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出版的博士论文

2009-02-26 08:18黄旭东
音乐周报 2009年4期
关键词:宣传语之德博文

黄旭东

2005年10月,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了题为《陈旸及其乐书研究》的“博士论文”(以下简称“博文”)。出版者宣传语称:“这是目前对陈旸及其《乐书》最全面、深入的研究”,“必将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方面研究产生巨大影响”,“对于音乐学术界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见该书封4勒口)。

事实如何?简述几点。

第一,作者引用《乐书》原文时所作断句-标点,错误百出。仅举一例。

“勇者,正直之德義者,刚克之德歌者,直已而陈德者也,非歌孰能保此勿失乎。”(见“博文”下篇第123页)这几句,原本意思很清楚:“勇者,正直之德;义者,刚克之德;歌者,直已而陈德者也。非歌,孰能保此勿失乎。”经作者如上标点,无法理解。足证作者并未读懂原文。“博文”中种种谬误多由此而生。(为省篇幅,不一一举例,下同。请参阅《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8年第二期署名尚笃的《治学应以实事求是为根本宗旨——读<陈旸及其乐书研究>》。这是一篇多年少见、有说服力的优秀书评。本短文就是为介绍尚笃一文而写)

第二,对一些古代名词术语作者显然不懂其含义(如“上庠”与“太学博士”, “文馆”与“秘书省正字”……),于是误读文本,曲解文义,妄加引申,有时把后事前移……导致结论没有可靠依据。

第三,对乐器的编列,《乐书》本无严格区分,书中有些文字并不是指乐器(或乐器品类),有些只是同物异名,等等。“博文”作者不明其义,概以不同乐器统计之。这样一种缺乏根据的“统计”,除误导读者之外,有何意义?

第四,“博文”对《乐书》的总体评价为何?作者竟全文照抄18世纪《四库提要》的文字1140余字,声称:“在此,仅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对乐书的评价作为对《乐书》归宿探讨的结语。”这样的研究与前述的宣传语,相距多远,如此结论得来多么轻松,多么省事,多么令人惊叹啊!

面对如此粗制滥造“学术”专著,赫然列名书中的“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委员”、出版社“编审”,各起何种作用?各应担负怎样的学术责任和道德责任?■

七嘴八舌

面对如此粗制滥造“学术”专著,赫然列名书中的“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委员”、出版社“编审”,各起何种作用?各应担负怎样的学术责任和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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