养为导向,并将核心素养体现在教学评价上。另一方面,教学评价可以检验学生学习的情况以及改善教学质量,同时,教学评价还可以诊断学生的发展是否达到了核心素养所要求达到的水平。基于此,教学评价应坚持素养导向。
2.坚持以评促学
当一名教师开始坚持通过教学评价来促进学生对音乐的学习以及改善教学质量的同时,便会更加关注到学生能力的全面发展以及学习态度和情感体验,而不是仅通过教学评价去评定一名学生的学习情况或者选拔某种能力。
举例而言,首先,教学评价具有诊断、激励和改善的功能,那么教师在课堂评价以及期末评价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评价的功能性,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交流,班级音乐会,音乐成长记录册等多种多样的评价形式,全方面的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行为表现以及学习的体验和学习结果,从而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指导帮助学生改进,同时对学生进行鼓励和肯定,这也会大大增加学生的信心和继续学习的动力,从而提高教学质量,达到“以评促学”。另一方面,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检验是否达到了课前的目标以及是否落实了教学重难点,根据此进行教学反思,以此来达到“以评促教”。其次,以《伏尔塔瓦河》为例,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对于7年级“听赏与评述”音乐教学中,学业要求主要强调了对于基础音乐素养知识的掌握,例如对音乐要素的分析、辨别音乐的节奏、节拍、旋律及调式、音乐的体裁等。那么在教学中教师应以“听赏”为主,让学生通过讨论交流、随乐律动、音乐模仿、边听边画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想象力以及加深对于音乐作品的理解,感受伏尔塔瓦河由源头到汇成大河的生动画面。
3.重视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реrfоrmаnсе аssеssmеnt)是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种评价方式,是指教师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生活环境中运用先前获得的知识解决某个新问题或创造某种东西,以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实践、问题解决、交流合作和批判性思维等多种复杂能力的发展状况。③表现性评价作为国际上一种重要的教学评价方式,无论是与我国教育方针中提出的,美育要践行“知行合一”的理念,还是与《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重视艺术体验”的课程理念,都存在共通之处。同时,艺术课程的实践性和创造性的特点也决定了音乐课程在进行教学评价时的特殊性。
紧跟“艺术进中考”的政策背景下,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新增加了有关“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其中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要求提出了建议。这也就启发着我们,教师在进行教学评价时不能只通过笔试来测试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重视学生的真实体验和表现,可以通过演奏、演唱、根据音乐进行即兴表演、特长展示等多种多样的活动,来用学生最真实的表现去评价学生,从而提高教学评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坚持多主体评价
以往的教学评价更多的是侧重于教师对于学生单向的评价,这很有可能导致教学评价的片面化。即使有的教师在教学中注重学生参与日常课堂评价,让学生自评或互评,但缺乏对学生自我评价进行必要的训练和适当的指导。[3]基于确保教学评价更加多元化和全面性,教师应注意在进行评价时坚持多主体评价。也就是说对于学生的评价不能仅仅只是单一的存在于课堂中教师对于学生的评价,这很有可能导致教学评价的片面化,所以,还要充分发挥学校、学生自身、同学、家长等不同评价主体的作用,形成多维度、立体化的教学评价。
所以,还要充分发挥不同评价主体的作用,以此来实现对于学生音乐学习综合全面的评价。第一,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自评,例如,在新接触一个班集体时,教师想要了解学生情况,可以让学生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填写自己所擅长和不擅长的领域,又或者在学期一开始时,先定下一个“小目标”,学期结束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态度,努力程度以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分,以此来对自己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因为,学生对自身的学习努力程度、兴趣程度以及音乐文化的理解程度是最直观的,通过自评这种方式不仅能够使学生更加直观地认识到自己的水平,还可以提升学生主动学习的动力。第二,同学间的评价称为互评,通过这样的评价方式,对比来看到他人身上的优势和不足,从而更有效地提高自身水平。第三,家长作为学生生活中的“伙伴”,除了在生活上进行交流和沟通,也可以成为学生学习音乐过程中的“伙伴”,在学生体验和学习音乐的过程中给予肯定和鼓励,这也会大大增加学生学习音乐的动力和信心。第四,在开展音乐教学评价的过程中,需要教师结合学生课堂内的学习质量、课堂外的音乐艺术实践能力展现,以及其对于音乐的学习态度展开评价,从而更好地推动多元化评价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4]
想要使评价全面、科学,就要重视自身发展评价,强调评价主体的多边互动。
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在现阶段的教学评价中还是常常可以看到“一刀切”的现象,即教师只是一味地关注学生最后的学习成果而忽略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感受、行为表现等方面,这往往不利于教师及时把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也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在日常的教学评价中我们可以关注主要环节的评价,即课堂评价、作业评价和期末评价,并相结合。
在课中,教师可以通过记录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率,对于自己擅长领域的表现以及举办“小组合作展示”等活动来汇报本节课所学,这可以展示出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参加音乐实践活动时的学习态度以及学习结果等。那么在课下,教师布置音乐作业时也应该体现出实践性和多样性。期末评价时可以结合以上表现进行综合全面的评价,同时对学生进行音乐测试与音乐考试、“音乐会”、成长档案袋记录等多种形式来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2.定性评述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定性评述是一种描述性的质的评价,主要适用于一些难以具体量化的内容,例如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的掌握情况,恰恰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在于音乐学科是难以“具象化”的一门学科,所以定性评述在此时是十分适用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难度。举例而言,学生对于音乐学习的兴趣爱好、音乐感受以及与他人小组合作时的情况如何,这些都无法具体描述量化,但却可以借助评述性文字来对其进行评价。
而定量测评则是对音乐教学领域课程内容中的水平要求进行的量化评价。例如,在人教版七年级上册中,其中包括欣赏课22首,唱歌课6首,以及竖笛演奏,学唱京剧等学习模块,那么在学期末,或者每一单元结束后,教师可以根据一名学生能背诵的唱歌曲目、可以演奏乐曲的数量等这些皆可以作为定量测评。
将两者结合起来既可以关注学生自身对于音乐学习的态度以及兴趣爱好,同时也可以关注学生在音乐技能和知识方面的掌握程度,从而更好地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能力以及提升初中音乐课程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全面性。
总体而言,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颁布和“艺术进中考”政策背景下,教师必须注重音乐学科教学评价,紧跟教学改革方向和评价改革重点,注重“教学评的一致性”,同时,要基于核心素养,多元化的进行音乐教学评价,关注学生对于音乐作品本身的理解和体验以及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着眼于学生音乐素养的全面发展,实现对学生的美育教育。
注释:
①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N],2020-10-13.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4.
③杜宏斌.《新版课程标准解析与教学指导(音乐)》[S].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