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来婺源的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

2009-02-04 05:35
鄱阳湖学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社会变迁生态环境

卞 利

[摘 要]明清以来,婺源作为皖南和赣东北的一个山区小县,一直隶属徽州府管辖,号称“吴楚分源”之区。境内山清水秀,林木森森,自然生态环境极为优越;宗族聚族而居,厉行教化;文风昌盛,教育发达;人文蔚起,勋业文章并重,巨商大贾迭出,人与自然呈现出和谐相处的局面。尽管在明末清初的改朝换代、清中叶棚民的乱砍滥伐和清末的咸丰兵燹等社会变迁中,婺源的生态环境曾经一度小范围地遭受过破坏,但在地方官府、乡里基层组织和宗族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得到了缓慢的修复。

[关键词]明清时代;婺源县;生态环境;社会变迁

[中图分类号]G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09)03-0037-07

[作者简介]卞 利(1964—),男,安徽泗县人,历史学博士,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徽学和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安徽合肥 230039)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时期的村规民约与乡村治理”阶段性成果(06BZS011);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明代徽州族谱研究”阶段性成果(08JJD770085)。

[收稿日期]2009-10-30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Social Changes of Wuyuan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BIAN Li

Abstract: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s a small mountainous county in the south of Anhui and the northeast of Jiangxi, Wuyuan had been a partition of Wu and Chu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Huizhou. With the charming scenery and the superi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gathering clansmen practiced cultivation to attain to flourishing education, cultures and businesses, forming a harmony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Although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Wuyuan was once destructed to some extent by social changes, such as the change of times and ages in late Ming and early Qing dynasties, the Shed people's excessive deforestation in mid-Qing dynasty and Xianfeng's war disasters in late Qing dynasty, it had been recovered grad-ually by the local government, the county's basic administrative units and the local clans.

Key words: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uyu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ocial changes

一、明清时期婺源的自然和人文生态

婺源现位于江西省东北部山区,属上饶市管辖,与安徽和浙江两省毗邻。婺源建县于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因最初县治清华镇傍依婺水而得名。历史上,婺源是一个生态环境优越、人文底蕴丰厚的发达之区。境内群山耸立,峰峦叠嶂,河川激荡,溪流纵横,素有“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全县面积为2947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占82.88%,耕地面积只占7.55%,茶果面积占3.65%,水域面积占1.79%。海拔1629.8米的大鄣山为最高,享有“盘踞徽绕三百里,平分吴楚两源头”之誉。无论是从地势还是地貌上看,婺源都和古徽州连成一片,属于皖南丘陵山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不完全统计,婺源境内的大小山峰总计达219座之多,其中海拔300米以上的山峰有177座,如大鄣山、石耳山、大广山、五龙山以及回岭、浙岭和虹关诸岭,多集中于西北和东北部,山势险峻陡峭,林木郁郁葱葱。

婺源的河流纵横,大小河流约三四十条,如婺水、段莘水、沱川、浙源水等。除江湾水由西溪灌入,大鳙水南流东至浙江衢州过兰溪注入婺江之外,其余各水大都发源于境内东北和西北诸山。发源于大鄣山、大广山之南的婺水是婺源境内最大的一条河流,它自发源地穿越群山险滩之后,广纳诸水洪源、考源、白石源诸溪,在清华镇与浙源、沱川汇合。境内另一支较大的河流段莘水则发源于东北群山,一路奔流湍急,分别在溪头和汪口与武溪及江湾水交汇南流,最后在今婺源县城紫阳镇(古城“弦高镇”)之武口与婺水相会,三面绕县城而过,这段河流也被称为“星江”。星江继续南流,汇婺源南部诸水,经乐安江出境,最后注入鄱阳湖。

