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给刺杀一个理由

2009-04-09 06:18
视野 2009年20期
关键词:人肉搜索网民公民

桑 端

“人肉搜索”相对于机器搜索引擎。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扬善与为恶的两面:在以寻索事物真相为目标的“华南虎照”事件中,网友齐心协力的信息搜集成为真相大白于天下的关键;但那些以主持正义为旗帜的泄愤搜索,则无可避免地造成对公民隐私的侵害。

两种暴力:西方的枪击事件与中国的“人肉搜索”

在西方,许多国家都允许公民合法拥有枪支。而在德国以及美国,校园枪击案和恶性枪击事件多有发生。每一次令人震惊的校园枪击事件发生之后。都不可避免地在“枪文化”发达的西方国家引发加强枪支管制的呼声和讨论。在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个人拥有枪支,但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暴力是没有国界的。通过虚拟的网络对某个人的现实生活进行干预乃至惩罚,成为激情甚或愤怒的出口,而“人肉搜索”无疑是其中最引人注目并且富有中国特色的“攻击武器”。据考证,“人肉搜索”的雏形初见于2001年的猫扑网。一位网民贴出自己“女友”的照片,但马上被明眼人指出,照片中女子的真实身份是微软公司的代言人陈自瑶,并贴出了陈自瑶的详细个人资料。不过,真正引起广泛关注和反响的“人肉搜索”却是始自三年前的虐猫事件。

2006年2月28日,网民“碎玻璃渣子”在网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一双绿色的高跟凉鞋,残忍地在小猫身上踩跺,伴随着小猫凄惨的叫声,画面最后定格:一名穿黑色连衣裙的中年女子,冷漠地露出微笑。此组图片迅速引起网友的愤怒和声讨,并在网络上被广为转发,虐猫女子的照片被制作成“网络通缉令”。3月4日,网上出现一条新线索:虐猫事件拍摄地点是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名山镇名山岛公园,虐猫女子是该县人民医院的护士王某。虐猫事件的主角除了在网上被施以恶毒诅咒和谩骂,在现实生活中亦因舆论压力而遭停职,萝北县纪检、宣传、检察、法制、监察、公安、文化、林业等近十个部门介入调查虐猫事件。

这一事件确立了其影响力之后,“人肉搜索”为许多中国网友所热衷。在其后的“铜须门”事件、“辽宁女事件”、“天价头”事件以及“华南虎照”等事件当中,“人肉搜索”都显示了互联网的威力和它延伸到现实当中的杀伤力。

两种效果:“照片反腐”的成功与“躲猫猫”调查的失落

从“人肉搜索”最初取向上的分别来看,有的是以寻索事物的真相为基本目标,有的则是在业已推定“有罪”之后,寻求锁定现实人物的真实个人信息,以便对其进行辱骂、骚扰和惩罚。“人肉搜索”相对于机器搜索引擎,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扬善与为恶的两面:在以寻索事物真相为目标的“华南虎照”事件中,网友齐心协力的信息搜集成为真相大白于天下的关键;但那些以主持正义为旗帜的泄愤搜索,则无可避免地造成对公民隐私的侵害。

时间进入2009年之后的两大事件,充分显示了网络力量在挖掘信息和提供线索方面的强大威力,以及在力图干预现实时的虚弱与无奈。

去年年底,被网民称作“最牛房产局长”的周久耕对媒体表示,南京一些楼盘开发商私自降价促销是扰乱市场的行为,要予以查处。这番言论引起了网友的不满,周久耕于是被网友“人肉搜索”。很快,网友找到了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经过仔细的比照研究,有网友指出。周久耕抽的烟是南京卷烟厂生产的“南京”牌系列“九五之尊”香烟,每条售价在1500元以上;手上戴的是江诗丹顿手表,售价在10万元以上。一个房产局的局长竟能如此气派非凡,网民提出强烈质疑,认为其腐败的嫌疑极大。今年2月13日,江宁区纪委决定对周久耕进行调查。经过调查,纪检监察机关逐渐掌握了周久耕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据此,周久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关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一张照片为线索,引发了一名腐败官员的倒台,“照片反腐”达到了中国网民“人肉搜索”的一个成功的顶点。相比之下,“躲猫猫”事件中网友调查团的遭遇则显现了“强大网民”从虚拟走到现实中的尴尬。

今年1月29日,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11天后却因重伤入院,因“重度颅脑损伤”于2月12日不治身亡。对此,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当天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上了墙壁。如此荒唐的解释被媒体曝光后,成为网络流行语。所有认为自己还有智商的人,都不会相信一个儿童游戏能夺走一个成年人的生命。面对如此形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2月19日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征集网民和各界人士代表,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但是,到了现实当中,人们发现网民根本没有法律赋予的调查权利,调查团查看监控录像和会见嫌疑人的请求未能实现,自然也给不出任何确定性的调查意见。于是开始有网友质疑调查团是宣传部门的托儿,整个事件是在作秀。

两种思路:拿走“人肉搜索”的矛,还是赋予“隐私保护”的盾

尽管国外也有“人肉搜索”的事情发生,但只有在中国,“人肉搜索”正在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工具,甚至有可能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公众权利形式。美国《洛杉矶时报》认为,中国的“人肉搜索”让国际刑警组织都黯然失色。

“人肉搜索”的惊人力量,也验证了中国的一句俗话:人多力量大。这种方法融合了最先进和最古老的战术,而且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网络义务警员”参与进来。

“‘人肉搜索对于这个数字化时代而言,就是一个独特的中国现象。”英国《泰晤士报》如此评价。在美国,媒体为了表达中国的“人肉搜索”,专门创造了一个短语“Chinese style internet man hunt”(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

针对国外媒体对“人肉搜索”的关注和理解,互联网研究专家认为,“人肉搜索”确实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在国内,通过网络网民能较为自主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也是“人肉搜索”能在中国如火如荼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事实上,有关“人肉搜索”的争议一直存在。去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原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提出“网上通缉”、“人肉搜索”严重侵害了公民基本权益,其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有必要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建议在刑法中予以规范。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提出议案: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追究违法“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此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增加了“严打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相关规定。但争议很大的“人肉搜索”并未在刑法修正案中入罪。

不过,“严打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这一条,显然可以用以对严重的“人肉搜索”事件进行处置。所以,尽管“人肉搜索”没有在刑法里直接人罪。但从已有的法律修改来看,更多地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成为一种倾向。而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又为“人肉搜索”的合理性增加了筹码。

“人肉搜索”是一把虚拟却又锐利的矛,它在挑落社会腐败和丑恶的同时,也常常会刺伤公民个人的尊严和权利。收矛,还是予盾?这是个问题,它直接考量的是我们的价值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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