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在构建和谐检察队伍中的地位和作用

2009-01-06 10:14林国雄
法制与社会 2009年33期
关键词:机关党建

林国雄 林 菲

摘要本文在深入分析机关党建工作在构建和谐检察队伍中的地位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实践,从机关党建工作为构建和谐检察队伍提供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等三个方面剖析了机关党建工作在构建和谐检察队伍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凸显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机关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关键词机关党建 和谐检察队伍 组织保证 纪律保证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211-02

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各项职能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检察队伍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执法主体,其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决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也直接决定着检察机关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检察队伍,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需要,也是检察机关为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的需要。

新形势下构建和谐检察队伍,必须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作用,以机关党建工作促进检察队伍建设。本文将结合我院近年来的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谈谈机关党建工作在构建和谐检察队伍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机关党建工作在构建和谐检察队伍中的地位

机关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提出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目标。检察机关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检察队伍中党员干部密集,党员领导干部相对集中,因而检察队伍建设关键是党员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就必须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在检察队伍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检察队伍建设一定要突出以党建为保证,以党性规范检察工作人员的行为,这是我国检察工作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根本要求。

我院党组充分认识到机关党建工作在检察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结合我院队伍和工作实际,坚持业务与党建并重,继承与创新并举,多领域开展党的工作,全方位提高干警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建工作在构建和谐检察队伍中的作用

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赋予了机关党建工作以新的时代内涵,是新时期新阶段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院队伍和工作实际,全方位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在检察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了检察业务建设与检察队伍建设和谐发展和人与人和谐相处。

(一)机关党建工作为构建和谐检察队伍提供了思想保证

近年来,我院党建工作始终倡导以人为本理念,通过尊重干警、理解干警、关心干警、依靠干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构建和谐检察队伍提供了思想保证。

坚持文化育检,用先进的检察文化培育人。我院从引导党员干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努力建设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我院通过举办迎春联欢会、新春运动会和青年辩论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进一步弘扬了以“拚搏奉献、敢打硬仗、务实创新、追求一流”为主要内涵的团队精神,形成了顾大局、讲团结、扬正气、颂廉洁、守纪律的院风。

坚持从严治检,用科学的规章制度约束人。我院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建立完善了“三会一课”、理论学习、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警进行“四查”:查党员意识牢不牢,查党性原则强不强,查自我约束严不严,查精神面貌好不好,不断强化党员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开展执法作风大讨论,引导党员干警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优化执法环境。

坚持从优待检,靠真切的人文关怀激励人。在坚持从严治检的同时,我院还坚持从优待检,于细微处体现党组织的人文关怀。院党组成员长年坚持“三个必访”,即:干警家庭遇到困难必访、干警生病必访、干警或家庭婚丧大事必访,在感情上贴近和关心党员干警。不仅如此,院党组织还十分注重从政治上关心党员干警的成长进步。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找领导、跑部门积极争取从优待警政策,落实干警的政法补贴、技术人员津贴等;对具备条件的干警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积极为助理检察员争取相应待遇;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入党积极分子,政治上关心、思想上教育、工作上压担,促进其尽快成长。这些举措有力地激发了广大党员干警热爱增城检察院、建设增城检察院的热情,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和谐发展。

(二)机关党建工作为构建和谐检察队伍提供了组织保证

我院从抓学习、抓规范、抓表率入手,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不断创新有效载体,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构建和谐检察队伍提供组织保证。

方方面面抓学习,把党员素质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我院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依托,引导党员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警通过检察专网收看市院组织的专家讲课;鼓励党员干警参加在职学习,提升法学理论水平,几年来我院从行政经费中挤出大量资金用以报销学费和支付培训费,多名干警通过函授或自考获得了国民教育法律本科文凭;开展案例评析、示范庭观摩、参加竞赛、理论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并结合岗位练兵活动,设立了检察论坛,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邀请检察实务专家、法学教授及其他方面的优秀学者前来我院开设专题讲座,提高干警技能。

时时处处抓规范,把党的工作延伸到办案第一线。我院每年都要查办多起职务犯罪案件,侦破任务繁重。干警们经常需要外出办案,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数月在外。为确保“筝飞万里不断线”,在成立专案组的同时,同步组建临时党小组,从而保证党的工作不挂空档、不留空白。在人员搭配上,既考虑以老带新,业务上搞好传帮带,又安排党员骨干与普通干警同在一组,让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实践中经受考验,接受党性锻炼。这几年,我院积极要求入党的多来自一线办案干警。

点点滴滴抓表率,把党的形象树立在每一个细微之处。为充分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我院从点滴小事抓起,在党员干警中喊响“从我做起、提升检察形象”,要求大家做到:观念更新先于群众,思想觉悟高于群众,工作质量好于群众,组织纪律严于群众,奉献精神强于群众,在全院上下树立起党员群体的良好形象。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增强干警社会责任感。此外,还充分发挥检察工作的自身优势,进行义务普法,受理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在群众中树立起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机关党建工作为构建和谐检察队伍提供了纪律保证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党的工作的感召力,确保检察职权的正确行使,我院从建章立制抓起,扎实推进执法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检察队伍提供纪律保证。

抓源头,搭建学用结合的教育平台。从思想源头抓起,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活动载体,解决好“信仰”、“信念”、“信心”等深层次问题,引导党员干警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净化主观世界,努力构筑思想道德上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

抓机制,完善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副检察长、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安全办案责任状》;建立案件跟踪回访制度,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案件一经结案,立即对发案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党员干警办案过程中廉洁守纪情况;在控告申诉部门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申诉信访首办责任制,及时调解内部纠纷,把矛盾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减少群众诉累。

抓预防,构筑内外兼管的防范网络。一方面,把党内监督拓展到党外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寻求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把八小时之内的监督拓展到八小时之外,加强与党员干警家属的沟通。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构筑了社会、单位、家庭“三位一体”的有效监督防范网络,确保了检察干警“公正执法、廉洁自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的力度,创新党建工作的思路,努力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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