婺源是名副其实的古树之乡。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民间的保护意识,使得婺源境内的千年古树比比皆是,参天蔽日。据粗略统计,婺源境内现存的树龄在800~1300年的各类古树有32株之多;而仅在江湾镇,树龄在300年以上的樟树就达300余株。段莘的千年银杏树、清华唐代古楮、虹关古樟、龙山楠木、文公山古杉树群以及被誉为“此物最相思”的方思山千年红豆杉等,这些珍贵的千年古木树,是“活着的文物”,见证了绿色婺源沧桑历史与社会的变迁历程。

婺源还是优质茶叶之乡,所谓“我婺物产,茶为大宗”①。婺源的茶叶自唐代即已名扬遐迩,宋代方形饼茶盛行,方形团茶更是被作为贡品而直接进贡给朝廷享有。明清时期,婺源茶叶产销两旺,其盛产的茶叶除托名休宁的“松萝茶”由商人行销远近外,其他如溪头的梨园茶、砚山的桂花树底茶、大畈的灵山茶和济溪的上坦源茶,作为婺源的“四大名茶”,每年源源不断地被输往北京,成为贡品,数量达5000斤之多。清代中叶特别是近代开埠以后,婺源茶叶开始外销,茶商将初制的毛茶运往徽州茶叶加工和集散中心屯溪加工,经阊江、鄱阳湖和赣江,越大庾岭前往广州十三行,并在那里进行精制后销往海外。乾隆年间,婺源约有5万担毛茶销往国内外市场。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婺源自古就是人文荟萃之地,号称“东南邹鲁”和“人文渊薮”。继宋代著名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朱熹之后,婺源文风大开,“自虹井发祥、笃生朱子,名臣理学、忠孝廉节之士后先辉映”②。据统计,自唐至清,婺源总共产生了654名文武进士,中举者更达到了1272人之多,这在我国的一个县级区域是不多见的。作为文公故里,婺源自古即有重视教育的传统,虽“十家之村,不废诵读”③。婺源还是徽商的故里,明清时代驰骋在全国商业的徽商群体中,婺源商人独擅茶、木之利。

明清时代的婺源是一个典型的宗族社会,粉壁黛瓦马头墙式的徽派古民居建筑错落有致,黑白相间,与青山秀水构成了和谐相处的优美的自然与人文景观,精美绝伦,远远望去,“粉墙矗矗,鸳瓦鳞鳞,绰楔峥嵘,鸱吻耸拔,宛若城郭”④。宗族聚居,造成了一个村落就是一个强宗大族聚居的格局,“乡落皆聚族而居,多世族,世系数十代,尊卑长幼,犹秩秩然”⑤。而宗族通过制定族规家法和教化来约束族众,管理村庄,治理环境,这就使得明清时代的婺源在广大聚居宗族的管理和治理下,虽僻处山区,但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秩序井然,形成自然生态环境与人文生态环境优良并和谐与共的局面。正如清代康熙年间知县蒋灿所指出的那样,“千岩万壑,孕秀争奇,最擅山川之胜,而又以紫阳夫子笃生其间。故其人往往淳朴,蹈礼义而被诗书”⑥。乾隆年间婺源知县俞云耕也说:“星源之为邑也,大鄣盘踞乎徽(州)、(上)饶,朱子继述乎邹鲁。山阜崛起之雄,贤哲挺生之异,实为海内灵奥名区。大江以南,声名文物著称者,是为最。”⑦

