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地震孤儿被收养

2009-03-02 02:43
环球慈善 2009年1期
关键词:收养人国寿双亲

沐 天

2008年11月11日,在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签署“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项目”的仪式上,民政部官员透露,因汶川地震失去双亲的孤儿有624名(623名为四川孤儿),其中有12名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收养人包括孤儿的亲属、福利院和非亲属,这表明这些儿童已经在法律上拥有了“父母”。

汶川大地震后,民间希望收养地震孤儿的呼声一时高涨。但时隔半年,只有12名孤儿被收养,许多媒体转载此事,前面都加上了“仅”字,可见,与人们的预期相去甚远。但此事并未遭到质疑,本刊分析原因,应有如下几点:

孤儿总数低于预期。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汶川地震发生后,根据唐山地震的经验,初步预计地震中失去双亲的孤儿数量在5000人以上,但是根据半年来的统计,地震孤儿总数为624名,低于预期。

大多数地震孤儿都还有长辈亲属在世,这些孤儿的亲属绝大部分不愿意放弃对孤儿的监护权,不愿意送养。

收养人一般都要求收养年龄小,无肢体、智力残疾的孩子,还有对性别、相貌提出要求,而地震孤儿中符合条件的孩子是少数。

发出收养呼声的人们由一时热情回归理性思考。收养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很多正常家庭都会因孩子“成长的烦恼”和成长后面临的婚姻、财产问题焦虑不堪。因此,收养人必须做好思想准备、经济准备、法律知识准备等等。尤其对于地震孤儿,还必须面对一场长期的心理康复持久战,这不是一桩光有爱心就可以去做的事情。

据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力透露,四川省已经将623名孤儿的情况绘制成表,表上包括每名孤儿生活在哪里、由谁照顾、联系方式等,目前,这些孤儿,有98%都已经由亲属作为监护人,另外2%则生活在福利院中。根据“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项目”,每名地震孤儿从2008年12月起,获得每月600元人民币的助养金,发放至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收养之日为止。未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将协商调整助养标准。

另外,根据《收养法》,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根据其他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有利于孤儿成长出发,孤儿资料不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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