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对策探析

2009-07-27 10:10何春歧,张建友,崔成泉
理论观察 2009年6期
关键词:文化名城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

何春歧,张建友,崔成泉

[摘 要]历史文化资源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历史文化名城的荣誉对城市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近些年来,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国家文化名城的创建工作,并积极利用其有利的条件,保护和弘扬城市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做了大量工作。要从营造氛围、加强规划设计、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健全保障组织、完善各项法规等方面采取切实的措施,进一步挖掘齐齐哈尔城市的文化内涵、彰显城市特色,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关键词]齐齐哈尔;历史文化名城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6-0012-03

历史文化名城蕴含的文化内涵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资源展现出的文化现象、文化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织在一起,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认识到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效应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的不可忽视作用。因此,积极创建历史文化名城也就成了众多城市的追求的目标。齐齐哈尔市也在充分发挥自身的有利条件,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一、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战略的提出及意义

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城市见证了历史的发展,城市的兴起、发展、衰落往往是和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保护历史上曾经起过重要作用的城市对于保护历史古迹和历史遗存具有重大的意义。历史文化名城最初就是为了保护具有重要影响的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的城市,使具有价值的历史古迹、历史遗址等免遭破坏而提出来的。

(一)齐齐哈尔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战略的提出

齐齐哈尔市于1996年被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这为提升齐齐哈尔市的知名度奠定了一定基础,对齐齐哈尔市进一步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效应对城市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齐齐哈尔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战略。

齐齐哈尔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行的,《中国共产党齐齐哈尔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要“着力打造以群众文化为基础,以鹤文化为重点,以冰雪文化为特色,以历史文化、抗战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为支撑的文化格局,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齐齐哈尔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上也明确指出:“创作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艺精品,打造鹤城文化品牌。进一步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发展群众文化活动。积极修缮和保护文物,挖掘、整理、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鹤城文化底蕴,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在2008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了本年的工作重点就是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由此可见,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是高度重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工作的。

(二)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意义

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对于保护历史遗址和历史古迹,弘扬优秀的历史传统,打造文化品牌,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加速社会进步,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都具有重要意义。

1.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优秀文化传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资源。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齐齐哈尔市历史悠久,有着最为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我国古人类的发源地之一,尤其是近代以来以马占山将军江桥抗战为代表的抵御外来侵略的红色文化更显突出,这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素材。在齐齐哈尔漫长历史发展进程中,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这些都是齐齐哈尔市宝贵的文化财富。因此,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就是要在全市营造城市浓郁的文化氛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大力弘扬和培育以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为核心内容的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对广大市民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培育出高素质的市民群体,形成良好的城市精神和市民精神,从而激励齐齐哈尔人树立信心,发奋图强,提高城市自信心和凝聚力,弘扬城市的人文精神,展示城市的形象。

2.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能够提升我市文化品位,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动力。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化发展的水平能够体现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能够大大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提升城市的知名度,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空间和实际利益。文化名城内含的文化力所形成的精神力量能够深深熔铸在城市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是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动力。

3.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形成齐齐哈尔城市特色的重要举措。城市特色是一个城市的重要标志和生命力。从全国看,许多省市目前纷纷打造文化品牌,努力塑造城市文化形象,把形成特色文化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城市发展也要体现这一理念,注重外在环境,创造面向世界,能够体现我市特色的文化品牌,张扬城市个性,突出文化底蕴,营造城市亮点和特色,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齐齐哈尔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对策

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和建设工作吹响了新的时代号角,为齐齐哈尔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市应该着力保护旧城整体风貌,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彰显城市特色,完善各项法规,切实加大创建申报力度,力争尽早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争创国家名城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建设名城工作提到重要的地位

要坚定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信念,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使名城建设和城市发展二者协调起来。因此,在我市的城市建设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进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要满足人对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以改善人的生活质量为目标;在满足人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更要强调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

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部门,牵涉到每位市民,涉及方方面面,情况多样内容广泛复杂,必须认真对待,要把名城创建工作提到重要的地位。因此,要积极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营造浓郁的氛围,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凝聚和激励各方力量支持、参与国家文化名城建设,加强名城的舆论宣传,树立名城形象及热爱齐齐哈尔的观念,使之深入到每位市民心中,达成共识,

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自觉的力量。在对外宣传上,还要大力通过举办观鹤节、绿博会、关东文化节、和平节、冰雪节等活动来宣传和推介自己,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手段,积极营造浓郁强烈的氛围。

为了突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重要性,我市可以将建设名城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各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并出台一些相关的奖惩政策,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址和人文景观的保护,对有贡献者进行奖励,对破坏者进行惩戒,从而凝聚和激励各方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文化名城建设工作。深刻认识齐齐哈尔历史文化名城争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之提高到重要的地位来看待。

(二)明确名城的整体规划设计,形成历史文化街区,加大保护力度

历史文化名城贵在历史遗迹的真实性和原始性,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中包含了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如果破坏了,其历史信息也随之丧失了。近年来,齐齐哈尔市对一些带有齐齐哈尔标志性的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历史遗址进行了大量的保护、修缮工作,特别是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政府挂牌重点保护。这些措施对创建历史文化名城无疑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我市历史文化资源比较丰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历史建筑分布比较零碎,没有集中形成完整的历史街区。根据国家的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必须有成形的历史街区,要以历史古迹、名胜遗址、特色建筑、风土人情等为重点,形成有特色的历史人文景观。按照这一要求,我市要树立积极的、科学的保护和规划态度,要明确整体规划设计思路,坚持保护与发展,更新与建设并举的原则,做好旧城区的保护和改造工作。在国家名城建设过程中要完善规划编制体系,针对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三个层次(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制定各类规划,树立整体意识,把一些历史遗迹相对集中的地方作为小文化街区,加强保护,以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方式做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划工作,包括做好古镇、寺庙、古建筑、古遗址等的保护工作。

