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禁摩”的伦理思考

2009-06-28 03:34陈晓敏
消费导刊 2009年22期
关键词:交通管理治安和谐

陈晓敏

[摘 要]我很庆幸自己生长在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期,目睹了家乡广东省东莞市在这二十多年来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在享受着改革开放的硕果的同时,我也发现了这种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下面我就以东莞的“禁摩”(1)事件为例,从公共伦理的角度去分析它的利与弊。

[关键词]禁摩 治安 和谐 交通管理

改革开放促使了我国的经济腾飞,许多社会问题也随之产生,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日益加大。有关专家称,珠三角与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的差距,甚至大于中国东西部的差距。进入新世纪,这种贫富两极分化、发展严重不平衡的现象,已经开始制约着广东的进一步发展。近年在广东省东莞市发生的骑摩托车抢劫事件越来越频密,不但造成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更威胁到他们的人身安全。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东莞治安,整个东莞市在2006年9月1日正式实行了“禁摩”行动,针对那些罪犯多数是乘外地摩托车作案的,市里规定,严禁一切非粤S(2)摩托车在东莞市内非指定国道行驶。“禁摩”行动进行得风风火火,大批大批的非粤S摩托车被整车送回各省市。

为了巩固禁摩的成效,禁摩行动还有进一步的计划:2007年8月15日,东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并设置半个月的缓冲期。2007年9月1日,东莞实行分区域、分时段限制本地摩托车通行,同时,设置1个月的教育公劝期。2009年1月1日,市区环城路范围内全天禁止本地摩托车通行,并设置了3个月的缓冲期,给市民以充足的适应期,各镇也纷纷划出限摩区或者禁摩路段。

当然,“禁摩”行动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惜这个行动显然是没有经过周详的考虑而匆匆实行的。据《东莞新闻》中的“今日一线”栏目报道:长期以来,石龙与博罗(3)经务合作紧密,石龙人的食物大部分由博罗提供,许多石龙人到博罗建厂,同时许多博罗人到石龙打工,他们的子女也在石龙上学。但“禁摩”行动开始后,绝大多数的博罗人被迫拦在石龙外不得进入,毕竟以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博罗人占很大一部分。一个“禁摩”行动间断了石龙人与博罗人的来往。而博罗人也不认输,“禁摩”行动一开始,各村村民全体出动,开来了多部泥头车拦在石龙与博罗来往的出入口处,不但不让粤S的摩托车通过,还不让粤S的小汽车通过。石龙和博罗双方从口角到打架,最后还出动了东莞的维和部队来调停。石龙人很希望双方政府能多考虑一下他们小市民的利益,不要让石龙与博罗多年以来的友谊因为这样一个“禁摩”行动而附诸流水。

从公共伦理的角度来分析,这件事情就是陷入了动机与效果的困境:动机好,效果不好。“关怀伦理学”强调:关怀决非完全取决于关怀者一方的态度与目的,而必须考虑关怀者的“关怀”在被关怀者身上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关怀者应致力于提升他人的作为,但以不妨碍别人的“他者性”为原则,同时避免为他人决定应该做的事情。如果石龙镇的治安所得到的改善需要建立在牺牲它与博罗县的友谊的基础上,很多石龙人是不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的。

这次“禁摩”很大程度上与治安有关。当时东莞的治安确实很糟糕,但这也可以认为是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一种负面现象。东莞此次“禁摩”的本意是好的,也实属形势所迫。但就操作而言,为了打击部分摩托车犯罪而全面禁摩,结果呢,当然会连累那些无辜的良好市民,难免会引起老百姓多多少少的怨言和愤怒。

“禁摩”的宣传也欠妥。东莞市所有宣传标语都是统一的:“铲除非法摩托车,构建和谐社会”。这就让许多市民不懂了,明明挂着合法的中国车牌,怎么能硬说是非法呢?还要一定铲除呢?再说,治理摩托车和构建和谐社会怎么会一致呢!我们知道骑摩托车的人中绝大多数属弱势群体,而构建和谐社会的其中一种内涵就是保护弱势群体啊!这样做,难免会牺牲了少数人、弱势群体的利益,即“功利主义的后果论”。

摩托车的使用价值无外乎是出入代步,或者利用它来做点小生意,例如用来载小量货物或用来载客,赚点小钱,养家活口。用来出入代步的人,大都是属于蓝领阶层,他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至于用它来赚钱养家的人,他们大多数是社会底层。

对于用摩托车来出入代步的人,因为东莞目前还没有建地铁,政府试图用“城巴代替摩托”的方法来解决。但城巴是无法抵达一些小路的,而这样的小路在东莞多的是。另一方面,城巴是有定点车站的,每个站点之间有几百米甚至更长的距离。摩托车对于老百姓来说可谓非常重要啊,出行方便又快捷。

对于那些依赖摩托车谋生的人,政府的出台政策是培训、提供贷款自行就业。但这些人大多数是被文革耽误了教育黄金期的一代人。这是特殊历史时期造就的悲剧。政府可以给他们做怎样的培训呢?

密尔的功利主义强调:“幸福不是单指个人的幸福,而是以全体人的幸福为标准”、“评价行为的标准,不是它的动机如何,而是行为的效果。动机只影响行为者的品格,而不影响行为本身”。“禁摩”以来,摩托车抢劫犯罪的确减少了,但东莞大部分市民并没有感觉到幸福,为什么呢?因为现在面包车抢劫和直接进屋里偷抢财物的恶行开始有苗头了,弄得人心惶惶;而中心市区“禁摩”导致刚性需求增加,原本使用摩托车出行的市民不得不改用小轿车,造成市区的好几条主要道路几乎每天塞车,周末时候塞得更厉害,汽车碰撞的事故时有发生,而且处理起来比摩托车要麻烦得多。

“治摩”的问题其实质就是:转移矛盾。

有个笑话说,从前某县令的县里闹蝗灾,他问师爷怎么办。师爷对他说,把蝗虫赶到邻县,就不关自己的事了。现在政府的治摩方法,只能是把矛盾转移,而不是消灭。“治摩”将会对很多家庭造成经济压力:如果选择效率,只能买车或者搭乘出租车;如果选择经济性,就只能坐城巴而放弃效率。东莞目前的状况只留给大部分市民这两个选择。

这就是治理因为摩托车带来的偷抢犯罪而转移的社会矛盾。是的,当我们在路上再也看不到摩托车的时候,肯定就没有来自摩托车方面的犯罪了。道德性的原则,就是中道,即人的情感和行为的过度与不及之间的恰当之处。正所谓“适度是善”,实际上,政府现在就是为了治疗腿上的一点小伤而把整条腿都给锯了。这是舍本逐末。

市政府要好好考虑一下,“禁摩”后的发展道路该怎样走,才能让东莞市民觉得“禁摩”是应该的、值得的。经东莞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正式审批通过《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会议认为,我市申报轨道交通项目条件符合,时机成熟,可着手展开申报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由此,拉开了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序幕。让我们拭目以待,希望这座美丽的城市的交通重新变得畅通无阻,东莞未来的发展能更上一层楼。

注释

(1)禁摩:禁止摩托车通行

(2)东莞市的车牌统一是粤S

(3)石龙:东莞的一个小镇,该镇地处东莞与惠州交界,与惠州市博罗县隔江相望

参考文献

[1]尤建新著,《现代城市管理学》,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张康之著,《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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