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和《儿女英雄传》

1979-07-15 05:29
读书 1979年9期
关键词:公案英雄传反动

曹 驼

南开大学中文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今年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简编》,在“近代小说”这个部分中,把《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儿女英雄传》等评为反动小说而予以否定。我认为这个评语是有道理的,但并不全面。

先说《三侠五义》这一类书。为什么《简编》的评语是有道理的呢?

象包公这类“清官”,当然是效忠皇帝、维护封建统治的。而且,封建统治下的人民,主要是农民,指望着包公这样的“清官”,就看不见封建统治阶级之作为一个阶级压在他们头上,误认为这样的“清官”就可以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书中所谓“侠”、“义”,都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与一部分反抗封建统治的所谓“盗”、“贼”对立的。我们有充分理由说,包公这样的“清官”有其欺骗性,虽然我们也反对四人帮那种论调,说什么贪官要比清官好。如果我们认为这类公案小说并不反动,就无法理解封建统治阶级对它们的赞赏了。

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包公这类“清官”,廉洁清正,不去阿谀权贵,敢于“太岁头上动土”的形象,的确是封建社会中人民,主要是农民的想望。当时的人民并不先进,所以才去指望“清官”。这些“清官”在一时、一定范围内能顾念人民的疾苦,减轻他们一点苦难,就受到他们的感激。这一点,从整个反封建斗争的历史发展上看,也不应当抹杀或忽视。

至于在全国解放以后的今天,这类公案小说或“包公戏”之类的剧本,又有着不同的一些意义。我们不赞成歌颂封建统治,应当“推陈出新”,避免那种歌颂,而强调那些“清官”的能够为人民做好事,敢于同权贵作斗争,目的是“古为今用”,告诉我们的干部:封建时代的“清官”尚且可以做到的好事,为什么我们的干部不能做到?这并不等于否定封建社会中公案小说之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和“清官”的欺骗性。

再说《儿女英雄传》。这部小说不同于公案小说。它是处于封建社会崩溃的前夕,企求这个社会能够复兴起来的一部小说。它和《红楼梦》是对立面。《红楼梦》所要破坏的,它要树立起来。《红楼梦》所要否定的,它要肯定。在这个意义上,说它反动,并不为过。但是在我看来,它和《红楼梦》也有共通之处。《红楼梦》要补天,《儿女英雄传》也是要补天;不过补天的途径不同。《红楼梦》有新的思想,《儿女英雄传》却没有,所以它远远赶不上《红楼梦》。然而,《儿女英雄传》的作者也是个失意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他的理想,在书中明显地表现为反动,但书中所反映的现实,也不是毫无认识价值的。更何况它的艺术性并不低,有些文采,可供借鉴。因此也不宜于简单地予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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