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常见的十大机械伤害类型

2009-05-11 03:59吴劲梅
玩具 2009年1期
关键词:发条间隙手指

吴劲梅

玩具是儿童最亲密的伴侣,但同时也是儿童身边潜藏的不安全因素。儿童通常意识不到,因此也就无法规避。儿童玩玩具未必能完全依照设计者预定的方式进行,同时也很难排除不同年龄组的儿童一起玩耍或者儿童接触到不适合自己年龄的玩具的可能性。每年由于玩具而导致儿童严重受伤的个案数以万计。其归类主要有:

1、吞入或吸入玩具部件

玩具对儿童最严重的伤害不是将玩具或玩具部件吞入腹中,而是卡在咽喉或气管里,阻止空气进入肺部造成窒息。这种情况一旦发生,通常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能夺走幼儿的生命。如果玩具中的小物件由于尺寸较小,能被儿童轻易放进口中或塞入鼻孔的话,就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况。

◆膨胀材料

一旦被吞的物件是由膨胀材料制造的,膨胀材料具有遇水后体积胀大的特性,儿童吞下后就有可能遇唾液而迅速膨胀乃至堵塞咽喉、造成窒息或者进入消化道,与消化液接触后膨胀而造成致命的肠道梗塞。

◆磁铁或者磁性部件

如果被吞的物件是磁铁或者磁性部件,就有可能由于肠道内的磁铁之间相吸或相斥而导致肠道扭曲、肠道粘连、肠穿孔或者因为磁铁吸合成团而导致肠道梗塞,严重的话会导致死亡。

2、玩具端部进入喉部

幼儿的喉部神经敏感,受到刺激后容易发生痉挛,当足够长的玩具(例如条状摇铃)端部能被塞入口中并冲击喉部,很容易引起喉部痉挛或喉梗塞,进而很快会出现类似呼吸困难的症状,从而导致窒息危险。对于带有尺寸较小、接近球形、半球形或圆形端部的玩具,或者玩具小球、学前玩偶,这些形状被认为具有更高的危险性,一旦被儿童放进口中,很容易滑人喉咙,被张开的喉部肌肉紧紧包裹、难以取出,从而导致窒息危险。

3、勒杀或勒伤

玩具导致勒杀或勒伤危险的最常见部件就是绳索。绳索在玩具中相对来说比较常见,通常由一根细长、柔软的材料组成,例如单纤维丝、编织绳、塑料纺织带和丝带等。具有这种特性的材料如果足够长、足以缠绕儿童脖子或者容易形成头部可进入的环套,就有可能导致勒杀危险。如果较细的绳索缠绕手指或其他肢体,勒紧的话有可能阻止血液循环,导致勒伤甚至局部坏死。绳索越细与手指的接触面积越少,勒得越伤,尤其是单纤维拉绳,相对来说要比编织绳危险性大。对于含发条的玩具中的自回缩绳,如果发条机构的回缩力过强,连接在机构上的拉绳一旦缠绕儿童的手指或肢体并且难以挣脱,就有可能在回缩力的作用下不断拉紧并导致勒伤危险。

4、割破、划伤或戳穿皮肉

玩具中如果存在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有可能导致儿童划伤、割伤或者戳穿皮肉,造成伤害。玩具中可触及的金属边缘、螺纹边缘、金属丝末端等,都是极有可能出现上述危险的部件。对于玩具中高出于平面、垂直或近乎垂直的刚性突出物,例如未经合适保护的轴端、操作杆等,如果其底座较稳定且突出物的顶端较尖,当儿童跌倒、踩踏或者坐在上面时,也有可能出现上述危险。

5、闷杀

闷杀是指因空气不流通、缺氧而导致窒息死亡。造成这种伤害的原因通常有三种,一种是玩具或玩具包装中的塑料薄膜盖住儿童的脸部,由于儿童的危险意识不强,自救能力弱,在油脂、汗液、唾液等的作用下,薄而软的塑料膜有可能牢牢地粘附在脸部,如果同时盖着口鼻而又不懂自救的话,就有可能造成窒息。第二种是儿童的头部进入封闭头部的玩具中(如太空头盔,万圣节的面具等),由于玩具用气密性材料制造,头部被相对封闭起来,如果通风不良而且不容易挣脱的话,有可能出现缺氧而导致窒息危险。对于袋口用拉绳作为封口方式的玩具袋,其封口方式往往被认为不容易挣脱,当儿童头部进入并被误拉拉绳收紧袋口时,极易导致危险发生。第三种原因是儿童进入封闭式大型玩具(如帐篷、玩具冰箱和玩具箱)中,被限制在较小空间内,如果该封闭区空间的通风不良或者没有通风口,很容易导致入内玩耍的儿童由于缺氧而出现窒息危险。

