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研究中的原型范畴理论

2009-01-14 09:12戴瑞亮

戴瑞亮

[摘 要] 原型范畴理论认为,范畴内各成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有中心成员和边缘成员之分;范畴间的界线是模糊的;范畴是围绕其原型,而不是凭充要条件建立起来的。原型范畴理论的这些观点可以用来解释语义范畴的内部结构,如多义词的各个释义有中心义和边缘义之分,题元角色是围绕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组织的,等等。本研究证明,原型范畴理论能为多义词范畴的词义扩展机制和题元角色的界定提供更有说服力的阐释。

[关键词] 经典范畴理论;原型范畴理论;语义研究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09)06-0095-(06)

范畴化是人类认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手段之一。“范畴化是一种基于体验,以主客体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体(事物、事件、现象等)进行主观概括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是一种赋予世界以一定结构,并使其从无序转向有序的理性活动,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个重要手段。”[1]96人类正是因为拥有了范畴化的能力才能对纷繁复杂、混沌一片的外部世界中的万事万物以其共性进行类属划分,从而使外部世界在人们的眼中井然有序。范畴是范畴化的产物,是对外界事物进行类属划分的结果。范畴划分的过程也是概念、意义形成的过程。同时,范畴划分也是语言认知和语言运用的出发点,对语言研究至关重要。语言自身就是范畴化的对象。对语音、语素、词汇、短语、句子等进行分类就是对其范畴化。原型范畴理论是认知语言学中关于范畴的理论,是对经典范畴理论的反动,对当代语言研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本文将首先概述原型范畴理论的产生、观点以及它与传统范畴观的本质区别,而后重点分析其在语义研究中的应用。

一、原型范畴理论溯源

(一)经典范畴理论(The Classical Theory of Categories)

从亚里士多德到维特根斯坦之前的两千多年是传统的经典范畴理论时期。经典范畴理论有关范畴的观点可大致归纳如下:

范畴是由范畴成员共有的一组特征(feature)或充分必要条件来界定的;一个认识对象如果具备某范畴成员共有的所有特征或充要条件,则它属于该范畴,否则就不属于该范畴,绝对没有第三种可能存在;不同范畴之间存在清晰的界线;同一范畴中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即没有典型成员与边缘成员之分。

经典范畴理论曾普遍存在于哲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等领域并对上述学科的研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二战后对于音位学、句法学和语义学的形式主义的研究便是建立在上述四条基本假设之上。传统的范畴模式在音位学的研究上最为硕果累累,音位学家认为每一个音位都可以分解为一组特征,这些特征是二元的、终极的、不可再分的,这些特征又是所有语言共有的,并且还是抽象的,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受音位学研究的影响,语言学家在面对句法和语义范畴时,也多采用音位学的特征模式,比如将man一词的语义分解为human、adult、male这三个语义特征,用以确定该词与其他相关词之间的各种语义关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发现经典范畴理论存在诸多不可克服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有的时候范畴的各个成员之间并不一定共有某些特征。比如,维特根斯坦[2]就曾指出,game(游戏)这一范畴包括football, golf, chess, playing cards, jigsaw, ring-a-roses等成员,在该范畴中人们几乎找不出为所有成员共有的特征。有的游戏仅仅为了娱乐,有的具有竞争性,涉及技巧,还有的完全要靠运气,似乎没有一个或几个特征是所有游戏共有的。由此可见,“游戏”这一范畴有悖于经典范畴理论,因为后者认为范畴的每个成员必须拥有该范畴全部的共享特征或充要条件,否则它就不能归于该范畴。

