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大学基准协会及其大学评价

1998-09-13 05:40袁韶莹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1998年1期
关键词:学部基准会员

袁韶莹

1997年7月8日是日本国大学基准协会成立50周年纪念日。这一天,举行了隆重的纪念式典。以日本内阁文部大臣小杉隆为首的政府官员和来自日本全国各地的大学校长,约300人与会。作为该协会的初代外国人客座研究员,笔者有幸参加了全部纪念活动。文部大臣在贺辞中给大学基准协会很高的评价,认为它在日本高等教育.发展过程,特别是在开展高等教育评价活动过程中,起到了独有的、特殊的作用,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笔者以中国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副院长、吉林省高教学会副会长、中国高教期刊研究会副理事长的身份,代表这三个单位向大会致了贺辞。本文将把日本国大学基准协会如何进行大学评价介绍给读者,使读者对日本的高等教育评价现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一、大学基准协会的沿革

大学基准协会成立于1947年7月8日,是由46所国立、公立、私立大学共同发起创立的独立的大学团体。大学基准协会的宗旨是“依靠会员的自主的努力和互相的援助求得我国大学教育质量的提高”。当时,人们对它的期待是作为“资格认定”团体而发挥作用。协会从1951年一1952年第一次组织会员互相进行资格审查以来,建立了“合格判定制度”,即大学申请加入协会时,要经过原有正式会员对它进行“合格资格审查”。这一制度实行了45年。后来,从1996年(平成8年)开始,把大学的自我检查、评价过程也纳入对大学的审查评价过程之中,从而建立了大学评价制度的新体系。

大学基准协会在刚成立时所制定的(大学基准),既包括“大学设置认可基准”,又包括“资格认定基准”。后来,经过几次修改,于1956年制定了(大学设置基准),专门用来进行“合格判定”。

在大学基准协会创立之后,文部省建立了“大学设置委员会”作为文部大臣的咨询机构和大学设置的审议机构。这个委员会后来先后改名为“大学设置审议会”、“大学设置·学校法人审议会”。文部省和大学基准协会达成了协议:在?大学设置·学校法人审议会”中,有半数委员由大学基准协会推荐,即45名委员中,有22名是协会推荐的。这个办法,在“大学设置·学校法人审议会大学设置分科会”中,也被采纳实行了。这个分科会也有45名委员,其中的22名是由协会的正式会员校提名,再经过由协会正式会员校的代表所组成的评议员会议选举产生。

就这样,大学基准协会通过“大学评价”的方式,对于取得设置认可后的大学水平的维持和提高直接起到了作用;而对于文部省的设置认可行政来说,大学基准协会也间接地承担了一部分责任。

大学基准协会是由国立、公立、私立的四年制大学团体会员组成的。协会的正式会员校被称为“维持会员校”,非正式会员校被称为“赞助会员校”。维持会员校,指的是经过协会内常设的审查、判定机关最后判定、完成了各种规定手续而取得了正式成员地位的大学;赞助会员校,指的是愿意加人协会的、现在给予协会事业以赞助的那些大学,赞助会员校不必经过特别的审查和判定。根据1997年4月的统计,全国的维持会员校为212所大学,占全国大学总数的36.1%,赞助会员校为229所,占39.0%。另外,维持会员校的学部也可以申请加入大学基准协会,被批准后,可被称为“登录学部”,1995年末,登录学部共有548个,占全国大学学部总数的37.8%。会员交会费的标准是:维持会员校——大学每年35万日元,学部10万日元,夜间部5万日元;大学的研究生院,每个研究科每年10万日元;研究生大学每年35万日元,其研究科每年10万日元;赞助会员校——每年一律10万日元。

二、大学基准协会的事业内容

(财团法人大学基准协会章程)第3条规定,大学基准协会的目的是“对国内外的大学进行有关的调查研究,在努力提高我国大学教育质量的同时,对大学教育的国际性的合作作出贡献”。

《章程》第4条规定,协会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要从事以下的事业:(1)进行与大学有关的国内外资料的调查研究;(2)为了提高大学的教育质量,制定“大学基准”等评价标准,并不断修改及运用;(3)为了改善大学的教育工作,向大学提出建议并提供情报;(4)召开旨在提高大学教育质量的必要的研究会及协议会等;(5)进行有关大学教育的国际情报交换及合作;(6)出版有关大学教育的资料;(7)为达到上述目的而必需的其他事业。