从保护范围看,要从对文物建筑本身进行的保护修葺,扩大到对其周围的空间环境质量的保护以及对旧城、历史地段乃至城市的总体格局、风貌特色的保护,即从点的保护,扩展为点、线、面、体、貌相结合的总体保护。这样就逐步形成点、线、面、体、貌相结合的整体建设框架,使我市的街区格局、建筑风貌、文化艺术、文物古迹等逐步形成一个整体,同时在各自区域内又保持自己的传统特色风貌。从保护深度看,要从物质方面保护和保存历史遗存发展到物质文化以外的精神文化的保护,如我市有达斡尔族聚居区,达族的“库莫勒”节就是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这是具有浓郁地方风情少数民族民俗的典型,也是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程中需要大力保护的少数民族文化传统。

(三)深入挖掘资源,整合资源,实现共赢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就要充分挖掘我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宣传我市深厚的人文底蕴。这就需要对齐齐哈尔市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充分的调查,对于我市现有历史文物古迹的数量和分布,要分级分类建立档案名录,留存完整资料。

此外,对于遗存散落在田野、民间的历史文化资源需要进一步挖掘、征集、考证、保存;对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状况需要进一步细化、记录、整理、存档。对齐齐哈尔历史发展进程中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方面历史遗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系统的研究。对文化资源要加强规划执行管理,严格对保护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制定专门的、具体的规划审批管理程序,杜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随意性。进一步整合资源。我市中心城区和县区之间的文化资源总体看是中心城区开发较好,各县区相对较弱。因此,还需要加强中心城区和各县区进一步联手的意识,在历史人文资源挖掘以及旅游产品、饮食娱乐项目等方面多下功夫,以期实现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资源的更好整合。在此基础上进行包装、推介,形成最终合力,以提升价值,实现共赢。

(四)彰显齐齐哈尔的地域特色文化,为文化立市提供重要的支撑齐齐哈尔地处祖国北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具有齐齐哈尔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是齐齐哈尔的宝贵财富。因此,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过程中,要大力宣扬以昂昂溪细石器文化、金长城遗址、金代蒲峪路遗址、泰来辽金塔子城遗址、清代黑龙江将军衙门、将军府为载体的悠久的历史文化遗迹,以江桥抗战为载体的红色文化,以中国一重、齐重数控、二机床集团、齐轨道交通装备公司、北钢公司、三大军工企业为载体的工业文化,以蒙、鲜、满、回、达、锡伯等民族为载体的少数民族文化和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萨满教等众多宗教构成的宗教文化,以“世界大湿地,中国鹤家乡”为品牌的“鹤文化”以及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流人文化和闯关东文化等。这些构成了齐齐哈尔的地域文化,也是齐齐哈尔市独有的特色文化。

我市要在充分占有历史文化资料基础上,对以往历史文化资源发掘利用工作进行评述梳理,从而进行科学规划,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扩展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面,形成文化产业链,最终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产业。此外,对已有的文化品牌要保护好利用好,加大文化品牌的打造力度,大力宣传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和精品文化品牌,打造成独具特色、风格和气派的艺术精品和文化品牌,为文化立市提供有力保障,扩大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健全争创工作组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为了确保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目标的实现,我市必须要健全创建工作机构和组织,一是要成立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由主管领导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全面做好国家名城建设所需要的各项制度制订工作和各项保证工作,同时明确思路,将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同城市的其它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自然与人文、历史与现代、城市与农村、保护与建设的关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工作的组织领导,彻底破除城市管理中的条块分割体制及其积习影响,改变政事不分、管办不分、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现象,加大管理力度,加强部门间协作度,形成最终合力。二是要成立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咨询会议,对于重要的决定进行考察论证,对文化遗产进行鉴别、编目和保护。这些机构和组织是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保证。

此外,还要借鉴外省市的做法,从市财政列支专项经费,逐年划拨专项保护资金,用于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风貌保护等方面。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纯依靠政府的财政投资还远远不够,因此,在投融资体制上,要建立和完善吸引外资、民资发展文化产业的相关扶持政策。要建立多渠道的融资体系,通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引进外资、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开设各类专项资金贷款,鼓励个人有偿投入或者社会捐赠等,加大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在人

才培养机制上,要建立与文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业务素质,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同时,大力加强城市保护和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加强国际交流。

(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地方法规规章,这是确保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

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除了从国家法律上明确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非常重要。因此,要出台相关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保护政策,我市要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要制定与国家法规相配套的保护条例或规定,如制定《齐齐哈尔市国家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条例》、《齐齐哈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法规,法规应有相应细则,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建立和完善《城市保护条例》,编写《齐齐哈尔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图集资料》,制作《齐齐哈尔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题宣传片》,这是作好国家名城争创工作的重要保障。

总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工作对加强齐齐哈尔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整合旅游资源,规划社会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扩展齐齐哈尔市的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因此,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市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长远工作,需要全市各方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切实加大创建申报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力争使我市早日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参 考 文 献]

〔1〕2008年齐齐哈尔市政府工作报告〔EB/OL〕.http://www.Socity.net2008.

〔2〕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齐齐哈尔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Z〕.2008.

〔3〕林秀山.齐齐哈尔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Z〕.2007.

〔4〕乔牧.全球视角下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策,和谐城市规划——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07.

〔5〕陈林.历史文化名城的脆弱性及相关政策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7,(06).

〔6〕张术平.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管理问题的思考〔J〕.齐鲁学刊,2005,(05).

〔7〕王云.传统保护与现代化进程的矛盾〔J〕.四川大学学报,2007,(03).

〔8〕杨信.在中国共产党齐齐哈尔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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