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的四宗罪

2009-05-25 09:59林少华
小品文选刊 2009年7期
关键词:罪状鱼翅燕窝

林少华

有一件事我觉得很奇怪:改革开放三十年为什么单单中餐没有改革?不能说是被改革遗忘的角落,因为中餐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然而它偏偏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溜之乎也。依我愚见,中餐至少有四条罪状。

其一,太浪费。大凡中式餐馆,请吃也罢吃请也罢自吃也罢,几乎无人不剩无桌不剩。表现好的剩三分之一,差的剩三分之二。日前上街用餐,斜对面一位衣着得体的中年男士和一位颇有姿色的青年女子隔桌对坐,若干盘显然价格不俗的菜肴置于其间。但一看便知,较之菜肴,男士更对菜肴对面的女子怀有兴趣。只见他以拿签字笔的手势拿着筷子,用兼有讨好和威严的表情——居然能够同时在同一张脸上巧妙做出其实并不兼容的两种表情——向女子低声解释什么,女子则以既不讨好又不威严的表情半听不听地听着。我就更不听了,兀自闷头吃喝。少顷,侧头一看,两人不见了,一桌菜肴几乎十全十美剩在那里,害得我眼巴巴对着那盘白嫩嫩莹光光脆生生的鲍鱼足足看了3分50秒之久。脑海里倏然浮起四个字:“暴殄天物”!暴殄天物,非罪状而何?

其二,太残忍。众所周知,鱼翅燕窝是中餐桌上珍贵而又较为常见的角色。鱼本无翅,鱼翅乃鲨鱼鳍加工后的软骨条之谓。据媒体报道,为满足中餐所用鱼翅之需,世界不少海域已难觅鲨鱼踪影。吃罢海里的鱼翅仍不罢休,又再打天上金丝燕的主意——燕窝乃金丝燕呕心沥血在悬崖峭壁筑就的栖身和生儿育女之所。一个燕窝落进中餐汤碗,就不知有几多嗷嗷待哺的小金丝燕跌入万丈深渊。还有的中餐馆为了吸引食客,甚至将刚拉完磨的毛驴和呼唤母亲的羔羊在街头当众宰杀,叫声之凄厉,场景之惨烈,纵路边木石亦为之动容,真不知吃这盘菜的食客是何心肝!难怪如此食客被称为“饕餮”——“饕餮”者,凶残怪兽也。残害生灵,非罪状而何?

其三,太油腻。鲁菜也罢川菜也罢潮菜粤菜东北菜也罢,每一盘每一碗每一盅都那么腻乎乎油光光的,说得夸张些,所有的菜一个味儿:油味儿、肉味儿、油肉混合味儿,广义上全是红烧肉回锅肉东坡肉。把我好端端的中华女子活活吃得满嘴流油斯文扫地,男士吃得脑满肠肥大腹便便,无论男女吃得“三高”外加脂肪肝,吃得满街全是大药房。德国书店多,瑞士银行多,日本便利店多,独我中华药店多。而且顶数药店服务态度好,一进门就有三四个美女和非美女伸长脖子眼睛直勾勾问你买什么,随即像介绍食谱一般喋喋不休,是可忍孰不可忍!追根溯源,多半是油腻中餐惹的祸。谋财害命,非罪状而何!

其四,太不卫生。一个锅里盛饭倒不碍事,一个盘里夹菜明显有碍卫生。有时很羡慕秦汉古人。看电视,至少汉代还是分食制,每人面前一张小矮脚桌,自己吃自己的。如今的合食制据说是从宋代有了高脚桌之后才开始的,而在红楼梦大观园中登峰造极。问题是倘若同林妹妹(尽管她的病有传染性)和宝姐姐那些水一般的漂亮女子同盘共碗倒也罢了,而有一年我不幸同一伙并不漂亮的女子并不儒雅的男士合团旅行,吃饭的场景至今想来都不寒而栗。但见众人目不左顾右盼筷如乱箭齐发,狂飙阵阵,寸草不留。一条清蒸鲈鱼看第一眼时还抬头翘尾栩栩如生,第二眼时便只有一根长刺和若干姜片了。一位相对文静的裙装女士大概动作慢了半拍没有捞到,悻悻默视片刻,忽一下子端起回锅肉盘子把几块可怜巴巴的小肉片连汤带水哗地倒进自家碗中——其大无畏的身体抵抗力和决绝的行动力令人叹为观止。是啊,反应稍慢就只好打扫汤水了,不仅不卫生,还有失公平。非罪状而何?

其实,中餐罪状远不止以上四宗。哪怕仅此四宗,也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我敢打赌,只要不暴殄天物,余下的部分足可保证西部数省父老乡亲成天吃香喝辣,何乐不为;只要不残害生灵,我中华大地顷刻间就可变成野生动物的乐园变成伊甸园桃花源,何其快哉!只要少用油和采取一人一份分食制,大小药店至少有一半变成书店,大街小巷,不闻药味,但闻书香,国民素质,不高才怪!

(摘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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