目前,协会所开展的事业主要包括5个方面:(工)与大学评价有关的活动;(2)与制定、改定大学基准有关的活动;(3)针对大学基准协会组织活动现状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活动;(4)针对大学改革状况和今后大学的走向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活动;(5)出版<通讯)等有关活动。

在这5方面活动中,最重要的活动就是“与大学评价有关的活动”。下面,分别加以介绍。

三、大学基准协会的大学评价

大学基准协会的大学评价,如前所述,最初是作为“资格判定团体”只进行合格判定的,后来,从1996年(平成8年)秋季开始实行了新的制度。这个新制度的内容是:

(一)大学评价的种类

大学基准协会的大学评价包括“加盟判定审查”和"3i相评价”两种。前者指的是一所大学申请成为正式会员时,要接受是否合乎正式会员条件的审查;后者是已经成为正式会员的学校,每10年内要接受一次定期的相互评价,看其办学水平是否合乎正式会员条件。

加盟判定审查和互相评价,其内容和手续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加盟判定审查的最后结论是该大学是否具备了协会会员的条件,是否承认其正式会员资格,而互相评价并不作这样的结论。还有,前者以大学提出的调查资料为中心而加以审查、判定,而后者除了审查大学提出的资料外,还要对照协会以前所提出过的建议、意见、忠告,看该校是否有所进步。

(二)大学评价的单位

在过去的合格判定制度下,对学部是采用“登录学部制”进行审查、判定。现在,随着以大学整体综合评价为目的的新的大学评价体系的建立,“登录学部制”也废除了,都向“综合评价制”转轨了。在这样的大学评价体系下,对各大学下属的学部、学科、大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科、研究所、附属机构等等,都要进行综合性的评价。

(三)大学评价的组织体制

大学基准协会理事会下面,设有一个“加盟判定委员会”,其下又设“大学审查分科会”和“专业审查分科会”,共同进行加盟判定审查;还设有一个“互相评价委员会”,其下又设“大学评价分科会”和“专业评价分科会”,共同进行互相评价。上述两个大委员会的委员是由各正式会员校提名的,最后由协会评议员会议选举决定。这两个委员会的审查结论,需经协会评议员会议和理事会议讨论通过才能生效。

协会事务局协助上述大、小委员会进行评价活动。

(四)大学评价的过程

第一阶段是申请大学基准协会给予评价的大学按照协会统一要求的项目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并按规定日期上交自评的材料。材料包括“大学基础资料调查”和“自我检查·评价报告书”。“调查”中要有充足的数据,“报告”中要有定性分析和今后的对策。

第二阶段是大学基准协会收到大学上交的资料后,通过各种体制进行检查和评价。要用正式会员条件来衡量各大学或各学部的指导思想、办学目的、培养目标、教育改革等,最后决定该校是否能成为协会正式会员或是否能继续成为正式会员。

第三阶段是由加盟判定委员会和互相评价委员会各自作出审查、评价的结论,同时要向大学提出建议、意见、忠告等。最后,经过协会评议员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把结论送给各大学。

(五)大学评价的评价标准

大学基准协会在1996年实行新的大学评价体系以后,对过去的评价标准进行了全面修改。

新的《大学基准》全文如下:

1.大学,要有明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教育目的,为了进行最适当的教育研究活动,为了建立最完善的教育研究组织和制度,在整顿充实人、财、物的条件的同时,要采取最得力的措施,以求得到教育和研究方面最理想的成果。

2.大学,应以培养学生多样化的个性、发展其能力、提高其素质为目的,有必要进行认真的教育和指导,以求得到最理想的教育成果。同时,要保证学生有安心学习的环境,要通过充实的校园生活培养具有丰富人性的学生,为此,对于学生生活必须给以充分的关怀。

3.大学要进行适当的管理运营及人事工作,特别是对教员要保证他们与其职务相当的地位和身份。另外,在进行适当的财务管理的同时,要努力确立充分的财政基础。

4.大学,为了保证教育和研究活动得到发展和提高,对其组织、活动必须进行经常的检查和评价。

以上就是大学评价标准的一般的、抽象的表述。在这里,“指导思想”和“目的”占有重要地位。这就表明,大学基准协会所进行的大学评价,决不是用一个固定的框框来要求各大学,而是要求各大学把“指导思想”和“目的”放在最高的地位上,与此同时还要尊重各大学所具有的个性和特色,使它们都得到繁荣和发展。关于这一点,在(大学基准的解说)一书中,有明确的说明。

