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关联性分析研究

2009-02-03 07:51罗岭东
现代经济信息 2009年8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建设项目决策

罗岭东

摘要:土地开发中环境影响评价是正确认识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科学方法,是保护环境、实现“预防为主”方针、控制新污染的有效手段。传统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实践中的局限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促使了环境影响评价应用于对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评价。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不是来取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反两者是互为补充而存在的,对土地开发中可持续发展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关键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种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具有以下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更早地参与规划方案的形成。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在规划方案的形成阶段就参与其中,及早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角度出发,分析规划方案可能引发的积极与消极的影响,从而进一步改善规划方案。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着眼点不在于规划实施后减缓不利环境影响,而是从源头上尽量减少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土地利用规划涵盖各类用地,可以从规划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整体角度出发,考虑诸多建设项目的协同效应和累计效应;

(三)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全面考虑替代方案,它可以在对规划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环境目标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规划方案的潜在环境影响,评价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拟订替代方案,并提出消除、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

二、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关联性分析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层次性。环境评价的层次性取决于决策过程的层次性。总体而言决策过程具有自上而下的层次关系。一个完整的决策链应该是遵循“政策——规划——计划——项目”的顺序。首先是在较高层次上形成政策,其次是规划、计划,最后则是具体的项目。政策可以视为行动的方针和指南,规划是实施政策的一套具体的时空目标,计划则是在特定区域内实施规划目标的一系列项目。因此,政策、计划、规划和项目在同一决策过程中具有自上而下的层次联系,上一层次的决策为下一层次提供背景和依据。

环境评价系统的这种层次性要求将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关联性分析,而这种关联性分析应遵循如下原则:首先进行较高层次的环境评价,并为其下面层次的环境评价提供背景和分析框架;环境影响分析在决策过程中的适当层次进行,其详细程度及所需资源应以在该层次上能做出恰当的决策为依据;不同层次的环境评价应相互一致并互为补充,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二)关注重点不同,存在模糊地带

1.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

对一项政策、规划或计划的决策,可能引发或带动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和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或者规划、计划本身就包括了一系列拟议的具体建设项目,从而可能导致不利的环境影响,而且这些影响可能是大范围的、长期的、具有累积效应的。将环境影响评价纳入到政策、规划和计划的制定与决策过程中,实际上是在决策的“源头”避免、防护不利的环境影响。

宏观上,规划、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解决与战略决策有关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是否需要”(Whether)、“何处实施”(Where)、“选择何种类型”(What type)的“3w”问题,当然,在规划、计划层次上也需要考虑“如何实施”(HOW)的问题。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

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层次上,主要回答“如何实施”(HOW)的问题,也考虑“在何处实施”(Where)的问题,但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考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合理性:

——建设项目规模、布局的环境合理性:

——工艺流程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染物排放的环境可行性与不利环境影响的最小化;

——不利环境影响的公众接受程度(公众参与意见)。

三、协调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对策

(一)介入时机较早,为战略抉择提供依据。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开始就介入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并且贯穿始终。这样能够及早预测和防止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发展战略进行不断的选择和调整。从而真正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拓宽评价范围。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的范围在地域上更广泛,不仅包括区域级、国家范围的而且包括全球范围的;时间尺度上,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于项目立项前期,先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以便在规划决策中考虑其可能带来的显著环境影响。因此,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从区域环境范围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能对项目生命周期进行全过程评价。环境影响识别时空范围的扩大,促进全面识别环境影响,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

(三)实现累积影响评价。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在早期的区域范围(或行业范围)内开展多个开发项目的综合环境影响评价,并能考虑多个“小”建设项目影响造成的显著性累积影响,从而解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累积影响上所遇到的难题。

(四)考虑间接环境影响

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介入规划战略决策,把项目附带的环境影响以及项目废弃后的环境影响纳入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考虑。从而在全局上把握住直接间接影响,保证对环境影响的全面考虑。

(五)能够实施替代方案。由于土地开发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抉择早期介入,对不适的选址、布局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和重新选择的空间余地很大。因此能够真正考虑替代方案,选择更加合适的场址,确定更加合理的布局。

参考文献:

[1]仇惠琼.土地利用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之我见,建材与装饰(中旬刊)2007/10

[2]王敏.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比较水土保持研究2006/04

[3]周吉全.基于土地利用变化的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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