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高校职务腐败及其防治对策

2009-04-10 03:50罗超群杨运姣
理论观察 2009年1期
关键词:反腐倡廉高校

罗超群 杨运姣

[摘要]高校职务腐败呈现案件频发,程度加深,领域桑中的特征。其原因可归纳为高校领导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弱、制度建设滞后及环境负面诱因。因此,高技应建立健全防治高校职务犯罪的思想教育机制、惩防腐败体系、权力监督机制及反腐倡廉执行机制。有效遏制高校职务腐败。

[关键词]高校;职务腐败;反腐倡廉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1—0128—02

高校职务腐败是高校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权力谋求个人或局部非法利益的一种行为和现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高校腐败案件渐渐增多。2000年以来相关案件更是不时见诸报端。高校职务腐败现象已极大地威胁到了建设高水平大学、构建和谐高校以及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防治高校职务腐败已成为摆在高校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高校职务腐败的特征

(一)腐败案件频发

高校一直以来都被视为神圣的“净土”,腐败现象很少。2000年以来,高校职务腐败案件频发。2005年到2008年初,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调查腐败案件300多件,涉案人数共计400人,2003年立案数和涉案人数,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112.24%和118.64%。北京市海,淀区内的高校二十世纪90年代发生腐败案件24件,26人被查处,而从1998年到2000年就共查办案件46件55人,包括清华、北大、人大等名校在内的23所高校涉案。杭州市江干区内的14所高校从2005年至2008年8月有9所发案,共查处13个腐败案件,14名高校干部落马。

(二)腐败程度越发加深

一是窝案、串案比例增加,腐败行为主体由个体向群体发展。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2003年1月至200S年10月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涉及29人,均为窝寨或串案。如武汉大学网络建设招投标案涉及4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建设招投标案涉及5人、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涉及7人。

二是高职务高校干部腐败现象增多。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武汉高校涉案的46人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25人、“一把手”22人;杭州市江千区从2005年至2008年8月共查处13个高校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名高校干部落马,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7人。包括武汉科大原校长刘光临、原书记吴国民因贪污受贿双双落马、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西北农林大学原副校长李良展等在内的一批高校厅级干部纷纷落马。

(三)腐败领域集中

高校中基建、采购、招生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岗位是腐败高发领域。湖北纪检部门统计发现,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武汉市检察机关查办武汉地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1件涉及46人,其中基建招投标及后勤维修工程领域18人,占39%;教材、教学设备和药品等采购部门18人,占48%;招生录取环节7人,占15%;财务管理环节6人,占13%。北京海淀区检察皖调研表明,基建、采购和招生锈域是高校职务腐败的三大“病灶”。杭州市2008年查处的高校职务腐败案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因基建问题涉案。

二、高校职务腐败产生的原因

(一)个体原因:思想松懈和放松学习导致防腐拒变能力降低

长期以来,高校都是“清水衙门”,既没有行政权力,也不搞投资运营,高校领导干部对高校职务腐败的警惕性一直不够高。且近年来高校快速发展,高校领导干部需要处理的事务越来越多,难度越来越大,再加上个人教学和科研任务繁重,大大限制了高校人员思想政治学习的时间和精力。部分高校干部对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敷衍了事,逐渐对多元化的社会价值观失去了是非辨别力,面对欲望和诱惑迷失了方向,最终导致心理扭曲、思想道德滑坡。或产生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或产生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或产生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或产生见钱服开的贪婪心理。或产生难以自控的浮躁心理,或产生攀比心理,或产生捞一把的投机心理,不知不觉中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已被攻破。

(二)组织原目:高校制度建设滞后于高等教育跨越发展的需要

第一,权力过度集中,监督乏力。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跨越式发展时期,高校独立法人地位逐步确定,招生、财务、人事等办学自主权逐步回归到高校,但是,高校在没有建立内部科学管理机制的情况下分配和下放的办学自主权,常常是简单地依据组织惯例分配到相近部门和岗位。同时,高校中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监督部门长期以来力量比较薄弱,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渠道由于参与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很难发挥作用。在权力集中,监督乏力的情境下,一旦分管人员私欲膨胀,就会诱发权力寻租。导致腐败。