6、夹伤或压伤

夹伤或压伤是儿童玩耍玩具时较为常见的危害。导致夹伤或压伤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1)玩具中的折叠或滑动机构(例如玩具推车、玩具烫衣板等)通常以铰接或旋轴连接,在操作时会产生挤压、剪切作用的折叠。如果在玩耍时突然或意外折叠,可能导致玩耍的儿童(包括旁边的玩伴)被压伤或夹伤,包括卡住喉咙、夹住手指等。

(2)具有垂直开启的铰链盖的玩具箱及类似玩具,由于盖子的支撑装置失效而导致盖子在自重的作用下落下,撞击儿童的头、颈、手指、手或身体的其他部位。

(3)玩具箱、门或窗等类似物件存在着铰链线间隙(指在玩具的固定部分与沿着或通过旋转轴线的活动部分之间的间隙)。该间隙如果能够让儿童的手指误入而且不容易抽出,当门或盖突然开或关的时候,如果力量过大或盖子过重,就会夹伤甚至夹断手指。

(4)对于玩具上的活动件之间的间隙,例如玩具车轮子和刚性轮套、护板或电动/发条/惯性驱动的乘骑玩具的轮子和底盘问的径向间隙等,当活动部件在较大驱动力的作用下与其他部位产生相对运动时,如果儿童的手指或身体其他部位可以进入该间隙而又不容易拔出来,就有可能在强烈的挤压力作用下被夹伤。

(5)乘骑玩具一般体积较大,不但可以承载儿童的体重,还可以带动承载的儿童以一定的速度行进,可见其驱动力是很大的。乘骑玩具通过传动链或皮带来驱动轮子,如果上述部位容易被儿童所触及,会对骑车的儿童以及旁边的玩伴构成危险,例如夹伤甚至夹断手指或身体其他部位。

(6)玩具中的驱动机构(例如电机、齿轮组合、传动链等)如果外露并且驱动力足够大,会夹伤儿童手指或身体。驱动的方式可以有各种各样,最常见的有电池驱动、惯性驱动和发条驱动。驱动机构由于结构比较复杂,危险性较大。

(7)发条玩具上用于上发条的爪形把手如果突出于玩具主体的刚性表面,在发条驱动机构展开时会回旋转动,就形成了活动间隙。如果儿童的手指能够进入该间隙并且发条机构的回旋力度足够大的话,就存在着夹伤或划伤儿童手指的可能。

(8)玩具中的可触及弹簧如果弹簧力过大,当儿童的手指可进入时,容易因突然压缩或者回弹而导致夹住或挤压手指、脚趾和身体其他部位的危险。

7、诱捕

好动和好奇是儿童的天性,他们喜欢研究和触摸玩具上的任何位置,圆孔的形状往往会诱使儿童伸出手指插入孔中,如果拔不出来,就有可能卡住手指,由于圆孔呈环状,会阻止血液循环,严重的话会造成手指局部坏死,这就是诱捕危害,主要针对玩具上的圆孔。

8、玩具稳定性不足导致摔伤、压伤

对于某些大型玩具,例如玩具自行车、玩具家具等,由于具有相对稳定的底部,容易使人放松了防备。常见的该类危险有:玩具车在上坡、下坡或者倾侧时倾倒。此外,骑乘玩具在儿童玩耍时可预见的超载情况下如果材料、结构等方面的强度不足够,容易坍塌而导致危险;大型玩具家具或玩具箱如果带有门、抽屉或其他可移动部分,这些部分被拉开时,会改变玩具原有的重心位置,从而破坏原有的平衡,导致倾倒。

9、弹射玩具伤害

弹射玩具是儿童较喜欢的玩具,同时也是危险性较大的玩具。弹射玩具对儿童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弹射物击中眼睛造成严重伤害、弹射物被误射或误吞进口腔滑入咽喉导致窒息、弹射物击中身体的其他部位导致受伤等几个方面。鉴于弹射玩具本身所具有的高危险性以及弹射玩具在玩耍过程中的不可预测性,曾发生过多起儿童被玩具枪击中眼睛至瞎以及弹射物射进口腔导致窒息等严重的伤害事故。

10、听觉受损

有发声特点的玩具,声响通常表现为连续声响和脉冲声响两种形式。对于某些玩具来说,发声是这些玩具的功能和设计目的之一,例如摇铃、挤压玩具,火药帽、带锋鸣器的玩具电话、带音乐IC的玩具电子琴等,通过发声等特征来吸引儿童。对于另一些玩具来说,发声并非设计目的,而是玩具功能的副产品,例如带马达的电动玩具在玩耍过程中的马达噪声、玩具车驶过地面时发出的轰鸣声等。

儿童的听觉神经非常脆弱,对噪音的承受能力弱。玩具发出的声响如果超过某个限度,有可能对儿童的听力造成损害。这种损害有些是可逆的,只是暂时性地失去听觉;有些是不可逆的,例如听觉神经受损。而其中危险性最大的是脉冲噪音,事实表明,仅一次高峰噪声就可能产生永久性听力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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