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和赡养父母是我国人民优良的道德传统

1956-08-16 02:35朱伯昆
中国青年 1956年24期
关键词:赡养父母美德子女

朱伯昆

我们的祖先,在生产实践和反抗黑暗统治势力的斗争中,不仅给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而且给我们树立了许多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社会风气。中国人民一向把拥护正义,热爱和平,忠于祖国,爱护家庭,关怀别人,互助友爱,有礼貌,守信用,勤劳节俭等看成是人类的美德和人们共同生活的准则。而且用这种美德,世世代代地教育着人们,鼓舞着人民前进。在祖先遗留给我们的美德中,尊敬老人和赡养父母,一直被我国人民所重视。我国人民一向把尊老养亲看成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作为衡量个人品质好坏的尺度之一。在原始公社时期,社会成员都从事劳动,财产是共有的,没有剥削的行为。人们在共同劳动中,培养起互助友爱的品德。老人是社会的成员之一,他们参加过社会劳动,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和生活知识,并且把这些知识传授给下一代,教导青年人怎样生产。因此,社会尊敬他们,当他们丧失劳动力的时候,社会成员有义务瞻养他们。瞻养老人就是尊重他们当年的社会劳动。后来,原始公社崩溃了,出现了阶级社会。但这种优良的社会风气,并没有随之而消灭。这从我国古代的历史传说中可以看出来。“孟子”一书说,当周文王做周族部落酋长的时候,人民都来归顺他。为什么呢?因为周文王“善养老者”,重视尊老和养老的风气。思想家孟子发挥这个道理说:“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己归矣。”这句话是说,世界上如果有人善于敬养老人,那末,社会上养良的人都要来拥护他了。可见,早在三千年前,尊老和养老就已经成了我国人民所公认的社会美德了。

伴随着家庭的产生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原始公社的尊老和养老的美德,又通过尊敬和赡养父母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优良的风气在劳动人民的家庭中,表现得特别突出。他们在共同劳动中树立起尊老爱幼的家庭伦常。劳动人民的子女深刻地体会到,是父母一生的辛苦劳动,才把自己直接扶养起来;通过父母的殷勤教育,才使自己学会了如何劳动,获得了生产知识和生活知识。他们和父母在生活中共患难,共饥寒;父母子女,忧戚相关,相依为命。这样,就使他们对自己的父母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懂得劳动的甘苦,所以不能不热爱自己的父母;他们尝尽生活的艰辛,所以不能不关怀自己的双亲。他们对父母的敬爱,出于人类真挚的情感。我国有句古语说:“家贫出孝子”,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从我国古代传流下来的最早的诗篇中,可以看出,我国劳动人民对父母的真诚的关怀。“诗经”中有一首诗,叫做“凯风”。其中写到: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够劳!

●●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八,莫慰母心!

这首诗歌的大意说,温柔的春风,从南方吹来,吹到那幼小的业木上;幼小的业木长得很茂盛,而母亲却劳瘁了一生。声音清和而圆转的黄鸟,唱着令人愉快的歌;但我们这些子女们,却不能安慰慈母的心。“诗经”中还有一首诗歌,叫做“羽鸨”。这首诗描写了劳动人民因服征役怀念父母的心情。其中写到:

肃肃鸨羽,集于苞栩;王事靡●,不能艺稷黍,父母何怙!悠悠苍天,曷其有所!

这首诗的大意说,鸨鸟在空中肃肃地飞翔,但落到有荆棘的业树上;为了替皇上打仗,自己不能种地打粮;有谁养活我的父母呢?悠悠的苍天啊!何时我能回到家乡?统治者为了保护个人的利益,使劳动人民不能赡养自己的父母,古代诗人控诉了这种不平。“诗经”中还有一首诗,叫“蓼莪”。这是一首哀悼父母的诗,诗中说: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吴天罔极!

这首诗的大意说,父母劳瘁了一生,才把自己扶养成人。当我在幼儿的时候,父母怀抱着我;后来把我扶养大了,又教育着我;父母无时不照顾我,无处不体贴我。父母对我的成长付出了这末大的劳动,我用什末来报答父母的恩情呢!