其二,前面谈到,经典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由一组共有特征或充要条件来界定的,一个认识对象如果拥有这些特征或充要条件,就属于某范畴,反之则被排出该范畴。但在实际认知过程中,有时很难判断这些特征或条件中,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非必要的,两者之间的界线是不易划分的。Saeed[3]35曾用“斑马”这一范畴作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该范畴成员至少应共有这样一些特征:是动物,有四条腿,身体有斑纹,以草为食。第一个属性无疑是必要的,其他三个却不一定。如,如果一只斑马生来只有三条腿,或由于基因变异生来为纯黑或纯白,缺少斑纹,而别的方面与其他斑马无异,恐怕人们仍然会认为它是斑马。再假如说,如果一只斑马突然改变习性,除了食草之外,也吃昆虫,这样一个怪异的动物是否还算是“斑马”?可以说,范畴必要条件的确定并不像传统范畴理论认为的那样简单。相应的,要确定一个范畴应具有的充分条件的数量,也就不再像传统范畴理论认为的那样是一件容易的事。在Saeed,Taylor等语义研究者看来,这是经典范畴观无法解决的一个难题。

其三,并非所有的范畴都有清晰的边界。数学中“奇数”和“偶数”范畴有清晰的、闭合性的边界。一个自然整数要么是奇数,要么是偶数,不存在第三种情况。而有些范畴边界是模糊的。比如:“中年男子”这一范畴,到底年龄多大的男性可以归于该范畴,恐怕难以确定一个客观的标准。

其四,范畴的各个成员之间地位不一定是平等的,成员之间往往存在隶属程度上的差异。就拿“女孩子”这一范畴来说,一个15岁的小姑娘与一个28岁的女子相比,前者通常会被视为一个更典型的女孩子。

正是基于经典范畴理论的这些局限,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罗施[4]以大量实验结果为依据,并在总结其他学者范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原型范畴理论。

(二)原型范畴理论

1.“原型”的定义

最初,在认知心理学中,“原型”被解释为“一个范畴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或几个成员”,“认知的参照点”。[5]随着原型理论在认知语言学中的发展,对“原型”这个概念的理解经历了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当前,对“原型”这一术语认知语言学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是指具体的典型代表;二是指抽象的图式表征,或属性集合。所谓范畴中的典型代表,即为原型样本(prototypical examplar),是范畴中的具体范例。如,“鸟”范畴中的原型样本为麻雀、知更鸟、鸽子等。一个实体(entity)是否属于“鸟”范畴,可通过比较该实体与“鸟”范畴的典型样本之间的相似性加以确定。当提及某一范畴时,人们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其原型样本。维特根斯坦认为,在人们掌握了原型后,就可以此为出发点,根据家族相似性的原则类推到其他实例中,从而可了解到范畴的全部所指,因此一个范畴就是围绕原型这一参照点建立起来的。把“原型”看成典型样本有其实际用途。有时人们会发现很难给一个范畴下确切的定义,但用典型样本则能说清楚。例如英语中furniture(家具)的定义为the movable equipment of a house, room, etc., e.g. tables, chairs and beds(房屋中可移动的物品,如桌、椅、床等)[6]。很显然,如果仅把furniture定义为“房屋中可移动的物品”,那么这个定义既不确切也不具体,因为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一般不把电话、电视机、微波炉、台灯等视为家具,尽管它们也是房间中可以移动的用品。所以《简明牛津词典》就用了“家具”范畴的典型代表“桌、椅、床等”作了示例性说明。可见,典型范例有时对理解或解释范畴是不可或缺的。

范畴的抽象观认为原型是一个抽象体(abstraction),这个抽象体包含一组属性(attribute)①,人们依照这组属性判断一实体是否属于某范畴。如“鸟”范畴的典型包含了体小、有翅膀、有羽毛、会飞、卵生等这样一组属性,但却不是指某一类具体的鸟,即与特定的实例无关。Taylor[7]认为原型可被理解为范畴的概念核心的图式表征,实例不是原型,仅例示(instantiate)了原型。图式化原型不是视觉性的心理意象(mental image),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该概念既然表征的是范畴原型,它就应该包含一个范畴的全部共有属性。据此观点,原型等于图式(schema),图式由具体实例(instance)来体现。

需要指出的是,原型样本对不同地域、不同社团、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时代的人而言会有所不同。[1]115如说到“鸟”,英国人心目中典型的鸟往往是知更鸟,而中国人往往会想到麻雀。19世纪的汽车原型样本与今天的已大不相同,或许已成为今天“汽车”范畴的边缘成员。

