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庭院经济 促进农民增收

2007-12-14 10:51刘克华周武臣
新疆农业科技 2007年6期
关键词:伊犁州农村发展

刘克华 周武臣

2006年,伊犁州直农业总产值68.5亿元,较上年增长6.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420元,较上年增长7%。自治州党委政府提出,到“十一五”末,要通过“内涵挖潜,外延扩大”等措施,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000元的目标,在此基础上,自治州农业局提出“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1指导思想

结合伊犁州新农村建设,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农村稳定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科技进步和改革开放为动力,大力发展以种植、养殖、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庭院经济,实现农业资源多次转换,全面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在“小庭院”做出农民增收的“大文章”。

2目标任务

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开发利用房前屋后的空地、水面、荒滩、荒山、荒坡为重点,以种植、养殖、加工为主要内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的农村特有经济活动方式和实现农业资源多次转换的一种精细化农业。庭院经济总体目标:2007年,伊犁州直建成规范化的庭院经济示范户1万户。伊犁州直人均增收20元,到2010年建成规范化的庭院经济示范户10万户,伊犁州直人均增收200元。

3工作措施

3.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州直现有29万农户(包括4万牧户),140万农村人口,67万农村劳动力,仅靠2.6亩的人均耕地来增加收入,潜力很小,而农户庭院占地45万亩以上。发展庭院经济,有利于挖掘和开发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解决粮经争地矛盾;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有利于将一家一户的农产品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变成产品优势、商品优势,形成经济优势。通过发展庭院经济,既能增加物质财富,又能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改善农村面貌,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各级农业部门要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高度来认识发展庭院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州直农业系统干部群众的思想,因地制宜,因户制宜,把发展庭院经济作为农民增收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3.2做好规划突出特色

3.2.1发展庭院经济必须做到:品种超前,质量超前,数量超前和技术超前。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分层次做好发展规划,注意培育庭院经济的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连片发展,产生规模效应。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或“一地一业为主,它业为辅”的原则,坚持面向市场选项目,实行区域布局,走规模效益的路子,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

3.2.2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消除“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观念和“重产轻销”的计划经济观念。合理选择发展项目和发展方式,按照前院种植、后院养殖、中院加工的要求,把设施农业和农村沼气发展有机结合,连片发展“农家乐”建设和旅游工艺品加工点等。

3.2.3切实加强特色农作物、畜禽及水产品新品种的引进、改良和推广工作,强化技术培训,增强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技术的能力,提高农副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3.3注意方法讲求实效

在具体实施中,种植业方面,应尽量考虑光照条件,达到合理充分用光;养殖方面,应重点考虑空间位置和动物物种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土地利用方面,要搞小型立体农业开发。一个庭院从屋顶到地下,都可以搞农业,屋顶:养鸽子、设大棚、有机型无土栽培、水培、自动微喷等设施栽培;墙角半空:葡萄、菜瓜等攀延式作物;空闲屋:加工厂、食用菌;遮阴地面:养殖家禽、畜、种植花卉、养蜂等;向阳地:种植特色蔬菜、名优作物;地下:沼气池、蚯蚓等。在庭院发展设施栽培,可以利用的是大棚、小拱棚、节水喷灌、CO2肥料等,在庭院中也可以搞生态观光旅游、餐饮农庄、“农家乐”、民族工艺品加工、维修浓产品储藏保鲜等。

3.4大力扶持加快发展

3.4.1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多渠道筹资,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将庭院经济与农村沼气、新农村建设、抗震安居、农村扶贫浓村改水改厕、移民工程、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总的原则是农村发展庭院经济本着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以农户投人为主体,信贷投资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投入体系。

3.4.2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农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发展庭院经济。凡房前屋后有空地的,经乡(镇)统一规划,可用于发展庭院经济。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户用承包地、自留地及林地等使用权入股,也允许农民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和单位发展生态庭院经济。未经批准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以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属非耕地的荒山、荒坡、荒滩用于发展生态庭院经济的,可采取招标发包或拍卖形式,实行“谁开发、谁所有、谁受益”。

3.4.3鼓励群众自发组织庭院经济产业协会,创办经济实体,鼓励支持发展营销队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营销大户给予表彰奖励,享受发展个私经济的有关优惠政策。

3.5组织培训加大宣传

3.5.1利用“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以及“科技人户工程”等组织庭院经济技术培训班,组织农户到庭院经济典型户家召开现场观摩会,通过身边的典型事例加以宣传和引导。

3.5.2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媒体,连续跟踪报道庭院经济的高效典型,增强紧迫感。

3.5.3利用州农业局“三电台一”项目优势,为庭院经济的宣传提供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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