(六)评价结果的发表方法

加盟判定审查,要把经过审查最后判定为合格的大学公布出来;互相评价,要把经过互相评价最后得到理事会承认的维持会员大学公布出来。协会,要把维持会员大学名单在自己刊物上发表出来,而且还要灵活运用报纸和其他宜传媒体,积极地把这些大学的名字向全社会公布。在这个名单中,不但要注明各大学成为正式会员的时间,还要注明接受过“互相评价”的时间。接受过大学基准协会评价的大学也要通过《入学指导》、《大学要览》等材料把本校系大学基准协会的维持会员并已通过了“互相评价”的情况积极地向社会作宣传。

另一方面,各大学在接受评价时向大学基准协会提供的(调查报告)等资料,以及大学基准协会向各大学提出的评价结论、建议等文件,协会方面是不予公布的。各大学则有权决定是否公布这些材料。

(七)各大学如何对待协会的建议

大学基准协会对各校进行评价之后,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用“劝告”、“建议”、“助言”、“忠告”等方式提出旨在使该校在改善和改革方面取得进步的意见。接受这些意见之后,大学经过一段时间,要把关于学校工作改善、改革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给协会。对于接受评价的大学说来,应当抓住这样的好机会,正确地对待协会的意见,认真地改进和提高本校的工作水平。

(八)各大学接受大学基准协会的大学评价的意义

大学基准协会进行的大学评价,能够确认各大学作为协会的维持会员是否达到了协会的最低要求,能够确认各大学为了实现自己的“办学指导思想和目的”是否下功夫进行了改善和改革。协会对此作出恰当的评价,把评价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可以根据该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而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有效的忠告。

各大学通过实践逐步认识到接受大学基准协会的大学评价是有意义的。

第一,通过接受这样的大学评价,各大学可以向社会作出承诺:该大学已经具备了作为“大学”应当具备的各种条件;通过自我检查和评价,该校正在作出努力,为实现“办学指导思想和教育目的”而进行改革。

第二,通过接受这样的大学评价,各大学可以得到有益的建议:为了实现该大学的“指导思想和教育目的”,应当发扬哪些优点,改正哪些缺点。各大学还可以在改善和改革大学教育的过程中得到大学基准协会从各方面给予的支援。

第三,通过接受这样的大学评价,各大学按照协会提出的主要检查、评价项目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可以总结自己的经验,认清自己的个性和特色,从而确定适合本校校情的“自我检查·评价计划”。

这样一来,大学基准协会的评价,可以向社会保证该大学的质量,并且给该大学以更加有效地实行改善、改革的机会。特别是,协会的维持会员校作为协会的评议员,还取得了协会理事会的直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协会理事会又是文部省的大学设置·学校法人审议会大学设置分科会委员的推荐母体。

另外,日本大学基准协会的正式会员校,在建立了美国模式的“资格认定体系”的国家和建立了大学评价制度的国家里一直得到积极的评价。例如,在这些国家里,协会正式会员校的学生和毕业生,作为日本“资格认定”大学的学生,在学分认可、研究资助、外资企业就职及取得“永住权”等方面都享有优先权。又例如,海外的一些名牌大学在同日本的大学缔结姊妹校协定之前,都首先要求对方取得大学基准协会的正式会员的证明。

今后,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大幅度增加,随着大学评价制度逐步确立的世界性趋势的形成,日本大学基准协会的大学评价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可以预料,大学基准协会正式会员校的身价也将在国内外大幅度提高。

(九)大学基准协会进行大学评价的收费标准

申请接受大学评价的学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大学基准协会交费o

1.加盟判定审查费(研究生大学与大学同)。(1)大学审查分担费,每大学30万日元;(2)专业审查分担费,每学部5万日元。

2.互相审查费(研究生大学与大学同)。(1)大学评价分担费,每大学30万日元;(2)专业评价分担费,每学部5。万日元。

另外,一般研究生院的研究科和“夜间学部”接受审查、评价时,不收费,但是,研究生大学按照大学收费,研究生大学的研

究科按照学部收费。

四、大学基准的制定与修改

大学基准协会下设的“基准委员会”担负着重要的任务,它不仅负责制定、检讨、修改(大学基准),还负责制定、检讨、修改各专业、各学科的(基准)。

现在,已有的各种基准包括:(大学基准)、(大学院(研究生院)基准)、(医学大学院基准)、(齿学大学院基准)、《教育学大学院基准》、《兽医学大学院基准》、(大学通信教育基准)、(大学图书馆基准>等。