以上这几首诗歌,是从民间来的,后来被搜集在“诗经”中。从这些动人心弦的诗歌中,我们可以看出,尊敬老人和赡养父母是我国人民的优良道德传统,是我国劳动人民互助友爱的善良品质在家庭生活中的表

现。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出现了许多著名的思想家。他们从我国人民优良的风俗习惯中,提出了尊老养亲的偷理学说和道德规范。古代的思想家们都十分重视“孝”,并且把“孝”看成做人的一个准则。他们所讲的“孝”的内容之一,就是尊老养亲。孟子说:“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没有讲仁爱的人,会遗弃自己的父母的)。他还指出社会上有五种行为是建背“孝”的道德,其中有三种行为是属于不赡养父母的。一种行为是“隋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就是歌,四体不劳动,不能养父母;一种行为是“博突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就是说,好赌博饮酒,不养活父母;一种行为是“好财货,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就是说,只顾追求个人的财货,和妻子一起享乐,不赡养自己的父母。可见,不赡养父母的自私自利的行为,在古人早就认为是不道德的事情了。伟大的思想家孔子解释“孝”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马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他认为仅仅做到赡养父母,还不算够,而且应该对父母有尊敬的心情,不然,那和养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孔子这句话的批评是十分深刻的。如果有人不但不尊敬父母,甚至于虐待父母,在孔子看来,这种人和禽兽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当时思想家墨子说:“父子相爱,则慈孝”。他用人类彼此互相爱护,说明了尊老爱幼的品德。他还指出,一个人首先应该爱护和帮助别人的父母,然后自己的父母才能得到别人的尊敬和爱护。以上所讲的“孝”的内容,主要指爱护、尊敬和赡养父母。这是和人民群众的“孝道”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也都把尊老养老看成人类美好社会的一个内容,看作社会政治好坏的一个标志。孔子自述他个人的志愿说:“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就是说,他愿意社会上的老人过着安适的生活,愿意得到朋友们的信任和青年人的敬仰。孟子教导当时的统治者说,一个贤明的君主,要想得到人民的拥护,应该让人民有产业,从而使老人都能“友帛食肉”,“颁白者不负载于道路”。他提出了一句富有教育意义的名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认为人应该以爱护自己父母的心情,去爱护别人的父母;以爱护自己子女的心情,去爱护别人的子女;这样,治理国家就非常容易了。在我国古代传流下来的典籍“礼运”篇中,描述人类所理想的“大同”世界说:“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在这个理想的社会里,不但没有贫穷和压迫,而且所有丧失劳动力的人都能得到关怀,有劳动力的人都能施展才能,儿意们也都能得到成长。这是充满了互助友爱和人道主义的社会,是我国劳动人民几千年来在封建压迫下所追求的理想,也是古代许多善奥心肠的思想家们所萝想的。这种理想曾经教育和鼓舞着中国人民为反抗一切黑暗势力而斗争。伟大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运动,就是以这种“大同”的理想鼓舞人民参加斗争的。伟大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孙中山也曾经把这种理想看成革命的最终目的。但是,这种理想,在过去,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没有能够实现。只有在今天,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祖先所萝想的世界才变成了现实。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如果还有人虐待父母,遗弃父母,对老人抱着歧视的态度,这不仅是和共产主义道德不相容的,而且跟我国几千年来人民群众的愿望相违背的。

关于“孝顺”父母的问题,在我国历史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道德传统。一种是人民的道德传统,就像我们前面所讲的。一种是封建的道德传统,这就是封建礼教所讲的“孝道”。这两种传兢,在古代人们的实际生活中,虽然经常混在一起,但我们必须要把二者区别开来。我们知道,尊敬老人和赡养父母是人们共同的美德。这种美德是以人们共同的社会生活和共同劳动为基础的。但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这种美德不能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古代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就治地位,把家庭中尊老爱幼的关系加以片面的夸大,利用人们爱父母的情感,宣称子女应该无条件地服从父母,并且把服从父母和服从君主的行为结合起来,这样,便产生了统治阶级所讲的“孝道”。这种“孝道”,是和财产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远在父权家长制的统治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到了封建时代特别发达起来。就我国历史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的“孝道”就开始形成了。秦汉以后,随着封建制的巩固和发展,“孝”成了维持封建宗法关系和等级制度的工具。

