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008-10-24 11:03刘素兰
WTO经济导刊 2008年10期
关键词:瑞典政府瑞典责任

刘素兰

瑞典是世界上人均跨国公司最多的国家,经济高度发达,环境优美迷人,春日里到处可见的天鹅正是这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最佳生活写照。这其中,瑞典企业对以“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孜孜以求功不可没,而瑞典政府在推动和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更有取胜高招。

瑞典政府一直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鼓励并倡导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近年来更是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战略重视、机制保证、政策指导相互协调,共同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局面。

战略:建立CSR宏观架构

1999年,瑞典议会通过了《环境法》,提出瑞典在环境方面需要努力的15个领域的目标,从自然资源、水土利用、城建规划和人民健康诸多方面,把环境保护具体化和法制化。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已然成为瑞典的国家战略。2002年3月,瑞典首相与外交部长、工业就业和交通部长共同提出“可持续发展全球责任伙伴计划”,目的是促进经合组织“跨国企业指南”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的原则在瑞典的实施。

机制:“杠杆效应”协调CSR环境

瑞典政府于2003年在外交部设立了“可持续发展全球责任伙伴计划”办公室,并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实施。协调机制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协调政府各部门间的政策和措施,保证政府政策的一致性。例如在税收和财政政策方面,办公室有权就社会责任涉及的问题与财政部进行协调;就国有企业管理和发展问题与贸工部协调等等。政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成为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的集体行动。第二,组织各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保证政府政策和意图的畅达性。通过举办国际研讨会、在互联网发布相关信息、组织专家对企业社会责任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介绍企业的典型经验等方式,向全社会传播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第三,在国际上注重企业在所在国履行社会责任,保持跨国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贯性。瑞典外贸依存度高,30多个著名跨国公司的主要市场份额都在境外。通过驻外使馆与投资商、采购商和生产商沟通,推动瑞典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尊重所在国的法律法规。

政策:打造“公平、公正”的CSR模式

利用出口信贷渠道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瑞典出口信贷保证委员会向其客户提供有关瑞典全球责任伙伴资料、有关反贿赂的法规和OECD对跨国公司的指导原则,促进企业对社会责任有关规则的了解,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例如瑞典企业在国外竞标商业项目时,若遇有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则政府撤回信贷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不择手段追逐利润的行为。

借助国有企业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国有企业是瑞典企业界的特殊群体。瑞典共有52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分为完全在市场环境下运行的企业和承担满足社会特殊需要责任的企业两类。作为企业的唯一或主要所有者,政府要求这两类企业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首先是要求企业增加透明度。其次是要求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例如在性别平等方面,2000年政府提出,到2003年国有企业董事会女性成员至少占全部董事的40%。2005年国企董事会妇女所占比例已达47%,而同期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平均仅有18%是女性。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这些要求,不仅将国有企业完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而且也对其它企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通过工业品激励政策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瑞典政府希望通过产品政策,推动生产商、消费者和公共领域承担责任,自觉行动。如实行环保标签、自愿签署“责任”协议,开展对话,进行“绿色”的公共和私人采购,以及设立投资环保技术中心等。

通过公共采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瑞典政府正在研究就社会和环境因素纳入公共采购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通过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瑞典政府就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向有关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如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SIDA),将对外援助项目与企业社会责任挂钩,积极支持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项目,对企业积极开展环保、人权、反腐败、防艾滋病扩散、性别平等的培训。

法律:兼顾环境和道德

瑞典在劳工、环保等涉及企业行为方面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例如,2003年7月1日瑞典施行了一项新的法律,企业据此须在年度报告中包含由于员工生病导致缺勤的数字。2005年,瑞典议会出台一条新的法律,要求所有瑞典企业在年终报表中除了包括财务数据外,还要包括企业在持续性发展方面的报告,包括企业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根据2000年生效的公共养老金法案,国家养老金在制定年度业务计划,包括投资活动的原则时,应将环境和伦理方面的因素予以考虑。

社会保障:完善责任空间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瑞典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套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年金制度、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津贴和其它社会补贴。每一项下都包含很多具体内容,如社会福利包括老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和教育福利等,还包括教育资助、免费医疗、失业救济、老人照料、养老金支付、残疾人救助、单亲父母津贴、家庭和儿童保护。在国家的福利制度下,居民从“摇篮”到“坟墓”都由政府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兜底”。社会保障费用除了政府财政资金外,瑞典企业雇主缴纳的部分在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中占第二位,个人缴费和保险市场所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少。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空间。

助推“全球化”的CSR

从2002年开始,瑞典积极开展联合国全球契约的有关工作,协助瑞典企业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大使”,推广人权、劳工标准,反对腐败,保护环境,以此加强瑞典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同时,瑞典政府通过驻外机构,积极推广企业社会责任,近两年,瑞典驻华使馆与我国有关机构联合举办了三次“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2006年6月,瑞典外交部邀请我国有关部门和机构就企业社会责任到瑞典进行考察和研讨;2007年5月,瑞典驻越南使馆与越南工商会联合举办“企业社会责任对工会的重要性”研讨会。

媒体:来自社会的监督眼

另外,媒体的监督使企业时刻绷紧神经,对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是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瑞典媒体对瑞典社会影响无处不在。在监督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可以说瑞典媒体充当了“急先锋”。近年,瑞典两公司由于进口电子产品含镉、铅超标,瑞典电视台、报纸进行了大量报道,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瑞典的消费者关注环境、气候、人权和劳工标准,一旦获知某个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有“不良行为”,消费者便行使其“拒绝购买权”,该企业的产品市场份额便开始下降。在瑞典,一个不能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很难在竞争中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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