可见,论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之优,婺源当之无愧。

二、明清以来婺源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

明清时代是婺源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特别是在明代中叶以后至清代前期,钟灵毓秀的婺源无论在生态环境还是在人文环境上,都达到了极盛的巅峰。“其山竣而水清,以故贤才间出,士大夫多尚高行奇节,在朝、在外,多所建树。其潜心性理之学,代不乏人”⑧。在西北部的桐川朱氏宗族聚居地,“英才接踵,文章华国,济济后先。诗礼传家,振振子孙,宇内夙推鼎族;凤翥蛟腾,艺苑群仰,名乡云蒸霞蔚”⑨。在东距清华镇仅十里许的龙溪俞氏宗族聚居区,“山环水秀,毓为人才,家多素封,华实并茂”⑩。在西北沱川的北岸,理坑村沿临溪石板路延伸,迤逦展开它清新秀丽的南立面,粉墙黛瓦的古旧宅,点缀着错落跌宕的马头墙,变化有情有致,形成闻名遐迩的水街景观。明代中叶后,理坑先后涌现出一批有名望的硕儒、官员,文风文运历数百年而不衰,以至至今不足千人的小山村,就有“尚书第”(明万历间工部尚书余懋学的府第)、“都谏第”(明万历间礼科给事中余懋孳的住所)、“司马第”(清康熙间兵部主事余维枢的住所)、“大夫第”(明万历间东粤提举余世荣的住所)、“天官上卿”府(明天启吏部尚书余懋横的府第)、“官厅”(明崇祯间广州知府余自怡奉旨敕建)等多处名人宅第。

婺源优美的自然环境,得力于人文底蕴的厚重和地方官府、乡村基层组织、宗族及普通民众的保护意识的强烈与高度重视。

婺源素来具有崇尚堪舆风水的传统,重视村落的选址和坟墓的保护,依托聚族而居的宗族居住特点,形成了成熟而完备的宗族管理制度。婺源的古村落遵循堪舆风水的传统理论,精心物色和选择依山傍水的区域作为宗族聚居中心的村落,并苦心积虑地进行营建和改造,进而刻意地加以维持和巩固,以期符合天人合一的居住理念,维护良好的人居环境。

在遍布婺源城乡的人居聚落中,笃信堪舆风水学说的婺源人尤其重视水口和龙山的保护。在婺源人的心目中,水口是一个村庄的水进、水出的重要场所,是关系到村庄的兴衰和人丁的兴旺发达与否的关键。因此,每一个聚居的宗族大都加意于水口的营造,在周边广植林木,涵养水源。李坑水口的文昌阁,延川水口的关帝庙和文昌阁,虹关参天蔽日的古樟树林下,都是经过堪舆风水专家精心选择、营造的村落水口的典型代表。在俞氏宗族的聚居村——汪口,江湾水与段莘水在村南汇合,形成了枕向山、面流水的格局。于是,俞氏族人在向山上精心培植林木,“掌养树木,垂荫森森”(11),形成了青山叠翠、河流清澈的村庄水口环境。在延川,“村外水口,历蓄山苗荫护宅基,诚以水口山神庙坟冢胥赖庇荫”。水口树木严禁乱砍滥伐,更“不许入该村水口林内搬枝摘叶”(12),否则,将闻官治罪,决不宽贷。思口镇鄣山外村甚至在乾隆年间呈请县府,专门颁布了严禁盗砍和侵占后龙山的《告示》,云:本村四户公置之的俞师坦、茶坞、里田坞,面前山、下坞、西培、头下坞、上培、板门桥、林子坑、黄培山、仓坞培等处山场12处,为“一村之来龙,面前水口攸关。栽种杉松竹木,掌养保护,屡被无知小民入山侵害。今村佥议,业经唱戏鸣约加禁,但恐人心不一,未沐示谕,仍蹈前辙。为此,公叩宪太老爷恩准赏示,勒石严禁,俾愚民知有法究,而山场永无侵害,合村感戴上禀等情。据此,合行示禁。为此,示仰附近居民人等知悉:嗣后,王文等公置俞师坦等处山场杉松竹木,乃一村攸关,□□□□□山侵害。倘有不法棍徒擅敢砍伐,许业主同约保指名,据实赴县具禀,以凭严拿,大法重究,断不宽贷。”(13)

