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不等于“砸”文

2008-02-11 10:41
杂文选刊 2008年10期
关键词:杂文家时评写文章

狄 马

我写这类杂感式的文字已有好些年头了,但要说有什么“心得”却实在说不出。大概每个人选择什么文体作为自己写作的载体,都有一些偶然的、不足为外人道的因素吧。

和大多数农村出身的文学青年一样,我最早接触杂文是从上大学时读鲁迅的作品开始的。我在大学之前除了《西沙儿女》、《第二次握手》等有限的几部“名著”外,就没有读过什么正经的文艺作品。小时候家里穷,父母认为除了《语文》、《数学》之外的书都是“闲书”,看了会影响我的前程。当然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现在回想起来也没有什么遗憾的。

看了鲁迅的杂文,那时也学着写了一点。但惭愧得很,除了青春期的矫情,再就剩一腔报国无门的愤懑了。毕业以后,来到古都长安打工,饭碗寄托在一个专教妇女化妆打扮的杂志名下。老板给我的任务是专为一些讲人体美的栏目写文章。我于是就把大学时从鲁老师那里学来的本事痛痛快快地演习了一番。开始还没有什么,但慢慢地,老板的脸就拉得老长了,说:“读者就是上帝,上帝再不好,也养育着我们,你怎么能用杂文笔法讽刺上帝呢?”其实他说的“讽刺”,不过就是善意地调侃了一下时尚的虚妄而已。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我卷着铺盖离开了我服务六年的杂志社。

失业在家,心想这下不用管“上帝”喜不喜欢了,自己喜欢就行,于是就在斗室里信马由缰地写起来,這样写了几年,读者渐渐地多了起来。偶尔出去活动,朋友们介绍说,这是“杂文家狄马”。其实我算什么“家”,不过是因为大部分文章发表在专门的杂文杂志上罢了。

回顾自己多年来走过的路,虽然谈不上一帆风顺,但也不能说有多坎坷。写文章的人都这样,不是就你一个人可怜。真正难的是给自己的文章定位。自古有谚: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老婆究竟是自己的好,还是别人的好,男人们没有一个肯说实话。只有文章,我真的认为不是自己的好。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各有各的弄法而已。

我的文章不关涉时事。这不是我瞧不起时评家,而是我认为时评属于新闻的范畴,杂文属于文学的范畴。而我自己是一个天生缺乏“新闻敏感性”的人,对那些起起落落的艳情、绯闻、凶杀、会议、楼盘、股市实在没有耐心。对于一个闹哄哄的时代来说,尽管每天都发生很多事,但只有极少数是有意义的。因而,圣经上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这不是说日光之下不发生事,也不是不发生新事,而是貌似新的事实际上都是以前的世代里反复出现过的旧事。也就是说,我并不看每天发生多少事,我只看发生的事有没有意义。事情的数量本身告诉不了我们任何本质的东西,正像一颗土豆堆在地窖里和一袋土豆堆在地窖里一样。

我只对能触动一个时代神经的意见、信息、人物、观念有兴趣。这些事情尽管很少,但不是没有,一旦捕捉到了,我就会用全部的精力关注、分析,以期引起人们的注意。说到底,我不想和某个人、某件事、某个阶层过不去。我的目标只是推进一种思想,推进的过程中有可能触及某些人的利益,惹得某些人不高兴,但这不是我的错,这是某种逻辑论证的必然结果。我把这类作品叫“社会批评”或“文明批评”。大致类似于鲁老师早期的那些东西。

论证方法上我不大喜欢国内有些杂文家那种怪怪说话的调子。我以为杂文也要讲逻辑,讲理性,要拿平常心对待自己和周围的生活。不要以为真理在握,大棒抡人,好像天兄下凡的杨秀清。我写杂文看重的是逻辑和理性的力量,运用的也主要是分析和推理的方法。我认为一篇杂文不是要解决一个问题,杂文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是要带给读者一个新的看问题的角度,教给他们一种独立分析事物的能力,进而培养一种独立思考的习惯。这比发一通牢骚,说两句风凉话要有效得多。尽管这种“效”可能暂时看不来,但只要把这颗种子种下了,迟早就会生根发芽的。

一句话,杂文不是“砸”文,它不是用来骂人的,也不是替谁出气的,更不是专门和谁过不去的。杂文是教人明白事理的。再说简单点,就是“启蒙”。启自己的蒙,启别人的蒙,启一切被人蒙骗还以为聪明一世的人的蒙。当然首先是启自己的蒙,不然,就成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亦难乎哉!

作者漫像/杨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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