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产业集聚的企业知识联盟效应研究

2009-09-01 03:09夏雯婷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年5期

夏雯婷

摘 要 企业知识联盟是企业为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而兴起的一种新的战略组织模式,区域产业集聚是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有组织的市场”。区域产业集聚下的企业知识联盟在成员组成、学习愿景、创新机制方面都有其特性和研究的特殊意义,区域产业集聚的企业成员之间存在着寄生、共生和竞争的产业生态关系,知识联盟对不同关系类型的企业在经济利润、知识存量和企业能力方面具有不同的效应,在区域产业集聚的基础上分析联盟效应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知识联盟 区域产业集聚 企业知识联盟效应

中图分类号:F019文献标识码:A

随着知识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以知识为载体的联盟成为企业间进行合作的新形式,充分发挥企业知识联盟效应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许多学者对此提出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目前关于知识联盟效应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关注和解决知识联盟的构建、内外部机制和联盟的作用方面。

Burgers,Hill和Kin(1993)认为,资源互补是知识联盟形成的基础,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资源与能力的结合,可以完成独自所不能完成的项目,并创造新价值。 Teece(1986)认为,处于高速成长期产业的企业需要组建知识联盟,实现能力互补以确保适时产品的推广及整体能力的配置,并指出采用知识联盟的形式来相互获取或共同开发知识资源可有效降低知识的交易成本。 Gulati(1995)认为,具有互补能力的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知识联盟,因为当这种互补性资源不能在要素市场获得时,联盟将成为获取的主要渠道。Yi和Shin(2000)研究了知识联盟的形成过程,以及排他性的成员关系原则和开放性的成员关系原则所带来的效应。Shao-Chi Chang等(2006)提出知识联盟能给企业带来学习效应和财富效用,并通过实证分析高智力资本能够强化联盟的财富效用。宁烨等(2006)从博弈论的视角分析了知识联盟中参与各方的知识共享过程,求得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解,从而获取促使联盟各方进行知识共享的条件。这些观点主要从微观层面分析了企业间知识联盟的基础和条件,以及知识联盟的价值取向。本文将从产业生态的角度,对区域产业集聚的企业间的知识联盟效应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基于区域产业集聚的企业知识联盟的内在机理。

一、区域产业集聚下的知识联盟特性分析

知识联盟是企业为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而兴起的一种新的战略组织模式,是企业应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而做出的战略反应。知识联盟是联盟发展链中较高级的形式,企业通过联盟的方式转移、分享各自拥有的知识,在一种半内部化状态下完成知识的交流或交易,有效地克服了知识产品市场失灵问题,解决企业无法高效的获得自身稀缺知识资源的状况。知识联盟作为学习和创造知识的平台,为联盟成员间相互学习专业能力,形成专业能力的优势互补,创造新的交叉知识提供了一个充分并且极具挑战性的机制。知识联盟作为企业战略联盟的一种,对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正逐渐成为战略联盟的主流趋势。

区域产业集聚是“某个领域内相互关联(互补、竞争)的企业(组织)在一定的地域内集中连片,形成上、中、下游(从原材料供应到销售渠道甚至最终用户)结构完整、外围支持产业体系健全、具有灵活机动等特性的有机体系,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的现象”。现代区域产业集聚主要依靠产学研的密切联系,是在特定区域形成的以企业为载体的知识共同体,依靠知识交流、创新与应用形成特定的区位优势,利用企业间的网络关系和区域内知识和技术强势企业的辐射作用,通过密切的供应链联系带来企业间频繁的相互交流沟通,使各方知识在区域内得以扩散和共享,提高区域经济的整体效率。在区域产业集聚的条件下,企业知识联盟表现出显著的内在特性。

(一)区域产业集聚中企业的知识联盟具有知识根植性。

区域产业集聚中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的关联性更强,单个企业在知识和能力方面的不完善性和企业之间的互补性更加明显,区域中企业的产业同属性和地理集中性造成的竞争行为更加显著,竞争程度更加激烈,这些都增加了企业向外部学习知识的激励和动力,从而形成了企业在区域内建立知识联盟的知识氛围。企业的知识联盟能够促进动态的知识学习和创造的知识共享,使企业能从战略上保持核心能力的竞争优势或创建新的核心能力。

(二)区域产业集聚存在企业知识联盟的机制条件。

在区域产业集聚环境中,由于企业外部适用知识资源的存在密度和易获取性较高,成员有着相近的文化背景、相似的先验知识和长期形成的信任关系,使知识转移的开放度与诚实度较高,组织内知识的流动性较好;同时,区域内企业间的相互学习、竞争压力和持续比较,也是企业不断学习知识和创造知识的创新“发动机”。

(三)区域产业集聚下的企业知识联盟具有共同的知识价值取向。

知识联盟的主要参与者是企业,但区域产业集聚下知识联盟的参与个体更加广泛,除了按产业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相互竞合的众多企业,还有所在地区的政府部门、附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联系这些企业的商业流通部门,只要这个组织拥有有益于联盟的知识资源或知识创造力,就可以成为联盟中的一员,众多组织部门相互作用,既可通过竞争不断为联盟注入创新活力,又能借助合作优势取长补短、共享资源。