敬宗尊祖、报本追源是婺源悠久的文化传统。婺源人特别重视祖先坟墓的营建、培护和祭扫,认为:“坟墓为根本之地,子孙枝叶荣瘁所系。”(14)坟墓周围专门栽种树木,以庇护祖荫。故《婺源县志》云:该县“尤重先茔,自唐宋以来,丘墓松楸,世守勿懈。……祖父之近墓,则子孙春首必谒,岁暮必奠,省松楸,禁樵采。有樵牧者,子孙仇之。”(15)为此,聚居于婺源城乡各地的宗族大都订立族规家法和村规民约,要求全体成员不惜一切代价,对祖墓的林木进行保护,严禁砍伐和破坏。江湾江氏宗族就在《祠规》中严厉规定:“坟墓为根本之地,子孙枝叶荣瘁所系。我族人以各祖墓宜随时亲身展省,来龙、水口、向山有庇荫处,严谨樵采,密访侵犯。……本村来龙、水口等山,亦不许樵采,挖土破坏,致伤基图命脉。如犯,祠正副重加责罚,毋少徇情。”(16)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保证了坟墓周围的山林,维护了祖墓周边生态环境的安全。

山多田少、粮食不能自给的婺源人主要是靠山吃饭,“每岁盖田所入,不足供通邑十分之四,乃并力作于山,收麻、蓝、粟、麦,佐所不给,而以杉桐之入易鱼稻于(上)饶”(17)。但杉桐等林木资源是有限的,要想维持林木资源源源不断地供给,就必须加意进行兴养和栽植,维持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局面,严厉禁止乱砍滥伐森林。这一点,婺源人是深有体会的。为此,不仅宗族重视山场林木资源的保护,而且民间还自觉地成立各种团体,同地方官府和宗族里保等组织一道,共同致力于森林保护。清末光绪年间,延川村村民就自发地成立了老灯会组织,并勒石立碑,严禁乱砍滥伐山林,要求“上岭底山场,长养杉松杂木,原为村荫起见,兹复演戏加禁。嗣后,内外人等毋许入来龙山伐木取土。如敢故违,定行照章议罚,决不姑宽”(18)。为避免因不慎造成山林大火导致林木资源的损失与破坏,清末光绪十三年(1887年),洪村在大火之后,还专门颁布禁示,严禁擅自入山侵害,违者将遭到重罚,告示指出:“下山、繠坞山场,初新众清业,今被误烧,经中挽情勒石:嗣后,内外等毋许入山侵害。如再犯者,重罚。”(19)

婺源人不仅通过各种方式保护着村庄和山场的林业资源,而且对水资源和动物也刻意地加以兴养和保护。明清时代,严禁在河流中恣意挖沙取土、禁止擅自捕获野生动物等族规家法和村规民约也屡屡见诸婺源各地的宗族谱牒及石碑告示,遍布各个山村的放生池和养生河(20),就是这种民间保护动物资源行为的集中体现。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六月,婺源知县胡玉瑚应漳村乡绅、约保的要求,专门颁发了养生勒禁、维风杜患告示,责令“漳溪一带,上至滩头,下至滩尾,毋许仍前日集河干,灰网鱼竿,肆行杂沓,以及裸体水泅等事。如有故违,许该业主协同约保,立即指名赴县禀报,以平严拿究处,决不轻贷”(21)。嘉庆十五年(1810年)四月,洪村亦奉婺源知县宪示,在该村上至南沅口亭、下至下水碓碣的水域范围内“养生”(22)。这些举措,有力地保护了当地的动植物资源,维系了自然生态的稳定和平衡。

正是通过地方官府、宗族、乡村基层组织和民间团体以及千千万万婺源人一代一代自觉的积极努力,婺源的河流山川和动植物资源才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形成了生态平衡,在保护河流山川和动植物资源的同时,也为自身营造了美好的家园,正如詹佩弦汇编历代歌咏号称“江南第一樟”——虹关古樟的诗文集《古樟咏集》所描绘的那样:“树荫虹关数百年,休(宁)、黟(县)、祁(门)、歙(县)盛名传。几多词客增诗意,仰视云霞俯听泉。”