封建的“孝道”有那些内容和特点呢?首先,这种“孝道”把家长的权利绝对化和神理化。认为子女既然是父母扶养起来的,那末,子女就应该唯命是从,父母的威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从孔孟等思想家对“孝”的某些解释中,可以看出这种封建思想的萌芽。例如,孔子认为作为一个孝子,不仅要顺从父母,父母死后,也不能违背父母的意志。孟子说,朋友之间可以互相批评,但父子之间不能“责善”。就是说,父亲有了错过,儿子也不能当面劝告,否则,就要贼害了父子的“恩爱”。传说,古代有一位帝王叫做舜,舜的父母十分残暴,屡次想把舜害死,但舜却没有一点怨言,还是照样孝敬他的父母。有一次,孟子的学生提出了一个问题:舜做了皇帝,臬陶当法官,舜的父亲瞽叟杀了人,应该怎末办呢?孟子回答说:臬陶可以按法律去逮捕瞽叟,但舜却应该把国家看成破草鞋一样,丢

掉王位,把瞽叟偷偷地背走,逃到海边人稀的地方,和父亲共享天偷之乐。在孟子看来,作父亲的犯了罪,破坏了国家的法律,作儿子的可以不顾国家法律,把父亲弄走。就是说,父亲和家庭的利益高于一切。后来,宋代儒家学者把这种封建“孝道”加以发挥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认为父母的行为永远是对的,错误只在子女的身上,实际上叫子女做父母的奴隶。在封建时代,妇女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封建的“孝道”实际上是把父权摆在第一位,所谓“孝莫大于严父”。因此,这种家庭道德的实质,就是用来巩固封建的父权家长制的统治。“五四”时期,李大钊同志曾指出,这种封建道德就是对父母给以绝对的威严,对子女责以片面的义务。这种批判是很中肯的。这是封建“孝道”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封建“孝道”还把“事亲”和“忠君”联系起来,把“孝”看成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孔子的弟子有若说:人在家庭中能孝父母,在社会上就很少有“犯上作乱”的行为。古代有一部专讲封建“孝道”的典籍,叫做“孝经”,相传是孔子的弟子曾子作的,这部书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又说:“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这些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能孝父母,侍奉父亲,那宋,就同样可以本着这种品德去侍奉君主,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封建统治者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君主等于一国的父亲,人在家中对父母能百依百顺,无条件地服从,那末,在社会上对统治者也能百依百顺,绝对服从。照封建“孝道”的观点看来,家庭中的“孝子”,就是社会上的“顺民”。所谓“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就是这种意思。显然,这种“孝道”又是用来巩固封建等级制度的。

从以上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的“孝道”和人民的“孝道”有着本质的区别。人民的“孝道”是把尊敬老人和赡养父母看成子女应尽的义务,是建立在互助友爱的善良品质上的。而封建的“孝道”是利用人民爱护父母的品德,把父权绝对化,把父母个人的利益看成神圣的的东西,叫子女无条件地顺从,从而为封建帝王效忠。封建的“孝道”,在过去曾毒害了我国广大人民的意识,我们必须反对,而且今后还要进一步肃清这种封建思想的残余。但是,在我们反对封建礼教的同时,不能把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也一起反对掉。奴役人民的封建“孝道”,我们要彻底消灭;人民的尊老养亲的优良传统,我们要发扬光大。这就是我们在对待父母问题上的正确态度。

最后,我想简单谈一谈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的问题。道德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有阶级性的。但是,我们处理这个问题时,不能简单化。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人民的道德,常被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所歪曲,用来巩固剥削者的社会地位。在历史上,剥削阶级所宣扬的某些道德,经常跟人民的道德混在一起,正因为如此,才能对人民起麻痹的作用。如上面所提到的,孔孟等人所讲的“孝道”,就含有人民性的和封建性的两种成分。不仅“孝”的道德如此,其它某些道德也往往如此。例如,“忠”这个道德规范,在封建社会中是用来宣扬“忠君”,但“忠”这个观念在古代也是跟人民爱祖国的意识结合在一起的。封建统治者正是利用人民忠于祖国的美德,宣扬忠于封建帝王的个人利益。因此,我们对待古代的偷理思想时,不能笼地吸收或否定。要善于分析其中人民的东西和剥削阶级的东西。人民性的东西一定要继承下来;剥削阶级的东西一定要抛弃掉。如果,我们看不见道德的阶级性,认为古来一切道德都是人类共同遵守的,因而也都是好的,就会走上封建复古主义。如果看不见其中人民性的东西,认为封建时代的道德都是为封建阶级服务的,因而也都是坏的,就会走上民族虚无主义。人民的优良道德传统是具有永恒性的,因为人民是永远存在的。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劳动人民的美德,不可能成为全民的道德。只有在阶级消灭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人民的道德才成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因此,慎重地对待我国的道德伦理的遗产,吸收其中人民性的东西,对建设共产主义道德和教育青年一代,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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