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司机的现代综合症

2009-08-03 01:03刘德良
人民交通 2009年6期
关键词:后车贵刊司机

刘德良

在汽车日益普及,司机越来越多的今天,随之而来的五花八门的交通违章事故也层出不穷。如果执法者仅按交通法规加以简单地纠正和处罚,只能治标不治本,无法减少交通违章事故。“老三篇”似的“生硬警告”“开具罚单”“打孔记分”“吊销驾照”……久而久之会让司机产生逆反心理甚至对抗心态,引发潜在的暴力抗法事件。司机是一个融体力、脑力于一体的风险性极高的职业,如果我们能从社会、心理、生理等角度分析司机们违章的种种陋习,就不难发现很多司机实际患上了“现代职业综合症”。

1夜行动物症

许多年轻的司机,特别是未婚一族的司机,喜欢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甚至声色犬马带刺激的夜生活和娱乐活动。他们或呼朋唤友;或三五相邀在收车后,不知疲惫地流连忘返于茶楼饭馆、麻将桌、歌舞厅、网吧、影院等场所。狂欢放纵的结果是身体的极度疲劳和精神的麻木呆滞。长久以往,再强壮的身体也有透支的时候,当驾车上路行驶时,“夜行动物”们,便流露出哈欠连天、眼光无神、反应迟钝、头晕脑胀等疲惫症状。闯红灯、操纵失误、抢道,蛇行等种种违章陋行也屡见不鲜。

2营养不良症

毫不夸张地说,现代司机,特别是个体司机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拼命三郎”,他们的脑海里,装得最多的是“如何还贷…‘如何早点脱贫致富奔小康”,如何“拉得多,跑得快,往返最好赚外快”。至于身体健康,饮食营养之类的事情完全无暇顾及。个体司机们的饮食规律体现为:“早餐敷衍应付,中餐盒饭充数,晚餐胀成将军肚”,如此毫无生活规律和科学性的饮食结构,让长期在外奔波的司机们难免不患诸如感冒、胃病、低血糖、脂肪肝、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高血压、心脏病等常见职业性疾病。营养不良的直接后果就是头晕目眩、精神恍惚、反应迟钝、四肢乏力。这不但会成为行车违章的隐患,还会导致身体出现亚健康状态,甚至极有可能危及生命。

3驾驶过劳症

据统计,现代职业司机的平均寿命不足65岁,究其原因,除了驾驶是高危职业外,恐怕与过度劳累有关。

在人们的眼里,司机虽然是蓝领工作,但“眼明手快”决定了司机工作的与众不同。有医学资料显示,从事司机职业的人,几乎都患有或轻或重的呼吸系统疾病(俗称打呼噜),表面看他们睡眠很好,其实大脑处于一种浅度休息状态,俗称假眠或称表层睡眠。加之司机们经常临时出车,节假日加班、换班、代班,这使得他们睡眠时间较少,并且缺乏规律,生物钟受到破坏或抑制。特别是从事出租车职业的司机们每天的休息时间不足8小时,超负荷运转,高度紧张让司机们的身体健康处于生理或心理承受极限,一旦免疫系统受损或身体器官功能衰竭,身体状况便会急转直下,重病缠身。

4人格缺陷(障碍)症

有的司机或因遭极少数交警的无端粗暴处罚或处罚不当;或因对高速公路收费不理解,他们的心里慢慢对交警萌生了带有极端片面的狭隘观点和看法,以致产生了抵触甚至对抗情绪。他们将少数交警偏执地称之为“条子…杂二哥”“路匪”“路虎”(世界名车)。由于心态失衡,加之缺乏有效地交流沟通,这些司机的性格往往变得怪异,人格也渐渐变得不健全。当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产生冲突的时候,就会迸发出可怕的暴力行为。收费站冲岗,车袭路查警察,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如果交警在执法时少些以‘罚代‘法的行为,多些人性化执法,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相信患人格缺陷症的司机会越来越少。