三、明清以来婺源的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

良好生态环境的孕育和维系,需要社会各个阶层人士的精心努力,但自然和人为的动乱及灾害,往往会使得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和破坏。就婺源这一山区小县而言,明清时代突如其来的山洪等自然灾害和社会动乱往往使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而生态环境的恶化,则又会反过来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社会的稳定。尽管在自然灾害和人为动乱之后,包括地方官府、乡绅和民众等极力修复被破坏了的生态,但在一段时间内却很难迅速恢复到原状。因此,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尽管并不是完全同步,但却是相辅相成的。

先来看自然灾害,根据民国《婺源县志》,我们特制作明清时期婺源自然灾害一览表如下(23):

从上表统计中,我们不难看出,明清时代婺源的自然灾害是较为频繁的,每一次自然灾害都会给当地的环境与生态带来一定破坏,给民众的生产与生活造成一定的损失,大者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在婺源诸多的自然灾害中,频繁发生的水灾以及随后相伴的次生灾害,对婺源自然环境和民众生命财产的破坏,影响巨大。明末天启四年(1624年)五月婺源发生了一次大水,“朔,邑大水,舟泛于市,主簿公廨深三尺。既望,又大水,舟往来城堞上,西南城门圮,民居多漂毁,溺死者甚众,田皆冲涨”。清末光绪四年(1878年)五月,婺源再次“洪水暴涨,学宫前深五尺余,总坊前深六尺,正南门月城圮,自有年桥以下,舟皆城上往来,漂庐舍、浸田禾、流尸棺无算”(24)。更为严重的是,婺源的水灾往往连续性发生,如光绪四年的水灾仅一年之内就连续发生3次,而且水灾之后往往伴随瘟疫和饥荒等次生灾害。自然灾害虽然是天灾,是无法避免的,但正如《婺源县志》所指出的那样:“天时人事互居”;“天人之际,祯繡有以相盈,政善而祥臻治,失而咎见,自然之应也。”(25)天灾是大自然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一种惩罚,要敬天法民,尊重自然,并在灾害过后及时对灾民进行赈济和救助,对破坏了的环境和设施进行修复,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战乱对自然环境生态和社会经济的破坏也是巨大的。就明清时代的婺源而言,其规模较大、影响较深的社会动乱主要有清中叶的棚民涌入及清后期的咸丰兵燹。

婺源有棚民始自明末,“粤自明季,奸民渔利,凿石烧灰”(26)。清代乾隆以后,来自安庆、池州、宁国等府和浙江、江西甚至福建等地的流民,携家挈口,大规模进入包括婺源在内的徽州山区。他们于深山之中搭棚居住,或开山种田(包括种植苞芦等耐旱高产作物和烟叶、蓝靛等经济作物),或采煤烧灰,从事种种谋生或营利的生产经营活动,“徽宁在万山之中,地旷不治,有赁耕者即山内结棚栖焉,曰棚民。棚民之多,以万计也”(27)。乾隆中叶以后,棚民大量无序地涌入与婺源交界的休宁县回溪、岭南和龙田等山区,并由此进入婺源北部山区。棚民的大规模进入,并进行无序的垦山种田和烧挖煤炭等矿物开采,造成了当地的水土流失,使得徽州山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乾隆年间,安庆人携苞芦入境,租山垦种,而土著愚民间亦效尤。其种法必焚山掘根,务尽地利,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山既尽童,田尤受害。雨集则砂石并陨,雨止则水源立竭,不可复耕者,所在皆有。大溪旱不能蓄,涝不能泻,原田多被涨没。一邑之患,莫甚于此”(28)。婺源漳村和汪口就遭到了棚民的非法侵入及无序开山垦种,漳村俞师坦茶坞、里田坞等12处山场,“屡被无知小民入山侵害”(29)。汪口向山,“乾隆四十三年,无藉之徒盗行砍伐,适值张主仙逝,迫禀军厅,已蒙究详在案。奈日久玩生,复萌觊觎。旦旦而伐,山必童赭;事关祸福,害切肌肤”(30)。为此,汪口俞氏宗族乡绅吁请婺源知县颁示严禁之。