2.原型范畴理论的基本内容

原型范畴理论的基本内容可概括如下:

一是范畴成员有典型和非典型之分,彼此之间有隶属程度上的差异。范畴内部的各个成员依据它们拥有这个范畴全部共有属性的多寡,具有不同的典型性(prototypicality)。原型是范畴内最典型的成员,其他成员有的典型性显著,有的具有非典型性,处于范畴的边缘位置。例如,Rosch的实验结果表明在“鸟”这个范畴中,知更鸟是最典型的成员,因为它具有这个范畴的所有属性(体小,有羽毛,有翅膀,会飞,卵生)。麻雀、鸽子、金丝雀等属于典型性较高的成员,它们和知更鸟共有的属性相对较多。而鸵鸟、企鹅、蝙蝠则处于“鸟”范畴的边缘位置,它们和知更鸟共有的属性非常少。原型范畴理论最有价值的贡献就在于它把注意力集中在范畴的内部结构上,指出范畴成员有核心成员和边缘成员即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分。在范畴化过程中,“突显性(prominence)”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范畴的典型成员通常具有认知上的“突显性”,它们最容易被储存和提取。

二是范畴内部的各个成员由“家族相似性”联系在一起。“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这一理论最先是由维特根斯坦于1953年在他的《哲学研究》一书里提出来的。维氏将范畴比作家族,范畴中的成员与家族中的成员一样,彼此之间只是相似,而不是相同或一致。这样一个范畴中的众多成员之间或众多成员与原型样本成员之间具有较多的相似性。正是范畴成员之间具有共同的属性,才使得该范畴能与其他范畴区别开来。人类就是根据事物的属性之间是否存在“相似联系”进行概括的,这种相似联系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家族相似性”。原型范畴存在一种家族相似结构,建立范畴的基础是相似性而不是一致性。

三是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范畴具有开放性,相邻范畴相互重叠,相互渗透。也就是说,范畴之间不是离散关系,而是连续体关系。以颜色范畴为例,每种颜色都是以焦点色(focal color)为中心,逐渐向其他颜色过渡的,一种颜色在何处被称为另一种颜色是难以确定的,因而各个颜色范畴之间的界限是不清晰的。

四是范畴是围绕其原型,而不是凭借什么必要和充分条件建立起来的。同一范畴中的成员无需共享一组充要条件,它们以范畴的原型为中心呈辐射状组织在一起。

3.范畴边界的动态性

有时候,同一个事物不同的人会基于自己的认识把它归于不同的范畴,从而也就出现了所谓的“民间范畴(folk category)”和“专家范畴(expert category)”之分。如“鲸鱼”,一般人会仅仅基于对它的表象认识(体形像鱼、生活在海洋中、有鳍、会游泳)而将它归于“鱼”范畴,而生物学家则因知其为胎生而将它归于“哺乳动物”这一范畴。对许多人来说,范畴的边界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它会随着人的认识和经验的变化而变化。

在日常交际中,人们经常使用一些模糊限制语(hedges)来扩展或收缩范畴的界限,因此这些模糊限制语也被看成是范畴边界模糊词语。它们的存在也为原型理论提供了可靠的证据。例如:

(1) Strictly speaking, a bat is not a bird.

(2) Loosely speaking, a whale is a fish.

(3) Strictly speaking, a whale is not a fish but a mammal.

(4) ——Are you a linguist? ——Sort of.