鉴于以上区域产业集聚下知识联盟在促进学习与创造知识方面的特殊性,可以认为,在区域产业集聚视角下研究知识联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企业知识联盟的效应分析

(一)基于寄生关系的企业知识联盟效应。

现代生态学中的寄生关系是指两个物种在一起生活,一方受益(寄主),另一方受害(宿主),后者给前者提供营养物质和居住场所,这种模式不会产生新的能量。企业知识联盟中的寄生关系企业是指这样一些企业,寄主企业寄居于主干大企业所处地域或系统内,依靠宿主企业知识转移、业务外包和企业外部效应获取利益,具体表现为宿主企业通过供应原料、加工订货、技术援助和提供贷款担保等形式将寄主企业纳入自己的生产体系。企业知识联盟中的寄生关系与生态学的寄生关系有所不同,寄主与宿主企业间并不是简单的能量转移。因为如果一个企业依赖其他大企业或整个知识联盟为它提供知识和能量,而自身却对它们没有任何正面价值,甚至还给这些企业带来损失和伤害,那么对于知识联盟中的经济主体的企业来说,是不会有企业愿意与该企业发生交易的。

企业知识联盟中的寄生关系是低级的企业关系,也是在区域产业集聚企业中最常见的企业关系。寄主企业和宿主企业在寄生关系中形成了特定的知识联盟效应:

1.寄主企业的知识存量在短期内大幅度增加。寄主企业和宿主企业间存在着巨大的知识势差,联盟中知识交流机制的建立为双方的知识流通打开了渠道,寄主企业获得的知识大部分来自于宿主企业的知识溢出,尤其是一些研发能力薄弱或根本没有的寄主企业,则要完全依靠于宿主企业的知识转移。但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区域产业集聚内的部分寄生企业也会利用分工协作的优势,与宿主企业紧密合作,一方面发挥自身创新机制灵活、市场反应快的优势,另一方面利用宿主企业的科技、设备、资金等优势,通过合作快速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创造新知识,使双方共同受益。

2.寄主企业的经济利润来自于宿主企业的利润让渡,宿主企业也可以通过前向或后向一体化发展寄主企业的业务,获取相应的利润。但是,宿主企业往往出于战略或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考虑将这些获利的机会让渡给寄主企业,寄主企业就依赖这些机会为宿主企业提供生产和服务上的支持,获得经济利润,但寄主企业的专业化生产,可以降低产品的成本,寄主企业的独立管理在为宿主企业提供服务同时节省了宿主企业的层级耗费,为宿主企业扩大获利空间。

3.在企业能力方面,寄主企业由于自身能力有限,在市场地位和竞争力方面,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宿主企业的支持和带动,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搭便车”。因为知识联盟内部的寄主企业不会对宿主企业产生直接的威胁和伤害,并且其发展还会促进宿主企业的发展,使其实力加强,更主要的是这种“搭便车”现象很多时候是无法控制的,所以宿主企业往往会允许这种“搭便车”行为的存在。寄生关系企业集群带动很多相关小企业发展,也改善了宿主大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提高了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基于共生关系的企业知识联盟效应。

“共生”一词是由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Antonde Bary)在1979年首先提出的一个生物学概念,其原意是指两种不同种属的生物在同一环境中相互依存,共同生活。上世纪末,我国学者将这一概念引入了经济学,进而把对区域产业集聚中的大中小企业集群或簇群现象纳入了共生理论的分析框架。

“既利己又利他”是企业互利共生模式的精髓。知识联盟内的企业可以建立以大骨干企业为核心的互利合作关系,也可以建立企业间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共生关系下,企业知识联盟形成了相应效应:

1.企业知识联盟能促使互利共生企业增加经济利润,新利润在共生企业之间分配,存在着双向的利益交流机制。新利润来源于共生企业之间积极的分工与协作,主要通过降低成本和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两条路径:区域产业集聚的企业利用地理上的专用性通过共享设施资源实行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经济,通过合作开发降低产品的研发费用,通过知识交流获得学习效应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成本,通过共享营销知识降低销售成本,通过与上、下游企业合作来使外控成本内控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共生企业利用区域优势通过整合重构供应商价值链、销售渠道价值链、生产价值链等企业价值链,从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2.在企业知识联盟中,互利共生企业的知识存量都会大幅度增加,一是因为知识联盟鼓励知识溢出和共享,双方的频繁交流也促进了知识在企业间的流通,二是由于互利共生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间有序竞合并激活企业创新能力,从而创造了新的知识。三是区域产业集聚内共生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弱弱联合,优势互补,结成较为紧密的知识合作同盟,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开发产品和市场。以克服单个企业无法克服的困难和危机,取得规模效益。并且基于企业间的相互信任,技术创新合作的广度与深度都将大大强化。联盟中强势企业的辐射作用,也使共生企业可以更迅速地、更经济地学习到更多的新技术。

3.在企业能力方面,共生企业的联盟关系使企业间有着较好的合作意愿,所以随着合作的进行双方能力都逐步增强,增长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自能力的歧异性和企业的学习能力:能力歧异性越大,企业可能从对方身上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学习能力越强,企业可以从对方身上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最终企业能力增长的也就越快。