棚民在婺源山区挖山垦种、无序开采,给婺源山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了灾难性后果,不仅使山区植被遭到大量破坏,造成了水土流失,而且使生活环境受到破坏。与婺源相邻的休宁龙田,因遭棚民开垦,导致“溪圳尽塞,河水泛滥,田园交涨,房屋冲坍”(31)。为此,婺源从官府、宗族、约保和普通民众掀起了一个保卫家园的运动,这就是驱除棚民运动。这次运动的结果,使婺源民众生态环境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为婺源优美生态环境的维系和社会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广阔而坚实的群众基础。

清末咸丰兵燹是婺源历史上最为惨烈的重大事件。从咸丰五年(1855年)二月到同治三年(1864年)六月,太平军先后20次攻陷婺源县境,12次占领婺源县城,从南到北,自东而西,清军、乡村团练武装和太平军在婺源城乡各地展开了激烈的厮杀,前后大小战斗达85次之多。婺源受祸之惨烈,波及县境地域之广,在婺源历史上都是空前的。正如民国《婺源县志》所云:“清康熙初闽寇平定,二百余年不见兵革。乾嘉以来,士奋于学,农勤于野,商贾牵车遍都会。盛哉,称富庶焉!发逆陷金陵,东南荼毒,郡邑邱墟,蹂躏无虚岁。”(32)咸丰兵燹给婺源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人口大量死于兵火,繁华市镇和城乡居民被焚劫一空。咸丰七年(1857年)七月,婺源县城弦高镇被太平军攻陷,县治门头及民居被焚毁,许村、港头、寺前等处也次第被焚掠,民居被焚毁殆尽。次年八月,县城公署庙宇尽被拆毁。十年,江湾、汪口民居被毁过半。“遭咸丰兵燹,十室九空,田亩荒废无算”(33);“发逆而后,商业衰颓,十室九空”(34)。在严田,咸丰七年,李氏宗族“惨遭兵燹,煌煌区制,片瓦无存。……自粤匪扰婺以来,各派宗谱焚于贼火者有之,残缺失次者有之”(35)。

咸丰兵燹平息后,婺源地方官府、宗族和乡村基层组织及广大民众,积极采取措施并努力恢复被破坏了的生态环境,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建设。在官方,婺源官府明确提出并制定了了恢复生态、发展林业、兴办实业、振兴经济的政策。诚如《婺源乡土志》所云:“山林之利,我婺独擅,惜农力不勤,半成荒秽。故今日讲求实业,断以提倡林学为先”(36);“生利日寡,分利日多,经济困难,实由于此。我邑冈峦重叠,其民精神坚忍。窃谓严樵采之禁,则林业可兴;辟风水之谬,则矿业可兴易;组织公司,优奖艺徒,则工业、商业可兴。”(37)在民间,勃兴于清末的婺源各种社会团体组织——会社,根据自身性质,分别肩负着振兴教育、文化、经济和改良风俗的重任,“婺邑社会,有以一邑为范围者,有以一乡一村为范围者。紫阳学社目的在辅助官治,文庙灯会目的在庄严祀事,劝学所目的在普及教育,自治研究所目的在讨论公益,物产分会目的在宏奖实业,统计分会目的在调查庶物,不缠足会目的在改良闺范,皆以一邑为范围者也。城乡之集善局,以慈善为目的,水龙会、水筹会以拯火灾为目的。各乡文会以观摩文艺为目的,青苗会以保护农林为目的,桥会、路会以便行人、备水患为目的,皆以一乡一村为范围者也”(38)。在宗族,咸丰兵燹后,聚居于婺源各地的宗族在经历失去家园和谱牒的惨痛后,纷纷于同治和光绪年间,捐资重建祠堂、重修谱牒,以维系已经中断的宗族记忆和文化。“名宦、乡贤、昭忠、节孝等祠,如各姓宗祠,经理维持,皆历久不懈”(39)。然而,时过境迁,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已经大伤元气,在短时间内,婺源很难恢复到昔日繁华的景象,所谓“生计既极艰难,商贾迥不如前,而十匠九柯,工价又数倍,囊昔居斯室者,但得鹿瓦M咦髡稀溉为墙足矣”(40)。加之西方殖民者的侵入,鸦片对婺源人的毒害,茶叶的滞销,婺源社会和经济终究没有能够恢复到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的鼎盛阶段的水平,而生态环境的改善也循着历史和文化的惯性一直向前缓慢地行进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婺源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进步,才得到全面的修复,成为环境生态优良、社会经济和文化和谐发展的“中国最美的乡村”。