5恐怖逃逸症

交通肇事是每个司机最恐怖的噩梦,即使经验最丰富的司机也没有谁敢拍胸膛保证自己在漫长的驾驶生涯中不会“阴沟里翻车”。但是,纵观司机对交通肇事的态度,大多能正确面对现实,积极配合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遗憾的是,也有少数司机酿成车祸后,不是积极救伤员,等待交警出现场,而是要么在众目睽睽之下狂奔;要么趁着月黑风高以为无人知晓驾车逃逸。他们就是患了典型的恐怖逃逸症。患此症的司机一是存在侥幸心理:尤其是在肇事后没人看见的情况下,总以为神不知、鬼不觉,逃了就万事大吉,不逃纯属等死;二是存在逃避心理:特别是少数司机害怕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出事首先想到的就是逃跑。他们精心策划逃跑路线,甚至破坏现场,毁灭对自己不利的任何证据,之所以司机一念之差选择肇事逃逸,主要是他们怕悲愤的被害人亲属和群情激奋的围观者殴打;二怕负刑事责任坐牢;三怕巨额民事赔偿。

茫然心理、失衡心理、抵赖心理、特权心理、惟我心理都容易使少数肇事司机丧失理智,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念之差毁了美好人生,做出“赔了夫人又折兵一一坐牢又赔钱”的蠢事来。

在现代社会中,类似患有“情感孤独症”“临危失常症”“手脚僵硬症”的“悲情司机”“马大哈司机”真是比比皆是,随处可见。如果他们的亲人能够多些理解支持;交警们也多些人性化的执法管理,通过心灵沟通和情感交流,相信司机们的现代综合症会逐步减少甚至绝迹。

车辆追尾事故中的责任认同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有20多年骂龄的驾驶员,订阅贵刊已有十多年了,是贵刊的忠实读者。我下直把贵刊视为我们驾驶员的“娘家”,因为贵刊能为我们主持公道,是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的娘家人。

我今向责刊请教的是发生车辆追尾事故时,前车要负多大责任?

我于2月23日笃驶一辆5吨的平头自卸车行驶在325省道鸦来线82km处,见有一辆本县车辆坏在路边,于是我准备停车问一下,但刚一减速,车还未停,只听见轰的一声,后车将我车撞向前5m多远。我急忙将车停穗,下车一看,只见后车追尾我车,后车的驾驶室报废,驾驶员受伤(后经医院检查,驾驶员右大腿骨折,左腿髌骨骨折)。随后,交警赶到,查看现场状况后给我划定了次要责任,后车负主要责任。交警要我将车开到交警队,扣了10天,后来交了4000元押金后才将车取回,但驾驶证现仍被扣在交警队。

请问,像这样的追尾事故,我究竟应负多大责任?交警同志在处理事故时对我说:“你的车超载了,后面装满货后从驾驶室看不到后面的情况,产生了盲区,所以这起事故你也应负一定责任。”我认为,我的车超载没错,但在这起事故中、后车追我车的尾,主要原因是后车未与我保持安全车距,与我车超载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凡是货车,从驾驶室的后视镜看不到后面的情况是普遍现象,既然我没有倒车而引起了追尾,那事故就没有我的责任。望百忙中给予回复。

读者李来新

李来新同志:

对于你在来信中反映的追尾事故的情况,我做了反复认真的分析。我认为,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主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责任大小主要依据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大小。从本案案情看,认定你自事故的次要责任的确有些牵强。理由如下:其一你驾驶的车辆超载也好,产生盲区也罢,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二你发现同乡后,车辆只是减速,而没有将车停下来,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你在道路上停车,停车不到位,或停车后没有开启警示灯,没有放置警示标志,违反了停车规定,影响了后车通行,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其三前车遇情况减速,在交通中那是正常的事,后车如果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当然,我们只是根据你的一面之词来分析,情况是否属实还不得而知。同时,事故处理具有政策性、法律性、严肃性强的特点,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事故发生时的每一细小环节,都对事故处理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上述观点能否成立,还要看本案的具体情况。另外,当事人对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有异议,可通过复议或法律手段来解决。

魏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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