句(1)表明,说话人收缩了范畴边界以将蝙蝠排除在“鸟”范畴之外,尽管它具备若干鸟类特征。句(2)扩展了范畴边界以把鲸划在鱼的范畴内,同时标出它是非典型成员。句(3)又将鲸划在鱼的范畴之外而把它归到哺乳动物范畴内。句(4)中的答话是一种自谦表达方式,模糊限制语sort of的使用使答话人既承认自己是语言学家又表示自己不太够格,把自己列为语言学家范畴内的非典型成员。

二、原型范畴理论与语义研究

原型范畴现象不仅存在于非语言的认知范畴中,而且也存在于语言范畴中,因为语言范畴同其他认知范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具有相同的认知机制。因此,原型范畴理论也可以用来研究语言。

原型范畴理论可用以分析语言的各个层次,如音位、词法、句法、语义、语用、语言习得等。现有的研究表明,语言每个层次内部诸范畴中的成员也有典型成员与非典型成员之分。例如,句子主语就是一个具有典型和非典型成员的范畴。典型的主语既是施事(Agent) 又是主题(Topic)。下面例(1)的主语是典型的主语,(2)~(4)的主语都是非典型主语,因为它们都不是施事。

(1) John killed the rabbit.

(2) The rabbit was killed by John.

(3) The gates open very smoothly.

(4) It is odd that the dog eats apples.

限于篇幅,本文仅详细探讨原型范畴理论如何用于语义研究。

(一)多义词

一个多义词就是一个范畴,其中有中心意义和边缘意义之分。例如,英语中的mouth主要有以下几个意义:一是嘴、口;二是(瓶子或其他容器的)开口处,如瓶口、碗口、缸口等;三是(洞穴等的)入口;四是河口、入海口;五是人、动物,如hungry mouths(饥饿的人),have four mouths to feed(得养活四口人)。

以上意义中,第一义项为中心意义,其他则为离中心意义远近不同的非中心意义。如何确定中心意义或突显意义?Dirven & Verspoor[8]认为中心意义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中心意义应当是按照经验方法在说到某个词时首先想到的那个意义;

第二,中心意义应当是按照统计方法在多义词中使用频率较高的那个意义;

第三,中心意义应当是按照扩展方法可成为扩展出其他意义的基础的那个意义。

再以mouth为例。在词汇表中看到该词时,往往会首先想到第一个义项,而不会马上想到其他义,同时,第一个义项在交际中比其他义使用频率高,该意义也是引申出其他意义的基础,所以说第一个义项为该词的中心意义。

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词义的扩展主要有两条途径,一为隐喻,一为转喻。上例中,第二、三、四个义项是中心义通过隐喻扩展而引申出来的,而第五个义项则是通过转喻而产生的。

再看一个更复杂的例子。英语动词climb包含“向上移动”、“用四肢攀登”等核心语义特征,然而它指的动作范围也是具有典型与非典型的范畴。下面每个句子中的climb都有各自独特的意义:

(1) The monkey climbed the flagpole.

(2) The monkey climbed down the flagpole.

(3) The locomotive climbed the mountainside.

(4) Prices are climbing day by day.

据Fillmore[9]的分析,在句(1)中climb表示的动作含有上述两个语义特征,应属于该词的典型意义,即运用四肢从低处向上移动到高处。在句(2)中的climb只包含了后一个语义特征,强调四肢的运动,运动的方向则由其后的介词down来表示。句(3)只包含了前一个语义特征,“运用四肢移动”这一层意义却消失了,因为the locomotive根本没有四肢。到了句(4),上升的意义已经从纵向空间域拓展到数量域了。可见,climb的所指范围是一个具有向心性的范畴。

多义词的意义大多呈现为从中心义向边缘义隐喻扩展的结构。Lakoff认为隐喻是两个概念域之间的映射过程,即隐喻是从一个比较熟悉、易于理解的概念域(称为始源域)映射到一个不太熟悉、较难理解的概念域(称为目标域)的过程。多义词的各个引申义就是通过从具体域(始源域)向较抽象域再向抽象域逐次扩展而生成的。试以英语的up为例:

(5) I carried my suitcase up the stairs behind her.

(6) She went up north.

(7) I feel up.