4.非对称互利共生和对称互利共生是互利共生的两个阶段,知识联盟的共生企业在这两个阶段的知识存量、经济利润和企业能力的变化趋势是一样的,只是在非对称性互利共生阶段一方相对获得更多的收益,所以一方的增长速度要比另一方快。而对称互利共生阶段双方知识存量、经济利润、企业能力的增长速率一致,同时对称互利共生更有利于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强化联盟协同效应,因此双方增长速率都要比非对称互利共生高。

(三)基于竞争关系的企业知识联盟效应。

Alchian(1972)认为竞争是稀缺在选择意义上的同意语,正是稀缺决定了可能的选择是有限的,而有限的选择正是人们竞争的目标。“人们追求更多的财货的欲望导致了他们解决他们之间利益冲突的行为,这就是竞争。”

竞争企业在业务上往往具有同质性或同类性,而不是上下游关系。在加入知识联盟之前,竞争双方的精力都放在对市场的争夺而不是扩大市场上,而市场相对而言又是有限的,所以竞争占优和占劣企业在知识存量上虽然都是不断增长的,但经济利润和企业能力却往往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当然,从总体趋势上看,竞争占优企业在这些方面都要比占劣企业高出一定的水平。

在竞争关系条件下,企业知识联盟对参与竞争的企业形成不同的效应:

1.在知识交流和创造上,知识联盟有利于竞争企业间的相互学习和分工协作。竞争企业间由于敌对关系缺乏合作的意愿,而知识联盟强调的是通过相关企业之间知识的互补性达到相互学习创新,增强企业能力的战略性目的。知识联盟可以协助竞争占劣企业从占优企业那里学习到非核心的能力,也可以使占劣企业协助占优企业创造新的能力和技术,还可以安排双方合作创造新的潜藏知识,使大家共同受益。以产品研发为例,一些行业技术研发的投入和风险都相当大,而行业内企业因为自身实力有限,难以承受技术研发的巨额投入和巨大风险,而竞争关系又使双方缺乏合作,导致双方发展空间都十分狭窄。而知识联盟则可以发挥其“协调员”的作用,它通过任务分解、成果共享,使企业用少量投入就可以获得所需要的知识和技术,从而大大降低研发成本,分散研发风险,增强企业能力。

2.与一般市场交易相比,建立知识联盟除了有助于竞争企业合作扩大市场,增加收益外,更有利于双方节约交易成本,提高经济利润。交易成本是竞争企业的一笔重要的费用支出,包括企业运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即在与联盟企业交易中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为完成市场交易而进行的谈判和监督履约的费用,包括谈判、订立合约、执行合约并付诸法律规范因而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此外,“交易成本还包括由未来不确定性风险而引致的费用,以及度量、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它是影响企业经济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知识联盟的建立促使竞争企业之间的“组织学习”,提高各方对不确定性环境的认知能力,减少因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而产生的种种交易费用;同时,以联盟替代市场机制,竞争企业之间通过在联盟内部的长期合作来稳定交易关系,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竞争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因这一行为带来的交易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另外联盟组织的稳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外部市场环境中的不确定性,进而减少由不确定性导致的交易费用。

3.联盟关系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竞争性企业的经营风险。首先是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某些联盟企业出于原先的敌对思想隐瞒自身知识,躲避或不履行承诺或义务,窃取或转卖合作企业的知识,甚至利用信息不对称或契约的不完善性实施欺骗。其次是权责利的不平等,权责利的不平等具体表现在对知识联盟主导权和决策权的控制上,虽然企业尽了相同的义务,就应该得到平等的权利和对应的利益,但联盟不能保证每次行为或决策都不损害任何一个企业的利益,为了联盟整体利益牺牲部分企业利益是不可避免的,另外客观上也存在着一些竞争占优企业排挤竞争占劣企业的情况,当企业利益与联盟或联盟中其他企业利益发生冲突而联盟又不能维护企业正当利益时,这部分企业就会受到不平等对待,企业因此损失的不仅是利益,还有机会和员工士气。

三、结论

企业知识联盟是企业应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而做出的战略反应,是联盟发展链中较高级的形式,它可以有效地克服知识产品市场失灵问题,解决企业无法高效的获得自身稀缺知识资源的状况,并且可以与其他组织合作创造新的能力,因而日益成为区域产业集聚的主要组织形式。而知识联盟对区域产业集聚中不同类型的企业关系的又有着不同的影响和作用,具体表现在经济利润、知识存量、企业能力等多个方面。认识和了解知识联盟对区域产业集聚中不同关系企业的效用,对知识联盟的建立和运行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2007级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Burgers, W. P.,C. W. L. Hill and W.C. Kim. A theory of global strategic alliances:The case of the global auto industr.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1993,14(6).

[2]Teece D J.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mplications for integration collaboration, licensing and public policy.Research Policy,1986(15).

[3]袁纯清,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4]冯德连,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共生模式的分析.财经研究,2000.6.

[5]李晏墅、李金生,基于技术形成机理的自主创新决策模型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7.6.