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稿也能救“活”

2009-04-27 10:42周克冰
新闻与写作 2009年4期
关键词:总编辑宝鸡歹徒

周克冰

医生要治病救人,编辑要“治病救稿”。

——孔繁根《摄影采访与图片编辑教程》

新闻稿件不被刊用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虽然是新闻但编辑看走了眼;有的不是新闻;有的虽然有点儿新闻性,写作水平太差;有的具备新闻性、写作也还可以,但不合时宜;有的完全可以发表,可惜版面有限挤了下来……于是,有些稿件就“死”了。已经“死”了的稿件,还能不能复“生”呢?能!只要有相应的机遇,只要有编排的技巧。

笔者在人民日报总编辑范敬宜的《总编辑手记》上就查到了一个典型的例证。

那是1996年春节过后,他收到了来自沈阳的一篇稿件。稿件写的是当年2月17日,沈阳市中山路上发生的一起抢劫案。那天上午8点多钟,一个女干部在上班的路上,被一个歹徒抢了皮包。这位当过兵的女同志一边追歹徒一边喊,“他抢我包了,快抓坏人!”听到喊声,有两个人也向歹徒追去。这两个人边跑边喊:“快截住他,他抢人包了!”这时又有两个人加入了追击。后来的两个人也是边追边喊,于是一个又一个路人加入了追击的队伍,整个中山路上,顿时形成了一个追击歹徒的“接力赛”。最终,在中山广场附近,歹徒落到了群众的包围之中……

应该说,这是一篇不错的社会新闻。但是不知什么原因,范敬宜同志“没有十分在意,就压下了”。不久就发生了另一件事。

1996年3月12日,陕西省宝鸡县,一伙歹徒在长途汽车上公然对乘客搜身抢劫。正在车上的陕西宝鸡日报的两名记者宁丽君和刘斌挺身出来制止,遭到歹徒毒打,车上的司乘人员不但不帮助记者,反而听命于歹徒的指挥,事后还埋怨记者“多管闲事”。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根据记者奋力保护的照相机中拍下的歹徒抢劫的镜头,先后擒获了7名歹徒……

1996年3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了这件事,并配发了一篇“编者按”。这篇报道发表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社会舆论强烈要求对歹徒依法严惩,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对司乘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这时,沈阳的一个读者、也就是前边所说的那篇报道的作者韩靖看了宝鸡的报道之后,给时任人民日报总编辑的范敬宜又打了一个电话,正是这个电话促成了一段“救”稿佳话,从而给我们的编辑工作留下一个宝贵经验。

范敬宜回忆说,“作者打来电话,我才将此稿批转夜班阅处。当时也感到时效性差,恐难处理了……”当时的夜班编辑将这篇旧闻作为读者来信和宝鸡事件“焊接”起来,与宝鸡事件形成了一个鲜明对照编发出去了。不仅如此,编辑还配发了一篇《子夜走笔》,标题就是“正气需要众人扶”。这篇言论画龙点睛:

“发生在宝鸡、沈阳两件事不同的结局,值得我们深思:当歹徒行凶有人见义勇为挺身而出时,当有人不畏强暴奋起反抗时,面对此情此景的每一个旁观者,应该采取什么态度?旁观者心理上的怯弱和行为上的畏缩甚至麻木不仁必然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而人人奋勇、群起而攻之的社会氛围,则必使罪犯无处逃遁。扶正方能祛邪,正气需要众人同心协力来扶持。”

编辑把沈阳事件和宝鸡事件联系起来,那篇旧闻就“死而复生”了;而有了上面这段议论,旧闻的价值一下子提高了不少。范敬宜同志说:“这事说明编辑工作多么重要,不仅使‘死稿复‘活,而且做到旧闻新编,价值更高。”

请注意,在新闻操作中,有些压“死”了的稿件也未必就“死”透了,不必急急忙忙地扔掉。说不定来个什么机遇,就用得上它。当然,这种“死而复生”,有赖于编辑的“救”稿意识——那是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纯熟的编排技巧的化合。

此文线索来源并资料参考:

范敬宜:《总编辑手记》279页。

(作者为吉林市江城日报高级记者,吉林市记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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