第二,高校内部制度缺乏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执行不力,事实上,高校、招生、基建、财务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制度并没少制定,但是为什么这些领域内的腐败问题仍然多发了?关键原因就是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系统性不强导致备制度之间配合不够,相互牵制,甚至相互矛盾,削弱了制度的规制力,针对性不强导致规定泛泛而谈,没有与学校实际及面临的任务结合,减弱了制度的有效性;操作性不强导致制度缺乏执行的细则,实施难度大,弱化了制度执行力。另一个原因是制度执行不到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制度或成为摆设,或执行走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财务制度、基建招标制度等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一问题。

(三)环境原因:组织环境中存在可诱发高校职务腐败的文化和制度因素

高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环境中与高校权、钱、物运行相关的要素都可能诱发高校职务腐败。改革开放开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都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不断完善中,或多或步的存在一些不良文化因素。随着高校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请客、送礼、收红包、吃回扣等不良社会风气渗透到学校中来,某些立场不坚定分子慢慢地被腐蚀、被诱惑。如采购领域高校职务腐败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行业内存在吃回扣这一潜规则。此外,社会转型期的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制度安排不合理、不健全。缺乏法制手段和配套措施等也容易引发高校职务腐败。如高校招生工作中的“点招”等弹性政策为招生腐败提供出了滋生土壤。总之。腐朽没落思想、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等环境因素时刻都在考验着高校人员的防腐拒变能力,冲击着高校反腐倡廉工作。

三、高校职务腐败的防治对策

鉴于高校职务腐败特点和原因,高校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高校职务腐败的特点、原因与中央制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败方针相结合,构建与高教规律相适应的腐败防治机制。

(一)有的教矢,形式多样,建立思想教育机制

要对高校领导干部开展针对性地反腐倡廉教育。一方面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既要有理论和政策学习。也要将身边的、最新的案例融入教育内容,开展以察说法。以案说纪。同时,教育要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对干部、教师的管理结合起来,与解决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让受教育者在具体工作中接受教育,把教育成果应用到本职工作中,产生实际效果。另一方面教育对象选择要有针对性。反腐倡廉教育在覆盖每一个教职员工的同时,也要以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以面促点。

(二)健全制度,加强落宾,构建惩防腐败体系

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核心。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必须靠制度。首先要健全制度体系。要理顺制度之间的关系,修改或废除不合理和陈旧的制度,整合已有的制度,形成环环相扣、自我调适、整体联动的制度体系。要重视财务、采购、基建、招生等腐败易发领域的制度建设,按权力制衡、责任明晰、权责一致的原则对人权、财权和物权进行科学分解,规范权力运行;要重视建立腐败预警制度,整合民主评议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制度的力量,及时发现苗头,防止腐败事件发生。

我们既要完善各种制度,更要解决制度执行和落实问题。首先要大力宣传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宣教”工作格局,营造了解制度、执行制度的校园氛围;其次要有计划地开展重大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活动。通过部门监督、定期调查研究、民意测验及反腐倡廉信息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改进制度,最后要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纠力度,落实反腐倡廉责任追究制度,对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现象和行为严惩不待,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查处违法案件,督促制度落实。

(三)增强监督,突出重点,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要提高职能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能力。要多途径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能力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适应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要完善创新校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载体,为教职工行使监督权提供良好条件。高校还应以开放的姿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例如,杭州市14家高校分别与地方检察院签订预防腐败共建协议书,就是引入社会监督的一种有益尝试。

要着力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的关键岗位和人员的监督。招生录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等关键岗位和部门都要加强监管。增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加大内审力度。对学校大额度资金流动进行必要监控。同时,要注重事前和事中监督,增强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反腐倡廉执行机制

加强领导是加强度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证。首先,高校领导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工作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经常抓,抓落实,抓出实效。其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自己先要做到,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最后,领导干部要注重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拓展高校反腐倡廉的视野和途径,与时俱进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落实责任制是健全执行机制的关键一环。在高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分解。学校各级主要负责人都要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与责任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缎促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止责任体系发生断档,形成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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