大学教育的分科教育基准,首先是学部基准,包括:(文学部基准)、<外国语学部基准)、(教养学部基准)、(人文学部基准)、(家政学部基准)、<理学部基准)、(工学部基准)、(体育学部基准)等;其次是各学科教育基准,包括:(教育学教育基准)、<宗教学教育基准)、(社会学教育基准)、<社会福利学教育基准)、<新闻学教育基准)、<图书馆·情报学教育基准)、(美术教育基准)、<音乐教育基准)、(经济学教育基准)、<商学教育基准)、(齿学教育基准)、<药学教育基准)、<卫生看护学教育基准)、(农学教育基准)、<兽医学教育基准)等。

五、大学基准协会的调查研究活动

为了建立具有日本特色的大学评价体系,大学基准协会在国内针对“大学自我检查·评价体制及实施方法”、“怎样充分尊重各大学的个性和特色”、“大学评价的实践经验“、“现行大学评价组织体制的改善”、“现行大学评价实施过程的改善”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在国外,他们重点进行美国的“资格认定体系”的调查研究,同时也研究欧美各国的大学评价理论及实践经验。

从1994年9月开始,大学基准协会以全国的大学为对象,进行了“大学改革的实施状况”的调查研究。他们发出的包括了90个项目的调查问卷,获得了很高的回收率。他们在分析、研究了所获得的资料以后,提出了可供全国大学参考的关于大学改革的建议。这方面的调查今后还要持续下去。

当前,针对着21世纪即将到来,日本18岁年龄的人口逐年减少的新情况,他们开展了“2l世纪大学应有的新风貌”、“大学应该怎样保持高质量”、“大学应当怎样实现自己的‘指导思想和教育目的”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活动。

六、大学基准协会的组织机构

(一)常务负责人

包括会长1人、副会长6人、理事长土人、事务局长1人。现任会长为鸟居泰彦(庆应义塾大学校长);现任事务局长为三宅恭二。

(二)理事会

共34名理事,都是大学校长。

(三)监事

共2人,都是大学校长。

(四)顾问

共5人,都是前任的副会长或常务理事。

(五)评议员

共212人,包括所有的正式会员校的校长。

(六)下设的“基准委员会”

共21人。

(七)下设的“判定委员会”

共21人。

(八)下设的“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

共12人。

(九)下设的“大学院问题研究委员会”

共11人。

(十)下设的“兽医学教育研究委员会”

共14人。

(十一)下设的“看护学教育研究委员会”

共8人。

(十二)下设的“大学改革实施状况调查研究委员会”

共15人。

(十三)下设的“广报委员会”

共15人。

(十四)下设的“年史编纂室”

共4人。

(十五)由大学基准协会推荐的大学设置·学校法人审议会委员

共22人。

(十六)下设的“大学现状检讨委员会

共7人。

(十七)下设的“判定委员会专业分科会”

现有7个学科,共40人。

七、大学基准协会的出版物

协会下设的“广报委员会”负责编辑(财团法人大学基准协会会报)(每年l期发行7000册)和(大学基准协会通讯)(每年两期,各发行100000册)。此外,还不定期地出版(大学基准协会选书),主要是学术著作。再有就是协会还通过出版<大学基准协会资料)把协会内部的资料印发给各大学。

八、大学基准协会事务局

大学基准协会的日常办公机构是其事务局。协会办公大楼座落在东京都中心圈内——新宿区市谷砂土原町,是一幢6层大楼,占地面积330。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53平方米,造价为26亿8000万日元。事务局已经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所有的职员都有一台办公用终端微机。事务局里除办公室外,还有图书馆、资料室、会长办公室、局长办公室、两个大型会议室、两个小型会议室、阅览室、两个接待室、1个停车场;此外,还有作业室、收发室、3处洗手间、两处茶水室、司机休息室等等。1996年事务局的经费总额为2亿4千万日元。协会是一个民间的财团法人机关,它不接受政府的拨款,经费全部来源于会员单位交的会费以及评价费。事务局除局长和另外一位60多岁的职员外,全部是20多岁、30多岁、40多岁的中青年,其中有一半是硕士学位获得者,另一半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因此,事务局的工作效率极高。

作者系吉林省教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长春130022)

责任编辑:聂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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