在句(5)中,up的意义是在纵向空间域定义的基本义,比较接近于其原型意义(“垂直向上”),到了句(6),up的意义已由纵向空间域扩展到横向空间域,但毕竟还未离开空间域。句(7)中的up其意义已从具体的空间域扩展到抽象的情感域。在一些多义动词中,也可以看到词义由中心向边缘的隐喻扩展,如grasp an idea, hold a thought, see what you mean等。

多义介词的各个意义之间也存在类似的扩展关系。如介词in的意义就由空间域(in the room, in sight)分别向活动域(deep in thought, spend time in washing clothes)、时间域(in a week, in two hours)、状态域(in big trouble, in silence)、情感域(in love)、数量域(in hundreds)、颜色域(dressed in blue)等扩展。In的各个意义中,与三维空间域相关的意义可视为其中心意义。

(二)原型范畴理论与语义范畴的界定

原型范畴理论认为范畴中各成员的地位是不相等的,有中心成员和非中心成员之分,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不确定的。这一观点有助于解决一些语义范畴的界定问题。这里可以从成分分析的角度来探讨一下语义范畴的界定以及语义范畴间的区分问题。

语义学家在探讨句子意义时提出了题元角色(thematic role)这一概念,用以分析句子中各参与成分在语义上所起的作用。他们共区分出九类题元角色:施事(Agent)、受事(Patient)、主体(Theme)、经验体(Experiencer)、受益体(Beneficiary)、工具(Instrument)、处所(Location)、目标(Goal)和来源(Source),并提出了鉴别各个题元角色的方法。例如,在鉴别施事时可以看能否在句子中插入deliberately, on purpose, in order to等,如果插入后句子仍成立,则该句的主语为施事。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语义学家们却发现对题元角色的鉴别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简单,题元角色之间有时存在边界不清的问题。因此,面对一个句子参与成分,有时很难确定它属于哪一类题元角色。请看下例:

(1) Margarita received a gift of flowers.

在该句中,Margarita是目标还是受益体,恐怕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释。

语义学家给受事下的定义是:承受某行为影响的个体,该个体经常经历状态的变化。[3]140但下列句子中斜体部分表示的参与成分受相关动作影响的程度及所经历的状态变化彼此间差异较大,把它们统统归入受事这一题元角色显得十分勉强。

(2) John touched the lamp with his toe.

(3) The captain rubbed the cricket ball with dirt.

(4) Henry squeezed the rubber duck in his hands.

(5) Alison smashed the ice cube with her knee.

从句(2)到句(5),受事受影响的程度和经历的状态变化各不相同。句(2)中的受事the lamp几乎没有经历状态变化,句(3)中的受事the cricket ball只是表面受到了影响,句(4)中的受事the rubber duck的形状经历了短暂的变化,句(5)中的受事the ice cube外形则由整体变成了碎块。显然,上述问题的存在给界定题元角色带来了难题。

面对这一问题,Dowty[10]574-619认为题元角色不是彼此分离、界线清楚的范畴,而是属于原型范畴。他认为所有的题元角色可归入两个基本原型范畴:原型施事(Proto-Agent)范畴和原型受事(Proto-Patient)范畴。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各自包含一组蕴含成分(entailments)。一个句子中的参与成分如果拥有原型施事或原型受事中的所有蕴含成分,则为原型施事范畴或原型受事范畴中的典型施事或受事,拥有的蕴含成分越少则离原型范畴的中心越远。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包含的蕴含成分分别为: 原型施事:对事件或状态的有意参与(volitional involvement in the event or state);感觉(和/或感知)(sentience and/or perception);导致事件的发生或另一参与者的状态变化(causing an event or change of state in another participant);运动(相对于另一参与者的位置)(movement relative to the position of another participant)。

原型受事:经历了状态变化(undergoes change of state);渐进型受事(incremental theme);受到另一参与者行为结果的影响(causally affected by another participant);相对于另一参与者的运动来说是静止的(stationary relative to movement of another participant)。