[参考文献]

卞利.2004.明清徽州社会研究[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

卞利.2005.江西婺源[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陈爱中.2000.初识婺源[M].黄山:徽州社会科学编辑部.

叶义银.1993.婺源县志[M].北京:档案出版社.

责任编辑:胡颖峰

①光绪《婺源乡土志》第六章《婺源风俗》。

②民国《婺源县志》卷首《凡例》。

③⑤康熙《婺源县志》卷二《风俗》。

④(清)程庭《春帆纪程》。

⑥康熙《婺源县志》卷首《序》。

⑦乾隆《婺源县志》卷首《序》。

⑧康熙《婺源县志》卷二《风俗》。

⑨乾隆《桐川朱氏宗谱》卷一《知启》。

⑩乾隆《龙溪俞氏家谱》卷首《附旧跋》。

(11)《清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婺源县严禁盗伐汪口向山林

碑》,原碑现嵌于江西省婺源县江湾汪口村旧乡约所墙 内。

(12)《清嘉庆二十五年三月婺源延村弭赌杜窃告示》,原碑 现铺于江西省婺源县思口镇延村汪松林宅地面上。

(13)《清乾隆二十七年五月初十日婺源漳村合村山场禁 示碑》,原碑现嵌于江西省婺源县思口镇思溪村一古庙 墙中。

(14)(16)道光《萧江家乘》卷十一《祠规》。

(15)康熙《婺源县志》卷二《风俗》。

(17)光绪《婺源县志》卷四《风俗》。

(18)《清光绪二十七年仲春月婺源延村老灯会加禁伐木取土 碑》,原碑现立于江西省婺源县思口镇延村村后岭道 旁。

(19)《清光绪十三年婺源洪村加禁山林碑》,原碑现嵌于江西 省婺源县清华镇洪村光裕堂内。

(20)《民国三十三年婺源下晓川养生河碑》,原碑现立于江西 省婺源县江湾镇下晓起村。

(21)《清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日婺源漳村养生维风禁 示碑》,原碑现嵌于江西省婺源县思口镇漳村一古庙墙 上。

(22)《清嘉庆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奉宪养生碑》,原碑现嵌于 江西省婺源县洪村长寿古里村门墙壁中。

(23)(24)(25)民国《婺源县志》卷七十《祥异》。

(26)康熙《婺源县志》卷首《旧序•詹养沈序》。

(27)(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28)同治《祁门县志》卷一二《水利志•水碓》。

(29)《清乾隆二十七年五月初十日婺源漳村合村山场禁示 碑》,原碑现嵌于江西省婺源县思口镇思溪村一古庙墙 中。

(30)《清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婺源严禁盗伐汪口向山林碑》, 原碑现嵌于江西省婺源县江湾汪口村旧乡约所墙内。

(31)《清嘉庆八年十月休宁浯田岭严禁棚民入山恳种碑》, 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浯田岭一家杂货店墙 壁上。

(32)民国《婺源县志》卷十二《兵戎》。

(33)民国《婺源县志》卷首《序》。

(34)(37) (38)(清)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科•民情习

惯》。

(35)光绪《严田李氏宗谱》卷首《序》。

(36)光绪《婺源乡土志》第六章《婺源风俗》。

(39)(40)《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科•婺源绅士办事之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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