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基民在第一时间得知基金申购是否成功

2008-03-22 01:24王桂华
金融博览 2008年2期
关键词:基民孙先生单的

编辑同志:

近年来随着居民投资热情的高涨,通过银行购买基金已成为居民投资的一条主要渠道。最近遇到的一起基民与银行发生的纠纷,使笔者感到银行服务还有完善的空间。事情是这样的:

孙先生2007年5月15日购买了5000元基金,当时价格是每份0.99元,11月30日孙先生到银行网点赎回时,柜员查询后告知,当时申购没成功,5000元资金还在银行卡里。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网点负责人称:柜台玻璃上贴着两天后基民要到网点打确认单的说明,你没有来,损失是你自己造成的,与银行无关。孙先生则认为:我没看见贴着通知,你要说当时玻璃上贴着,可以放录像。网点负责人回答:这么长时间了,录像没了。

孙先生坚持认为:我当时是0.99元买的,11月30日的价格是1.278元,我损失了1300多元钱,银行要全额赔偿。而银行认定:申购没成功造成的损失,不应由银行来承担。几经交涉未果,近日孙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

由孙先生的案例,笔者想到,如何让基民在第一时间得知申购没有成功,避免引发遗留问题,银行网点应做到:一是在网点的宣传栏显著位置张贴通知,告知基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来行确认的事宜。二是在基金申购(认购)委托单的内容里增加一项确认条款,并由申购(认购)人签字。三是柜员受理业务成功后,可口头提醒客户来行确认。四是银行网点设专人负责核查每日申购(认购)信息,及时通知申购不成功的客户,并作好记录。

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滨海支行 王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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