Incremental theme是Dowty[10]574-619提出的题元角色Theme的一种。Dowty的各种Theme中有的相当于上文题元角色分类中的Patient。Incremental theme出现在一些表示渐进及至完成的动词后,例如,mow the lawn, eat an egg, build a house, demolish a building.这些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和相关的Theme/Patient的状态之间的关系是呈正相关的。以mow the lawn(修剪草坪)为例,随着“修剪”动作的推进,“草坪”的状态逐渐变化,直至“修剪”动作完成,“草坪”全部修剪完毕。

在句子John cleaned the house中,John包含了原型施事的所有四个蕴含成分:意志(volition),感知能力(sentience),因果关系(causation)和运动(movement)。在句子John fainted and dropped the vase中,John就没有意志的参与。在句子The storm destroyed the house 中,the storm既没有意志也没有感知能力。虽然三者都属于施事范畴,但其在范畴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同样的情况在受事范畴中也存在。这种描述方法为确定句子参与者的题元角色归属提供了灵活性。根据这一方法,前面提到的九类题元角色可以看成是原型施事范畴或原型受事范畴的成员,其中含有原型施事范畴或原型受事范畴全部四个蕴含成分的为典型成员,其他为非典型成员。非典型成员离原型施事范畴或原型受事范畴中心的远近由其所含有的相关蕴含成分的多少来确定。这一点可用下面的例子加以说明。

(6) Maggie pruned the roses.

(7) Joan felt the heat as the aircraft door opened.

(8) The scalpel cut through the muscle.

(9) Roberto watched the game.

在句(6)中,Maggie含有意志、感知能力、因果关系、运动四个蕴含成分,因此是典型的施事。而句(7)、(8)中的Joan和the scalpel分别是传统上的“体验体”和“工具”,前者具有感知能力,但不涉及主观意志和因果关系,后者仅仅含有因果关系和运动,不涉及意志和感知,所以两者都是原型施事范畴的边缘成员。

同理,句(6)中的the rose由于含有典型受事的所有四个蕴含成分而被视为典型的受事。句(9)中的the game既没有经历状态的变化,又没有受因果关系的影响,因此属于非典型的受事。

由上面相关论述可以看出,原型范畴理论确实有助于解决以传统的方法区分题元角色有时会遇到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情况这一难题,为探讨句子中各名词成分所充当的语义角色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

三、结束语

本文概述了原型范畴理论的起源、主要观点及其对语义研究的影响,对比分析了这一新的范畴观与传统或经典范畴观的差异。经典范畴理论对现实中的某些范畴现象是具有一定解释力的,因为有些范畴确实可以用二元化的思维方式加以认识,如数学中的“奇数”、“偶数”范畴。但当用经典范畴理论来解释更多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时,其绝对化的认识方法的局限性就突显出来。原型范畴理论的提出可以帮助人们纠正经典范畴理论在认知思维方面的不足。当然,原型范畴理论也并非完美无缺,其中的许多问题尚在争论之中,如范畴中的原型到底是体现为具体的视觉图像(visual image)还是体现为包含一组属性的抽象体(abstraction)?如果是后者,那么构成抽象体的属性与构成概念的属性以及构成词义的语义成分(semantic component)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多义词中由中心义向非中心义的隐喻扩展是以什么方式进行的?是线性方式还是辐射方式,还是两种形式兼而有之?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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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Dowty, David R. Thematic Proto-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J]. Language,1991(67).

注释:

① 此处的“属性(attribute)”相当于经典范畴理论中的“特征(feature)”,Taylor(1995:40-41)对特征和属性作了如下简要的区分:特征更具有内在的性质,用于经典范畴化理论,而属性更具有外在的性质,用于非经典范畴化理论,以示区别。

[责任编辑:夏畅兰]

The Role of Prototype Theory in Semantic Study

DAI Rui-liang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Dongying, Shandong 257061,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origin and main points of Prototype Theory,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Prototype Theory and the Classical Theory of Categories, and with the analysis of polysemous words and the defining of thematic roles as examples inquires in detail into the influence of Prototype Theory on the study of meaning. The research concludes that Prototype Theory is of great practical value for defining semantic categories and for understand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ifferent senses of a polysemous word.

Key words: classical theory of categories; prototype theory; semantic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